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多發性骨髓瘤怎麼治療
多發性骨髓瘤(Multiple myeloma,簡稱MM)是骨髓內漿細胞異常增生的一種惡性腫瘤。由於
骨髓中有大量的異常漿細胞增殖,引起溶骨性破壞,又因血清中出現大
量的異常單克隆免疫球蛋白,尿中出現本周氏蛋白,引起腎功能的損害
,貧血、免疫功能異常。 MM起病徐緩,早期可數月至數年無症狀。出
現臨床症狀繁多,常見貧血、骨痛、低熱、出血、感染、腎功能不全,
隨著病情進展,可出現髓組織浸潤、M球蛋白比例異常增高,從而導致
肝脾淋巴結腫大、反復感染、出血、高粘綜合征、腎功能衰竭等。
MM的發病年齡多見於中年和老年,以50-60歲之間為多,男性多
於女性,男女之比約為2:1。MM在所有腫瘤中所佔比例為1%,占血液腫
瘤的10%。本病的自然病程為0.5-1年,經治療後生存期明顯延長或長
期「帶病生存」。
【病因】
迄今尚未完全闡明,可能的病因有電離輻射、接觸工業或農業毒物,與慢性感染、慢性抗原刺激
有關,還可能與遺傳有關,以及與IL-6等細胞因子有關。日本原子彈爆炸後倖存者中,骨髓瘤的發病
率與死亡率均有增加。本病可發生於慢性骨髓炎、腎盂腎炎、結核病、慢性肝炎、自身免疫性疾病的
基礎上,因為長期慢性感染可表現為淋巴-網狀系統增生,自身免疫反應及高丙種球蛋白血症。
【分型】
1.一般分型,可分為5型:(1)孤立型;(2)多發型;(3)彌漫型;(4)髓外型;(5)白
血病型。
2.根據免疫球蛋白分型
(1)IgG型:多見,佔50%-60%,易感染,高鈣血症和澱粉樣變較少見。
(2)IgA型:佔25%,高鈣血症明顯,合並澱粉樣變,出現凝血異常及出血傾向機會較多,預後
較差。
(3)IgD型:很少見,僅佔1.5%,瘤細胞分化較差,易並發漿細胞性白血病,幾乎100%合並腎功
能損害,生存期短。
(4)IgM型:少見,易發生高粘滯血症或雷諾氏現象。
(5)輕鏈型:佔20%,80%-100%有本周氏蛋白尿,易合並腎功能衰竭和澱粉樣變性,預後很差
(6)IgE型:很罕見。
(7)非分泌型:佔1%以下,血與尿中無異常免疫球蛋白,骨髓中漿細胞增高,有溶骨改變或彌
漫性骨質疏鬆。
【臨床表現】
MM起病徐緩,可有數月至十多年無症狀期,早期易被誤診。MM的臨床表現繁多,主要有貧血、骨
痛、腎功能不全、感染、出血、神經症狀、高鈣血症、澱粉樣變等。
症狀:
(一)MM瘤細胞浸潤表現
1.骨痛、骨骼變形和病理骨折 骨髓瘤細胞分泌破骨細胞活性因子而激活破骨細胞,使骨質溶
解、破壞,骨骼疼痛是最常見早期出現的症狀,約佔70%,多為腰骶、胸骨、肋骨疼痛。由於瘤細胞對
骨質破壞,引起病理性骨折,可多處骨折同時存在。
2.貧血和出血 貧血較常見,為首發症狀,早期貧血輕,後期貧血嚴重。血小板減少,出血症
狀多見、皮膚粘膜出血較多見,嚴重可見內臟及顱內出血。
3.肝、脾、淋巴結和腎臟浸潤 肝、脾輕度、中度腫大,頸部淋巴結腫大,骨髓瘤腎。
4.其他症狀 部分病人在早期或後期可出現肢體癱瘓、嗜睡、昏迷、復視、失明、視力減退。
(二)骨髓瘤細胞分泌大量M蛋白引起的症狀
1.繼發感染 感染多見於細菌,亦可見真菌、病毒,最常見為細菌性肺炎、泌尿系感染、敗血
症,病毒性帶狀庖疹也可見。
2.腎功能損害 50%-70%病人尿檢有蛋白、紅細胞、白細胞、管型,出現慢性腎功能衰竭、高
磷酸血症、高鈣血症、高尿酸血症,可形成尿酸結石。
3.高粘滯綜合征 約為2%-5%發生率,頭暈、眼花、視力障礙,並可突發暈厥、意識障礙。多
見於IgM型MM。
4.澱粉樣變 發生率為5%-10%,常發生於舌、皮膚、心臟、胃腸道等部位。
(三)漿細胞性白血病 符合外周血漿細胞數大於20%,肝脾腫大,白細胞數大於15×109/L,則為
漿細胞白血病。
體征: Ⅱ、Ⅲ期病人見貧血貌,瞼結膜蒼白,有或無淋巴結腫大
,心率增快,肝脾輕、中度腫大,胸骨、肋骨、腰椎骨等部位壓痛,或
骨局部觸及骨腫塊,或有病理性骨折,伴出血可見皮膚瘀點瘀斑,伴肺
部感染時,常有濕啰音。
常見並發症: 主要有肺炎、泌尿系感染、敗血症、腎功能衰竭、
病理性骨折。
【診斷標准】
1.骨髓中漿細胞>15%,並有異常漿細胞(骨髓瘤細胞)或骨髓活檢為漿細胞瘤。為主要的診斷
依據。
2.血清中出現大量單克隆免疫球蛋白(M蛋白),IgG>35g/L;IgA>20g/L;IgD>2.0g/L;
IgE>2.0g/L;IgM>15g/L或尿中出現單克隆免疫球蛋白輕鏈,輕鏈排出>1g/24小時。
3.無其他原因的溶骨病變或廣泛性骨質疏鬆。
【常規治療】
(一) 化療 一般採用各種聯合化療方案,初治病人可以選用各方案;在化療取得完全緩解後,
用VCAP、MEPP方案。 MM聯合化療方案.MM患者多年老體弱,全身情況差,過分化療並無益處。
(二) 對症治療
1.感染 細菌感染,應選用抗生素。
2.高鈣血症 增加補液量,多飲水使尿量每日>2000ml,促進鈣的排泄。
3.高尿酸血症 大量補液,口服或靜脈注射碳酸氫鈉,別呤醇100ml/次。
4.貧血 可運用雄性激素。
5.腎功能衰竭
(三) 放射治療 能使腫塊消失,解除局部疼痛,照射200-300cGy骨痛可以減輕。
(四) 干擾素 大劑量α-干擾素能抑制骨髓細胞瘤的增值。臨床應用干擾素聯合化療的方法治
療本病,能提高化療化療的完全緩解率。用法:(3~5)×10,6單位皮下注射,每周3次,用4-6周.
【預後與轉歸】
多發性骨髓瘤的預後,未經治療的病人中位生存期位6個月,化療後的中位生存期為3年。經綜合
治療後中位生存期可達到5-10年,甚至更長。生存期與年齡,分型,分期以及治療措施有關。
目前影響MM預後的因素有:
(1)漿細胞標記指數;
(2)β2-漿細胞幼稚程度;
(3)微球蛋白水平;
(4)血漿中IL-6效價,可溶性IL-6受體水平;
(5)血漿乳酸脫氫酶水平;
(6)C反應蛋白水平
(7)患者年齡;
(8)血漿單克隆蛋白含量;
(9)胸腺嘧啶核苷激酶水平;
(10)是否能避免多葯耐葯現象的出現,如「活性植物療法」的使用及植物葯物應用。
【難點與對策】
多發性骨髓瘤是一種進展性的疾病,應用化療治療取得緩解後,大多數病人都會復發,且一部分
病人對原先的化療葯物產生了耐葯,加大劑量並不能使患者再次獲得緩解,反而容易對骨髓產生抑制
,並發感染,或出現肝功能損害,疾病終末期的病人,貧血進行性加重,出血,腫瘤細胞增長加快,
多部位的溶骨性改變,出現腎功能衰竭,此時患者對化療反映很差,生存期只有幾個月。故關於本病
的多葯耐葯,尋求新的有效葯物,延長緩解期,延緩疾病的進展,以及如何進行中西醫結合治療等一
系列問題成為我們治療上的難點。
難點之一:關於多發性骨髓瘤的早期診斷問題
多發性骨髓瘤的臨床表現復雜,誤診率很高,患者就診時的主訴
各不相同,首診的科室較多,臨床醫生常常錯誤的根據單一的症狀而診
斷為某一病,引起誤診,文獻中綜合統計2547例MM誤診率高達69.1%。
另外實驗室檢查中,某些特異性檢查陽性率不高,這也是一個原因。故
臨床醫生應該對40以上病人出現不明原因腰痛,骨關節疼痛或骨質疏鬆
,不明原因貧血,蛋白尿,以及反復腹部感染,引起高度重視並做相應
的檢查,如血尿免疫電泳,骨髓穿刺檢查,以及頭顱,骨盆等部位X線
攝片。從而提高早期診斷率,減少誤診率,對延長生存期有很好的作用
難點之二:關於難治性或復發性多發性骨髓瘤的治療問題 多發性骨髓瘤易出現對多種化療葯物耐
葯即所謂的多葯耐葯(MDR),一旦出現MDR,增加了治療難度,MDR是提高骨髓瘤患者治療效果的最顯
著障礙。由於MDR的存在,使MM成為難治性或復發性MM,這類患者的治療非常棘手。治療對策包括採用
積極的中醫葯治療。中醫葯治療可貫穿於MM治療的全過程,臨床研究表明,活性植物葯材對MM的有效
治療是通過多靶點、多層面而達到治療效果。而對植物葯材有效的病例很少出現耐葯現象,有些學者
認為,對MM的治療植物葯材顯示出巨大的潛力,有著很重要的研究價值。
【獨特療法】
我院運用腎、脾、骨髓三經同治的「非輸血非化療免疫平衡療法」,結合現代高科技的基因療法
成功的研製出「龜鹿生血湯」、「再障1-8」、「犀角地黃素」、「青黃散」、「血小板特效1號」系
列化方劑;打破了白血病靠化療,貧血靠輸血的傳統療法,以見病思源,治病求本、標本兼治等理論
,採取獨特的配方興奮骨髓,運用「清毒換髓法」和「活血化瘀法」「基因療法」三聯法改善骨髓造
血微環境與微循環,恢復造血幹細胞功能,誘導不正常的幼稚細胞分化凋亡,使造血幹細胞有一個理
想的生存環境而恢復功能,血象逐步恢復正常。而針對臨床上白血病前期病變即骨髓增生異常綜合症
的早期症狀不典型或根本無明顯和體征提出了,清髓生血「的理論,清理骨髓毒素,糾正骨髓病態造
血,刺激骨髓造血,同時結合」扶正祛邪「的治療方法,使「扶正不留邪,邪去不傷正」有效地防止
了MDS向白血病的進一步惡化。再障是骨髓勞損造成的生血功能障礙,而腎為先天之本,精血之臟,腎
精虧損,則骨髓不充,髓虛則精血不能復生,但單純補腎往往效果不好,這是因為脾腎有先後天依賴
關系,脾為氣血生化之源,既所謂先天滋後天,後天養先天,在補腎的同時加用建脾葯如黃芪,白術
,甘草,茯苓等其療效更加明顯。我們在臨床中還發現活血化瘀葯具有改善造血微環境和調節免疫作
用,能清除髓海瘀阻而有利於血細胞的再生,既瘀血不去,新血不生。在應用補腎建脾葯效果不佳而又
無明顯出血傾向的病例,加用活血化瘀葯往往可以獲得良好的療效。
【典型病例】
許文君,女, 63歲,福建省廈門市,郵編:361012。
患者1999年2月份因「腰骶、右髖部疼痛伴乏力二月余,加重並胸悶氣短3天」之主訴經廈門市醫
院診斷為「多發性骨髓瘤」。其後進行放化療獲部分緩解,六次化療後效差,骨髓造血受抑嚴重,白
細胞在0.7~2.1×109/L 間變化,疼痛部位增多且加重,體質下降、厭食、夜難寢。家屬考慮到化療
只能降低瘤細胞,停後易復發且老人身體已被催垮,胃腸反應重的現實情況。於2000年1月經治癒患者
介紹來我院就診時全身呈遊走性刺痛,腰骶部疼痛劇烈,強迫半卧位,服「曲馬多」疼稍可減輕。重
度乏力、四肢沉困、心悸、氣短、咳嗽、胸悶、盜汗,食納差,腕脹,小便色黃,夜尿頻,心煩、多
夢、口乾思飲,午後至夜間體溫37.3~38.9℃。血象:WBC2.9×109/L、RBC 2.44×1012/L、
HGB62g/L、PLT69×109/L。胸部X線檢查:左側胸腔積液。原病理切片:小細胞肉瘤(漿細胞瘤)(骶
尾骨病灶組織高惡度性)。ECT:骶尾部、髂骨、腰L4-5椎體、左側4-6前肋多部位骨質穿鑿、疏鬆樣
低密度破壞灶。診斷:多發性骨髓瘤(IgG型),中醫診斷:骨痹 懸飲. 患者診斷明確,多次化療
後已對放化療產生耐葯,毒副作用蓄加,正虛愈損,脾失健運、肺失宣降,痰濁形成,痰濕瘀阻,出
現骨髓嚴重受抑、胸腔積液、疼痛出現。經我院博士專家組會診後給予「中葯+基因療法」特殊治療半
月時腰骶部疼痛明顯減輕,胸肋部疼痛消失,胸水減少,胸悶氣短、咳嗽盜汗現象基本消失,食慾增
加,精神及夜休好轉,一月時查血象:WBC4.2×109/L、HGB108g/L、PLT103×109/L、N67%,L31%,
X線胸片示:左側胸腔積液消失。第二療程治療中機體全面好轉。第四療程結束仍持續完全緩解,停止
化療,ECT示「原多部位骨質破壞灶骨密度基本恢復性改變」,患者自我獨立生活,無任何不適症狀。
階段性鞏固後,患者至今如常人生活,獲臨床治癒。
戴勛,男,19歲,山西省運城市人。郵編:044000。患者於1999年2月份因「骶尾骨,雙足部疼痛,麻
木伴乏力兩個月,加重並胸部,腰部疼痛半月」經過山西醫科大學附屬醫院診斷為多發性骨髓瘤。其
後進行放化療,數次化療療效不佳,骨髓造血受抑制嚴重,。2004年一月經介紹來我院就診時,全身
呈遊走性刺痛,腰骶部疼痛加重,半卧位,負重時加重,服「曲馬多」時稍減輕。心悸,氣短,咳嗽
,胸悶,盜汗,食慾差,尿液色黃,夜尿頻,多夢。查血象:WBC2900,Hb62克/L。胸部X線檢查:左側
胸腔積液。原病理切片:小細胞肉瘤(漿細胞瘤),ECT:骶尾部,髂骨,腰L4-5椎體,左側4-6前肋多
部位骨質破壞灶。診斷為:多發性骨髓瘤並發胸腔積液,給予中葯治療一月後原腰部疼痛明顯減輕,
胸肋部疼痛消失,胸悶氣短,咳嗽盜汗現象基本消失,食慾增加,精神好轉。2月9日血象:
WBC4200,Hb108g/L,N67%,L31%,X線胸片示:左側胸腔積液消失。三個月後ECT示「原多部位骨質破壞
灶骨密度大多數恢復性改變「。患者自我獨立生活,無任何不適症狀。階段性鞏固後,患者至今如常
人生活,臨床治癒。
Ⅱ 多發性骨髓瘤如何治療
多發性骨髓瘤屬於惡性漿細胞病,多發於40歲以上的中年人,尤其是60多歲的老人發病的可能性也會增加。多發性骨髓瘤,發現的早也可以早期進行治療干預,如果發現的晚,則要通過造血幹細胞移植或者放療的方式來進行治療了。
如果條件允許的話,有一部分的年輕高危患者也可以採用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的方式來進行治療。最後我們還能用放療的方式來治療,放療主要應用於局限性的骨髓瘤,局部骨痛或者是脊髓壓迫症者。其實關於多發性骨髓瘤,發現的早了就能夠及早治療,痊癒的可能性自然也會大大增加。如果身體上出現莫名其妙的病理骨折,骨痛,骨絡變形,貧血出血等症狀,就要及時去醫院就醫了。
Ⅲ 多發性骨髓瘤怎麼治療一線方案是什麼
多發性骨髓瘤的治療主要是以應用全身化療及支持治療。化療葯物有硼替佐米,阿黴素,長春新鹼,地塞米松,沙利度胺,來那度胺等。一般應用多種化療葯物聯合治療,另外給予支持治療,如患者有貧血,可以應用促紅細胞生成素治療。如有骨骼破壞,應用磷酸鹽葯物。如腎功能不全,應用腎毒性葯物,嚴重時給予血液透析治療。
如果有不明白的病情需要咨詢,可以直接點擊【病情咨詢預約申請單】獲取幫助。
Ⅳ 指南:多發性骨髓瘤如何治療
多發性骨髓瘤(multiplemyeloma,MM)是一種克隆性漿細胞異常增殖的惡性疾病,是血液系統第2位常見惡性腫瘤,多發於老年人,目前仍無法治癒。
隨著新葯不斷問世及檢測手段的提高,MM的診斷和治療得以不斷改進和完善,近期我國血液科相關專家又對MM指南進行了更新。
一、MM如何治療?
1、1)對有症狀的MM應採用系統治療,包括誘導、鞏固治療(含幹細胞移植)及維持治療,達到SD及以上療效時可用原方案繼續治療,直到獲得最大程度緩解;不建議在治療有效患者變更治療方案;未獲得MR的患者應變更治療方案。
2)對適合自體移植的患者,應盡量採用含新葯的誘導治療+幹細胞移植;誘導治療中避免使用幹細胞毒性葯物(避免使用烷化劑以及亞硝脲類葯物,來那度胺使用不超過4個周期)。
3)所有適合臨床試驗的患者,可考慮進入臨床試驗。
2無症狀骨髓瘤:
暫不推薦治療,高危無症狀骨髓瘤可根據患者意願進行綜合考慮或進入臨床試驗。
3
孤立性漿細胞瘤的治療:
骨型漿細胞瘤對受累野進行放療(45Gy或更大劑量)。骨外型漿細胞瘤先對受累野進行放療(45Gy或更大劑量),如有必要則行手術治療。疾病進展為MM者,按MM治療。
4
有症狀骨髓瘤的初始治療:
(1)誘導治療:患者的年齡(原則上≤65歲)、體能及共存疾病狀況決定其造血幹細胞移植條件的適合性。
移植候選患者誘導治療不宜長於4~6個療程,以免損傷造血幹細胞並影響其動員採集,硼替佐米皮下使用可減少周圍神經病變發生率。初始治療可選下述方案:
•硼替佐米/地塞米松(VD)[18]
•來那度胺/地塞米松(Rd)
•硼替佐米/阿黴素/地塞米松(PAD)
•硼替佐米/環磷醯胺/地塞米松(VCD)[19]
•硼替佐米/沙利度胺/地塞米松(VTD)[20,21]
•沙利度胺/阿黴素/地塞米松(TAD)
•沙利度胺/地塞米松(TD)
•沙利度胺/環磷醯胺/地塞米松(TCD)
•長春新鹼/阿黴素/地塞米松(VAD)
不適合移植患者的初始誘導方案,除以上方案外尚可選用以下方案:
•馬法蘭/潑尼松/硼替佐米(VMP)
•馬法蘭/潑尼松/沙利度胺(MPT)
•馬法蘭/潑尼松/來那度胺(MPR)
•來那度胺/低劑量地塞米松(Rd)
•馬法蘭/潑尼松(MP)
•長春新鹼/卡莫司汀/馬法蘭/環磷醯胺/潑尼松(M2)
(2)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ASCT):腎功能不全及老年並非移植禁忌證。相比於晚期移植,早期移植者無事件生存期更長。對於原發耐葯患者,ASCT可作為挽救治療措施。對於移植候選者,建議採集足夠2次移植所需的幹細胞量。若首次移植後獲得CR或VGPR,則暫不考慮第2次移植;若首次移植後未達VGPR,可序貫行第2次移植。第2次移植一般在首次移植後6個月內進行。
(3)鞏固治療:為進一步提高療效反應深度,以強化疾病控制,對於誘導治療或ASCT後獲最大療效的患者,可採用原誘導方案短期鞏固治療2~4個療程。
(4)維持治療:長期維持治療(毒副作用輕微)通過延長療效反應的持續時間與無進展生存期,最終可改善患者總生存。可選用來那度胺或沙利度胺單葯、硼替佐米聯合沙利度胺或潑尼松。
(5)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年輕、高危、復發難治患者可考慮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
(6)原發耐葯MM的治療:換用未用過的新方案,如能獲得PR及以上療效者,條件合適者應盡快行ASCT;符合臨床試驗條件者,進入臨床試驗。有以下方案可供選擇:
•來那度胺/地塞米松(Rd)
•來那度胺/硼替佐米/地塞米松(RVD)
•來那度胺/潑尼松/馬法蘭(MPR)
•來那度胺/環磷醯胺/地塞米松(RCD)
•來那度胺/阿黴素/地塞米松(RAD)
•地塞米松/環磷醯胺/依託泊苷/順鉑±硼替佐米(DCEP±B)
•地塞米松/沙利度胺/順鉑/阿黴素/環磷醯胺/依託泊苷±硼替佐米(DT-PACE±V)
•大劑量環磷醯胺(HD-CTX)
•低劑量環磷醯胺/醋酸潑尼松(CP)
(7)MM復發患者的治療:復發患者的異質性較大,需要對復發患者進行個體化評估以決定治療的時間。對於僅有M蛋白升高而沒有SLiM、CRAB表現的"生化復發"的患者,不需要立即治療,但需每2~3個月隨訪、復查相關指標。對於伴有CRAB表現或快速生化復發的患者,需要立即啟動治療。對於復發的MM患者,優先推薦進入臨床試驗。6個月以內復發的患者,可換用其他作用機制的葯物聯合方案;6~12個月復發的患者,首選換用其他作用機制的葯物聯合方案,也可使用原葯物再治療;12個月以上復發的患者,可使用原方案再誘導治療,也可換用其他作用機制的葯物方案。
化療後復發:緩解後半年以內復發,換用以前未用過的新方案;緩解後半年以上復發,可以試用原誘導緩解的方案或換用以前未用過的新方案(參照原發耐葯中的方案);條件合適者進行自體或異基因幹細胞移植;硼替佐米、來那度胺、沙利度胺是治療復發MM的關鍵葯物,常與在功能上具有相加或協調作用的葯物(如蒽環類、烷化劑、激素)聯合使用。對於復發的MM患者,再誘導的療程數為6~9個,盡管某些患者在1~2個療程時就已經獲得較深程度的緩解。
移植後復發:如果有凍存的幹細胞,且首次ASCT後緩解時間超過2年,可以考慮行第2次ASCT;使用以前未使用的、含新葯的方案;年輕患者有同胞相合供者時可考慮行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
(8)支持治療:
①骨病的治療:口服或靜脈使用雙膦酸鹽:包括氯屈膦酸、帕米膦酸二鈉和唑來膦酸。雙膦酸鹽適用於所有活動性MM患者。無症狀性骨髓瘤不建議使用雙膦酸鹽,除非進行臨床試驗。靜脈制劑使用時應嚴格掌握輸注速度。靜脈使用雙膦酸鹽建議MM診斷後前2年每月1次,2年之後每3個月1次或醫生根據利弊權衡。口服雙膦酸鹽可以長期使用。若出現了新的骨相關事件,則重新開始至少2年的治療。使用前後注意監測腎功能,並根據腎功能調整葯物劑量。唑來膦酸和帕米膦酸二鈉有引起頜骨壞死的報道,尤以唑來膦酸為多,雙膦酸鹽使用前應該進行口腔檢查,使用中避免口腔侵襲性操作。如需進行口腔侵襲性操作,需前後停用雙磷酸鹽3個月,並加強抗感染治療。有長骨病理性骨折、脊柱骨折壓迫脊髓或脊柱不穩者可行外科手術治療;低劑量放療(10~30Gy)可以作為姑息治療,用於不能控制的疼痛、即將發生的病理性骨折或即將發生的脊髓壓迫;在幹細胞採集前,避免全身放療。
②高鈣血症:水化、鹼化、利尿,如患者尿量正常,則日補液2000~3000ml;保持尿量>1500ml/d;使用雙膦酸鹽;糖皮質激素和/或降鈣素。
③腎功能不全:水化、利尿,以避免腎功能不全;減少尿酸形成和促進尿酸排泄;有腎功能衰竭者,應積極透析;避免使用非甾體消炎葯(NSAIDs);避免使用靜脈造影劑;長期接受雙膦酸鹽治療的患者需監測腎功能。
④貧血:可考慮使用促紅細胞生成素治療。
⑤感染:如反復發生感染或出現威脅生命的感染,可考慮靜脈使用免疫球蛋白;若使用大劑量地塞米松方案,應考慮預防卡氏肺孢子菌肺炎和真菌感染;如果有條件,可以接種肺炎和流感疫苗;使用硼替佐米的患者應該預防性使用抗病毒葯物;HBV攜帶者應預防性使用抑制病毒復制的葯物,並注意監測病毒載量。
⑥凝血/血栓:對接受以沙利度胺或來那度胺為基礎的方案的患者,建議預防性抗凝治療。
⑦高黏滯血症:血漿置換可作為症狀性高黏滯血症患者的輔助治療。
二、如何評判療效?
IMWG療效標准分為完全緩解(CR)、嚴格意義的CR(sCR)、免疫表型CR(ICR)、分子學CR(MCR)、部分緩解(PR)、非常好的PR(VGPR)、微小緩解(MR)、疾病穩定(SD)、疾病進展(PD)[17]。在治療期間需每隔30~60d進行療效評估。
1
CR:
血清和尿免疫固定電泳陰性,軟組織漿細胞瘤消失,骨髓中漿細胞<5%;對僅依靠血清游離輕鏈(FLC)水平作為可測量病變的患者,除滿足以上CR的標准外,還要求FLC的比率恢復正常(0.26~1.65)。以上指標均需連續兩次評估。
2
sCR:
滿足CR標準的基礎上要求FLC比率正常以及經免疫組化或2~4色的流式細胞術檢測證實骨髓中無克隆性漿細胞。以上指標均需連續兩次評估。
3
ICR:
滿足sCR標準的基礎上,要求經多參數流式細胞術(至少4色)檢測106個骨髓細胞,證實無表型異常的漿細胞(克隆性)。
4
MCR:
滿足CR標准基礎上要求等位基因特異性寡核苷酸雜交PCR(ASO-PCR)檢測陰性(敏感度為10–5)。
5
PR:
(1)血清M蛋白減少≥50%,24h尿M蛋白減少≥90%或降至<200mg/24h;
(2)若血清和尿中M蛋白無法檢測,則要求受累與非受累FLC之間的差值縮小≥50%;
(3)若血清和尿中M蛋白以及血清FLC都不可測定,並且基線骨髓漿細胞比例≥30%時,則要求骨髓內漿細胞數目減少≥50%;
(4)除上述標准外,若基線存在軟組織漿細胞瘤,則要求漿細胞瘤縮小≥50%。以上指標均需連續兩次評估。如做影像學檢查,則應無新的骨質病變或原有骨質病變進展的證據。
6
VGPR:
蛋白電泳檢測不到M蛋白,但血清和尿免疫固定電泳陽性;或血清M蛋白降低≥90%且尿M蛋白<100mg/24h;在僅依靠血清FLC水平作為可測量病變的患者,除滿足以上VGPR的標准外,還要求受累和未受累FLC之間的差值縮小>90%。以上指標均需連續兩次評估。
7
MR:
血清M蛋白減少25%~49%,24h尿輕鏈減少50%~89%;若基線存在軟組織漿細胞瘤,則要求漿細胞瘤縮小25%~49%;溶骨性病變數量和大小沒有增加(可允許壓縮性骨折的發生)。
8
SD:
不符合CR、VGPR、PR及PD標准。如做影像學檢查,則應無新的骨質病變或原有骨質病變進展的證據。
9
PD:
診斷至少應符合以下1項(以下數據均為與獲得的最低數值相比):(1)血清M蛋白升高≥25%(升高絕對值須≥5g/L),若基線血清M蛋白≥50g/L,M蛋白增加≥10g/L即可;(2)尿M蛋白升高≥25%(升高絕對值須≥200mg/24h);(3)若血清和尿M蛋白無法檢出,則要求血清受累與非受累FLC之間的差值增加≥25%(增加絕對值須>100mg/L);(4)骨髓漿細胞比例升高≥25%(增加絕對值≥10%);(5)原有骨病變或軟組織漿細胞瘤增大≥25%,或出現新溶骨性病變或軟組織漿細胞瘤;(6)出現與漿細胞異常增殖相關的高鈣血症(校正後血鈣>2.8mmol/L或11.5mg/dl)。在開始新治療前必須進行連續兩次療效評估。
除以上外,有條件的單位還可開展PET-CT、新一代流式細胞術等新技術的檢測。
三、如何監測MM?
1
無症狀骨髓瘤:
每3個月復查相關指標。包括血肌酐、白蛋白、乳酸脫氫酶、血清鈣、β2-MG、血清免疫球蛋白定量、血清蛋白電泳及血免疫固定電泳、24h尿總蛋白、尿蛋白電泳及尿免疫固定電泳。血清FLC有助於判斷疾病進展。骨骼檢查每年進行1次或在有臨床症狀時進行。
2
孤立性漿細胞瘤:
孤立性漿細胞瘤分為骨型或骨外型,需排除MM。隨訪和監測開始時每4周進行1次;若漿細胞瘤治療後M蛋白完全消失,則每3~6個月進行1次,或在有臨床症狀時進行相關檢查;如M蛋白持續存在,則繼續每4周1次的監測。每6~12個月進行1次影像學檢查。
3
有症狀骨髓瘤:
誘導治療期間每2~3個療程進行1次療效評估;不分泌型骨髓瘤的療效評估需行骨髓檢查;血清FLC有助於療效評估,尤其是不分泌型骨髓瘤的療效評估;骨骼檢查每6個月進行1次,或根據臨床症狀進行。
Ⅳ 多發性骨髓瘤的治療
一般情況下沒有症狀的患者,不需要治療。症狀性骨髓瘤才開始治療,治療方法如下:第一種,一般治療,血紅蛋白低於60/L,輸入紅細胞,必要時皮下注射促紅細胞生成素治療。第二種,化療,常用葯物有靶向葯物,糖皮質激素。第三種,造血幹細胞移植,所有患者都可以使用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第四種,放療,可用於局限性骨髓瘤,局部骨痛以及脊髓壓迫症狀。
Ⅵ 多發性骨髓瘤怎麼治
多發性骨髓瘤主要有化療、放療和移植三種治療方式,一般情況下,無症狀多發性骨髓瘤患者,無需進行特殊治療,若發生在髓外的漿細胞瘤、無法控制的骨痛,可採用放療,對於化療無效的可採用放療加聯合化療,還可以通過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和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來治療,一般還是以化療為主,根據不同情況可選用放療、骨髓移植等方法,貧血、骨痛等症狀明顯的應適當對症、支持等綜合治療。
Ⅶ 多發性骨髓瘤如何治療
主要是化療方案,對於多發性骨髓瘤的治療是需要綜合治療,患者有嚴重的貧血有可能需要輸血,有高鈣血症需要及時處理有腎衰竭有可能需要透析。
對於多發性骨髓瘤,關鍵就是要採取化療,化療是治療該病的主要手段,新的化療葯物的應用和用法方面改進,對於治療該病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般情況下化療葯物主要有苯丙氨酸,環磷醯氨,氮疥,長春新鹼,多柔比星等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