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開車撞了人正確的處理方法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開車撞了人的處理方法:1、其肇事車輛駕駛人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2、對於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如果未造成人身傷亡,其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如果造成人身傷亡,車輛駕駛人應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警察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管理部門在到達現場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出具交通責任認定書。3、對於逃逸的情況,其當事人或者目擊證人應當立即報警。4、對於賠償問題,其當事人是可以根據其交通責任認定書的責任認定進行協商,對於協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