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細胞瘤是什麼
細胞瘤是一種腫瘤性的疾病,可以分為良性細胞瘤和惡性細胞瘤,其種類是非常多的,例如成骨細胞瘤、滋養細胞瘤、嗜鉻細胞瘤、精原細胞瘤等。
絕大多數的細胞瘤都是良性的,該疾病並不會產生致命的影響,發展比較緩慢,通過手術切除後預後良好,很少會復發。
但是也會有少數的細胞瘤為惡性腫瘤,發展速度比較快,並且會呈侵襲式生長,還會出現遠處轉移,會危及患者的生命,早期治療效果比較好,部分患者能夠長期生存,但是如果發展至中晚期,已經出現全身轉移,預後通常是比較差的。
(一)治療
髓母細胞瘤的治療主要是手術切除與術後放射治療,部分病例可輔以化療。由於腫瘤屬高度惡性,加之腫瘤邊界不十分清楚,故手術後易復發。多數神經外科醫生主張手術盡可能多切除腫瘤至少做到使腦脊液循環梗阻恢復通暢,術後再予以放療。早年的手術死亡率高達17%~26.5%,隨著手術技術和設備條件的不斷進步,髓母細胞瘤病人的手術死亡率已明顯下降。
手術切除是治療本病的主要方法,行後正中開顱,應盡可能全切除或近全切除腫瘤,使梗阻的第四腦室恢復通暢,術後輔以必要的放射治療。在切除腫瘤時盡可能沿腫瘤表面蛛網膜界面分離腫瘤,操作輕柔。在分離腫瘤下極時往往可發現雙側小腦後下動脈位於腫瘤後外側。因其常有供應腦乾的分支,術中應嚴格將其保護,避免損傷。在處理腫瘤的供血動脈前應先排除所處理的血管並非小腦後下動脈或小腦上動脈進入腦乾的返動脈,以免誤傷後引起腦幹缺血和功能衰竭。在處理腫瘤上極時,關鍵要打通中腦導水管出口,但一般此步操作宜放在其他部位腫瘤已切除干凈之後進行,以免術野血液逆流堵塞導水管和第三腦室。若腫瘤與腦干粘連嚴重,應避免勉強分離,以免損傷腦干,造成不良後果。若腫瘤為大部切除,導水管未能打通,應術中留置腦室外引流,待日後做腦室腹腔分流術或術中做分流術,以解除幕上腦積水。有研究報道腦脊液分流術易使髓母細胞瘤患者出現脊髓或全身轉移,從而降低生存率,但此尚有爭論。
由於髓母細胞瘤生長迅速,細胞分裂指數較高,並且位置接近腦室和蛛網膜下腔,存在許多有利於放療的條件,初發的髓母細胞瘤對放療敏感,但為防止腫瘤的脫落種植轉移,通常要做全腦脊髓的放射治療。放療設備由早年的深部X線變為60鈷(60Co)和直線加速器,放療劑量增大,大大改善了放療的效果。針對髓母細胞瘤易轉移的特點,放療應包括全中樞神經系統(全腦、後顱窩和脊髓)。放療劑量根據患者年齡而定,劑量要足,4歲以上全腦放射劑量在35~40Gy,後顱劑量50~55Gy。2~4歲適當減量,2歲以內暫不放療。放療一般應於術後4周內進行。有研究提出全腦全脊髓低劑量照射與高劑量照射的生存率無差異,髓母細胞瘤放療的關鍵是後顱窩高劑量照射。因此,目前推薦全腦劑量30~35Gy,後顱窩50Gy,脊髓30Gy。放療時也要注意遠期並發症(如兒童因內分泌功能低下所致發育遲滯等)的發生。
對於小兒髓母細胞瘤患者術後治療方案的選擇上,現常規的做法是根據患兒的年齡,手術切除的程度及有無轉移等因素將患兒分成高危(highrisk)和低危(standardrisk)二組,針對不同的分組採取相應的術後治療措施。對於低危組(年齡>3歲,腫瘤全切除,無轉移者),術後治療的主要目的是預防腫瘤復發和蛛網膜下腔播散。傳統放療採用全腦36Gy、脊髓軸28Gy及後顱凹加強量可達54Gy,為防止放療對幼兒產生的副作用,目前研究多希望能降低脊髓軸放療劑量到23.4Gy也能取得相同的效果,但是近期許多資料表明,減量放療將使對髓母細胞瘤的遠期療效下降,但是近期許多資料表明,減量放療將使對髓母細胞瘤的遠期療效下降,聯合多元化療(順鉑、長春新鹼、洛莫司汀)的方式卻顯著減少了術後腫瘤的復發和轉移,提高了生存率。對於高危患兒(年齡≤3歲,殘余腫瘤>1.5cm2或有轉移灶者)術後對殘余腫瘤及轉移灶的局部放療和預防性CSI是必不可少的。但多數患兒年齡<3歲,神經及內分泌系統易受放療損傷,因此如何利用術後早期化療來延遲放療開始時間而不影響疾病的控制效果成為現在的研究重點。有人認為此方法與術後立即放療起到同樣效果,但也有人認為在化療的過程中已有74%的患兒出現復發和轉移,隨後的CSI也不能對病情惡化進行完全補救,而且化療導致血象抑制,也將使隨後的放療難以進行。
髓母細胞瘤對化療有效,但療效不長久,尤其採用單一葯物的化療一般療效不明顯,故目前多採用聯合用葯。近來,劉英華(2003)報道單純多元聯合化療(VM26+平陽黴素PYM+甲氨蝶呤MTX-鞘內)治療術後復發髓母細胞瘤19例,1個療程(1.5個月)後復查,17例(17/19)腫瘤完全消失,2例患者腫瘤有縮小,腫瘤體積縮小<40%,認為化療對復發髓母細胞瘤十分有效。Gentet認為放療前行Beyer提出的「同日內8種葯物」化療方案(甲潑尼松龍、長春新鹼、洛莫司汀、丙卡巴肼、羥基脲、順鉑、胞嘧啶、阿拉伯糖苷、環磷醯胺)對不能進行放療或放療劑量受限制的幼兒髓母細胞瘤患者有一定療效。也有作者認為於術後行完整的三期化療對預後有重要意義,即術後1周內用VM26、甲氨蝶呤和丙卡巴肼,3~4周後用長春新鹼,術後8周再用洛莫司汀和長春新鹼1次。近年,我院對部分患兒採用化療的方法,其主要葯物為替尼邦甙(商品名為「邦萊」)加長春新鹼(VCR)或平陽黴素靜脈給葯,椎管內注射甲氨蝶呤(MTX),可使復發的髓母細胞瘤完全消失,療效極為顯著。故為了減少放療的副作用,我院常規在術後先行化療,繼之再局部放療,遠期效果正在觀察中。
(二)預後
早年髓母細胞瘤的預後極差,近年隨著術後的放療和化療,其生存期已有極大地提高了。1984年Berry報道5年生存率為56%,10年生存率為43%;1988年Leftkowitz報道兒童髓母細胞瘤10年生存率為75%,12年生存率達51%,而1990年Garton則報道5年生存率為50%~60%。在某些報道中,5年生存率甚至達到80%~100%。
治療效果的大幅度提高歸因於三方面:顯微外科技術使腫瘤切除程度進一步提高;正規放射治療(局部+全腦+脊髓);對化學治療作用的重新認識。目前認為術後全腦和脊髓的充分放療+多元聯合化學治療是延長生存期、減少復發、轉移的必要手段。患者的發病年齡、腫瘤的臨床分期與治療措施與患者的預後有關。年齡愈小,預後愈差。兒童患者的5年生存率明顯低於成人患者,分別為34%與79%,而10年生存率則較為接近,為25%~28%,無顯著差別。腫瘤的手術切除程度直接影響患者預後。腫瘤的全切除與次全切除對患者的5年生存率無顯著性差異,為82%~100%,而大部切除則明顯降低生存率,僅42%。髓母細胞瘤對放療較為敏感,尤其對於次全切除腫瘤的患者,一個療程後復查MRI或CT可發現殘余腫瘤消失。有研究資料表明全腦脊髓放療與全腦放療患者的5年生存率為64.29%和46.61%,10年生存率為41.84%和27.01%。脊髓放療對提高近期生存率有意義,但脊髓放療可引起脊髓放射性損傷,出現新的神經系統症狀。2~3歲以下的患兒術後應先行化療,待4歲後再行全腦脊髓放療。
復發和轉移是影響預後的重要因素,一般認為髓母細胞瘤10年之內無復發,應當列為「治癒」,但亦有手術後近30年才異位復發者(轉移)。局部復發時間往往在治療後2~4年時發生。對於復發髓母細胞瘤手術及放療效果均不如首發腫瘤。復發後除個別患者可生存5年以上外,一般不超過2年。手術加放療後第一個5年內應每年復查1次CT或MRI,這樣可早期發現復發或轉移的病例。
⑶ 脊髓內星形細胞瘤的治療方法是
[]][][][]最有效的從根源上能夠防止復發的方法是利用一種叫腦膠質瘤的生物刀技術殺死膠質瘤幹細胞。能掌握腦膠質瘤的生物刀技術殺死膠質瘤幹細胞的醫院目前國內來說只有八一腦.科醫院和神經科學轉化醫學中心
[][]][]腦膠質瘤與正常腦組織是呈一種樹根樣 侵潤性的生長狀態,如果傳統治療忽略了這部分細胞,即使其他大部分腫瘤細胞都被消滅,腫瘤仍然會面臨著復發的可能並且對治療更具抵抗性。
[][]][]所以說治療腦膠質瘤最根源就是在於對腦膠質瘤幹細胞進行殺滅才可以杜絕復發,方法有手術對患者腦膠質瘤組織進行切除後在有效期內送至八一腦科醫院的腦膠質瘤診療中心的膠質瘤幹細胞庫,其操作需要及其專業的技術手段和極高的硬體設備進行配合所以國內目前只有這么一家,當然國外也有三到四家。
基本也都是業內權威專家進行治療如戴宜武教授和秦家振教授等。以前是每周二出診,現在的話你還是去問問確定一下吧!
⑷ 骨巨細胞瘤如何治療
這是一種非常麻煩的病,治療是很專業的問題。我只是復制給您參考的。如果需要詳細的資料,可以向專科醫生請教:
骨巨細胞瘤的治療以手術切除為主,應用切刮術加滅活處理,植入自體或異體松質骨或骨水泥。本病復發率高,對於復發者,應作切除或節段截除術或假體植入術。屬G1-2T1-2M0者,宜廣泛或根治切除。本病對化療無效。對手術困難者(如脊椎),可放療,放療後易發生肉瘤變。
1.局部切除
骨巨細胞瘤切除後,若對功能影響不大,可完全切除,如腓骨上端、尺骨下端、橈骨上端、手骨、足骨等。
2.刮除加輔助治療
本療法既可降低腫瘤的復發率,又可保留肢體的功能。化學方法可應用酚溶液或無水乙醇塗抹刮除後的腫瘤空腔的內表面。細胞毒素物質可用於局部復發的表面。物理療法有冷凍或熱治療。用骨水泥填充腫瘤內切除所剩的空腔時,產生的熱量可預防復發,即骨水泥的致熱反應造成局部發熱,使殘存腫瘤組織壞死,卻不損傷正常組織,避免並發症出現。
3.切除或截肢
骨巨細胞瘤如為惡性,范圍較大,有軟組織浸潤或術後復發,應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局部切除或截肢。有的切除腫瘤後,關節失去作用(如股骨頸),可考慮應用人工關節或關節融合術。
4.放射治療
骨巨細胞瘤在手術不易操作,或切除後對功能影響過大者(如椎體骨巨細胞瘤),可採用放射治療,有一定療效。少數病人放療後可發生惡變。經手術或放療的患者,應長期隨診,注意有無局部復發,惡性改變及肺部轉移。
⑸ 星形細胞瘤怎樣治療呢
根據發病不同部位治療方法不同,位於額葉前部的星形細胞瘤,可行前額葉包含腫瘤切除。其它部位者,多隻能達到腫瘤大部或部分切除,輔以減壓性手術。術後應用放療、免疫化療治療和中醫葯治療。多數病例愈後較差。
⑹ 骨巨細胞瘤的治療
骨巨細胞瘤的治療以手術切除為主,應用切刮術加滅活處理,植入自體或異體松質骨或骨水泥。本病復發率高,對於復發者,應作切除或節段截除術或假體植入術。屬G1-2T1-2M0者,宜廣泛或根治切除。本病對化療無效。對手術困難者(如脊椎),可放療,放療後易發生肉瘤變。
1.局部切除
骨巨細胞瘤切除後,若對功能影響不大,可完全切除,如腓骨上端、尺骨下端、橈骨上端、手骨、足骨等。
2.刮除加輔助治療
本療法既可降低腫瘤的復發率,又可保留肢體的功能。化學方法可應用酚溶液或無水乙醇塗抹刮除後的腫瘤空腔的內表面。細胞毒素物質可用於局部復發的表面。物理療法有冷凍或熱治療。用骨水泥填充腫瘤內切除所剩的空腔時,產生的熱量可預防復發,即骨水泥的致熱反應造成局部發熱,使殘存腫瘤組織壞死,卻不損傷正常組織,避免並發症出現。
3.切除或截肢
骨巨細胞瘤如為惡性,范圍較大,有軟組織浸潤或術後復發,應根據具體情況考慮局部切除或截肢。有的切除腫瘤後,關節失去作用(如股骨頸),可考慮應用人工關節或關節融合術。
4.放射治療
骨巨細胞瘤在手術不易操作,或切除後對功能影響過大者(如椎體骨巨細胞瘤),可採用放射治療,有一定療效。少數病人放療後可發生惡變。經手術或放療的患者,應長期隨診,注意有無局部復發,惡性改變及肺部轉移。
⑺ 生殖細胞腫瘤治療方法怎麼選(2)
生殖細胞腫瘤治療的抉擇非常重要,規范的治療很可能是先手術,再化療,再放療。但是因為手術有風險,有創傷,很多的患者選擇了直接的放化療,也許患者的確是純的生殖細胞瘤或者是松果體細胞瘤合並淋巴細胞浸潤,那您就選對了。但是多部分患者可能會陷入比較尷尬的境地,下一步治療非常困難。
⑻ 嗜鉻細胞瘤的治療方法有哪些
(一)治療
嗜鉻細胞瘤一旦確診並定位,應及時切除腫瘤,否則有腫瘤突然分泌大量CA、引起高血壓危象的潛在危險。在早期,診斷多依靠臨床特點及腹膜後注氣造影等不夠准確的技術,手術也多以剖腹探查為主,因而診斷錯誤及手術失敗者居多。近年來,隨著生化試驗及顯像技術的發展,PHEO的定性和定位診斷技術大為提高,術前處理加強摘除PHEO的手術成功率得以提高。
術前應採用α受體阻滯葯使血壓下降,減輕心臟負荷,並使原來縮減的血管容量擴大,以保證手術的成功。
1.葯物治療
(1)PHEO的定性及定位的診斷一旦明確,應立即用葯物控制,以防出現高血壓急症。主要用葯為長效α受體阻滯葯,包括酚苄明(phenoxybenzamine)10~20mg,2次/d;哌唑嗪(prazosin)1~2mg,2次/d。
(2)合並高血壓急症時可靜脈給以酚妥拉明(phentolamine)。如療效不好可靜脈輸注硝普鈉。
(3)如合並竇性心動過速和(或)室上性心動過速心絞痛,可口服選擇性β1受體阻滯葯,如美托洛爾(bataloc)和阿替洛爾(atendol)等,但在PHEO患者應用該葯時,必須與α受體阻滯葯合用,否則單獨應用β受體阻滯葯可能由於抑制了E的血管擴張作用而使血壓明顯升高,如用普萘洛爾(propranolol)等非選擇性β受體阻滯葯則升高血壓的不良反應更為明顯。
(4)如合並室性心動過速靜脈輸注利多卡因(lidocaine)。
(5)拉貝洛爾(labetalol)為一種α和β受體阻滯葯,因其以β受體阻滯葯為主,故也可引起血壓升高,PHEO時是否應用尚有爭論。
2.術前准備和葯物治療
(1)α-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斷劑:
①酚妥拉明(phentolamine,Regitine):用於高血壓的鑒別診斷(Regitine試驗),治療高血壓危險發作或手術中控制血壓,而不適於長期治療。
②酚苄明(phenoxybenzamine):常用於術前准備,術前7~10天,初始劑量10mg/d,口服,平均遞增0.5~1.0mg/(kg·d),分為2次/d,直至血壓接近正常,大多數患者約需40~80mg/d。服葯過程中應嚴密監測卧、立位血壓和心率的變化。
③哌唑嗪(prazosin)、特拉唑嗪(terazosin)、多沙唑嗪(doxazosin):均為選擇性突觸後α1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滯劑。應用時易致嚴重的直立性低血壓,故應在睡前服用,盡量卧床。
④烏拉地爾(urapidil,壓寧定):可阻斷α1、α2受體,並可激活中樞5-羥色胺1A受體,降低延髓心血管調節中樞的交感反饋作用,故在降壓的同時不增加心率。
(2)β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斷劑:因使用α受體阻斷劑後,β受體興奮性增強而致心動過速、心收縮力增強、心肌耗氧量增加,應使用β受體阻滯劑改善症狀,但不應在未使用α受體阻斷劑的情況下單獨使用β受體阻斷劑,否則可能導致嚴重的肺水腫、心衰或誘發高血壓危象等。
①普萘洛爾(心得安):初始劑量10mg,2~3次/d,可逐漸增加劑量,以達到控制心率的目的。
②阿替洛爾(氨醯心安):常用劑量25~50mg,2~3次/d,無明顯負性心肌收縮作用。
③美托洛爾(美多心安):常用劑量50mg,2~3次/d。
④艾司洛爾(esmolol):靜脈滴注,可迅速減慢心率。
(3)鈣通道阻斷劑(CCB)CCB可用於術前聯合治療,尤適用於伴冠心病或CA心肌病患者,或與α、β受體阻斷劑合用進行長期降壓治療。常用硝苯地平(nifedipine),口服,10~30mg/d。
(4)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如卡托普利(captopril),口服,12.5~25mg,3次/d。
(5)血管擴張劑:硝普鈉(sodinmnitroprusside)是強有力的血管擴張劑,主要用於嗜鉻細胞瘤患者的高血壓危象發作或手術中血壓持續升高者。用5%葡萄糖液溶解和稀釋,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強至50~200μg/min。嚴密監測血壓,調整葯物劑量,以防血壓驟然下降,並監測氰化物的血葯濃度。
(6)兒茶酚胺合成抑制劑:α-甲基對位酪氨酸(α-methylparatyrosine)為酪氨酸羥化酶的競爭性抑制劑,阻斷CA合成。口服初始劑量為250mg,6~8小時1次,根據血壓及血、尿CA水平調整劑量,可逐漸增加。總劑量為1.5~4.0g/d。常見的副作用有嗜睡、抑鬱、消化道症狀、錐體外系症狀如帕金森癥候群等。減量或停葯後上述症狀可很快消失。
3.131Ⅰ-MIBG治療主要用於惡性及手術不能切除的嗜鉻細胞瘤,常用劑量為100~250mCi。
4.嗜鉻細胞瘤所致高血壓危象的治療應首先抬高床頭,立即靜脈注射酚妥拉明1~5mg。密切觀察血壓,當血壓降至160/100mmHg左右時,停止注射。繼之,以10~15mg溶於5%葡萄糖生理鹽水500ml中,緩慢滴注。
5.術後處理在腫瘤切除後,患者血壓很快下降。如術後仍存在持續性高血壓,可能是腫瘤未切除干凈或已伴有原發性高血壓或腎性高血壓。兒茶酚胺在手術後7~10天即可恢復正常水平。因此在術後1周時要測定CA或其代謝物以明確腫瘤是否完全切除。
對於不能手術的患者或者惡性腫瘤擴散的患者,可以長期葯物治療。多數的腫瘤生長很慢。應用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滯劑以及a甲基酪氨酸長期治療可有效抑制兒茶酚胺合成。
6.惡性嗜鉻細胞瘤的治療惡性嗜鉻細胞瘤可以在腹膜後復發或是轉移到骨、肺、肝臟等處。復發有可能在第1次術後的數年或數十年後才發生,需要長期隨診觀察。放療雖效果不是很好,但對控制骨轉移有好處。可以聯合應用環磷醯胺、長春新鹼、達卡巴嗪(甲氮咪胺)化療,但成功的報道也不多。131Ⅰ-MIBG治療也有報道。
7.家族性嗜鉻細胞瘤的處理家族性嗜鉻細胞瘤通常是多發的或是累及雙側腎上腺,而且復發率高。其治療還是一個難題。可供選擇的方案有對小的、無功能的腫瘤進行隨診觀察、腫瘤側腎上腺切除、預防性雙側腎上腺切除等。在雙側腎上腺全切術後應注意長期皮質激素替代治療。
8.妊娠期嗜鉻細胞瘤的處理孕期嗜鉻細胞瘤較難處理。在未經任何准備的情況下經陰道自行分娩往往會給產婦及嬰兒帶來很大危害。腫瘤的定位適宜行MRI檢查,不會有副作用。一旦診斷明確,就應服用α受體阻滯劑控制症狀。如果是在妊娠的早期及中期,如術前准備充分後應立即手術。術後不需要終止妊娠,但手術有可能增加流產的幾率。如果診斷時已處於妊娠晚期,在胎兒足月時可以隨嗜鉻細胞瘤手術而行剖宮產。如胎兒尚未成熟,應繼續服用葯物,並進行嚴密的監護,直到適宜手術。但如果在監護過程中病情進展很快,手術不能拖延。盡管在孕期服用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滯劑是否影響胎兒的發育還不太明確,但臨床上已應用於不少病例,沒有出現明顯的副作用。
手術切除嗜鉻細胞瘤是最有效的治療方法,但手術有一定的危險性。麻醉和手術當中對腫瘤的擠壓,極易造成血壓波動;腫瘤血運豐富,與大的血管貼近,容易引起大量出血。因此,術前、術中及術後的正確處理極為重要。
嗜鉻細胞瘤患者,由於這高的我茶酚胺的分泌,使血管長期處於收縮狀態,血壓雖高,但血容量往往不足。因此術前應予足夠療程的葯物准備,達到舒張血管,降低血壓,擴充血容量的目的。目前多彩用α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滯劑酚苄用(phenoybenzamine),劑量10~20mg,每日2~3次,用2~6周。β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滯劑心得安10mg,每日2~3次,術前服1周左右,可防止手術中出現心動過速和心律紊亂。
麻醉方法與麻醉葯物的選擇應能滿足以下條件:①對心泵效能應無明顯的抑製作用;②不增加交感興奮性;③術中有利控制血壓;④腫瘤切除後,有利於恢復血容量及維持血壓。目前仍多主張採用全身麻醉。手術切口可視診斷和定位準確程度以及腫瘤的大小而定,多數診斷腹部探查切口更為穩妥。
目前開展的術前預置漂浮導管(Swan-Ganz心導管),監測肺動脈楔壓,可直到准確可靠地監視患者心臟泵血狀況、有效維持血容量的作用,為保證手術的順利完成,提供有利條件。
α-甲基酪胺酸(α-methyltyrosine)有阻斷兒茶酚胺合成的作用,在不能手術的病人可配合苯苄胺應用,但長期使用易出現耐葯。
(二)預後
1.如能早期診斷則預後可明顯改善。
2.術前准備充分的情況之下手術的死亡率要低於2%~30%。良性嗜鉻細胞瘤術後5年生存率在95%以上,復發率低於10%。術後隨診要求在術後第6周時測定血、尿CA,然後是半年後再次測定。
3.因為家族性嗜鉻細胞瘤的復發率高,建議每年復查1次。若測定值異常,再進一步行影像學檢查。惡性嗜鉻細胞瘤的5年生存率低於50%。
4.完全切除腫瘤而高血壓治癒的患者約70%,其餘者仍有持續性高血壓或高血壓復發,可能是原發性高血壓或腎性高血壓,通常降壓葯物可以良好控制血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