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鋼筋籠的吊放
1)鋼筋籠的吊放應設2~4個位置恰當的起吊點。鋼筋籠直徑大於1300mm,長度大於6m時,可採取措施對起吊點予以加固,以保證鋼筋籠起吊不變形,如圖3-15所示。
2)吊放鋼筋籠入孔時,應對准孔位輕放、慢放入孔。鋼筋籠入孔後應徐徐下放,不得左右旋轉。若遇阻礙應停止下放,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嚴禁高起猛落、碰撞和強行下放。
3)鋼筋籠過長時宜分節吊放,孔口焊接。分節長度應按孔深、起吊高度和孔口焊接時間合理選定。孔口焊接時,上下主筋位置應對正,保持鋼筋籠上下軸線一致。
4)鋼筋籠全部入孔後,應按設計要求檢查安放位置並作好記錄。符合要求後,可將主筋點焊於孔口護筒上或用鐵絲牢固綁扎於孔口,以使鋼筋籠定位,防止鋼筋籠因自重下落或灌注混凝土時往上躥動造成錯位。
5)樁身混凝土灌注完畢達到初凝後,即可解除鋼筋籠的固定措施,以使鋼筋籠在混凝土收縮時不影響固結力。
6)採用正循環或壓風機清孔,鋼筋籠入孔宜在清孔之前進行。若採用泵吸反循環清孔。鋼筋籠入孔一般在清孔後進行。若鋼筋籠入孔後未能及時灌注混凝土,間隔時間較長,致使孔內沉渣超過規定要求,應在鋼筋籠定位可靠後重新清孔。
Ⅱ 背扣捆綁,可根據安裝和實際需要,可以怎麼吊運
首先是體積較小的重物進行吊裝時,可以使用環繞法,將繩索繞重物一圈然後利用卸扣調節松緊進行固定;當重物體積較大時需要使用多跟繩索,此時要均勻的分布,依舊是繞重物一圈,然後將兩根繩索連接到一個吊鉤上,注意兩根繩索的夾角不應過大;最後吊運零散重物時,要使用箱子或者吊籠將其整理在一起再由繩索連接進行吊運,並且不得在被吊物上堆積或懸掛零星物件。
另外繩索捆綁也有幾種常用的方法,首先是卡繩捆綁法,是用卡環把吊索卡出一個繩圏,將重物固定在繩圈中的捆綁方法。繩索從底部穿過,用卡扣將繩索的繩頭和繩子中間段卡接起來,收緊後開始起吊作業。然後是卡環連接捆綁法,適用於被吊物體表面吊耳或吊環,將繩索的繩頭和吊環或吊耳連接起來,進行重物的起吊作業。最後是兜繩捆綁法,主要適用於裝箱設備或者外形比較規則的設備當中。
Ⅲ 怎麼操作「塔吊」
一、操作注意:
1、塔機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塔機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性能,並了解一定的起重常識,具有塔吊的專業操作證,才能上崗操作。
2、嚴禁斜拉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結在地面的重物和不明重量的重物。 3、 重物的吊掛必須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嚴禁用釣鉤直接吊掛重物,必須使用吊、索具。
(2)起吊短碎物料時,必須裝在強度足夠的網、袋、箱中,嚴禁直接捆綁起吊;起吊細長物料時,嚴禁單點吊運,必須捆綁兩處,並且用兩個吊點吊運,在整個吊運過程中必須使物料處於水平裝態。
(3)在整個吊運過程中,嚴禁吊運懸掛不穩的重物,當重物擺動、旋轉時,必須採取措施保持重物的穩定後,才能繼續進行吊運;嚴禁在起吊重物下懸掛任何重物。
二、作業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塔吊操作規程:
1. 起吊時必須先將重物吊起0.5米左右停住,確定製動、物料綁扎和吊具無問題後,方能繼續吊運。
2. 嚴禁急凱急停、越檔操作、猛起猛落,操作必須平穩、可靠。
3. 當釣鉤滑輪組接近起重臂5米時,應低速起升,嚴防頂撞起重臂;當下降距就位點約1米時,必須採取慢速就位,嚴禁採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釣鉤和重物;平移起吊重物時,重物高與其所跨越的障礙物的高度不得小於1米。
4. 嚴禁在作業中對傳動部分、運動部分及其區域內進行維修、保養、調整等工作。 5. 作業中,臨時停歇或停電時,必須將重物卸下,生起吊鉤,將各操作手柄置於「零位」,切斷總電源;當起吊重物無法生、降時應與有關人員研究,採取適當措施。
三、 作業中遇到下列情況必須停止作業:
惡劣氣候:雷雨、大霧、六級以上的大風等。
2. 超載時、出現漏電現象、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時。
3. 鋼絲繩磨損嚴重、變形受損,滑輪或滑輪組磨損、破壞嚴重時。
4. 各傳動機構出現異常現象和異響時、金屬結構部分發生變形時。
5. 發生其他妨礙作業及影響安全的故障。
Ⅳ 流動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標准與技術
摘要 一、一般規定:
Ⅳ 起重吊裝安全技術措施
起重吊裝安全技術措施
吊裝一般需要吊具(或稱吊索具)配合進行,吊具由專業生產廠家製造。介紹吊裝技術,特別是使用起重機吊裝技術的專業網站,如起重機吊裝技術之家等。那麼,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起重吊裝安全技術措施,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1、起重吊裝安全技術一般規定
1)吊裝前明確起重吊裝安全技術要點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2)吊車司機必須經過培訓並持有效駕駛證及起重吊裝特種作業證,參加吊裝的人員經體格檢查合格,在開始吊裝前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3)吊裝工作開始前,應對起重運輸和吊裝設備以及所用索具、卡環、夾具、卡具、錨碇等的規格、技術性能進行細致檢查或試驗,發現有損壞或松動現象,應立即調換或修好。起重設備應進行試運轉,發現轉動不靈活、有磨損的應及時修理;重要構件吊裝前應進行試吊,經檢查各部位正常後才可進行正式吊裝。
2、防止高空墜落措施
1)吊裝人員應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應佩安全帶,穿防滑鞋,帶工具袋。
2)吊裝工作區設有明顯標志,並設專人警戒,與吊裝無關人員嚴禁人內。小吊車工作時,起重臂桿旋轉半徑范圍內,嚴禁站人或通過。 3)運輸、吊裝構件時,嚴禁在被運輸、吊裝的構件上站人指揮和放置材料、工具。
4)高空作業施工人員站在操作平台或輕便梯子上工作。吊裝層設臨時安全防護欄桿或採取其他安全措施。
5)登高用梯子、臨時操作台應綁扎牢靠;梯子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操作台跳板應鋪平綁扎,嚴禁出現挑頭板。
3、小吊車防物體落下傷人措施
1)高空往地面運輸物件時,應用繩捆好吊下。吊裝時,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保險繩捆紮牢固後才能吊運和傳遞,不得隨意拋擲材料物體、工具,防止滑脫傷人或意外事故。 2)構件必須綁扎牢固,起吊點應通過構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時應平穩,避免振動或擺動。3)起吊構件時,速度不應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過久,嚴禁猛升猛降,以防構件脫落。 4)構件就位後臨時固定前,不得松鉤、解開吊裝索具。構件固定後,應檢查連接牢固和穩定情況,當連接確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和進行下步吊裝。 5)一般情況吊裝作業應避開風雪天、霜霧天和雨天,若特殊或緊急情況必須施做吊裝作業時應採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間作業應有充分照明。
小吊車起重吊裝作業安全保證措施詳解
4、防止汽車小吊車傾翻措施
1)小吊車行駛的道路必須平整、堅實、可靠,停放地點必須平坦。 2)小吊車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許小吊車兩條覆帶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質一硬一軟。 3)起吊構件時,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小吊車回轉半徑斜向拖拉,以免超負荷和鋼絲繩滑脫或拉斷繩索而使小吊車失穩。起吊重型構件時應設牽拉繩。 4)小吊車操作時,臂桿提升、下降、回轉要平穩,不得在空中搖晃,同時要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或沖擊振動等現象發生。未採取可靠的技術措施和未經有關技術部門批准,小吊車嚴禁超負荷吊裝,以避免加速機械零件的'磨損和造成小吊車傾翻。 5)小吊車應盡量避免滿負荷行駛;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同時進行提升與回轉(起升與水平轉動或起升與行走)兩種動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慣性力等原因引起小吊車超負荷而釀成翻車事故。 6)當兩台吊裝機械同時作業時,兩機吊鉤所懸吊構件之間應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離,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7)雙機抬吊構件時,要根據小吊車的起重能力進行合理的負荷分配(吊重質量不得超過兩台小吊車所允許起重量總和的75%,每一台小吊車的負荷量不宜超過其安全負荷量的80%)。操作時,必須在統一指揮下,動作協調,同時升降和移動,並使兩台小吊車的吊鉤、滑車組均應基本保持垂直狀態。兩台小吊車的駕駛人員要相互密切配合,防止一台小吊車失重,而使另一台小吊車超載。 8)吊裝時,應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應位於操作人員視力能及的地點,並能清楚地看到吊裝的全過程。小吊車駕駛人員必須熟悉信號,並按指揮人員的各種信號進行操作;指揮信號應事先統一規定,發出的信號要鮮明、准確。 9)在風力等於或大於六級時,禁止在露天進行小吊車移動和吊裝作業。10)小吊車停止工作時,應剎住回轉和行走機構,鎖好司機室門。吊鉤上不得懸掛構件,並應升到高處,以免擺動傷人和造成小型吊車失穩。
5、小吊車防吊裝結構失穩措施
1)構件吊裝應按規定的吊裝工藝和程序進行,未經計算和採取可靠的技術措施,不得隨意改變或顛倒工藝程序安裝結構構件。 2)構件吊裝就位,應經初校和臨時固定或連接可靠後始可卸鉤,最後固定後方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高寬比很大的單個構件,未經臨時或最後固定組成一穩定單元體系前,應設溜繩或斜撐拉(撐)固。 3)構件固定後不得隨意撬動或移動位置,如需重校時,必須回鉤。
;Ⅵ 吊裝作業安全注意事項是什麼
吊裝作業注意事項:
1、作業前必須填寫吊裝作業申請單。
2、吊裝區域設置警示維護,配備監護人。
3、所有起重工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4、檢查吊具是否完好、不許超載作業。
5、每次吊裝時應使用至少兩條導向繩。
6、嚴禁人員站在吊物的下方。
7、地面應平實,起重機的四個支腿應受力平衡。
8、起重負荷不得超過起重機和索具的額定負荷。
9、當繩索與起重物的尖銳邊緣接觸時,必須使用合適的襯墊加以保護。
10、吊裝作業一般有以下人員:信號工,起重司機,主管,裝配工。
11、作業完畢清掃現場,撤銷所有圍擋和警示標志。
(6)吊籠正確掛鉤起吊方法擴展閱讀:
起重吊裝事故預防措施:
1、高空往地面運輸物件時,應用繩捆好吊下。吊裝時,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保險繩捆紮牢固後才能吊運和傳遞,不得隨意拋擲材料物體、工具,防止滑脫傷人或意外事故。
2、構件必須綁扎牢固,起吊點應通過構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時應平穩,避免振動或擺動。
3、起吊構件時,速度不應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過久,嚴禁猛升猛降,以防構件脫落。
4、構件就位後臨時固定前,不得松鉤、解開吊裝索具。構件固定後,應檢查連接牢固和穩定情況,當連接確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和進行下步吊裝。
5、風雪天、霜霧天和雨天嚴禁吊裝作業,夜間作業應有充分照明。
Ⅶ 鋼筋籠吊起時吊點怎麼布置,又是怎麼算出來的了
鋼筋籠起吊時吊點只有一個,且位於鋼筋籠中心線上,不然下放時會產生偏斜。為保證鋼筋籠的縱向剛度和灌注樁的整體性,都需要焊接加強環箍筋,並設置定位鋼筋或混凝土墊塊。鋼筋籠吊放時應細心輕放,對准成孔中心豎直插入,避免碰擦孔壁。
Ⅷ 塔吊操作步驟
一、塔吊操作步驟:
1、響鈴後,先進行空載試運轉。左手處手柄為方向和跑車幅度的控制手柄,右手處手柄是吊鉤升降控制手柄。空載運轉即在不弔負重物的狀態下進行擺臂、跑車、起落吊鉤等的操作,看看是否運轉正常,各項操作是否有隱患。
二、操作前的准備事項:
1、在爬塔吊之前,首先檢查塔吊下面的電源開關是否開啟,總控制電箱以及塔吊專用分電箱是否安全通電。
2、爬塔吊過程中,注意攀爬安全,雙手一定要抓穩,雙腳一定踩實。千萬不可單手攀爬,不可東張西望。另外,攀爬塔吊危險性太高,切記戴上防滑手套及穿防滑鞋。
3、進入駕駛室之後,先檢查各個控制開關有無異常,各機械部件是否牢固,各處電路電源是否正常安全,座椅是否緊固結實,觀察玻璃是否干凈透明,有無其他安全隱患,同時,注意觀察周圍環境,在作業范圍之內是否有高壓線和其他塔吊、通信塔等有妨礙的超高物體。
4、合上控制電源,按下操作台上的啟動按鈕。看是否有警訊報警,如果一切正常,按下響鈴,提示下方人員操作開始。
三,在所吊重物放好並安全解除鋼絲繩時,輕拉右手柄,使吊鉤上升,升到安全位置後,方可停止。然後,按下暫停按鈕,等待指揮人員的下一步指示。
(8)吊籠正確掛鉤起吊方法擴展閱讀:
塔吊安全操作規程 :
(1) 塔吊的軌道基礎或混凝土基礎必須經過設計驗算,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基礎周圍應修築邊坡和排水設施,並與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
(2) 塔吊基礎土壤承載能力必須嚴格按原廠使用規定或符合:中型塔為8~12t/㎡、重型塔為12~16t/㎡。
(3) 塔吊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進行,拆裝時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4) 拆裝人員應穿戴安全保護用品,高處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熟悉並認真執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
(5) 風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各部件連接情況。頂升時嚴禁回轉臂桿和其他作業。
(6) 塔吊安裝後,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4/1000。塔吊的電動機和液壓裝置部分,應按關於電動機和液壓裝置的有關規定執行。
(7) 塔吊的金屬結構、軌道及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有可靠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於4Ω,並應設立避雷裝置。
(8) 每道附著裝置的撐桿布置方式、相互間隔和附牆距離應按原廠規定,自製撐桿應有設計計算書。
(9) 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如限於現場條件,必須在線路旁作業時,必須採取安全保護措施。塔吊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規定。
(10) 塔吊作業時,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塔吊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
(11) 作業前,必須對工作現場周圍環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築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12) 在進行塔吊回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操作人員應鳴聲示意。檢查電源電壓應達到380V,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20V、-10V,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
(13) 塔吊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操作人員也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嚴格執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應拒絕執行。如果由於指揮失誤而造成事故,應由指揮人員負責。
(14) 操縱室遠離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揮發生困難時,可設高空、地面兩個指揮人員,或採用對講機等有效聯系辦法進行指揮。
(15) 塔吊的小車變幅和動臂變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鉤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和拆除。嚴禁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16) 塔吊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塔吊載運人員。
(17) 塔吊機械必須按規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載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況下需超載荷使用時,必須經過驗算,有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有專人在現場監護,方可起吊,但不得超過限載的10%。
(18) 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採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並關閉電機或切斷電源後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並採取措施將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19) 嚴禁使用塔吊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的重物。現場澆築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後方可起吊。
(20) 起吊重物時應綁扎平穩、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後,方可起吊。標有綁扎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位置綁扎。綁扎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不得小於300°。
(21) 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塔吊露天作業。在雨雪過後或雨雪中作業時,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後方可進行作業。
(22) 在起吊載荷達到塔吊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應先將重物吊起離地面20~50cm停止提升進行下列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制動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穩性、綁扎的牢固性。確認無誤後方可繼續起吊。對於有可能晃動的重物,必須拴拉繩。
(23)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當回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嚴禁帶載自由下降。
(24) 塔吊吊鉤裝置頂部至小車架下端最小距離:上回轉式2倍率時1000mm,4倍率時為700mm;下回轉式2倍率時為800mm。4倍率時為400mm,此時應能立即停止起吊。
(25) 作業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制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作業完畢後,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於非工作狀態,吊鉤宜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處。
一、起重吊裝作業的安全操作要求
1、起重作業前
(1)對從事指揮和操作的人員進行專人指定。
(2)對起重吊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確保處於完好狀態(如:吊鉤保險扣是否有效、鋼絲繩是否有斷絲斷股現象、U型環是否有滑絲脫扣現象)。
(3)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吊裝環境進行確認。
(4)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障礙、警戒區等)。
(5)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品;預測可能出現的事故,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選擇安全逃生通道。
2、起重作業過程中
(1)起重作業時必須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志。(2)起重指揮必須按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其他作業人員應清楚吊裝安全操作規程和指揮信號。(3)起重指揮應嚴格執行吊裝安全操作規程。(4)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受力情況,發現問題應先將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後重新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5)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向指揮者報告,沒有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吊裝索具;任何人不準隨同吊裝設備或吊裝機具升降。
(6)嚴禁在風速5級以上時進行吊裝作業。不得在雨、霧天吊裝;在吊裝過程中,如因故中斷,必須採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設備或構件懸空過夜。
(7)起吊物件落下的位置,必須用方木或其它材料進行支墊,確保物件落下後順利抽取鋼絲繩。
3、起重作業完
將吊索、吊具收回放置於規定的地方,並對其進行檢查、維護。
二、起重吊裝事故的預防措施
1、防落物傷人
(1)高空往地面運輸物件時,應用繩捆好吊下。吊裝時,不得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保險繩捆紮牢固後才能吊運和傳遞,不得隨意拋擲材料物體、工具,防止滑脫傷人或意外事故。
(2)構件必須綁扎牢固,起吊點應通過構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時應平穩,避免振動或擺動。
(3)起吊構件時,速度不應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過久,嚴禁猛升猛降,以防構件脫落。
(4)構件就位後臨時固定前,不得松鉤、解開吊裝索具。構件固定後,應檢查連接牢固和穩定情況,當連接確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臨時固定工具和進行下步吊裝。
(5)風雪天、霜霧天和雨天嚴禁吊裝作業,夜間作業應有充分照明。
起重吊裝的專項方案應包括:編制依據,工程概況,施工工藝方法(也可包括吊裝方法的選擇),施工步驟,安全保證措施,質量保證措施,物資資源計劃,人力資源計劃,應急預案計算書(包括吊點受力分析、鋼絲繩計算等等)平面布置圖。
一、工程內容(按照合同自行編制)
二、工程設備投入明細:1.投入設備及材料:260噸吊車、70噸吊車、32噸吊車、運輸平板車各一部;平板拖汽車及平台車加寬平台各1部。加寬平台用16#H鋼組成。鋪設道路用鋼板120m2。
三、吊裝方案
1、現場用260T吊車安裝,吊車從南邊進入基礎上進行吊裝。
2、進入基礎需鋪設道路。道路用石子鋪至與基礎齊平,然後上部用20mm厚的碳鋼板鋪平。鋼板寬2m,長10m共6張。
3、現場裝車用70T吊車,往平板拖車上固定運輸。現場配備32吊車1台,用於鋪設道路及給260T吊車裝卸配重用。
4、吊裝用鋼絲繩全部貼膜保護,杜絕與設備產生劃傷等現象。
四、安全保障措施:
1、起吊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整套施工方案,由專業起重工專門負責裝卸吊具。
2、起吊前所有使用的機具、工裝具必須檢查。
(1)機具吊機是否正常運轉,有無隱患,開機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規則,不準帶病、酒後開機。檢查吊具是否正常,能否在保險系數范圍作業。做到安全無隱患,確保正常施工。
(3)吊裝時,參加起重工作的技術領導應熟悉吊裝方案。
(4)起吊時,除操作人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安全線內,以免影響操作或引起操作失誤。起重設備的工作負荷,不準超過銘牌規定。
Ⅹ 橋式起重機實踐操作時如何穩鉤
橋式起重機實踐操作時穩鉤方法:在吊鉤游擺到最大幅度, 而尚未向回擺動的瞬間,把車跟向吊鉤擺動的方向,使吊鉤在向回擺的瞬間,受到相反的力, 從而抵消向回擺動的力,達到消除擺動的目的。
橋式起重機在下列情況下不得起吊:
(1)無人指揮或指揮信號不正確。
(2)行車設備有缺陷或安全裝置失靈。
(3)超負荷起吊或設備質量不清楚。
(4)人站在起吊物上或起吊物下,用吊車掛鉤吊人。
(5)光線陰暗,視物不清。
(6)起吊物有尖銳稜角或斜拉斜提,沒有採取安全措施。
(10)吊籠正確掛鉤起吊方法擴展閱讀:
使用橋式起重機應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行車必須處於正常狀態,特別是安全裝置,如制動機構、聲光、信號、聯鎖裝置等都必須靈敏完好。
2.工作過程中操作人員要集中精力,起吊前先空轉,然後起吊,吊物離地100~150mms如發現起吊物捆縛不緊時,應重新捆縛。開車前應先發出信號鈴;吊物不得從人頭上越過,天車開動時,嚴禁修理、檢查、加油和擦試機件,在運行中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車。
3.工作終止時,要把天車停在停車線上,把吊鉤升到位,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把所有的控制器、操縱桿放到零位上,並拉掉電源開關,鎖上駕駛室門。
4.橋式起重機必須裝設可靠靈敏的安全裝置。一般設有緩沖器、限位器(行程限位器、起升限位器)、起重限制器、防風夾軌鉗等。
5.起重機所有帶電部分的外殼,應可靠接地,以免發生操作人員的意外觸電事故。小車軌道不是焊接在主樑上時,亦應採取焊接接地,降變壓器應按規定在低壓側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