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正確的討債做法有哪些,逃債者常用的逃債方法
一、正確的討債做法有哪些
開口討債時要開門見山,不要沒事找事打聽他最近生意是否興隆之類,給對方拒絕還錢增加借口,而是趕在對方向你訴苦之前直截了當地告訴對方:「你欠我的錢這次無論如何得還給我了。」
同時,別忘了強調當初「我」借錢支持了你,卻使「我」付出了一定的代價。比如:「老兄你倒是做成無本生意了,我費了多少口舌才逃過老婆大人的盤查啊!」「那一次我把買mp3的錢借給了你,到現在我的mp3還擺在商場的櫃台里呢!」
找准時機提醒對方
討債成功與否,首要的前提是對方有錢可還。有的債務人會以各種原因為借口,拖延還款日期,比如沒發工資、最近生意不好等等,所以,你不妨在確定對方有一筆收入進賬的當天或頭一天提醒對方應該「欠債」還錢了。
比如,你的同事向你借了500元,每次遇到你時總是說身上現金不夠,明天就是他發工資的日子了,你可以「碰巧」在電梯口或洗手間遇到他,然後跟他開玩笑:「明天發工資,你這傢伙欠我的那筆老賬無論如何要還給我了,我還要收利息,明天的晚餐一並包了啊!」
有些朋友借錢應急,事後卻忘了歸還,你要趁他還能夠回憶起的時候找個「借口」向他借錢,然後「猛然想起」:「哦,你這傢伙上個星期請人吃飯還借了我三百塊呢,這次借你的錢正好還我啦!」
對於那些你不常碰面的債主,打電話通常是最有效的討債行動。實踐證明,在一個工作日剛剛開始的早晨特意打電話給對方最好,可以給對方一天時間考慮如何解決。
而對於那些比較注意個人形象的欠債人,不要看到他的辦公室有客人就走開,你一定要說明來意,專門在旁邊等候。你不妨當著他的朋友或客戶的面,「輕描淡寫」地說:「你老兄欠我錢大半年,別老是忘了還現金啊!那1000塊錢對於你來說就是泡一次酒吧而已,對我而言可是老婆孩子一個月的伙食咧!」倘若欠的錢不多,他多半會「很痛快」地把這筆小錢還給你。
給他一個最後期限
把錢借給朋友,本是出於友情,想不到借期已到,你去催討時,對方卻來個一拖二泡三蘑菇。為了避免對方拖延太久,可以委婉地給對方一個還款期限。比如:「這個月20號我要去懷化老家表孝心,手頭實在有點緊,拜託你在這之前把錢還到我的銀行卡上。」
有的欠款人在你討賬時總是陪著笑臉,信誓旦旦地答應「馬上還給你」。當對方答應還欠款時,「債主」應當立即告訴對方自己銀行儲蓄卡的號碼,讓他到銀行將欠款按卡號存在上面,並且表明「我今天下午正好要去銀行取錢,兒子的學校要預交明年的學費了」。
如果對方再次失約,你要馬上做出一副不依不饒非常生氣的樣子。如果對方的確沒錢,也要放他一馬,發脾氣的目的主要是讓他下一次別輕易食言。一般情況下,你不用耐心去傾聽對方的解釋,如果確實發生了天災人禍,在理解對方難處的同時,也要讓對方理解自己的難處。比如說,今天是兒子學校預交學費的最後期限,因為你沒有收到欠款,不能按時交費,下學期你兒子的「名額」還成問題。在訴說時,要做到神情嚴肅,力爭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當然,你收到欠款後,也要做到有禮有節,打個電話真誠地表示謝意,告訴他「實在是手頭太緊,不然也不會為難你」,以免他在朋友面前散布你「太小氣、不夠朋友」之類的謠言,甚至找借口刁難你。
二、逃債者常用的逃債方法有哪些
第一種:虛假所有人方法。將公司所有或個人所有的房產、需要登記的動產如機動車等登記在關聯人名下。
第二種:虛假抵押方法。借用不動產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將其所有不動產虛假抵押在他人名下。
第三種:虛假債務方法。簽訂虛假合同,建立虛假債務,然後虛假償還,轉移財產。
第四種:破產逃債方法。利用公司的有限責任之法定條件,在債務累積到一定程度時利用破產進行徹底逃債,然後再以財產以隱名股東身份方法重新成立公司。
第五種:利用企業改制進行逃債。
第六種:利用公司分立合並進行逃債。
第七種:利用公司收購進行逃債。
第八種:利用合同轉讓進行逃債。
第九種:失蹤逃債方法。公司頻繁變更經營場所但不向工商進行變更登記。
第十種:虛假死亡方法,按我國民法之規定,失蹤四年可向法院宣告死亡,主體死亡債務也就滅亡。
第十一種:遺囑法。通過遺囑、遺贈將財產轉移。
第十二種:繼承法。通過虛假死亡方法對財產進行繼承。
第十三種:吊銷企業營業執照方法。按照我國工商管理規定,企業公司不進行年檢將被吊銷企業營業執照,這成為最常用的逃債方法。
第十四種:注銷方法。通過虛假承諾等將公司注銷。
第十五種:自始無效方法。在簽訂合同時故意使雙方的合同具有可撤銷或無效的情形。
第十六種:質量抗辯方法。這是拖欠貨款的最常用方法。
第十七種:惡意轉讓自身財產方法。或贈於、或低價轉讓。
第十八種:虛假放棄自己債權方法。
第十九種:不完全履行合同方法。例如簽訂合同收到貨款後故意不足額提供貨物。
第二十種:遲延履行合同方法。故意拖延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種:故意毀約方法。利用違約所受到的處罰相比受到的利益要少,故意毀約不履行。
第二十二種:使擔保落空方法,故意簽訂無效或可撤銷擔保合同。
第二十三種:重復擔保方法。在一個物產上重復進行擔保。
第二十四種:利用法律程序擔缺陷方法。法律程序解決爭議需要時間,利用拖延戰術在訴訟結束之前轉移財產。
第二十五種:故意使合同不完全法。利用在簽訂合同時手續不齊全,無合同、否認傳真件、否認收貨人為本單位員工等方法使債權人債權沒有證據支持或證據不足以支持。
第二十六種:利用法院判決既定力方法。法院的判決具有權威性,打個虛假官司,就可以通過法院的判決合法轉移財產。
第二十七種:善意第三人方法。我國法律為維護交易安全保護善意第三人。債權人證明善意第三人實為惡意第三人舉證難度很大。
第二十八種:虛假評估方法。利用價值的不確定故意高估價值。
第二十九種:利用內部人方法。通過給予對方相關人好處費用等方法,來達到目的。
第三十種:利用制度不完善方法。
第三十一種:利用司法腐敗方法。
第三十二種:利用執行不力方法。法院執行人員工作任務重,素質普遍不高,只要使執行員感到執行存在難度,就很容易達到目的。
第三十三種:通過政府幹預。
第三十四種:通過地方保護。
第三十五種:通過麻痹債權人貽誤戰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