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鎖骨骨折不固定可以嗎
你好。雖然兒童鎖骨骨折對以後孩子的骨骼發育和功能活動都不會有影響。但我任然建議固定一下。限制一下孩子的活動,另外也可以起到保護骨折端不會被二次磕碰的危險。
固定方法建議使用: 綳帶 " 8 " 字固定法。 這樣可以起到約束孩子活動,及保護骨折端的作用。
在此希望寶寶早日康復!
B. 打籃球手指折到了怎麼能好快點``
在打夾板期間,手指不宜亂動,盡量休息,不要用力。不能吃辛辣的東西,多吃筋啊,骨頭啊,喝骨頭湯,豬蹄也是不錯的選擇。等到把夾板拆掉了,就要慢慢活動手指關節,盡量不要再受外傷。
治療骨折的最終目的是使受傷部位最大可能、盡快地恢復正常功能。治療骨折有三大原則:復位、固定和功能鍛煉。
一.復位
(一)骨折早期復位 可使骨折修復順利進行。復位的方法有手法復位和手術復位兩類。如果過長地拖延復位時間,就會造成骨折復位的困難。
骨拆復位是治療骨折的首要步驟,所以,對每一個骨折,原則上應爭取解剖學對位,而對某些骨折,復位時有一定困難,雖未完全恢復到解剖位置,但骨折癒合後,不影響該傷肢的功能,稱功能對位。在治療骨折時,要重視傷肢功能恢復,而不能片面地、機械地強求解剖學的復位。
若傷肢局部腫脹嚴重,甚至形成皮膚水泡,復位更加困難。此時仍應力求爭取骨折復位,如果消極等待腫脹消失,往往延誤復位的時機。
遇到傷員處於昏迷、休克狀態,或合並內臟、顱腦等損傷時,則先要集中力量進行搶救,待全身情況穩定以後,才可以進行骨折復位。
(二)復位的標准 一般說來,骨折復位應爭取到解剖學對位,或接近解剖學對位。但臨床實踐中,由於骨折部位、骨折類型、傷後骨折的腫脹程度、復位時設備條件和復位者技術水平等不同,應根據具體情況,盡最大努力使患肢得到最好程度的恢復。以骨折修復後不影響病人肢體的功能為原則。
1.上肢:肱骨骨折,較多的縮短畸形和側方移位,略超過5°~10°的成角,對患肢功能影響都不大。尺撓骨骨折要求較嚴。側方移位不可超過50%,成角畸形在5°~10°以下時,對前臂旋前、旋後功能影響不大。尺撓骨必須同時整復。
2.下肢:下肢骨折縮短應不超過2cm為宜,過多的縮短,會出現破行,日久會引起髖部和腰部疼痛。旋轉移位,應盡力矯正,下肢的內旋或外旋,均會影響下肢行走的步態。
3.兒童:兒童骨折整復要求較寬,一般15°以下成角及旋轉畸形,以及輕度的縮短或側方移位,在兒童發育中,均可靠強大的塑形能力得到代償,日後可無明顯功能障礙。
4.關節內骨折:關節內骨折,骨拆線經過關節面者,復位要求較高,應爭取解剖學復位。關節內骨折,手法復位不能達到較滿意的解剖學復位者,則應酌情考慮手術復位內固定。
(三)復位的方法
1.手法復位:治療骨折方法中,手法復位應用最廣泛,也較安全。復位後,必須認真地檢查患肢骨折部的外形、長短,是否已恢復正常。在給予適當有效的外固定後,進行x線透視或攝片,以確證復位結果。如復位不良,根據需要,再予以矯正。
2.牽引復位:牽引既可用為復位的方法,又是維持復位的措施。主要用於手法牽引不能復位、或復位後不穩定的骨折。
3.切開復位:是骨折不癒合的重要原因,應慎重選擇,必須嚴格掌握適應證,防止濫用。如下幾種情況可做為切開復位的參考指征:①累及關節面的骨折,手法復位不能達到關節面良好對位者。②骨折後,因附著在骨片上的肌肉收縮,使骨片移位,不易對合者。②骨折端剪式傷力大,血液供應差,骨斷端需要嚴格固定才能癒合者,如股骨頸囊內骨折。④骨折斷端間有軟組織如肌肉、肌腱、骨膜、神經等嵌入,手法復位失敗者。⑥一骨上有多段骨折,手法復位困難者。⑥長骨骨幹不穩定性骨折,手法復位不滿意,又不宜應用牽引方法治療者,而用內固定又有較好的療效。⑧骨折伴有肢體主要血管斷裂,治療中應首先重建骨支架者,如部分性和完全性肢體斷離。⑨骨折不連接或發生畸形癒合,功能恢復不良者。
二.固定
合適有效的固定,是骨折癒合的關鍵之一。它可繼續維持骨折復位後的對位對線,又可以防止不利於骨折癒合的剪力旋轉力和成角的活動。常用的固定方法有兩類,骨折復位後,用於傷肢外部固定的為外固定,有小夾板、石膏綳帶、持續牽引等。骨折復位後,用於傷肢內部的固定為內固定,有螺絲釘、鋼板、三刃釘、髓內針等。內固定後,常需藉助外固定作短期或長期的協同固定,使療效更為確實。
三.功能鍛煉
早期合理的功能鍛煉,可促進患肢血液循環,減少肌肉萎縮,保持肌肉力量,防止關節僵硬,促進骨折癒合。所以,被固定的肢體,均要作適當的肌肉收縮和放鬆鍛煉。對於沒有固定的關節,應及時鼓勵病人作主動的功能鍛煉,當骨折端已達臨床癒合就逐漸加強負重鍛煉。
臨床上功能鍛煉有兩種形式:主動運動與被動運動。
(一)主動運動 是功能鍛煉的主要形式,根據病人的活動能力,在不影響骨折斷端移位的前提下,盡早進行肌肉收縮放鬆運動及未固定關節的各向運動,來促進血液循環,增強體質,減輕創傷對全身反應,防止關節僵硬,因此主動運動應自始至終貫串在整個骨折修復過程中。具體可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骨折l一2周內斷端雖經整復,但不穩定,偶而伴有輕度側方移位或成角畸形的殘余,此時骨折並發的軟組織損傷尚需修復,局部疼痛,肢端腫脹仍存在,因此鍛煉主要形式是通過肌肉收縮放鬆運動及在不影響斷端再移位的情況下,進行上下關節屈伸活動,以幫助血液迴流,促進腫脹消退,防止肌肉萎縮,同時也通過肌肉收縮和舒張使壓力墊效應力增強,對穩固斷端和逐漸整復殘余畸形有一定作用。例如尺、撓骨雙骨折,經復位固定後,即可進行指間關節、指掌關節的屈伸鍛煉,手指內收外展,肘關節屈伸和肩關節屈伸、內收外展、旋轉等鍛煉。
骨折2-3周後肢體腫脹疼痛已明顯減輕,軟組織創傷已基本修復,骨痂開始形成,斷端初步連接,除加強進行肌肉收縮與放鬆運動外,其他關節均可逐漸加大主動活動度,由單一而到幾個關節的協同鍛煉,在牽引架上的病人,也可通過肌肉收縮、放鬆和身體其他部位的運動來帶動患肢的活動。
2.第二階段:此時骨折已達到臨床癒合標准,外固定和牽引拆除後,除了固定期間所控制的關節活動需繼續鍛煉修復外,某些病人由於初期鍛煉比較差,固定拆除後,還可能存在關節粘連、關節囊攣縮、肢體水腫等症狀,那麼必須繼續鼓勵病人加強功能鍛煉,配合中葯外洗和推拿來促進關節活動和肌肉力量的迅速恢復。另外,還可據病情需要適當配合物理治療,但應仍以主動鍛煉為主。
(二)被動運動
1.按摩:適用於骨折斷端有腫脹的肢體,通過輕微按摩幫助腫脹消退。
2.關節被動活動:骨折固定初期,少數病人因懼怕疼痛不敢作主動鍛煉,宜在醫務人員幫助下進行輔助性活動,促使病人更好地作主動鍛煉。對早日消除腫脹,防止肌肉萎縮粘連,關節囊攣縮有一定作用,但操作時要輕柔,不使骨折再度移位和加重局部創傷。
(三)功能鍛煉注意事項
1.功能鍛煉必須在醫務人員指導下進行。
2.功能鍛煉應根據骨折的穩定程度,可從輕微活動開始逐漸增加活動量和活動時間,不能操之過急,若驟然作劇烈活動而使骨斷端再移位,同時也要防止有些病人在醫務人員正確指導下不敢進行鍛煉,對這樣的病人應作耐心說服工作。
3.功能鍛煉是為了加速骨折癒合與恢復患肢功能,所以對骨折有利的活動應鼓勵病人堅持鍛煉,對骨折癒合不利的活動要嚴加防止,如外展型肱骨外科頸骨折的外展活動,內收型骨折的內收活動,伸直型肱骨髁上骨折的伸直活動,屈曲型骨折的屈曲活動,前臂骨折的旋轉活動,脛腓骨幹骨折的內外旋轉活動,橈骨下端伸直型骨折的背伸撓屈活動等都應防止。
C. 兒童骨折傷殘鑒定標准及賠償
骨折具體是屬於幾級傷殘,要根據骨折的嚴重程度以及後期所產生的功能障礙來進行判斷分析。通常在早期需要通過影像學的方法檢查,根據骨折的類型和嚴重程度來決定治療方案,比如可以通過手術內固定的方法處理,或者採取局部石膏固定的方法保守治療。在病情穩定之後可以介入康復治療的方法循序漸進的進行功能鍛煉,以免出現後遺症。在病情完全穩定無法再繼續恢復的情況下,再進行傷殘評定。根據所產生的後遺症對生活和工作造成的負面影響程度來分析。
賠償:
1、醫療。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2、誤工。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被扶養人生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在遭受意外傷害之後,如果保險的費用沒有超過保額,保險公司是可以賠償的,如果超過保額,就按照標準保額進行賠償,賠償范圍包括住院伙食費,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等等。與此同時,家屬也應該注意受害人的身體恢復。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D. 孩子意外骨折的解決方法
導語:每年的七八月份是學生們的暑假時間,但在這夏季,意外傷害骨折的患兒也增多了。如果孩子發生骨折該怎麼辦才好?
目前正值暑假,很多父母忙於工作,無暇看管在家度假的孩子,意外傷害也接踵而至。記者從省兒童醫院了解到,該院骨科扎堆收治意外傷害導致骨折的患兒,以學齡期兒童為主。
醫院骨科主治醫生黃生祥醫師提醒,假期兒童各類活動增多,意外傷害的發生率也隨之上升,家長應引起重視,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同時掌握一些正確的應急處理措施能有效挽救生命、降低傷害。
孩子骨折怎麼辦?
撥打120急救電話,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送寶寶去醫院處理,在等待急救人員趕來的時候,密切觀察孩子是否因疼痛、出血過多而出現面色蒼白、出冷汗、脈搏細弱、血壓降低,甚至昏迷等休克的症狀,這時候家長應把寶寶的頭置於低位,並注意肢體的.保暖。
有出血應立即止血處理,對於骨折處出血,在送孩子去醫院前,可以先用干凈的毛巾壓住傷口。如果出血較嚴重,可用橡皮筋管、橡皮帶纏繞骨折的肢體,以壓迫止血,但要注意每隔30分鍾左右放鬆一次,以免影響血液循環導致骨折的肢體缺血。
家長不要在創面上撒消炎粉、止血粉之類葯物,也不要在創面上覆蓋不幹凈的棉布。止血後應在創面上蓋上無菌紗布或未用過的毛巾,防止在運送的過程中創面受到污染。如果有骨的斷端暴露在皮膚外,家長不要挪動它。
E. 骨頭小孩12歲摔傷手臂骨折了吃哪些食物調養
病情分析: 骨折,治療中,除固定等外,營養是要注意。但是現在除非少數困難家庭,一般家庭不會缺乏營養。 指導意見: 可以多吃點新鮮魚,肉,各種蔬菜水果。 就是不要吃「骨頭湯」尤其是「筒子骨」對骨折的癒合最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