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法典是在怎樣規定法的適用順序
民法典適用順序:
1、原則高於法條;
2、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3、高位階法優於低位階法;
4、新法優於舊法。
民法典是指在採用成文法的國家中,用以規范平等主體之間私法關系的法典。民法典以條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規則來規范各式法律行為、身份行為。
有的民法典會酌采習慣法作為補充規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規定以當事人間私法自治的方式彌補各種法規的不足。
(1)民法抽象的正確方法擴展閱讀:
民法典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僅次於憲法。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為准則,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據。
中國曾於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啟動民法典的制定,均無果。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正確調整民事關系,
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憲法和我國實際情況,總結民事活動的實踐經驗,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該法於1986年4月頒布,被學者稱為「准法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民法典
B. 民法的原理是什麼
民法所遵循的基本原理叫意思自治。所謂意思自治,指經濟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一切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設立、變更和消滅,均取決於當事人自己的意思,原則上國家不作干預。只在當事人之間發生糾紛不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國家才以仲裁者的身份出面予以裁決。意思自治的實質,就是由平等的當事人通過協商決定人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一、民法的作用
1、民法可以為現代化市場經濟提供一般規則和市場活動的行為規范,使市場參與者在這些規則允許的范圍內各顯神通,開拓進取,創造最佳業績,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2、民法可以為人權提供基本保障。人權是人按其本質屬性享有和應當享有的權利。民法實質上是權利法。它首先給人的人格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基本權利以規定和保護,為其他權利包括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保護提供基礎。
3、民法可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民法體現著社會公平和社會正義。它調節著各種利益,保護人們合法地謀求自己的利益,不允許侵害社會和他人的弱肉強食,謀取非法利益。
4、民法可以促進民主政治。民法是私法。它要求私法與公法、民事生活和政治生活區分開來。私法自治原則不僅有利於抑制行政專橫和行政過度干預,而且有利於經濟基礎的發展。這必將從客觀上推動民主政治的發展。
二、學習民法學的方法大致有兩種:
1、是從抽象到具體、從一般到特殊的學習方法。及基本上按照民法典的結構順序進行學習。
2、是從具體到抽象、從特殊到一般的學習方法。即從具體的事例(實有的或者假設的案例)入手學習民法。
三、學習民法時須注意兩個問題。
1、要遵循循序漸進的規律,先學好民法總論部分的內容,再順序學習物權、債權、親屬、繼承。民法總論部分,不僅使整個民法的基礎,而且是整個現代法制的基礎。學好這部分內容,再學習其他部分就比較容易。當學習其他部分時,也應當遵循同樣的規律,先著重學好該部分的基礎知識,例如學習債權部分,應先著重掌握債權總論部分,然後再學習各種合同。
2、遵循「閱讀、記憶、理解、運用」的規律。民法是一套概念、原則、制度和理論的體系,其基礎是一套有嚴密邏輯關系的概念,掌握了這套概念,就掌握了民法的思維框架。經驗表明,法官在裁判中、律師在處理案件中、學者在分析案例中如果出現失誤,往往源於沒有掌握好這套概念或者發生概念混淆。因此,學習民法首先強調記憶。但民法概念有專門含義,相互間有其邏輯關系,因此不能但憑死記硬背,在記憶的同時應強調對概念的理解。特別是初學者,一定延著重記憶和理解這兩個環節,邊閱讀、邊記憶、邊理解,在理解的前提下增強記憶,在記憶的基礎上加深理解。再就是在初步掌握了民法概念、原則、制度和理論的體系和方法的基礎上,要強調聯系實際,即運用所掌握的民法知識和方法分析實有的或者假設的案例,針對具體的案例解釋、適用民法規則,然後得出對案例的處理(判決)意見。在這樣的運用中,不僅可以加深理解和記憶,而且可以使所學民法知識逐漸轉化成自己的民法素養和民法實務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C. 為什麼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
有很多人都對法學專業感興趣,那麼,什麼人適合學習法學專業呢?法學就業方向有哪些呢?下面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信息,供大家參考!
一、哪些人適合學習法學
基本上混得好的,在圈內有點名氣的,都是比較穩重,踏實的.具備穩重,踏實,正直,正義感強的人是比較適合讀法學的。
有人說律師是跟人打交道,內向不愛說話的人一定不適合做律師。事實上,內向的人可以從事律師,但會遇到瓶頸。律師是屬於服務業。
當然,內向不代表不善溝通,溝通是一種能力,與性格無關。如果打算從事律師行業,就不可避免地要和人溝通——甚至在有的崗位,主要的工作內容就是溝通。所以,如果難以從他人處獲得有效信息,那就真的需要鍛煉。
無論是訴訟律師還是非訴律師,交流能力都是非常關鍵的能力,甚至比法律分析能力還重要。性格過於內向的人,往往喜歡悶頭幹活,但是和客戶、同事溝通的不充分、不順暢,容易出現一些問題。如果性格比較內向又對法學專業比較感興趣的同學可以適當鍛煉一下自己與人溝通的能力。
二、法學專業就業方向有哪些
一般情況下,法學專業畢業生會有以下4種就業方向:
1、公務員 對法學畢業生來講,進入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是傳統意義上的「專業對口」。但是,如果想進入公檢法機關至少要通過公務員考試,需要說明的是司法考試、注冊會計師考試、報關員資格考試和公務員考試被公認為是中國最難的四大考試。
2、律師 律師是一個對經驗要切比較高的行業,基於此,律師之間的的收入也會有非常大的差別。在最初的三至五年,因缺乏專業經驗和業務積累,律師收入一般會比較低。我國對律師採取了嚴格的准入制度,即必須通過全國統一司法考試。
3、公司法務人員 大多數法學畢業生選擇了去公司做法務人員,他們在公司的法律咨詢部或法律事務部專門處理公司運作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事務。公司法務人員以普通本科生居多。
4、其他相關領域除了以上的主要就業方向,社會其他領域,如企業中的文秘、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等崗位具有「復合型知識結構」的法律人才也具有較大的需求,很多法學專業畢業生也會做會計師、審計師、證券業務員、環境評估、司法鑒定、職業中介、房地產咨詢、法制宣傳等工作。當然,還是有相當多的法學畢業生畢業選擇了轉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擁有一支結構良好的教師隊伍,其中既有一批在國內外享有盛譽的資深法學家,更有一大批在全國法律界和相關學科有影響的中青年法學家,先後有9名教授13次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過法制講座。中國人民大學網路教育(網上人大)法學專業依託中國人民大學優質的教師資源,其教學體系的專業度可想而知。
中國人民大學網路教育(網上人大)創辦於1998年,是我國最早的網上大學之一,中國人民大學網路教育以優質的教育資源和完善的教學服務成為眾多學子心目中網路教育的優秀品牌,成就了20多萬學子的求學夢想,也證明了名校學歷的魅力和價值。
目前,網上人大有在讀學生六萬余名,分布在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報名網上人大,可以在任何時間進行學習,完全不耽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非常適合在職學生選擇。選擇一個好的專業,選擇一所好的學校,都將真正開啟你通過職業發展成功的大門。
D. 怎麼學民法
一點是要知道學習目標,也就是說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學生,你究竟要獲得什麼。
我國許多重點大學中,本科生都是過五關斬六將考進來的,高考考分非常高,進來時都是優秀人才。
是不是很多優秀人才在四年本科被造就成了中等人才?同學們一定要自己造就自己。
民法學習的兩種方法
學習民法學的方法大致有兩種:
其一,是從抽象到具體、從一般到特殊的學習方法,即基本上按照民法典的結構順序進行學習;
其二,是從具體到抽象、從特殊到一般的學習方法,即從具體的事例實有的或者假設的案例入手學習民法;
第一種方法,可以使我們對民法有一個整體的把握,即掌握民法的概念、原則、制度和理論體系,為進一步學習、研究民法或者從事民法實務奠定扎實的知識基礎。但這種學習方法,對初學者來說,要理解、記憶許多專業概念術語,有相當的難度。
第二種學習方法,從具體案例入手,可以喚起對民法理論的興趣,但僅靠這種學習方法不大可能准確理解和掌握整個民法的基本結構和整個概念、原則、制度、理論體系。
因此,現在提倡交替採用上述兩種學習方法:
1、即為了掌握民法的基本結構和整個概念、原則、制度和理論體系,須採用第一種學習方法,精讀一、二種較好的民法教材或者體系書;
2、在此基礎上再採用第二種方法,閱讀一些民法實例研習著作,使我們結合實例對民法各項概念、原則、制度獲得正確的理解和把握;
3、然後再閱讀一些具有較高學術水準的專題研究著作、相關專題論文,以進一步提高我們的民法理論素養;
4、在具有比較扎實的民法知識的基礎上,應閱讀民法方法論著作和民法判例研究論文,以掌握解時適用民法的方法、規則和理論,提高運用民法和研究民法的能力。在採用第一種方法學習時,須注意兩個問題:
E. 民法應該怎麼學啊
民法的內容包羅萬千,內容相較於刑法而言要復雜很多,對於初學者來說,民法像一盤散沙,無從下手。如何學習好民法呢?相信這是很多備考考生的問題,下面就為大家解答一下。
學習民法大致有2種方法:
1、從抽象到具體、從一般到特殊的學習方法,即基本上按照民法典的結構順序進行學習;
2、從具體到抽象、從特殊到一般的學習方法,即從具體的事例實有的或者假設的案例入手學習民法。
現在,我們提倡交替採用以上兩種學習方法,能夠「魚」和「熊掌」同時兼得,就是下面這本書↓↓↓
作為學法人,想要通過2022年法考,一定要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和技巧,扎實基礎。仰望星空,腳踏實地!
F. 民法的基本原則及如何運用
民法的基本原則
(一)平等原則
民法上的平等原則,是指在民事活動中,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另一方。
平等原則集中反映了民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的本質特徵,尤其是集中表現了作為民法主要調整對象的商品經濟關系的客觀要求。從民事活動的角度看,平等原則要求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必須遵循自願協商的原則。從立法的角度來看,平等原則要求立法者必須奉行「行為立法」的原則(即以主體的行為為制定法律規范的出發點),而不能採用「主體立法」(即以主體的不同身份為制定法律規范的出發點),亦即一切民事主體,無論其經濟能力如何(大公司或小企業),所有制性質如何(國有企業或私營企業),其行為均應遵循同樣的准則,其權利在法律上應得到同樣的保護。
(二)意思自治原則
意思自治原則指民事主體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自由地創設其權利義務,任何機關、組織或個人均不得非法干涉。意思自治原則在合同制度中的表現即合同自由原則,其賦予合同當事人以訂立合同的自由、決定合同內容的自由以及選擇合同形式及合同相對方的自由。
意思自治原則是市場經濟客觀要求的法律表現,它反映和保護了市場主體人格的獨立、財產和責任的獨立,是對民事關系(尤其是合同關系)一般法律准則的高度概括。我國民法確立這一原則,有利於清除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權力本位」、「官本位」的法律觀念,有利於彌揚尊重民事主體合法權利之風,促進我國具有充分開放度和自由度的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
意思自治原則表現了民事主體的個人意志在經濟活動領域內依法獲得的最大限度的自由,而法律有關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稱「公序良俗」)的規定,則是對這一自由的法律限制。
意思自治排除了他人對當事人自由意志的不法干預,也排除了不當行使的國家權力對民事權利的侵犯,集中反映了民法之私法的性質。
(三)誠實信用原則
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都分別對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必須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作出了規定。
對於「誠實信用」一詞,不能僅從其字義去理解,認為它僅指「恪受信用,不搞欺詐、脅迫」。歷史上,「誠實信用」作為法律用語,是根據德文翻譯的。作為外來語,誠實信用本身的含義是以維持法律秩序(即利益平衡)為目的,以抽象的公平要求為內容的規則。因此,民法上的誠實信用原則的目的是維持民事主體雙方利益的平衡,維持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平衡。
誠實信用原則確定了民事主體的一般行為標准。誠實信用原則要求民事主體必須「善意」地實施民事行為,在民事活動中應尊重他人利益,不得進行欺詐、脅迫,不得惡意地損害他人利益或者放任他人合法利益遭受損害,以誠實的態度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民法上的「善意」與「無過錯」不同。一般情況下,「過錯」是當事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根據。但過錯是指當事人實施不法行為(如侵權行為)時的一種主觀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以當事人實施某種違法行為為前提。而「惡意」則與當事人是否實施違法行為無必然聯系,其指的是其實施民事行為的動機不正當以及對於影響其民事行為效力的因素知情或應當知情(例如,明知是贓物仍然予以購買)。因此,善意是指行為人行為動機正當以及對於他人利益有可能受損之事實不知情的一種主觀心理狀態。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權利不得濫用原則指當事人在行使民事權利時,必須尊重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不得破壞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平衡,不得損害他人依法享有的正當利益,否則,當事人的權利將依法被限制、剝奪或承擔民事責任。
權利不得濫用原則是誠實信用原則派生出來的一項原則,主要用於解決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沖突和失衡,其適用范圍主要是對於權利(特別是所有權)不當行使的必要矯正,是對所謂「私權絕對性」的一種必要限制。
G. 如何構建我國的民法體系
構建我國的民法體系,需要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
一、認清民法典制定的目標。
民事立法的混亂會導致民事司法實踐的標准不統一,使民法無法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而民法典的制定,可以消弭立法上的混亂,填補立法空白。這正是民法典的優越性所在。當前,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統一的立法體系。
在接下來的立法工作中,我國民法的體系化要圍繞民法典制定而進行。制定民法典應適合我國國情、體現時代要求,更好地促進我國的民事立法以及民事司法的完善,保障與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
二、加強民法理念研究。
民法的體系化是對民法典的體系、編纂技術、所採用的指導思想、法律原則甚至法律適用的總結。民法典不能涵蓋所有的民事生活,而不斷發展的民事法律關系也需要不斷進行規范調整。
因此,民法典的制定不單純是為立法而立法,而是為了調整民事生活。為了使民法更好地體系化,制定出合乎需要的民法典,應加強對民法典編章結構、立法技術、法律概念以及司法技術等方面的研究。
三、正確區分法典編纂與法典匯編的關系。
制定民法典,有匯編式與編纂式兩種法典方案。就我國而言,編纂式法典具有一些匯編式法典不具備的優點。編纂式法典具有緊密的體系,能夠克服體系的漏洞,有利於制度之間的協調,更能彰顯民法典的形式理性,體現民法典的價值。
而法典編纂存在的缺陷,可以通過法律解釋的方案來彌補。當前比較可行的方式是,在我國《合同法》、《侵權責任法》制定之後,應緊接著進行人格權法以及債法總則的制定。在此基礎上,對這些法律進行全面體系化,從而編纂出我們時代的民法典。
(7)民法抽象的正確方法擴展閱讀:
探究民法的體系化,根本目的在於形成一個法典化的完備體系,從而在該體系的支撐下建立起一部具有高度邏輯性與系統性的民法典。我國民法的體系化,對我國民法典的制定及實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體系化是制定民法典的內在要求。民法典就是以體系性以及由之決定的邏輯性為重要特徵的,體系是民法典的生命。民法的體系化可以將涉及民眾生活的私法關系在既定原則的指導下進行通盤規劃,從而確立起民法典的支柱與骨架,發揮其預先規劃、提綱挈領的作用。
民法體系化是制定民法典的保障。在民法典的制定過程中確立民法體系,有助於消除現行民事法律法規中的沖突,將各項法律制度整合為有機的整體,從而實現我國民事法律的統一,建立起內在和諧一致的民事規范體系。
民法體系化有助於民法規范的遵守與適用。民法的體系化,就是將市民社會生活中最基本的規則抽象出來,在民法典中加以規定,從而為法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適用民法提供便利。體系化有助於通過保證民事法律規范的穩定性,最終實現社會生活關系的穩定和人們在社會生活中的可預期性。
H. 民法典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1、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願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3、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5、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6、綠色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8)民法抽象的正確方法擴展閱讀
民法基本原則,是貫穿於整個民事立法,對各項民法制度和民法規范起統率和指導作用的立法方針。它是中國社會主義經濟政治制度、經濟管理體制和經濟政策在法律上的集中反映,是中國民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本質特徵的集中反映。
民法基本原則之內涵,集中體現了民法區別於其他法律的特徵,在民法與其他法律如行政法、經濟法之間畫了一條界線。
I. 怎麼學好民法啊,愁死了,覺得很抽象,很是不理解。
學習民法得慢慢來。別急躁。不要以為文科的東西無非就是語言文字,讀得懂文字就能領會文義。畢竟這是一門來自西方的學科。畢竟這是幾千年人類關於公平正義思想的結晶,你想一下子學得多精通是不可能的。哥學了十二年,尚不敢稱精通。所以首先得擺正心態,不要想一口吃個胖子。
其次,提幾點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1.從教材著手,而不是從法條著手。
很多人以為學法律就是學法條,於是一頭扎進諸多法條、司法解釋中,思維越來越迷茫、混亂。事實上,如果沒有法學知識,你就是將民法通則倒背如流,我敢保證你仍然沒有入門。所以從法學教材(大中專民法學教材)入手。
2.精讀。民法學屬於理論性很強,體系也很成熟的一門法律學科,是全球數千年民法實踐的沉澱,是學界智慧的凝聚。所以每一章節都值得你狠狠地咀嚼,領悟,不要用看小說或者讀者文摘的方式去學。書不在多,一本就夠,重要的是反復鑽研。
3.民法跟現實生活非常貼近,你在學習過程中要多結合生活中一些現象進行思考,有助於領悟一些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