A. 女方單方起訴離婚要怎麼起訴
女方單方起訴離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會優先進行調節,調節無效,會准予離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具體規定如下:
3、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1)女方起訴離婚的正確方法擴展閱讀
離婚一審、二審要經歷的過程:
一、原告起訴階段
1、咨詢、聘請律師,或者自己查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3、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辯階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三、開庭審理階段
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B. 女方起訴離婚程序怎麼走
不論男方還是女方訴訟離婚,首先,起訴離婚,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到對方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對方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一般是指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的不一致的,那麼經常居住地就是被告住所地。
第二,確定管轄法院後,原告帶著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起訴書等材料到法院立案。
第三,法院立案後,會先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法院會出具調解書,如調解不成的,法院會轉入審判程序,出具判決書。值得注意的是,調解書與判決書的效力是一致的。
溫馨提示:起訴狀應當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C. 女方怎樣起訴離婚
女方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應提交結婚證、身份證,起訴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1寸照片一張。起訴狀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提供的證據包括身份證、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對方有過錯行為的證據、財產的證據等。
【法律分析】
夫妻起訴離婚有什麼條件要滿足: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訴訟離婚。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及相關的證據。5、夫妻共有財產的清單(含房產、股票、債券等)。6、原告應提交能證明其與被告的合法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7、原告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D. 女方起訴離婚女方該怎麼辦
女方起訴離婚的,一般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女方起訴離婚,應當准備好起訴狀、本人的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以及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 女方怎樣起訴離婚最快
很多的人在結婚之後,因為夫妻的感情破裂,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就會想要離婚。但是,在中國,離婚不是那麼的簡單。首先如果一方非常想要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話,這個婚就會非常的難離,除非有證據證明對方有嚴重的家暴傾向或者是虐待自己。否則的話即使兩人的感情已經破裂,有一方已經出軌,離婚的時候也不會特別的容易。而且,相比較於男方,女方起訴離婚相對來說會更加的困難。那麼關於女方怎樣起訴離婚最快?以下是我的看法:
三、盡量不要輕易的進入婚姻
在中國離婚是很難的,尤其是2021年有實施了一個離婚冷靜期,這更是讓離婚變得難上加難。所以,如果不是必要或者是非結婚不可的話,還是奉勸女方不要輕易的進入婚姻,因為一旦進入,可能就很難出來了。
關於女方怎樣起訴離婚最快?以上是我的看法,你的看法是什麼?歡迎留言交流。
F. 女方怎麼起訴離婚最快
女方只要起訴了,離婚就很快了。
具體以什麼方式來起訴,要看你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情。
如果發生了大的經濟糾紛,出軌,家暴,
都可以作為起訴離婚的理由。
這樣的話一定會得到受理的。
總之,起訴離婚是比較快的。
比協議離婚要簡單得多。
當然一定要有正當的理由呀。
G. 女方起訴離婚要怎樣的程序
女方起訴離婚的程序是: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交起訴狀,寫明訴訟請求、訴訟理由和訴訟證據;
2、法院在收到起訴後的七日內立案;
3、法院應當先行調解,調解有效的,終止審理;
4、調解無效的,法院會組織合議庭進行審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H. 女方起訴離婚的程序怎麼走
女方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2、收到立案通知書後繳納訴訟費;3、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4、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5、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I. 女方起訴離婚程序怎麼走
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起訴離婚的程序都是一樣的。起訴離婚是指男方或者女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法定的離婚方式。另外,起訴離婚是民法典當中規定的一種法定的離婚方式,在起訴離婚當中,離婚起訴書作為一份與原告的訴求密切相關的法律文件,它的書寫對於起訴人而言十分重要,因為這不僅關繫到法院是否受理案件,更關繫到訴求能否實現。
另外,在訴訟離婚的過程中,不會發放離婚證,只會有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的生效,標志著兩個人的婚姻關系的解除。
除此之外,法律還規定了,在離婚的時候,對家庭付出較多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給付金錢,以及如果一方生活有困難,另一方如果有能力的話需要給予其幫助。
離婚起訴書需要:第一,寫清楚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雙方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第二,需要寫清楚自己的訴訟請求以及和對方離婚的事實與理由,具體來講就是雙方如何認識、感情狀況、婚後生活以及其他的與自己訴訟請求相關的其他內容;第三,寫清楚證據和證據來源,如果有證人的話,要寫清楚證人的姓名和他的住所。只有闡明了以上的內容法院才有可能受理這個案件,因此,如果自己的情況比較復雜的話,建議您咨詢專業的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婚姻關系解除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