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測量標准體重的方法
標准體重和肥胖
人有胖瘦之分,體重過輕則為瘦,過重則為胖,那麼以什麼樣的標准來衡量是胖還是瘦呢?這當然必須有個參照值,這個參照值,我們就把它稱之為標准體重。目前在我國尚沒有統一的標准體重數據。較普遍採用的計算方法有兩種:
一種是:成年:(身高(厘米)-100〕*0.9=
標准體重(千克)
另一種是:男性:身高(厘米)-105=
標准體重(千克),
女性:身高(厘米)-100=
標准體重(千克)
以上兩種計算方法,基本已被廣泛採用。
另外,軍事科學院還推出一計算中國人理想體重的方法:
北方人理想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50)
x
0.6+50,南方人理想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50)
x
0.6+48,這一計算方法,似乎比較適合南北地區中國人。
兒童標准體重的計算,簡便的方法是:
1~6個月:出生體重(千克)十月齡*0.6=
標准體重(千克);7~
12個月:出生體重(千克)十月齡
X
0.5=
標准體重(千克);1歲以上:8十年齡x2=
標准體重(千克)
但是,由於人的體重與許多因素有關,不同人體之間有差異,在同一天不同的時間也會有一定的變化,加之所處地理位置(如地心引力的原因)、季節、氣候、自身情況的不同,對體重也有一定影響,因而很難完全符合標准體重。也就是說,難以用一個恆定值來表示,而應當是一個數值范圍,我們把這個數值范圍稱之為正常值,一般在標准體重+-10%以內的范圍。超過這一范圍,就可稱之為異常體重。
實測體重超過標准體重,但超出部分<
20%者稱為超重;實測體重超過標准體重
20%以上,並有脂肪百分率(F%)超過30%者則可診斷為肥胖病。體重超過標准體重的30
%一50%,F%超過35%一45%者稱中度肥胖病;超過標准體重50%以上,F%超過45%以上者稱為重度肥胖病。
Ⅱ 磅稱稱重量的方法
每小格代表1斤,下面具體說明一下:
1、先在秤鉤處放一個50公斤的砣,再在秤桿上從零往外移兩小格,就是52公斤。也就是要的104斤,我說的是一般的磅秤;
2、有幾個秤砣:5公斤、10公斤、25公斤、50公斤,秤桿上從零向外1格1公斤。5公斤、10公斤、20公斤,50公斤處有數字。超過50公斤就要加秤砣。如果你要稱東西,根據需要加砣, 稱好後,根據秤砣上的公斤數再加上秤桿上的公斤數,就是物品的重量。
(2)正確秤體重的方法擴展閱讀:
秤的一種,通常由秤體、感測器和儀表三部分構成。固定的底座上有承重的托盤或金屬板。也稱台秤。秤的種類有很多,可分為針秤、勾秤、厘戥、分金戥、盤秤等等。針秤通常有勾,用來勾東西,它之所以叫針秤是因為秤上有一指針來作為平衡指標,若當砣與所秤的東西平衡時,指針就會指正中間,故得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