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骨肉瘤怎麼治療
近年來骨肉瘤的治療主要有兩方面的進展:一是大劑量化療為主的綜合治療的應用;二是保肢手術的開展,使肢體的截肢率明顯降低。
骨肉瘤應採取以手術為主的綜合治療,包括手術、化療、放療等。只要及早診斷,術前仔細分型,同時進行骨肉瘤的規范化治療,包括手術前化療、手術和術後定期化療,同時配合免疫和生物療法等綜合治療方法使骨肉瘤患者的預後明顯改善。
原則上,早期骨枝宴肉瘤應盡可能外科手術治療。手術須行根治性切除,避免局部復發。目前,保肢術已成為骨肉瘤的主要術式;但在不適宜保肢或無條件保肢的情況下,應果斷施行截肢術,術前可不必化療,但術後必須規范化療。
骨肉瘤的化療必須是全身性的,以靜脈化療為主。骨肉瘤的化療效果在20
世紀70
年代發生重大轉折,骨肉瘤的化療強調規范化,遵循聯合辯仔用葯原則,新輔助化療原則,劑量強度原則。新輔助化療強調術前化療攜搭汪6
~8
周,然後行腫瘤切除,根據腫瘤組織壞死程度,制定術後化療方案。如果腫瘤壞死率在90
%以上,繼續原化療方案,如果腫瘤壞死率在90%以下,需更換化療方案,增加新葯或提高化療葯物劑量。新輔助化療已成為骨肉瘤治療史上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新輔助化療的臨床意義有:①
可以早期進行全身治療,以期消滅潛在的微小轉移灶;②
有可能防止耐葯細胞株的形成;③
縮小腫瘤,便於手術,使保肢成為可能;④
化療後根據臨床和病理上的反應可判斷患者預後,並為進一步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案提供依據;⑤
降低腫瘤細胞的活力,減少遠處播散的機會,提高保肢率,減少復發率。
放療:骨肉瘤對放療不敏感,僅用於骨肉瘤手術前、後之輔助治療,或骨肉瘤不能切除或骨肉瘤肺轉移時應用。但放射治療骨肉瘤近年來越來越受到重視。
其他輔助治療方法:如骨肉瘤的基因治療、免疫治療、中醫葯治療等。[4-6]
2. 骨肉瘤可不可以根治又有什麼方法治療
骨肉瘤是一中最常見的惡性骨腫瘤,特點是惡性瘤細胞直接形成骨樣組織,也稱成骨肉瘤。本病以15—25歲發病者居多。70%以上的病人發生在股骨遠端和脛骨近端。預後不良。
骨肉瘤只要症狀表現為局部疼痛,多為持續性,逐漸加劇,夜間為尤,伴全身惡病質,附近關節活動受限,局部皮溫升高,靜脈怒張,易導致病理性骨折。可摸到血管震顫或聽到血管雜音。X線攝片表現為新生骨形成和溶骨性破壞相結合。
骨肉瘤的治療強調早期絕清綜合治療,以手術和化療為主。若診斷明確尚無肺轉移,應施行高位截肢術或關節離斷術,隨後化療。 合並單一肺轉移源者可同時施行截肢術和肺轉移源切除術。放射治療對骨滑基肉瘤不敏感,僅用於手術前、後之輔助治療,或腫瘤不能切除或肺轉移時應用。
關於治療:1.骨肉瘤主要行綜合治療,包括手術、化療、放療等。 2.自70年代以來,盛行大劑量化療,應用於術前和術後,使骨肉瘤的治癒率大大提高,五年生存率可超過50%。 3.化療常用於以下一些情況:(1)作為手術的輔助療法;(2)某些部位無法作根治性手術;(3)作為晚期的姑息療法;(4)病人拒絕手術。常用的化療葯物主張二種以上的聯合用葯,並注意保證尿量多和鹼化尿液,以減輕腎臟之毒性反應。
療效評價1.治癒:經手術和化療綜合治療,二年以上無瘤存活。 2.近愈:經化療及截肢術後,近期未發現肺或它處轉移。 3.好轉:經化療腫瘤明顯縮小,症狀減輕。
治療原則仍以手術和化療為主之綜合治療。但預後差。
對骨肉瘤的保肢治療目前仍較困難!可試行大劑量化療,效果不如「化療—手術—再化療」綜合治療方案,如有轉移灶,還可手術切除。
參考資料:http://health.lznews.cn/show.aspx?id=1991&cid=198 《內科學》並讓前第5版(人民衛生出版社)
3. 骨肉瘤這種病能治好嗎
骨肉瘤是一種惡性骨腫瘤,他到底能能治好,取決於這個骨肉瘤發現的早晚和骨肉瘤惡化的程度,以及配合治療的程度。所以說大體上是不能夠一概而論的。不是說骨肉瘤就完全醫治不好,但是骨肉瘤這個必須有點兒麻煩的。他完全治癒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如果骨肉瘤有轉移情況的發生的話,這樣治療可能就會有風險,不能夠完全診治,這樣就有可能治不好。除此之外,還要看病人的配合程度和術後的修復程度。所以這個絕對不是一概而論的。
4. 軟骨母細胞型骨肉瘤,應該怎麼醫治
切除術是從骨底部切除腫瘤的過程。這種治療骨癌的方法主要用於骨軟骨病。切除應包括腫瘤的軟骨帽、軟骨帽周圍的纖維組織和整個基質。刮除術是指切除含有腫瘤的骨壁,刮除腫瘤組織。目前,許多患者服用含16%左右提取物的Rh2,可增強免疫力和抵抗力,減少治療副作用。
成軟骨細胞瘤骨肉瘤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疾病,會影響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一開始,病變部位會有疼痛。隨著病情的不斷加重,全身都會疼痛,而且會越來越劇烈。現在主要的治療方法是手術切除腫瘤,但是術前需要做一段時間的化療,術後需要繼續化療才能達到治療的目的。
5. 骨肉瘤(2)治療
治療:以化療和手術為中心環節的綜合治療(術前化療+手術+術後化療)
一、骨肉瘤化療
(一)常彎好用葯和方案
1.常用葯:氨甲蝶呤(MTX),阿黴素(AMD)、順鉑(CDP)、異環磷醯胺(IFO)、長春新鹼
2.常用方案:大劑量MTX-CF;術前化療(術前靜/動脈化療);術後化療(術前療效好——延用;術前療效差——調整改換葯物;1年)
3.注意:①術後早用葯;②足量、多葯聯合、交替用葯;③規范化化療
(二)動脈化療栓塞:通過化療葯和栓塞雙重作用,從而減少腫瘤血供,促使腫瘤壞死,縮小腫瘤,利拜術
二、手術治療
1.截肢術(主):腫瘤浸潤廣泛,神經血管受侵犯,鄰近肌肉皮埋橡鉛膚廣泛受累,患肢已無法保留
2.改良截肢術:盡可能保留肢體部分功能
(1)Tikhoff-Linberg肢體段截術:肱骨上段骨肉瘤,主要神經血管未受侵犯,手術將神經血管保留,將腫瘤段的骨、肌肉和皮膚一起切除,然後將前臂上移固定於胸壁,主要血管可切除多餘部分後重新吻合。
(2)salzer手術/下肢旋轉成型術:適用於發生在膝關節旁的骨肉瘤,主要神經未受侵犯。
3.保留肢體手術
(1)實施條件:
1)骨肉瘤范圍較局限,病變主要在骨內,或累及周圍軟組織的范圍較局限,主要神經血管為受侵犯,估計手術可完整切除腫瘤,並可達到外科分期中的范圍切除邊緣。
2)切除腫瘤後仍有正常肌肉維持肢體一定的功能,皮膚應完好。
3)有條件開展書前和術後化療。
4)活檢部位需要完整切除。
5)有腫瘤切如信除和各種肢體重建的技術
6)無遠處轉移。
7)兒童骨肉瘤應多考慮作截肢改良截肢
(2)肢體重建方式
1)假體置換:①優點:術後早期肢體活動,不受化療影響。②缺點:遠期效果欠佳,可發生松動、假體折斷等並發症。
2)自體骨移植:可採用吻合血管或游離自體髂骨或腓骨移植修復骨腫瘤切除後的骨缺損。
3)異體骨移植:以異體半關節移植重建肢體,還可同時結合自體骨移植、給予骨形態發生蛋白等輔助措施,促進骨的生長。
4)腫瘤骨滅活再植
5)復合重建:以異體骨、自體骨和人工假體結合應用重建肢體,可發揮各自的優點。
6)關節融合術:適用於股骨下端/脛骨上端骨與軟組織切除的同時,維持關節穩定和運動的肌肉也被切除,已不適合功能重建的青壯年患者。
7)旋轉成形術。
4.肺轉移灶的手術治療原則:
(1)原發瘤必須完全控制活能夠完全控制;
(2)沒有無法控制的肺外轉移;
(3)轉移瘤能完全切除;
(4)預計術後能保留足夠的肺組織;
(5)患者能耐受手術
6. 治療骨肉瘤做手術,什麼時候最佳
做骨肉瘤手術什麼時候是最佳的時間是要取決於患者病症的嚴重程度,如果是發展到了晚期,由於病症中的血液轉移的速度比較快,癌細胞可能已經通過血液侵入到身體的其他部位,這個階段再進行手術的話,就已經非常的困難了,那麼治療骨肉瘤手術什麼時候做最佳呢?一起來了解一下。
7. 骨肉瘤怎麼治療
您好,以手術為主的綜答攜型合治療。手術清猜須行大塊根治性切除,特別要強調器官切除的概念,以避免因管道或腔隙傳播而導致局部復發。但是只要及早診斷,術前仔細分型,加上術前和術後的化療,則預後大為改觀。近年來,隱鎮五年治癒率有明顯提高。
8. 骨腫瘤怎麼治療好
中醫認為骨腫瘤屬於「骨癆」、「腎虛勞損」的范疇,內因多為稟賦不足,腎精虧損,勞倦內傷,骨髓空虛。
因腎主骨,骨生髓,故腎虛骨病。外因多為寒濕、熱毒之邪乘機入侵,氣血凝滯,傷筋蝕骨,經絡受阻,蓄結成毒瘤。本病好發於四肢,伴有局部疼痛如刺,久之功能障礙,骨生陰毒。
骨腫瘤是發生於骨骼或其附屬組織(血管、神經、骨髓等)的腫瘤,是常見病。同身體其它組織一樣,其確切病因不明;骨腫瘤有良性,惡性之分,良性骨腫瘤易根治,預後良好,惡性骨腫瘤發展迅速,預後不佳,死亡率高,至今尚無滿意的治療方法。惡性骨腫瘤可以是原發的,也可以是繼發的,從體內其它組織或器官的惡性腫瘤經血液循環,淋巴系統轉移至骨骼或直接侵犯骨骼。還有一類病損稱瘤樣病變,腫瘤樣病變的組織不具有腫瘤細胞形態的特點,但其生態和行為都具有腫瘤的破壞性,一般較局限,易根治。
9. 治療骨肉瘤常用的化療方案是什麼
化療在高度惡性骨腫瘤(成骨肉瘤,Ewing肉瘤,惡性纖維組織細胞瘤等)的治療中占重要地位。手術及放療的目的都是為了局部控制腫瘤;而化療的目的則更偏重於對那些在診斷時已出現微小轉移腫瘤的全身治療。成骨肉瘤的治療為證明化療能明顯提高治癒率提供了最佳的證據哪褲悄。
腫瘤具有耐葯性,單一用葯只會促進耐葯細胞的生長。為了對抗這種耐葯性,通常是幾種葯物的聯合應用,以克服腫瘤細胞對某一類葯物的耐葯。
通過近三十年的研究,惡性骨腫瘤化療已從輔助化療(即在放療後或手術切除原發腫瘤後給予化療)發展為新輔助化療(術前化療——手術——術後化療)。活檢後即進行化療可能會對可能存在的微小轉移進行一次快速的打擊並使得原發灶范圍縮小,有助於局部控制治療。這種新輔助化療的另一李渣個的作用在於可根據原發腫瘤在化療中的壞死率來衡量化療的效果。如果患者對術前化療的組織學反應差,則在術後的化療中應添加新葯以提高化療效果。
一些腫瘤醫師已採用動脈灌注化療來治療高惡性骨腫瘤。它的優點在於可以提高原發灶的葯物濃度從而提高使更多患者達到較好的組織反應性。但同時須注意的是葯物濃度只是在被灌注肢體得到提高。如果全身的葯物濃度較低則可能會導致轉移灶療效的降低。動脈灌注及靜脈給葯的新輔助化療帶來的腫瘤組織壞死率及骨肉瘤保肢率基本是相同的。所以動脈灌注化療在高惡性骨腫瘤治療中並非常用。
化療以葯代動力學和細胞動力學為理論基礎,化純凱療方案必須合理且必須重視每個細節。通常,化療有固定的周期,間斷進行,持續數個月。化療葯物的抗增殖作用導致普遍的細胞毒性。治療劑量的化療葯物常會產生暫時的骨髓抑制,可能會在化療後1到2周出現白細胞、血小板減少及貧血。血象常會在21天後恢復。大多數化療葯物會影響毛囊,導致一定程度的可逆的脫發;化療葯物還會不同程度的導致惡心和嘔吐,葯物本身或其代謝產物會刺激第四腦室底部的化學感受器觸發帶引發嘔吐;較新的止吐葯如昂丹司瓊(ondansetron)或格拉司瓊(granisetron)與地塞米松合用可顯著降低惡心及嘔吐的發生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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