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口,想把我的產品銷往國外需要什麼流程
產品出口需要的手續及詳細流程如下:
一.客戶詢盤:
一般來說,客戶在下正式的PurchaseOrder之前,都會有相關的OrderInquiry給業務部,做一些細節上的了解。
二.報價:
對於出口產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等級、產品的規格型號、產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品數量的多少、交貨期的要求、產品的運輸方式、產品的材質等內容。
比較常用的報價方式有: FOB「船上交貨」、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等形式。 業務部應及時回復客戶查詢,確定貨物品名,型號,生產廠家,數量,交貨期,付款方式,包裝規格及櫃型等,並發出ProformaInvoice給客戶做正式報價。
三.訂單/簽約訂貨: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洽談,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同》。
在簽訂《購貨合同》過程中,主要對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包裝、產地、裝運期、付款條件、結算方式、索賠、仲裁等內容進行商談,並將商談後達成的協議寫入《購貨合同》。這標志著出口業務的正式開始。通常情況下,簽訂購貨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蓋本公司公章生效,雙方各保存一份。
四.下生產訂單:
得到客戶的訂單確認(PurchaseOrder)後,給工廠下訂單,安排生產計劃。
五.業務審批:
業務部收到訂單後,首先做出業務審核表。按「出口合同審核表」的項目如實填寫,盡可能將各種預計費用都列明。合同審批需附上客人訂單傳真件,與工廠的收購合同。
審核表要由業務員簽名,部門經理審批,再交管理部人員審核後才能執行。如金額較大的,或有預付款和傭金等條款的,要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合同審批之後,將PO製成銷售訂單,交給部門進程員跟進。
六.落實付款方式(信用證)
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匯付付款方式、托收付款方式和信用證付款方式。
1.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戶,要確認定金已經到賬。TT付款方式是以外匯現金方式結算,由客戶將款項匯至公司指定的外匯銀行賬號內,可以要求貨到後一定期限內匯款。
2.如果是放帳的客戶,或通過銀行D/P,D/A等方式收匯等,需經理確認。
3.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戶,通常是在交貨期前1個月確認L/C已經收到,收到L/C後業務員和單證員應分別審查信用證,檢查是否存在錯誤,交貨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問題,如有問題應立即請客戶改證。
這里著重介紹信用證付款方式,落實信用證通常包括催證、審證、改證三項內容:
1、催開信用證,如果在出口合同中買賣雙方約定採用信用證方式,買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按時開立信用證,這是賣方履約的前提。但在實際業務中,有時國外進口商在市場發生變化或資金發生短缺的情況時,往往會拖延開證。對此為保證按時履行合同,我方有必要在適當的時候,提醒對方按合同規定開立信用證,催促對方迅速辦理開證手續。特別是大宗商品交易或買方要求而特製的商品交易,更應結合備貨情況及時進行催證。必要時,也可請我駐外機構或中國銀行協助代為催證。
2、審核信用證,要著重審核信用證中的裝運條款.
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的保證文件,但銀行的信用保證是以受益人提交的單據符合信用證條款為條件的,所以,開證銀行的資信、信用證的各項內容,都關系著收匯的安全。為了確保收匯安全,收到國外客戶通過銀行開立的信用證後,應立即對其進行認真的核對和審查。信用證是依據合同開立的,信用證的內容與合同條款應該一致。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會出現開立的信用證條款與合同規定不符,為確保收匯和合同的順利執行,銀行及出口企業收到國外客戶通過銀行開立的信用證後,應立即對其進行認真的核對和審查。銀行著重審核開證行的資信能力、付款責任、索匯路線等方面的內容。出口商則著重審核信用證內容與買賣合同是否一致。出口方在收到信用證後,應認真審核信用證的中的有關條款,如裝運期、裝運港、目的港、結匯日期等等,尤其應注意某些特殊條款,如是否可分批裝運,是否可以轉船等等,要根據貨物出運前的實際情況決定對信用證中的有關運輸條款是否接受、修改或拒絕。
3、修改信用證,是對已經開立的信用證中的某些條款進行修改的行為。信用證的修改可以是開證申請人提出,也可以由受益人提出。
在實際業務中,出口企業在對信用證進行了全面細致的審核以後,當發現問題時,通常還應區別問題的性質進行處理,有的還須同銀行、運輸、保險、檢驗等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共同研究後,方能作出適當妥善的決策。一般說來,凡是屬於不符合我國對外貿易方針政策,影響合同履行和收匯安全的問題,必須要求國外客戶通過開證行修改,並堅持在收到銀行修改信用證通知書認可後才可裝運貨物;對於可改可不改的,或經過適當努力可以做到的,則可酌情處理,或不作修改,按信用證規定辦理。
在一份信用證中有多處條款需要修改的情形是常見的。對此,應做到一次向開證人提出,否則,不僅增加雙方的手續和費用,而且對外影響也不好。其次,對於收到的任何信用證修改通知書,都要認真進行審核,如發現修改內容有誤或我方不能同意的,我方有權拒絕接受,但應及時作出拒絕修改的通知送交通知行,以免影響合同的順利履行。
為防止作偽,便於受益人全面履行信用證條款所規定的義務,信用證的修改通知書應通過原證的通知行轉遞或通知。如由開證人或開證行徑自寄來的,應提請原證通知行證實。
對於可接受或已表示接受的信用證修改書,應立即將其與原證附在一起,並註明修改次數,這樣可防止使用時與原證脫節,造成信用證條款不全,影響及時和安全收匯。 七.下達生產通知/備貨:
備貨,是出口公司根據合同或信用證規定,向廠家或倉儲部門下達訂單,要求其按訂單對貨物進行清點、核對、加工整理等。業務部在確定交貨期後,滿足上述情況可下達生產通知,通知工廠按時生產:
備貨的主要核對內容如下:
1、貨物品質、規格,應按合同的要求核實。
2、貨物數量:保證滿足合同或信用證對數量的要求。
3、備貨時間:應根據信用證規定,結合船期安排,以利於船貨銜。
八.包裝/刷口麥
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不同的包裝形式其包裝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裝標准:根據貿易出口通用的標准進行包裝。
2、特殊出口包裝標准:根據客戶的特殊要求進行出口貨物包裝。
3、貨物的包裝和口麥頭(運輸標志):應進行認真檢查核實,使之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九.驗貨
1.在交貨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驗貨員驗貨。
2.如果客戶要自己或指定驗貨人員來驗貨的,要在交貨期一周前,約客戶查貨並將查貨日期告知計劃部。
3.如果客戶指定由第三方驗貨公司或公正行等驗貨的,要在交貨期兩周前與驗貨公司聯系,預約驗貨時間,確保在交貨期前安排好時間。確定後將驗貨時間通知工廠。
十.制備基本文件:
按照PO以及工廠提供的裝箱資料,製作出口合同,出口商業發票,裝箱單等文件(應由業務跟單員製作,交給單證員)。
十一.商檢/報驗:
辦好申請報驗和領證工作.凡列入商檢機構規定的「種類表」中的商品以及根據信用證貿易合同規定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檢驗出證的商品,均需在出口報關前填寫「出口檢驗申請書」申請商檢.在貨物備齊以後,就應向商檢局申請檢驗,只有取得商檢局發給的合格檢驗證書,海關才准放行,凡檢驗不合格的貨物,一律不準出口。
應注意在給工廠下訂單時要說明商檢要求.提供出口合同,發票等商檢所需資料。而且要通知工廠將來產品的出口口岸,便於工廠辦理商檢。應在發貨一周之前拿到商檢換證憑單/條。
十二.租船訂倉和配載
1.如果跟客戶簽訂的合同是FOB CHINA條款,通常客戶會指定運輸代理公司或船公司。應盡早與貨代聯系,告知發貨意向,了解將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況,確認工廠的交貨能否早於開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達到客人要求的交貨期。應在交貨期兩周之前向貨運公司發出書面定倉通知(SHIPPING ORDER),通常在開船一周前可拿到定倉紙。
2.如果是由賣方支付運費,應盡早向貨運公司或船公司咨詢船期,運價,開船口岸等。經比較,選擇價格優惠,信譽好,船期合適的船公司,並告訴業務員通告給客戶。開船前兩周書面定倉,程序同上。
3.如果貨物不夠一個櫃,需走散貨時,向貨代公司定散貨倉位。拿到入倉紙時,還要了解截關時間,入倉報關要求等內容。
4.向運輸公司定倉時,一定要傳真書面定倉紙,註明所定船期,櫃型及數量,目的港等內容,以避免差錯。
5.查看船期表,填寫出口貨物托運單。即可向貨運代理辦理委託訂艙手續。
6.貨運代理根據貨主的具體要求按航線分類整理後,及時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訂艙。當船公司或其代理簽出裝貨單,定艙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著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已經締結.
十三.投保:
貨物訂妥艙位後,屬賣方保險的,即可辦理貨物運輸險的投保手續。在履行CIF出口合同時,賣方在裝船之前,應按照買賣合同或信用證的規定及時辦理投保手續。出口商品的投保一般都是逐筆辦理的,在投保時,應將貨物名稱、保額、運輸路線、投保險別等一一列明。保險公司接受投保後,即簽發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通常雙方在簽定《購貨合同》中已事先約定運輸保險的相關事項。常見的保險有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陸空郵貨運輸保險等。其中,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為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
(1)基本險別有平安險(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漬險(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險(All Risk-A.R.)三種。
(2)附加險別。附加險別有一般附加險和特別附加險兩種類型。
十四.安排拖櫃:
1.貨物做好並驗貨通過後,委託拖車公司提櫃,裝櫃。拖車公司應選擇安全可靠,價格合理的公司簽定協議長期合作,以確保安全及准時。
要給拖車公司傳真以下資料:定倉確認書/放櫃紙,船公司,定倉號,拖櫃委託書,註明裝櫃時間,櫃型及數量,裝櫃地址,報關行,及裝船口岸等。如果有驗貨公司看裝櫃,要專門聲明,不能晚到。並要求回傳一份上櫃資料,列明櫃號、車牌號、司機及聯系電話等
2.傳真一份裝車資料給工廠,列明上櫃時間、櫃型、訂倉號、訂單號、車牌號以及司機聯系電話。
3.要求工廠在貨櫃離開工廠後盡快傳真一份裝貨通知給業務部,列明貨櫃離廠時間、實際裝貨數量等,並記裝箱號碼和封條號碼作為提單的資料。要求工廠裝櫃後一定要記住上封條。
十五.集中港區
洽妥船舶或艙位後,貨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符合裝船條件的出口貨物發送到港區內的指定的倉庫或貨場,以便順利裝船作業。 當船舶到港,裝貨計劃確定後,按照港區進貨通知並在規定的期限內,由托運人辦妥集運手續,將出口貨物及時運至港區集中,等待裝船,做到批次清,件數清,標志清。要特別注意與港區,船公司以及有關的運輸公司或鐵路保持密切聯系. 向港區集中時,應按照卸貨港的先後和貨物積載順序發貨,以便按先後次序裝船。對出口大宗貨物,可聯系港區提前發貨。有船邊現裝條件的貨物,也可按照裝船時間將貨物直送港區船邊現裝,以節省進倉出倉手續和費用。對危險品、重大件、冷凍貨或鮮活商品、散油等需特殊運輸工具、起重設備和艙位的,應事先聯系安排好調運、接卸、裝船作業。發貨前要按票核對貨物品名、數量、標記、配載船名、裝貨單號等項,做到單、貨相符和船、貨相符。要注意發貨質量,發現有包裝破損或殘損時,應由發貨單位負責修理或調換。
十六.報檢換單
十七.報關
貨物集中港區後,發貨單位必須向海關辦理申報出口手續。由發貨單位專業持有報關證人員備妥出口貨物報關單,連同裝貨單、發票、裝箱單(或磅碼單)、商檢證、出口結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合同副本及有關單證向海關申報出口,經海關官員檢查單證和貨物,確認單貨相符和手續齊備後,即在裝貨單上加蓋放行章。經海關查驗放行的出口貨物,方能開始裝船。有四個環節:申報、查驗、征稅、放行
一般在拖櫃同時就將報關所需資料交給合作報關行,委託做商檢通關換單及出口報關。通常要給報關留出兩天時間(船截關前)。委託報關時,應提供一份裝櫃資料,內容包括所裝貨物及數量,口岸,船公司,定倉號,櫃號,船開截關時間,拖車公司,櫃型及數量,本公司的聯系人和電話等。
十八.交接
發貨單位現場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港口規章,及時與港方倉庫、貨場辦妥交換手續,做好現場記錄,劃清船、港、貨三方面的責任。
十九.裝船
海關放行後,發貨單位憑海關加蓋放行章的裝貨單與港務部門和理貨人員聯系,查看現場貨物並做好裝船准備,
在裝船前,理貨員代表船方,收集經海關放行貨物的裝貨單和收貨單,經過整理後,按照積載圖和艙單,負責點清貨物,逐票分批接貨裝船。
港口裝卸作業區負責裝貨,並按照安全積載的要求,做好貨物在艙內的堆碼、隔墊和加固等工作。 裝船過程中,托運人委託的貨運代理應有人在現場監裝,隨時掌握裝船進度並處理臨時發生的問題。裝貨完畢,理貨組長要與船方大副共同簽署收貨單,交與托運人。監裝人員對一級危險品、重大件、貴重品、特種商品和駁船來貨的船邊接卸直裝工作,要隨時掌握情況,防止接卸和裝船脫節。
二十.發裝運通知
對合同規定需在裝船時發出裝船通知的,應及時發出,特別是由買方自辦保險的。如因賣方延遲或沒有發出裝船通知的,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或沒有投保而造成的損失的,賣方應承擔責任。貨物裝船後,出口方應及時地向國外方發出「裝運通知」及相關證明,以便對方准備付款、贖單、辦理進口報關和接貨手續。
裝運通知:一般是要求在開船後幾天之內, 通知客戶發貨的細節,裝船通知的內容一般有:訂單號或合同號、信用證號、數量、總值、嘜頭、包裝件數、目的港代理人、船名、航次、預計開航日和預定到達日等。
二十一.支付運費
船公司為正確核收運費,在出口貨物集中港區倉庫或庫場後申請商檢機構對其衡量。凡需預付運費的出口貨物,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必須在收取運費後發給托運人運費預付的提單。如屬到付運費貨物,則在提單上註明運費到付,由船公司卸港代理在收貨人提貨前向收貨人收取。
二十二.收單 即獲得運輸文件:
1.最遲在開船後兩天內,要將提單補料內容傳真給船運公司或貨運代理。補料要按L/C或客戶的要求來做,並給出正確的貨物數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隨同提單出的船證明等。
2.督促船公司盡快出提單樣板及運費帳單。仔細核對樣本無誤後,向船公司書面確認提單內容。如果提單需客戶確認的,要先傳真提單樣板給客戶,得到確認後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3.及時支付運雜費,付款後通知船公司及時取得提單等運輸文件。支付運費應做登記。 裝船完畢,由船長或大副根據裝貨的實際情況簽發大副收據,將大副簽發的收貨單交原發貨單位,出口企業可以憑此單據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換取海運提單。
1.提單是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後,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
2.所簽提單根據信用證所提要求份數簽發,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辦理退稅等業務,一份寄給進口商用來辦理提貨等手續。
3.進行海運貨物時,進口商必須持正本提單、箱單、發票來提取貨物。(須由出口商將正本提單、箱單、發票寄給進口商。)
二十三.制單結匯
交單指出口人(信用證的受益人)在信用證到期前和交單期限內向指定銀行提交符合信用證條款規定的單據。這些單據經銀行確認無誤後,根據信用證規定的付匯條件,由銀行辦理出口結匯。 貨物裝運後,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繕制和備妥各種單據,包括匯票、出口發票、運輸單據和保險單以及其它合同或信用證規定的所需結匯單證單據。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
2. 外貿出口的操作流程
外貿出口流程主要包括:報價、訂貨、付款方式、備貨、包裝、報檢、報關、裝船、提單、交單、結匯。用幾個字來簡單概括的話,就是「約-貨-款-運-單」。和國內貿易相比,多了或更強調「單」即運輸單據,比如發票、裝箱單和提單等,其中海運提單是貨權憑證,一定意義上提單就是貨也是款,這是由國際貿易的政策、運輸、貨幣等特殊性決定的。 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詢盤、報盤作為開始。通俗意義上也可以說「詢價、報價」,但實際磋商的內容包括:所購產品量的標准等級、質量等級、規格型號、技術參數、包裝方式、交貨期的要求、運輸方式,然後是價格。
常用的報價基於三種貿易術語:FOB「船上交貨」、CNF「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在一份專業的報價中,價格術語是核心部分之一。選擇以FOB價成交,在運費波動不穩的市場條件下對我們有利。但在由於是進口商與承運人聯系派船的,貨物一旦裝船,出口商對出口貨物的控制力小,而且延船等因素會造成我們相應的費用或損失。
在CIF價出口的條件下,船貨銜接問題可以得到較好的解決,使得出口商有了更多的控貨權、靈活性和機動性,而且在運輸和保險上也可賺一點差價,出口盈利才有保障。但一些大的進口商。所以即使出口商提供很優惠的條件,要看出口商的著重點與眼光。
作為一名業務人員,只懂外貿或僅通單證、航運,有可能會掛一漏萬,真正高水平的業務人員,總能利用各種貿易屬於揚長避短,CIF和FOB的選擇就是最好的證明。要想在國際貿易這一難度高、風險大的行業中立於不敗之地,重視對信息情報的收集也是相當重要的。而從報價過程中以及與客人商定價格中,最能看出一個業務員的綜合水準,總的來說:一要選擇合適的術語,二要了解價格組成的結構,三要掌握報價空間與層次性策略。 最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兩種,即LC和TT。
1、LC
信用證分為光票信用證和跟單信用證兩類,但最常用的還是跟單信用證,即附有指定單據的信用證。簡單地說,信用證是保證出口商收回貨款的保證文件,是銀行信用。遠期和即期信用證的選擇,不一定即期的就好,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做即期又對開證行信用或不符點擔心則最好要求客戶安排保兌,就成了「雙保險」;做遠期的話,銀行都提供貼現的融資業務,不過要收取貼現率,一個月約是信用證金額的0.5%,如LC90Days則為1.5%,這個要在定合同的時候與客戶協商好,需由客戶承擔。
2、TT
TT付款方式是以外匯現金方式結算,由客戶將款項匯至貴司指定的外匯銀行賬號內,有前、後TT之分,「前、後」是相對於(排產或)船期來講的。
注意:如果對新客戶採取又是LC遠期或不保兌的即期,或者說對老客戶採取遠期D/P、D/A甚至OA這樣的方式,有一個辦法可以既規避收匯風險又可以留住生意甚至擴大生意,那就是投「出口信用保險」。我們就在和中國信保在合作。 1、屬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須辦出口商品檢驗證書,這是出口報關的前提。目前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主要有四個環節:報檢---接受報驗---抽檢---發證。
2、有的客戶還會要求第三方機構的檢驗證書或自己派驗貨員過來檢驗,我們也需要及時聯絡、送檢(或接檢)和取得證書,在LC付款方式下,此檢驗證書也是需要提交的重要單據。 無論做FOB還是CIF,我們都要積極與貨代聯系定艙,越早越好,讓貨代選擇價格優惠、信譽好、船期、航程合適的船公司,應在交貨期兩周之前向貨代發出書面定艙通知,隨後盡早確認拉櫃(也叫做箱、做櫃)日期。
裝櫃日確定後,我們要與生產更緊密溝通進度確保裝櫃。在裝櫃日,最好親自或安排監裝,如果要客檢那同時還要提前安排好時間的銜接。
櫃拉了,海關放行了,裝船了,船開了,要配合貨代認真對單,CIF情況下要安排好付運海運費,要確認貨代及時給你投保了,從而第一時間取得正確的提單和保單。
註:整櫃的截關時間一般與拉櫃日要隔2天,否則沖關的話有可能爆艙或被甩櫃。需要熏蒸的話,截關時間與拉貨日還要再多預留1天。走散貨的話,截關時間與拉貨日還要再多預留2天。 提單是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後,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
提單的審核非常重要,否則回導致很多麻煩。著重審核:
提單種類、份數、抬頭、收貨人、通知人、出單人、承運人、指示方、裝貨港、卸貨港、貨物描述、轉船分批裝運描述、清潔性描述、裝船批註、背書描述,原則是要符合信用證要求、事實和常理。
要確保提單是物權憑證,降低風險,就須要求提單是:「由船公司簽發的三分之三全套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也就是:Ocean B/L或Marine B/L、Clean、Shipped On Board、3/3 Full Set;要提高靈活性,就允許提單可以背書流通。
按照信用證規定,將內容正確且份數一定的提單,連同商業發票、裝箱單,如果客戶有要求還須及時備齊原產地證等文件,在確認貨款全部TT到帳後寄給客戶或LC收妥無誤後交銀行議付結匯。
當然,單證和財務人員還需要辦理出口收匯核銷和退稅手續。
3. 外貿出口流程是什麼
外貿出口流程具體如下:一:報價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二:訂貨(簽約)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同》。三:付款方式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信用證付款方式、電匯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四:備貨備貨在整個貿易流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須按照合同逐一落實。五:包裝可以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不同的包裝形式其包裝要求也有所不同。六:通關手續 (可請報關公司幫忙完成這個手續)通關手續極為煩瑣又極其重要,如不能順利通關則無法完成交易。七:裝船在貨物裝船過程中,您可以根據貨物的多少來決定裝船方式,並根據《購貨合同》所定的險種來進行投保。八:運輸保險通常雙方在簽定《購貨合同》中已事先約定運輸保險的相關事項。常見的保險有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陸空郵貨運輸保險等。其中,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為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九:提單提單是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後,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所簽提單根據信用證所提要求份數簽發,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辦理退稅等業務,一份寄給進口商用來辦理提貨等手續。十:結匯出口貨物裝出之後,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制(箱單、發票、提單、出口產地證明、出口結匯)等單據。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遞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手續。除採用信用證結匯外,其它付款的匯款方式一般有電匯、票匯、信匯等方式。目前,由於電子化的高速發展,匯款主要使用電匯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四條 國家實行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鼓勵發展對外貿易,維護公平、自由的對外貿易秩序。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促進和發展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貿易關系,締結或者參加關稅同盟協定、自由貿易區協定等區域經濟貿易協定,參加區域經濟組織。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對外貿易方面根據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給予其他締約方、參加方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據互惠、對等原則給予對方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等待遇。
4. 外貿出口流程是什麼樣子的
外貿出口流程具體如下:
一:報價
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
二:訂貨(簽約)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同》。
三:付款方式
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信用證付款方式、電匯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四:備貨
備貨在整個貿易流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須按照合同逐一落實。
五:包裝
可以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不同的包裝形式其包裝要求也有所不同。
六:通關手續 (可請報關公司幫忙完成這個手續)
通關手續極為煩瑣又極其重要,如不能順利通關則無法完成交易。
七:裝船
在貨物裝船過程中,您可以根據貨物的多少來決定裝船方式,並根據《購貨合同》所定的險種來進行投保。
八:運輸保險
通常雙方在簽定《購貨合同》中已事先約定運輸保險的相關事項。常見的保險有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陸空郵貨運輸保險等。其中,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為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
九:提單
提單是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後,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
所簽提單根據信用證所提要求份數簽發,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辦理退稅等業務,一份寄給進口商用來辦理提貨等手續。
十:結匯
出口貨物裝出之後,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制(箱單、發票、提單、出口產地證明、出口結匯)等單據。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遞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手續。除採用信用證結匯外,其它付款的匯款方式一般有電匯、票匯、信匯等方式。目前,由於電子化的高速發展,匯款主要使用電匯方式。
5. 怎麼做出口
看你是小公司還是大公司了,是大公司的話程序就很多,就像樓上說的那樣,要是是小公司,那隻要在網上和客戶確定的訂單,客戶只要在交易平台上付款,你這邊就直接把貨郵過去就可以,貨多少都可以寄,如果貨量大走海運要便宜一些,那就要走報關那程序,麻煩,但是是必須的。
6. 做出口貿易 主要步驟是什麼啊
出口貿易又稱輸出貿易(Export Trade)是指本國生產或加工的商品輸往國外市場銷售。
主要步驟如下:
出口貿易的一般步驟是:
(1)交易前的准備階段;
(2)交易磋商、訂立合同階段;
(3)組織貨源階段;
(4)履行合同、處理爭議階段;
(5)核算效益、總結得失階段。
一、交易前的准備階段
這一階段內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是:行情調研和制訂方案。
二、交易磋商、訂立合同階段
這一階段首先要做的是廣告宣傳,使國外客戶了解我方產品性能,在此基礎上再進行磋商並訂立合同。
三、組織貨源階段
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是,依合同中規定的交易商品和交易條件,組織生產或收購調撥調運、倉儲保管。
四、履行合同,處理爭議階段
履約的主要內容可用"貨、證、船、款"概括。
五、核算效益,總結得失
此階段往往被外貿企業所忽視,而它恰恰是求得外貿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
參考資料:http://www.e-to-china.com.cn/Trade/tgbk/maoyishi/2009/1230/69358.html
7. 貨物出口的正常流程
流程如下:
出口貨物流程主要包括:報價、訂貨、付款方式、備貨、包裝、通關手續、裝船、運輸保險、提單、結匯。
一、報價
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其中,對於出口產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等級、產品的規格型號、產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品量的多少、交貨期的要求、產品的運輸方式、產品的材質等內容。
比較常用的報價有: FOB"船上交貨"、CNF"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等形式。
二、訂貨(簽約)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同》。在簽訂《購貨合同》過程中,主要對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包裝、產地、裝運期、付款條件、結算方式、索賠、仲裁等內容進行商談,並將商談後達成的協議寫入《購貨合同》。這標志著出口業務的正式開始。通常情況下,簽訂購貨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蓋本公司公章生效,雙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信用證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證付款方式
信用證分為光票信用證和跟單信用證兩類。跟單信用證是指附有指定單據的信用證,不附任何單據的信用證稱光票信用證。簡單地說,信用證是保證出口商收回貨款的保證文件。請注意,出口貨物的裝運期限應在信用證的有效期限內進行,信用證交單期限必須不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日期內提交。
國際貿易中以信用證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證的開證日期應當明確、清楚、完整。中國的幾家國有商業銀行,如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都能夠對外開立信用證(這幾家主要銀行的開證手續費都是開證金額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匯現金方式結算,由您的客戶將款項匯至貴公司指定的外匯銀行賬號內,可以要求貨到後一定期限內匯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買賣雙方直接交貨付款。
四、備貨
備貨在整個貿易流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須按照合同逐一落實。備貨的主要核對內容如下:
1、貨物品質、規格,應按合同的要求核實。
2、貨物數量:保證滿足合同或信用證對數量的要求。
3、備貨時間:應根據信用證規定,結合船期安排,以利於船貨銜接。
五、包裝
您可以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不同的包裝形式其包裝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裝標准:根據貿易出口通用的標准進行包裝。
2、特殊出口包裝標准:根據客戶的特殊要求進行出口貨物包裝。
3、貨物的包裝和嘜頭(運輸標志):應進行認真檢查核實,使之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六、通關手續
通關手續極為煩瑣又極其重要,如不能順利通關則無法完成交易。
1、屬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須辦出口商品檢驗證書。
目前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主要有四個環節:
○接受報驗:報驗是指對外貿易關系人向商檢機構報請檢驗。
○抽樣: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及時派員赴貨物堆存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鑒定。
○檢驗: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並仔細審核合同(信用證)對品質、規格、包裝的規定,弄清檢驗的依據,確定檢驗標准、方法。(檢驗方法有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簽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後,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單)。
2、須由專業持有報關證人員,持箱單、發票、報關委託書、出口結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檢驗證書等文本去海關辦理通關手續。
○箱單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裝箱明細。
○發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證明。
○報關委託書是沒有報關能力的單位或個人委託報關代理行來報關的證明書。
○出口核銷單由出口單位到外匯局申領,指有出口能力的單位取得出口退稅的一種單據。
○商檢證書是經過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或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而得到的,是各種進出口商品檢驗證書、鑒定證書和其他證明書的統稱。是對外貿易有關各方履行契約義務、處理索賠爭、議和仲裁、訴訟舉證,具有法律依據的有效證件,同時也是海關驗放、徵收關稅和優惠減免關稅的必要證明。
七、裝船
在貨物裝船過程中,您可以根據貨物的多少來決定裝船方式,並根據《購貨合同》所定的險種來進行投保。可選擇:
1、整裝集裝箱
集裝箱(又稱貨櫃)的種類:
(1)按規格尺寸分:目前,國際上通常使用的干貨櫃(DRYCONTAINER)有:
外尺寸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簡稱20尺貨櫃;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簡稱40尺貨櫃;及近年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吋,簡稱40尺高櫃。
20尺櫃:內容積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17.5噸,體積為24-26立方米。
40尺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54立方米。
40尺高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68立方米。
45尺高櫃:內容積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9噸,體積為86立方米。
2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貨毛重20噸,體積31.5立方米。
4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貨毛重30.4噸,體積65立方米。
2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5.85米X2.23米X2.15米,配貨毛重23噸,體積28立方米。
4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貨毛重36噸,體積50立方米。
(2)按制箱材料分:有鋁合金集裝箱,鋼板集裝箱,纖維板集裝箱,玻璃鋼集裝箱。
(3)按用途分:有干集裝箱;冷凍集裝箱(REEFER CONTAINER);掛衣集裝箱(DRESS HANGER CONTAINER);開頂集裝箱(OPENTOP CONTAINER);框架集裝箱(FLAT RACK CONTAINER);罐式集裝箱(TANK CONTAINER)。
2、拼裝集裝箱
拼裝集裝箱,一般按出口貨物的體積貨重量計算運費。
八、運輸保險
通常雙方在簽定《購貨合同》中已事先約定運輸保險的相關事項。常見的保險有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陸空郵貨運輸保險等。其中,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為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
(1) 基本險別有平安險(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水漬險(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險(All Risk-A.R.)三種。平安險的責任范圍包括:由於海上自然災害引起的貨物全損;貨物在裝卸和轉船過程中的整體滅失;由於共同海損引起的犧牲、分擔和救助費用;由於運輸船隻觸礁、擱淺、沉沒、碰撞、水災、爆炸引起的貨物全損和部分損失。水漬險是海洋運輸保險的基本險之一。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其責任范圍除了承擔平安險所列各項風險外,還承擔惡劣氣候、雷電、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的風險。一切險的承報保責任范圍相當於水漬險和一般附加險的總和。
(2) 附加險別。附加險別有一般附加險和特別附加險兩種類型。一般附加險有偷竊提貨不著險、淡水雨淋險、抽竊短量險、滲漏險、破損破碎險、鉤損險、混雜沾污險、包裝破裂險、霉變險、受潮受熱險、串味險等。特別附加險有戰爭險、罷工險等。
九、提單
提單是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後,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
所簽提單根據信用證所提要求份數簽發,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辦理退稅等業務,一份寄給進口商用來辦理提貨等手續。
進行海運貨物時,進口商必須持正本提單、箱單、發票來提取貨物。(須由出口商將正本提單、箱單、發票寄給進口商。)
若是空運貨物,則可直接用提單、箱單、發票的傳真件來提取貨物。
十、結匯
出口貨物裝出之後,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制(箱單、發票、提單、出口產地證明、出口結匯)等單據。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遞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手續。
除採用信用證結匯外,其它付款的匯款方式一般有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匯(DEMAND DRAFT(D/D))、信匯(MAIL TRANDFER(M/T))等方式,由於電子化的高速發展,現在匯款主要使用電匯方式。(在中國,企業出口享有出口退稅優惠政策)
一、外貿第一步:外貿經營權----四招開啟外貿之門
國家規定,只有具備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才能直接經營進出口業務。沒有進出口權的企業則可以採用委託外貿公司代理出口等方式進行。
取得外貿通行證的第一招:企業可以向所在地的外經貿委申請進出口權。自己擁有進出口權當然很好,全套業務都可以自己進行,對外的合同等票據都以自己的名義出具,對企業形象和樹立品牌很有好處。自中國加入WTO以後,國家鼓勵企業申報進出口經營權,申辦的手續日益簡單開放。但對企業的規模、生產能力、人員配備等仍有相當的要求。取得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通常也需要接受相對嚴格的政府職能機構行政管理。
暫時達不到申請進出口條件要求,或因地區和行業的限制不便申辦的企業,還有第二招:代理出口。對眾多的民營小企業而言,通過外貿公司代理出口更為簡便可行。所謂代理出口,就是找一家外貿公司或有進出口權的公司合作。與外商的生意你自己去洽談,談定後,以外貿公司的名義與之簽訂合同。根據合同備貨妥當後,由外貿公司代理進行出口事宜,比如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海關申報、外匯收支等。外商把美金貨款支付給外貿公司,外貿公司再按照約定的比例摺合成人民幣,扣除相應費用後支付給你。這樣一來,雖然實質上仍是你做外貿,但操作形式上就變成:你以普通內貿的方式把貨物賒銷給外貿公司,外貿公司自行出口後支付貨款。
代理出口的缺點是顯而易見的。首先是除了同樣的成本與費用外,還不得不承擔額外的出口代理費----這個費用常常會占總交易金額的1%---2%。其次你不得不把外商資料、交易價格等商業秘密提供給外貿公司。外商貨款直接支付給外貿公司也存在一定的風險----雖然外貿公司受國家嚴格管理,代理出口的外貿公司賴帳私吞的可能性很小,但佔用資金遲遲不轉帳給你的情形卻屢見不鮮,因為在外貿操作中根據資金轉帳的渠道和各個經辦銀行程序的不同,國外支付的款項抵達國內帳戶所需時間差別有時長達一個月,也不容易查詢進展,這就給不良的出口代理商佔用資金提供了借口與便利。畢竟代理出口的外貿公司良莠不齊,既有本分經營拿了代理費認真替你做事情的,也有千方百計挖牆腳、剋扣挪占貨款的。再者,通過代理出口,所有票據寫著別人的商號名字,對自己在國際市場上的品牌拓展多少有些局限與影響。
但不管怎麼說,代理出口的方式避開了出口許可權制,任何工廠都可以做外貿了。而且,只要慎重篩選出口代理,並且自己深入了解外貿操作流程,就能把風險降到最低。事實上,在目前的外貿行業中,工廠與外貿公司順利合作出口的情形尚屬多數。
同樣地,除了工廠以外,普通外貿公司甚至個人都可以通過代理出口的方式從事外貿。實務操作上與工廠無異,只多了一個普通國內進貨的環節以解決貨源而已。
對於個人做外貿還有第三招:掛靠。所謂「掛靠」就是與某個外貿公司達成協議,成為此外貿公司名義上的業務員或兼職的業務員。業務自己做,以外貿公司的名義對外簽合同、交貨、結算貨款,自己則按照約定的比例計提利潤。掛靠的方式多見於有一定的外貿經驗,有自己的進貨和銷售渠道的人。這所以選擇掛靠而不是自己去開公司,主要是藉助大型外貿公司的知名度和商業信用,以期在購銷過程中得到優惠便利,並節省辦公費用。在這種情況下,掛靠者甚至不需要到公司上班,在自己家中用一台電腦即可完成外貿交易----有時甚至是大宗交易。這種自由的SOHO(small-home office)方式頗受有經驗的外貿人的歡迎。不過,做外貿SOHO需要比較深厚的外貿知識技巧,有對進銷兩方面渠道較強的把控能力,因此並不推薦外貿新手去做。
如果交易金額不大,但又不能像網上小店那樣可以用「國際快遞+網上支付」方式簡易操作外貿的,還可以選擇個體工商戶外貿備案。自2004年新版《對外貿易法》出台以後,放開了對個體工商戶進行出口業務的限制,理論上個人也可以申請外貿經營權了。申請上也沒有資金限制,具體步驟是:
1.在工商局辦理個體工商戶注冊。
2.到外經貿委作個人外貿經營權登記。
3.到海關辦理「中國電子口岸」入網手續。
4.到外匯管理局辦理「對外付匯進出口單位名錄」或者出口收匯核銷備案登記手續。
5.在銀行開立個人對外貿易結算帳戶,辦理外匯收付。
個人申請外貿權雖然並不困難,但因為是個體工商戶身份,在經營中承擔無限責任,風險較大。加上個人的商業信用畢竟有限,即便取得了外貿權,實際操作中也很難運用各種基於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的結算工具等,因此目前而言還只適合特定產品或小額交易。
有了自營進出口權、代理出口、掛靠、個體工商戶外貿備案四招,
外貿之門為虎添翼此敞開。
接下來的問題是,面對無限廣闊的全球市場,選擇什麼樣的經銷產品去闖天下呢?國際買家喜歡什麼樣的產品呢?
二、外貿第二步:選擇受歡迎的經銷產品
在經銷產品的選擇上, 我們首先要避免常見的三個誤區:
1.品質越高越好
絕對不是。記住你的買家也是商人,並不是最終消費者。商人關心的永遠是利潤。假如一個低品質的產品比它同類的高品質產品利潤空間大的話,國際批發商會更樂意選擇前者並努力去推銷它。畢竟質優價高是基本常例,高品質產品,利潤高、資金佔用量大,可市場相對較窄、訂量小。大部分的國際商人會根據他當地市場的接收程度在品質和價格間尋求短暫的平衡點。市場的構成則通常是金字塔成橄欖形的,在實際的外貿中,中等或中下等品質反倒是主流。對初入行者來說,資金不多,行情不熟,中間及大路貨反倒是比較易於上手的選擇。等發展到站穩根基尋求突破的階段,從競爭與搶占市場的角度再考慮高端產品不遲。
2.價格越低越有競爭力
同樣不是。一分價錢一分貨是商界永恆的真理,有經驗的國際買家不會忘記這一點。在與外國人談生意的時候,常常會聽到這樣的討價還價:「某某工廠的價格比你的低許多」----對這樣的表述不要太當真,更不要因此亂了陣腳而放血賤賣你的產品。假如價格越低就越有競爭力的話,客戶這時就該扭頭就走去與低價者簽約才是。除去技術革新的因素,同一時期同一產品的生產成本相差不會太大,不顧一切去壓縮成本的話,最容易的辦法就是偷工減料了。作為國際買家,很難知道生產商的成本底線,為防範風險,最常見的就是「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外於中間價位的競爭者往往更受買家重視。
3.關心產品是否屬於朝陽產業
很多新入行的外貿業務員會關心國家大事這個問題。而實際上,對新手而言,這個問題沒有多少意義。首先,隨著科技的進步,產業間的相互整合與轉化更為頻繁易行,一個傳統的產品,可能因為結構功效上的某些改進而脫胎換骨;一個新的產品, 也會迅速為後來者取代。市場與消費口味永遠在變化之中,朝陽還是沒落只在一線間,界限越來越模糊。此外,不管哪種產業,能叱吒風雲的永遠是少數行業大腕。即便是朝陽產業,因為前景好利潤高,競爭尤為激烈,外人難以插手分羹,更多是陪人玩游戲而已。而一些所謂的傳統產業,因為技術成熟,市場平穩,又需要革新進取,反倒比較易於吸納生力軍。新人入行,相對也有更多的機會去磨礪學習。
排除對高品質、超低價、新潮朝陽產業等的迷信,心態就平和了,對產品的選擇面也可以更廣了。那麼,如何選擇產品呢?
本身就是生產廠家的,自己已有的行業產品當然是首選。因為你了解工藝生產,有條件自己去調整產品控製成本,這是一個很大的競爭優勢。不過,把現有的產品直接出口多半不行,因為內銷和出口在品質、外觀、功用等方面常常會有差異,國內暢銷的商品,不一定符合國外消費者的習慣與喜好。因此,剛開始的時候不妨模仿。向同行業中有出口業務的工廠學習,刺探軍情,分析他們的產品,以了解其中差異。特別留意那些出口量大,客戶多次訂購的產品。一旦有機會,甚至不妨爭取與同行工廠合作,不掙錢也替他們分包一些生產任務,以求實際操作經驗。跟在別人後面模仿,通常不會有什麼利潤,但卻是穩妥的第一步。
如果你是受雇於一家外貿公司的新手業務員,那麼一般是受命推銷本公司的產品。這些產品要麼是公司下屬或兄弟工廠生產,要麼是公司穩定的合作廠家生產。這種情況下就沒什麼選擇餘地了,初始階段也沒有特意去改變的必要,因為公司既然有成熟的業務,就說明產品有市場,努力學習產品知識,積極推銷就是。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普通的貿易公司希望發展國外市場。這類情況比較復雜,有些已經有比較看好的產品和供應廠家,有些則完全是一張白紙:無產品、無客戶、無穩定供應商。這種情況下,就要認真考慮,尋找自身優勢,比如行業知識,所在地區的特產或優勢產品,人際關系等。一般的原則上是以貨源為考慮重心----畢竟你的角色是賣方。
有一種特例,就是個人從事外貿的。常見的情況,一是有比較可靠的貨源關系而希望做出口,這一類自然不存在產品選擇的問題;二是有海外關系或聯繫上的優勢的,如移民、留學生等。這一類人的特點是既不了解產品,也不了解外貿,更無現成的供貨方、客戶關系。那麼選擇面就很廣了,情況更加復雜。考慮到個人做生意的特點和局限,一般的選擇原則是傾向於日常消費品,體積小,耐儲藏,價格彈性大,品質標准比較模糊,不涉及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的商品,比如工藝品、以年輕消費者為目標的流行飾品、時裝箱包等,避免食品、農副產品、大宗紡織品、電器這類較專業,各國限制較多的類別。
經驗漫談
外貿產品的品質不是一成不變的。即使同一類產品,銷往不同國家,品質大不相同。外貿業務員要學會通過調整品質來調整成本,適應不同國家市場,從而取得價格上的競爭優勢。
不同的市場,對同類產品有各自的偏好。外貿業務員選擇經銷產品的時候應有的放矢。因此,了解一點世界地理知識、風俗習慣和歷史沿革,就能投其所好,少走彎路。
從消費習慣來看,可大致分為美加(美國和加拿大)市場、歐洲市場、日韓市場、東歐市場、中東市場、非洲市場這幾類。具體到每個客戶固然各有所好、風格不同,但一般說來日韓市場特別是日本市場,偏愛精緻優質的產品,高、精、尖、小巧美觀,喜好中國傳統文化,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產品常能得到理解與歡迎,也能接受高價格,但數量不會太大;美加與西、北、南歐等英語國家市場一般對品質要求適中,喜歡簡潔流暢,新奇多變的產品風格,價格適中,量比較大,是中國出口商喜愛的客戶。中東市場對品質要求不高,對產品的審美方面較為朴實甚至俗氣,價格也低,數量也比較大;非洲市場彈性最大,本土文化與前英語殖民地文化、前法語殖民地文化交織,口味復雜,奢侈品和品質極差的產品都能接受。
正因為外貿產品在品質、功效和外觀上的多變性,因此,選擇什麼樣的經銷產品,更多的考慮應從業務員對產品變化去做調整,能夠有效控製成本的產品。本身是工廠最好,否則至少也要有若干工廠願意配合。單純被動地去推銷現成產品是很難有發展前景的,不斷求變才是成功外貿的關鍵。從這個需求出發,找一家好的配合工廠,比選擇一個產品要重要得多。
目前很多民營中小型工廠都希望自己做外貿,因此無論條件成熟與否都紛紛招聘了新人來開辟國外市場。相對來說,工廠的生活條件和工作條件比不上大城市裡的外貿公司,但是對新人而言,實在是個好的學習機會。在工廠的時候學習掌握具體的生產工藝和成本核算,就能為獨立做外貿打下扎實的基礎。有沒有下過車間生產線,對於產品品質與價格的掌控能力是完全不同的,這一點在激烈的外貿競爭談判中常常凸現出來。
外行要學習做外貿,並不難,畢竟外貿也就是做生意,只不過多了一些手續罷了,關於外貿的教材也很多,本書就是一例,耐心看看,幾天工夫就能大致上手操作。而要了解一種產品,則是冰凍三尺非一日寒了,很多專業知識和技能,非深入一線生產不可得知。
所以說,選擇工廠比選擇產品更重要的多,也是外貿的成功關鍵之一,選擇什麼樣的經銷產品,應以工廠配合程度而定。
解決了出口許可權,選定了經銷產品,接下來就是銷售渠道的問題了。那麼,外貿是如何做的呢?與普通的國內貿易相比,到底有什麼不同?
三、外貿第三步:破解外貿的三個關鍵秘密
與普通的國內貿易相比,外貿的確是個截然不同的行業,繁雜的手續和各類專業術語令人望而生畏。然而只要我們從外貿三個最關鍵的特點入手,即可破解外貿的全部秘密。
設想一下真正的外貿操作中,一個寧波工廠的外貿銷售員王先生,與一個英國倫敦商人約翰遜做生意的情形。我們不難想像會遇見的難題:
1. 通常買賣雙方互不見面
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形式商定交易。幸好,電腦與互聯網的發達使這一過程變得越來越簡單易行。通過網站、電子郵件、QQ或MSN即時聊天軟體、數碼照片、攝像頭等途徑,我們可以輕易地交流,展示產品,討價還價,就像大家坐在會議桌旁一樣。
2. 交易周期很長
一批貨物從寧波運到倫敦,通常採用最合算的方式,即裝在集裝箱里由遠洋貨輪從寧波港口運到倫敦港口(假如某一方不是海港的話,還得加上部分鐵路或公路運程)。這一過程目前單是海路就需要25天左右,加上備貨、卸貨和內陸運輸的時間,往往在一個月以上。因此,現在磋商的往往是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以後買家才能收到的貨物。相應的,賣方收回貨款的時間也需要大致時間。事實上,對於一些季節性強的家產品或針對性強的節日消費類產品通常會提前幾個月甚至一年的時間磋商,訂立長期的合同。
3. 交易成本高
即便是海運,費用依然很高。一個集裝箱貨物(大約30個立方米或20噸)的海運費,從寧波到倫敦大約需要1萬元人民幣以上。遙遠、偏僻或港口規模較小的地區價格更高。此外,尚需一些用於辦理進出口手續的費用,用於結算貨款的銀行費用,而這些費用常常是固定的,與交易量沒有太大關系。這樣的方式,對於小額的交易顯然是不合算的。為均攤費用,交易量大顯然比較合算。這也是國際貿易的一個特點----量大。國際貿易貨物多為大宗批發,常常以「集裝箱」為交易量單位。
4. 中間環節多
貨物從寧波直到倫敦,中間會經過多個環節。比如很多商品出口前必須強制檢驗,由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操作;要向管理進出口的買賣雙方海關申報;要通過遠洋海運公司運輸;要通過銀行收取貨款;要向稅務機關納稅;同樣我們國家還特別對外匯進行管制,歸屬國家外匯管理局通過外匯收支申報的方式統一管理。
外貿既然有雙方不見面,交貨和收錢的周期長,路途遙遠,量大金額高、中間環節多等特點,自然風險也會比較大,一旦出問題損失也大。為此,幾百年來國際貿易行業也相應地制定了貿易慣例與協定,包括貨物的國際通行質量標准,價格計算,買賣雙方責任與權力等,以期最大程度地保障貿易秩序。同時,銀行業、國際貨運業、保險業等也有非常成熟完善的協同操作。
但是,還存在一個重要的問題----大批量貨物的運輸和倉儲費用不菲。從工廠出運到客戶收貨,中間牽涉的環節很多,貨主不可能從頭到尾監督保管。特別是國際貿易中多為層層轉手,批次倒賣,如果都是實物交接,不但大大增加了運輸和倉庫的費用,更加大了貨物在裝卸途中的損耗。最好辦法,就是簡化實物轉運的過程,讓貨物只經過工廠----裝貨碼頭倉庫----卸貨碼頭倉庫----客戶這四道環節。於是,演化出了最優化、最高效,同時也是外貿最大的關鍵點:單證交易。
外貿關鍵秘密之一:單證交易
所謂單證交易,就是用一套單證文件來代表貨物。交易以這套單證為對象,誰拿到了這套單證,誰就是貨物的主人。這樣一來,貨物盡量不動,單證則任意買賣轉手,由單證的持有者決定何時以及如何最終處理貨物。這套單證,通常包括幾個核心文件:
1. 提單(即提貨單Bill of loading,縮寫為B/L)
2. 發票(Invoice)
與普通發票的概念不同,外貿中的「發票」指的是自己製作的列明該貨物名稱、數量
和價格的一份署名文件。
3. 裝箱單(Packing List)
自己製作的列明該批貨物體積重量及包裝情況的一份署名文件。
4. 其他說明貨物情況的文件,如證明貨物品質的檢驗證書,證明產地的產地證書等。
全套單證中,以提單最為重要,因為它是貨物的所有權證明----是具備國際公認的法律效力的物權證明。發票和裝箱單可以自己繕制。其他檢驗證書、產地證書等等則根據貨物的特性和買家的要求,由相應的國家機構如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等,或雙方認可的組織機構如民間檢驗公司,貨運公司等出具。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外貿操作員經手買賣的不是一堆堆的物品,而是一疊紙片。因此一個外貿業務員完成一筆交易,而自始至終沒有見過貨物的模樣,一點也不奇怪----他只需謹慎處理好那疊紙片即可。我們不難設想,因為貿易多數時候是憑單據而不是實物交易,因此即使貨物本身完美無缺,而單證有瑕疵----比如數據上的錯誤缺少一份相關證明文件等----則很可能導致交易失敗。反過來,即使貨物有問題,而單證齊全,仍可以初期順利交易。當然,這帶來了一些風險,比如偽造單證進行欺詐。不過欺詐本身在世界各國都是犯罪行為,自有相應的追究措施。
總之,單據在外貿中的作用是決定性的。建立起「外貿實際上就是買賣一套單據」的概念,對於理解國際貿易中很多特殊的、專業性的操作非常必要。
市場競爭激烈,很多時候,價格成了是否成交的惟一的因素。我們常會看到外貿商以低於國內銷售成本的價格出口貨物。他們瘋了嗎?不。即使以低於進價的價位「賤賣」,外貿仍有利潤。這就是外貿第二大關鍵秘密:退稅制度。
外貿關鍵秘密之二:退稅制度
退稅是外貿中的重要概念,也是目前外貿業務中利潤的主要來源。為便於管理,國家假定所有產品均為國內流通與消費,因此普遍徵收增值稅,稅率高達售價的6%~17%不等。正規情況下,國內采購或出口前的價格均為含稅價,即已經繳納了增值稅的價格。而產品用於出口的話,這部分稅就不應徵收了,已經徵收的可以按照程序部分或全部退返給出口商。
假如你從國內工廠購進彩電一批,價格為含稅價1170元,其中1000元就是凈價,170元是已繳增值稅。按照國家的規定,彩電類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為17%,也就是說,彩電出口以後,稅務局將退返170元給出口商。這樣一來,即使出口商以平本價即1170元出口,仍可得到退稅款170元作為利潤收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出口者出於競爭考慮,從170元中拿出一部分來貼補降價,即使以低於進價1170元的價格出售,也還是有利潤的。
外貿交易通常貨值比較高,相應的退稅金也很可觀。當然,國家對退稅管理也很嚴格的,與外匯管理緊密結合。出口前需從外匯管理局部門領取《出口退稅核銷單》,申報出口總金額。核銷單還需海關蓋章確認貨物確實已經出口。在收到國外買家支付的貨款以後,憑銀行收據,連同核銷單到外匯管理局辦理核銷,再憑增值稅發票等到稅務局辦理退稅事宜,領取退稅金。
因此,外貿利潤的來源,相當程度上來源於國家出口退稅制度中的出口退稅,這是外貿最顯著的特點之一,也與大多數外貿業務員日常操作息息相關。
外貿關鍵秘密之三:信用證交易
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相距遙遠,背景各異貨物籌備交接以及貨款的支付周期都很長。因此商業信用就成了一個很大的難題。
作為出口商,擔心備齊了大宗貨物以後,買家變卦怎麼辦?貨物千里迢迢運到國外,客戶不要了怎麼辦?或者要了不給錢怎麼辦?自然希望買家能夠先支付貨款,有了保障然後再備貨交貨。作為進口商,擔心出口商無法按時交貨怎麼辦?貨物質量、數量不合格怎麼辦?自然希望賣家先把貨物交付了,核查無誤再給錢。
這個矛盾,當然也可通過買家支付部分預付款或訂金的方式協商解決,但畢竟非上上策,一來買家資金佔用比較大,二來真有什麼糾紛了,雙方無論對錯都損失,不利公平。
於是就產生了一種外貿特有的操作方式:信用證。信用證的產生,正是以外貿「單證交易」特性為基礎的。
所謂信用證,通俗說來就是買賣雙方事先商定交易條件,如品名、數量、質量標准、價格、交貨時間等。然後買家找一家銀行(通常就是買家的開戶行,或有一定的擔保)作為「中間人」,把這些交易條件提交銀行,銀行據以出具一份文件作為買賣雙方交易的依據。銀行作為中間人的責任,就是監督交易行為。賣方根據文件來備貨出貨,然後把代表貨物的全套單證交付銀行。銀行審核單證無誤以後,直接支付貨款。有銀行作為中間人,買賣雙方就不再直接進行錢貨交易,而是分別與銀行打交道。賣家不及時、按質按量交貨,就拿不到錢;買家不付錢,就拿不到貨。反之,有銀行作保,只要賣家交了貨,就一定能拿到錢。這種方式,既不佔用買家資金,又給予了賣家很好的信用保證。這份用以證明雙方商業信用的文件,就叫做信用證。
信用證最基本的一般有四個關系方:
1.進口商
負責向自己的開戶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叫做信用證申請人。
2.進口商的銀行
負責開立信用證並審核單據、撥付款項,叫做信用證開證行。
3.出口商
負責根據信用證出貨,享有信用證保障的付款,叫做信用證受益人。
4.出口商的銀行
負責替出口商領取信用證、轉交單證並與開證行接洽,叫做通知行。
此外,最終負責撥款的銀行叫做信用證償付行,一般就是開證行;也可以由另外的銀行先行墊付並收取少量費用,叫做信用證議付行,一般也就是通知行。
信用證是外貿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常見的工具。國際商會為規范信用證的使用而制定了統一的標准《UCP500》即《國際跟單信用證統一規定》,作為使用及仲裁的依據。
關於信用證的實際操作,會在本書第五關《高手篇:信用證全攻略》中做實例講解。
通過對外貿的三個關鍵秘密:單證交易、退稅制度和信用證結算的了解,我們基本上掌握了外貿的精髓。現在我們終於可以比較清楚地理解一個標準的出口操作案例流程了:
尋找客戶----簽訂合同----客戶開出信用證----根據信用證備貨----貨物辦理商檢、報關後交付貨物運輸公司並取得提單----根據信用證備齊全套單據----單據交付國外銀行,國外銀行審核無誤後撥付貨款至國內銀行----根據國內銀行的收款憑證至外匯管理局辦理核銷----至稅務局辦理退稅----結束。
有了基本的外貿常識,接下來最後一步准備工作,就是打造做外貿的兩個必備利器:電腦和英語。
四、外貿第四步:利器速成法----電腦與英語
因為外貿中買賣雙方互不見面,作為現代最便捷有效的辦公工具與聯系方式的電腦和互聯網,重要性不言而喻。熟練掌握電腦知識和技巧,能為你順利開展外貿節省下大筆費用。Office文檔和製表軟體是最基本的,此外還有最常見的圖片查看和修改軟體ACDSee,功能更大的 Photoshop,國際貿易公司喜歡用的PDF格式(電子書)文件瀏覽器AdobeReader 等,電子書最大的好處是不大容易在文件網路傳輸中修改、變形、缺漏或感染電腦病毒。
而最為重要的是學會在網上查找資料,收集信息。這個工作貫穿整個外貿過程,是關鍵所在。本書也會根據教程進展陸續介紹其中的技巧。首先要了解的就是重要工具---搜索引擎。所謂搜索引擎,就是網上信息的「向導軟體」。這個軟體根據人想了解的內容----內容的「關鍵詞」----比如「五金工具」、「運輸公司」、「外貿技巧」、「出口商檢申報」等等,在浩如煙海的互聯網世界中尋找相關的信息網頁,這些網頁的地址告訴你,由你去瀏覽並查找所需信息。這樣的軟體網上有很多,目前都是免費使用的,比如最著名的Google。在互聯網地址中填入 http://www.google.com 即可進入這個搜索引擎了,在搜索欄中填入你想了解的信息的關鍵詞,點擊[搜索],奇妙的互聯網世界就此開啟。
9. 出口流程
http://www.jctrans.com/tool/出口流程圖.htm
流程管理相關的:http://www.5ucom.com/downqy/list_651.shtml
出口流程 報價、訂貨、付款方式、備貨、包裝、通關手續、裝船、運輸保險、提單、結匯。
一、報價
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其中,對於出口產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等級、產品的規格型號、產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品量的多少、交貨期的要求、產品的運輸方式、產品的材質等內容。
比較常用的報價有: FOB"船上交貨"、CNF/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等形式。
二、訂貨(簽約)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同》。在簽訂《購貨合同》過程中,主要對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包裝、產地、裝運期、付款條件、結算方式、索賠、仲裁等內容進行商談,並將商談後達成的協議寫入《購貨合同》。這標志著出口業務的正式開始。通常情況下,簽訂購貨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蓋本公司公章生效,雙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信用證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1、信用證付款方式
信用證分為光票信用證和跟單信用證兩類。跟單信用證是指附有指定單據的信用證,不附任何單據的信用證稱光票信用證。簡單地說,信用證是保證出口商收回貨款的保證文件。請注意,出口貨物的裝運期限應在信用證的有效期限內進行,信用證交單期限必須不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日期內提交。
國際貿易中以信用證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證的開證日期應當明確、清楚、完整。中國的幾家國有商業銀行,如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都能夠對外開立信用證(這幾家主要銀行的開證手續費都是開證金額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匯現金方式結算,由您的客戶將款項匯至貴公司指定的外匯銀行賬號內,可以要求貨到後一定期限內匯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買賣雙方直接交貨付款。
四、備貨
備貨在整個貿易流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須按照合同逐一落實。備貨的主要核對內容如下:
1、貨物品質、規格,應按合同的要求核實。
2、貨物數量:保證滿足合同或信用證對數量的要求。
3、備貨時間:應根據信用證規定,結合船期安排,以利於船貨銜接。
五、包裝
您可以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不同的包裝形式其包裝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裝標准:根據貿易出口通用的標准進行包裝。
2、特殊出口包裝標准:根據客戶的特殊要求進行出口貨物包裝。
3、貨物的包裝和嘜頭(運輸標志):應進行認真檢查核實,使之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六、通關手續
通關手續極為煩瑣又極其重要,如不能順利通關則無法完成交易。
1、屬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須辦出口商品檢驗證書。
目前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主要有四個環節:
○接受報驗:報驗是指對外貿易關系人向商檢機構報請檢驗。
○抽樣: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及時派員赴貨物堆存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鑒定。
○檢驗: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並仔細審核合同(信用證)對品質、規格、包裝的規定,弄清檢驗的依據,確定檢驗標准、方法。(檢驗方法有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簽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後,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單)。
2、須由專業持有報關證人員,持箱單、發票、報關委託書、出口結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檢驗證書等文本去海關辦理通關手續。
○箱單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裝箱明細。
○發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證明。
○報關委託書是沒有報關能力的單位或個人委託報關代理行來報關的證明書。
○出口核銷單由出口單位到外匯局申領,指有出口能力的單位取得出口退稅的一種單據。
○商檢證書是經過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或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而得到的,是各種進出口商品檢驗證書、鑒定證書和其他證明書的統稱。是對外貿易有關各方履行契約義務、處理索賠爭、議和仲裁、訴訟舉證,具有法律依據的有效證件,同時也是海關驗放、徵收關稅和優惠減免關稅的必要證明.
七、裝船
在貨物裝船過程中,您可以根據貨物的多少來決定裝船方式,並根據《購貨合同》所定的險種來進行投保。可選擇:
1、整裝集裝箱
集裝箱(又稱貨櫃)的種類:
(1)按規格尺寸分:目前,國際上通常使用的干貨櫃(DRY CONTAINER)有:
外尺寸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簡稱20尺貨櫃;
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簡稱40尺貨櫃; 及近年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吋,簡稱40尺高櫃。
20尺櫃:內容積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17.5噸,體積為24-26立方米.
40尺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54立方米.
40尺高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68立方米.
45尺高櫃:內容積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9噸,體積為86立方米.
2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貨毛重20噸,體積31.5立方米.
4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貨毛重30.4噸,體積65立方米.
2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5.85米X2.23米X2.15米,配貨毛重23噸,體積28立方米.
4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貨毛重36噸,體積50立方米.
(2)按制箱材料分:有鋁合金集裝箱,鋼板集裝箱,纖維板集裝箱,玻璃鋼集裝箱.
(3)按用途分:有干集裝箱;冷凍集裝箱(REEFER CONTAINER);掛衣集裝箱(DRESS HANGER CONTAINER);開頂集裝箱(OPEN TOP CONTAINER);框架集裝箱(FLAT RACK CONTAINER);罐式集裝箱(TANK CONTAINER).
2、拼裝集裝箱
拼裝集裝箱,一般按出口貨物的體積貨重量計算運費。
八、運輸保險
通常雙方在簽定《購貨合同》中已事先約定運輸保險的相關事項。常見的保險有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陸空郵貨運輸保險等。其中,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為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
(1) 基本險別有平安險(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水漬險(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險(All Risk-A.R.)三種。平安險的責任范圍包括:由於海上自然災害引起的貨物全損;貨物在裝卸和轉船過程中的整體滅失;由於共同海損引起的犧牲、分擔和救助費用;由於運輸船隻觸礁、擱淺、沉沒、碰撞、水災、爆炸引起的貨物全損和部分損失。水漬險是海洋運輸保險的基本險之一。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其責任范圍除了承擔平安險所列各項風險外,還承擔惡劣氣候、雷電、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的風險。一切險的承報保責任范圍相當於水漬險和一般附加險的總和。
(2) 附加險別。附加險別有一般附加險和特別附加險兩種類型。一般附加險有偷竊提貨不著險、淡水雨淋險、抽竊短量險、滲漏險、破損破碎險、鉤損險、混雜沾污險、包裝破裂險、霉變險、受潮受熱險、串味險等。特別附加險有戰爭險、罷工險等。
九、提單
提單是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後,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
所簽提單根據信用證所提要求份數簽發,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辦理退稅等業務,一份寄給進口商用來辦理提貨等手續。
進行海運貨物時,進口商必須持正本提單、箱單、發票來提取貨物。(須由出口商將正本提單、箱單、發票寄給進口商。)
若是空運貨物,則可直接用提單、箱單、發票的傳真件來提取貨物。
十、結匯
出口貨物裝出之後,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制(箱單、發票、提單、出口產地證明、出口結匯)等單據。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遞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手續。
除採用信用證結匯外,其它付款的匯款方式一般有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匯(DEMAND DRAFT(D/D))、信匯(MAIL TRANSFER(M/T))等方式,由於電子化的高速發展,現在匯款主要使用電匯方式。(在中國,企業出口享有出口退稅優惠政策)
出口貿易相關商務名詞
口岸
口岸原來的意思是指由國家指定的對外通商的沿海港口。但現在,口岸已不僅僅是經濟貿易往來(即通商)的商埠,還包括政治、外交、科技、文化,旅遊和移民等方面的往來港口;口岸也已不僅僅指設在沿海的港口。隨著陸、空交通運輸的發展,對外貿易的貨物、進出境人員及其行李物品,郵件包裹等,可以通過鐵路和航空直達一國腹地。因此,在開展國際聯運、國際航空郵包郵件交換業務以及其他有外貿、邊貿的地方,國家也設置了口岸。簡單地說,口岸是由國家指定對外往來的門戶,是國際貨物運輸的樞紐。從某種程度上說,它是一種特殊的國際物流結點。
口岸的分類
口岸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分類,常用的分類方法有:
1、按批准開放的許可權劃分。按照批准可將口岸分為一類口岸和二類口岸。
一類口岸是指國務院批准開放的口岸(包括中央管理的口岸和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的部分口岸)。
二類口岸是指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開放並管理的口岸。
2、按出入境的的交通運輸方式劃分。按照出入境的國境的交通方式劃分,可將口岸分為港口口岸、陸地口岸和航空口岸。
中國電子口岸
中國電子口岸運用了現代信息技術,藉助國家電信公司資源,將國家各行政管理機關分別管理的進出口業務信息流、資金流、貨物流的電子底賬數據集中存放到公共數據部門、跨行業的聯網數據核查,企業可以在網上辦理各種進出口業務。
港口
港口是水陸交通的集結點和樞紐,工農業產品和外貿進出口物資的集散地,船舶停泊、裝卸貨物、上下旅客、補充給養的場所。由於港口是聯系內陸腹地和海洋運輸(國際航空運輸)的一個天然界面,因此,人們也把港口作為國際物流的一個特殊結點。
自由貿易區
自由貿易區是指某一國家或地區在其關境以外所劃出的一定范圍內,新建或擴建碼頭,倉庫、廠房等基礎設施和實行免除關稅的優惠待遇,吸引外國企業從事貿易與進出口加工工業等業務活動的區域,各國或地區設置的自由貿易區名目繁多,規模不一,主要有以下幾種:自由港或自由貿易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過境區、自由邊境區等。這些經濟特區從某種意義上說,也可稱為國際物流特殊結點。
10. 國際貨運出口流程操作是怎樣的
一、接受貨主詢價1、 海運詢價:
① 需掌握發貨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線常用的,及貨主常需服務的港口,價格;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 需要時應向詢價貨主問明一些類別信息,如貨名,危險級別等。(水路危規) 2、 陸運詢價:(人民幣費用)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數和拖箱價格; ② 各港區裝箱價格; ③ 報關費、商檢、動植檢收費標准。
3、 不能及時提供的,需請顧客留下電話、姓氏等聯系要素,以便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回復貨主。
二、接單(接受貨主委託)接受貨主委託後(一般為傳真件)需明確的重點信息:5、 付費條款、貨主聯系方法6、 做箱情況,門到門還是內裝 三、訂艙
1、 繕制委託書(十聯單);制單時應最大程度保證原始托單的數據正確、相符性,以減少後續過程的頻繁更改。
2、 加蓋公司訂艙章訂艙:需提供訂艙附件的(如船公司價格確認件),應一並備齊方能去訂艙。
3、取得配艙回單,摘取船名、航次、提單號信息。 四、做箱
1、 門到門:填妥裝箱計劃中:做箱時間、船名、航次、關單號、中轉港、目的港、毛重、件數、體積、門點、聯系人、電話等要因,先於截關日(船期前兩天)1~2天排好車班。 2、 內裝:填妥裝箱計劃中:船期船名航次、關單號、中轉港、目的港、毛重、件數、體積、進艙編號等要因,先於截關日(船期前兩天)1~2天排好車班。
3、取得兩種做箱方法所得的裝箱單(CLP)五、報關(有時同時、有時先於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貨物報關所需資料。 ① 需商檢 ② 需配額 ③ 需許可證 ④ 需產地證
⑤ 需提供商標授權、商標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區貨值超過$10萬,其他地區超過$50萬,核銷時需提供結匯水單(復印件)⑦ 需提供商會核價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單號,對應裝箱單(packing list),發票,所顯示的毛重凈重,件數,包裝種類,金額,體積,審核報關單的正確性(單證一致)。
3、 顯示報關單所在貨物的 "中文品名",對照海關編碼大全,查閱商品編碼,審核兩者是否相符,按編碼確定計量單位,並根據海關所列之監管條件點閱所缺乏報關要件。
4、備妥報關委託書,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核銷單,配艙回單(十聯單第五聯以後),更改單(需要的話)和其他所需資料,於截關前一天通關。
5、 跟蹤場站收據,確保配載上船。6、凡是退關改配的,若其中有下個航次,出運仍然需要,諸如許可證,配額,商檢,動植檢之類的文件資料,退關、改配通知應先於該配置船期一個星期到達,以便(報運部)順利抽回資料,重新利用。否則只會順延船期,造成麻煩。六、提單確認和修改1、 問明顧客"提單"的發放形式:
① 電放: 需顧客提供正本"電放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電放。 ② 預借(如可行)需顧客提供正本"預借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預借。③ 倒簽(如可行)需顧客提供正本"倒簽保函"(留底),後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簽。 *此種情況下,多半是簽發HOUSE B/L.
④ 分單:應等船開以後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一票關單拆成多票關單。
⑤ 並單: 應等船開以後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多票關單合成一票關單
⑥ 異地放單:須經船公司同意,並取得貨主保函和異地接單之聯系人,電話,傳真,公司名,地址等資料方可放單。
2、依據原始資料,傳真於貨主確認,並根據回傳確立提單正確內容。 七、簽單
1、 查看每張正本提單是否都簽全了證章。 2、 是否需要手簽。 八、航次費用結算
1、 海運費① 預付(FREIGHT PREPAID) ② 到付(FREIGHT COLLECT) 2、 陸運費 ① 訂艙
② 報關(包括返關之前己經報關的費用) ③ 做箱(內裝/門到門)
④ 其他應考慮的費用:沖港費/沖關費商檢、動植檢、提貨費、快遞費、電放、更改九、提單、發票發放(提單樣本) 1、 貨主自來取件的,需簽收
2、通過EMS和快遞送達的,應在"名址單",上標明諸如:"提單號"、"發票號"、"核銷單號"、"許可證號"、"配額號"等要素以備日後查證十、應在一個月內督促航次費用的清算並及時返還貨主的"核銷退稅單"十一、海關退稅有問題的,需更改並要提供如下資料:l、報關數據正確、艙單不正確的① 經預錄後的〈海關返還的〉報關單復印件;② 場站收據復印件〈十聯單的第七聯即黃聯〉;
③ 提單正本復印件兩張;
④ 裝箱單(Container Load Plan)復印件; ⑤ 更正單(三聯、正本)。 2、短裝(多報少出)、溢裝(少報多出)
① 船開5天(工作日)內沒能及時更正的: 先交納罰款金3000-5000; 貨主重新提供的發票、裝箱單(Packing list) 貨主重新提供報關單 提單副本復印件(加蓋"提單副本確認章") ② 船開5天(工作日)內更改的 提單副本復印件(加蓋"提單副本確認章") 正本、正確的報關單 正本、正確的發票、裝箱單 單據的時間順序
各種單據的時間順序!
各種單據的簽發日期應符合邏輯性和國際慣例,通 常提單日期是確定各單據日期的關鍵,
匯票日期應晚於提單、發票等其他單據,但不能晚於L/C的效期。 各單據日期關系如下:發票日期應在各單據日期之首;
提單日不能超過L/C規定的裝運期也不得早於L/C的最早裝運期; 保單的簽發日應早於或等於提單日期(一般早於提單2天),不能早於發票; 箱單應等於或遲於發票日期,但必須在提單日之前; 產地證不早於發票日期,不遲於提單日;
商檢證日期不晚於提單日期,但也不能過分提單日,尤其是鮮貨,容易變質的商品; 受益人證明:等於或晚於提單日;
裝船通知:等於或晚於提單日後三天內; 船公司證明:等於或早於提單日。 ------------------------------------------- -[U]外貿單證流程[/U]1.客戶詢盤:一般在客戶下purchase Order之前,都會有相關的Order Inquiry給業務部,做一些細節上的了解。
2.報價:業務部及時回復客人查詢,確定貨物品名,型號,生產廠家,數量,交貨期,付款方式,包裝規格及櫃型等,proforma Invoice 給客戶做正式報價。 3.得到訂單:經過洽談,收到客戶正式的訂單purchase Order。
4.下生產訂單:得到客人的訂單確認後,給工廠下訂單,安排生產計劃。
5.業務審批:業務部收到訂單後,首先做出業務審核表。按「出口合同審核表」的項目如實填寫,盡可能將各種預計費用都列明。合同審批需附上客人訂單傳真件,與工廠的收購合同。審核表要由業務員簽名,部門經理審批,再交管理部人員審核後才能執行。如金額較大的,或有預付款和傭金等條款的,要經公司總經理審批才行。合同審批之後,製成銷售訂單,交給部門進程員跟進。
6.下達生產通知:業務部在確定交貨期後,滿足下列情況可下達生產通知, 通知工廠按時生產:
6.1: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戶,通常是在交貨期前1個月確認L/C已經收到,收到L/C後應業務員和單證員分別審查信用證,檢查是否存在錯誤,交貨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問題,如有問題應立即請客人改證。
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戶,要確認定金已經到賬。
6.3:如果是放帳客戶,或通過銀行D/A等方式收匯等,需經理確認。 7. 驗貨:
7.1:在交貨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驗貨員驗貨。
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驗貨人員來驗貨的,要在交貨期一周前,約客戶查貨並將查貨日期告知計劃部。
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驗貨公司或公正行等驗貨的,要在交貨期兩周前與驗貨公司聯系,預約驗貨時間,確保在交貨期前安排好時間。確定後將驗貨時間通知工廠。
8.制備基本文件。工廠提供的裝箱資料,製作出口合同,出口商業發票,裝箱單等文件(應由業務跟單員製作,交給單證員)。
9.商檢:如果是國家法定商檢產品,在給工廠下訂單時要說明商檢要求,並提供出口合同,發票等商檢所需資料。而且要告訴工廠將來產品的出口口岸,便於工廠辦理商檢。應在發貨一周之前拿到商檢換證憑單/條。 10. 租船訂倉: 10.1.如果跟客人簽定的合同是FOB CHINA條款,通常客人會指定運輸代理公司或船公司。應盡早與貨代聯系,告知發貨意向,了解將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況,Q確認工廠的交貨能否早於開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達到客人要求的交貨期。應在交貨期兩周之前向貨運公司發出書面定倉通知(bookING ORDER),通常在開船一周前可拿到定倉紙。
10.2.如果是由賣方支付運費,應盡早向貨運公司或船公司咨詢船期,運價,開船口岸等。
經比較,選擇價格優惠,信譽好,船期合適的船公司,並告訴業務員通告給客人。如客人不同意時要另選客人認可的船公司。開船前兩周書面定倉,程序同上。
10.3.如果貨物不夠一個小櫃,需走散貨時,向貨代公司定散貨倉位。拿到入倉紙時,還要了解截關時間,入倉報關要求,等內容。
10.4.向運輸公司定倉時,一定要傳真書面定倉紙,註明所定船期,櫃型及數量,目的港等內容,以避免差錯。 11. 安排拖櫃:
11.1.貨物做好並驗貨通過後,委託拖車公司提櫃,裝櫃。拖車公司應選擇安全可靠,價格合理的公司簽定協議長期合作,以確保安全及准時。要給拖車公司傳真以下資料:定倉確認書/放櫃紙,船公司,定倉號,拖櫃委託書,註明裝櫃時間,櫃型及數量,裝櫃地址,報關行,及裝船口岸等。如果有驗貨公司看裝櫃,要專門聲明,不能晚到。並要求回傳一份上櫃資料,列明櫃號、車牌號、司機及聯系電話等
11.2.傳真一份裝車資料給工廠,列明上櫃時間、櫃型、訂倉號、訂單號、車牌號以及司機聯系電話。
11.3.要求工廠在貨櫃離開工廠後盡快傳真一份裝貨通知給業務部,列明貨櫃離廠時間、實際裝貨數量等,並記裝箱號碼和封條號碼作為提單的資料。要求工廠裝櫃後一定要記住上封條。
12.委託報關:在拖櫃同時將報關所需資料交給合作報關行,委託出口報關及做商檢通關換單。通常要給報關留出兩天時間(船截關前)。委託報關時,應提供一份裝櫃資料,內容包括所裝貨物及數量,口岸,船公司,定倉號,櫃號,船開截關時間,拖車公司,櫃型及數量,本公司的聯系人和電話等。 13. 獲得運輸文件:
13.1. 最遲在開船後兩天內,要將提單補料內容傳真給船運公司或貨運代理。補料要按找L/C或客人的要求來做,並給出正確的貨物數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隨同提單出的船證明等。
13.2. 督促船公司盡快出提單樣板及運費帳單。仔細核對樣本無誤後,向船公司書面確認提單內容。如果提單需客人確認的,要先傳真提單樣板給客人,得到確認後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13.3. 及時支付運雜費,付款後通知船公司及時取得提單等運輸文件。支付運費應做登記。
14. 准備其他文件
14.1.商業發票:L/C 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對商業發票要求最嚴格。發票的日期要確定在開證日之後,交貨期之前。發票中的貨物描述要與L/C上的完全相同,小寫和大寫金額都要正確無誤。L/C上對發票的條款應顯示出來,要顯示嘜頭。如果發票需辦理對方大使館認證,一般要提前20天辦理。
14.2.FORMA原產地證書:FORM A 原產地證要在發貨之前到檢驗檢疫局申辦。需注意的是運輸日期要在L/C 的交貨期和開船日之前,在發票日期之後。未能在發貨之前辦理的,要辦理後發證書,需提供報關單,提單等文件。經香港轉運的貨物,FORM A證書通常要到香港的中國商檢公司辦理加簽,證明未在港對貨物進行再加工。
14.3.一般原產地證:一般原產地證可在中國貿易促進會辦理,要求低一些。可在發貨之後不太長的時間內補辦。如果原產地證書要辦理大使館加簽,也和發票一樣要提前20天辦理。
14.4.裝運通知:一般是要求在開船後幾天之內,要通知客人發貨的細節,包括船名,航班次,開船日,預計抵港日,貨物及數量,金額,包裝件數,嘜頭,目的港代理人等。有時
L/C要求提供發送證明,如傳真報告書,發函底單等,注意按客人要求的時間內辦理。 14.5.裝箱單:裝箱單應清楚地表明貨物裝箱情況。要顯示每箱內裝的數量,每箱的毛重,凈重,外箱尺寸。按外箱尺寸計算出來的總體積要與標明的總體積相符。要顯示嘜頭和箱號,以便於客人查找。裝箱單的重量,體積要於提單相符。 15.交單:
15.1.採用L/C收匯的,應在規定的交單時間內,備齊全部單證,並嚴格審單,確保沒有錯誤,才交銀行議付。
15.2.採用T/T收匯的,在取得提單後馬上傳真提單給客人付款,確認受到餘款後再將提單正本及其他文件寄給客人。
15.3.如果T/T收匯的,要求收全款才能做櫃的,要等收款後再安排拖櫃。拿到提單後可立即寄正本提單給客人。
16.業務登記:每單出口業務在完成後要及時做登記,包括電腦登記及書面登記,便於以後查詢,統計等。
17.文件存檔:所有的文件、L/C和議付文件必須留存一整套以備查用。
18.單證員平時應注意收集運價變動,船期,航線,等信息,為業務員報價提供幫助 出口貨物報關單應當隨附的單證
出口貨物報關單應當隨附的單證包括: (一)合同; (二)發票; (三)裝箱清單; (四)載貨清單(艙單); (五)提(運)單;
(六)代理報關授權委託協議; (七)進出口許可證件;
(八)海關要求的加工貿易手冊(紙質或電子數據的)及其他進出口有關單證。 海關應當留存進出口許可證件的正本,其餘單證可以留存副本或復印件。
貨物實際進出口前,海關已對該貨物做出預歸類決定的,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受委託的報關企業在貨物實際進出口申報時應當向海關提交《預歸類決定書》。 報檢及證單的更改
1、報檢人申請撤銷報檢時,應書面說明原因,經批准後方可辦理撤銷手續。 2、報檢後30天內未聯系檢驗疫事宜的,作自動撤銷報檢處理。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重新報檢: (一)超過檢驗檢疫有效期限的;
(二)變更輸入國家或地區,並又有不同檢驗檢疫要求的; (三)改換包裝或重新拼裝的; (四)已撤銷報檢的。
4、報檢人申請更改證單時,應填寫更改申請單,交附有關函電等證明單據,並交還原證單,經審核同意後方可辦理更改手續。 品名、數(重)量、檢驗檢疫結果、包裝、發貨人、收貨人等重要項目更改後與合同、信用證不符的,或者更改後與輸出、輸入國家或地區法律法規規定不符的,均不能更改。 集裝箱整箱流轉過程
1、 發貨人在自己工廠或倉庫貨裝箱地點配置集裝箱;
2、 發貨人在自己工廠或倉庫貨裝箱地點配箱、裝箱;
3、 通過內陸運輸,將集裝箱貨物運至集裝箱碼頭;
4、 根據堆場計劃在對場內暫存集裝箱貨物,等待裝船
5、 根據裝船計劃,將集裝箱貨物裝上船舶
6、 通過海上運輸,將集裝箱貨運地卸船港
7、 根據卸船計劃,從船上卸下集裝箱貨物
8、 根據堆場計劃在堆場內暫存集裝箱貨物,等待收貨人前來提貨
9、 通過內陸運輸,將集裝箱貨物運至收貨人工廠和倉庫
10、收貨人在自己工廠和倉庫掏箱地點掏箱
11、集裝箱空箱回運
船公司出口貨運中的業務 在集裝箱運輸中,目前船公司仍佔主要地位,因此,船公司作為國際集裝箱運輸的中樞,如何做好集裝箱的配備、掌握貨源情況,在各港口之間合理調配集裝箱,接受訂艙,並以集裝箱碼頭堆場、貨運站作為自己的代理人向發貨人提供各種服務是極為重要的。從某種意義上說,集裝箱能否順利進行,可以說依賴於船公司的經營方式。 在集裝箱出口貨運業務中,船公司的主要業務有:
1. 掌握待運的貨源船公司通常採用下述兩種方法掌握待運的貨源情況,並據以部署空集裝箱的計劃:暫定訂艙--所謂暫定訂艙是在船舶到港前30天左右提出,由於掌握貨源的時間較早,所以對這些貨物能否裝載到預定的船上, 以及這些貨物最終托運的數量是否准確,都難以確定。 確定訂艙--所謂確定訂艙通常在船舶到港前7-10天提出,一般都能確定具體的船名、裝船的日期。 2. 配備集裝箱
集裝箱運輸無論使用哪一種運輸方式,且採用集裝箱裝載貨物這一點是不能改變的。 因此,在進行集裝箱運輸之前,首稱要配備集裝箱,特別是在採用集裝箱專用船運輸時,由於這種船舶的特殊結構,只能裝載集裝箱運輸,為此,經營集裝箱專用船舶的船公司,需要配備適合專用船裝載、運輸的集裝箱。 當然,在實際業務中並不是所有的集裝箱都有船公司負責配備,有的貨主自己也配有集裝箱。此外,還有專門供出租使用的集裝箱租賃公司。要有效的利用船舶的載箱能力,船公司應配備最低數量的集裝箱,在進行特殊貨物運輸時,還應配備特殊的集裝箱
3. 接受託運 發貨人或貨物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信用證有關條款的規定,在貨物裝運期限前向船公司或其他代理人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訂艙。船公司根據所託運的運輸要求和備集裝箱的情況,決定是否接受這些貨物的托運申請。船公司或其代理在訂艙單上簽署後,則表示已同意接受該貨物的運輸,船公司接受託運時,一般應了解下述情況: (1)訂艙的貨物詳細情況; (2)運輸要求;
(3)裝卸港、交接貨地點; (4)由誰負責安排內陸運輸;
(5)有關集裝箱的種類、規格等。 4. 接受貨物
(1) 集裝箱運輸下,船公司接受貨物的地點有: 集裝箱碼頭堆場。
在集裝箱碼頭堆場接受的貨物一殷都是由發貨人或集裝箱貨運站負責裝箱並運至碼頭堆場的整箱貨。 集裝箱貨運站。集裝箱貨運站在作為船公司的代理時接受非整箱貨運輸。發貨
工廠或倉庫。在由船公司負責安排內陸運輸時,則在發貨人工廠或倉庫接受整箱貨運輸。 (2) 在上述三種接受方式中,船公司都要了解到:
是否需要借用空集裝箱;所需集裝箱的數量及種類;領取空箱的時間、地點;由誰負責安排內陸運輸;貨物具體的裝箱地點;有關特殊事項。
5. 裝船 通過各種方式接受的貨物,按堆場計劃在場內堆存,待船舶靠泊後即可裝船。裝船的一切工作均由碼頭堆場負責進行。 6. 制送主要的裝船單證 為了能及時向收貨人發出裝船通知,以及能使目的港集裝箱碼頭堆場編制卸船計劃和有關內陸運輸等工作的需要,在集裝箱貨物裝船離港後,船公司或其代理即行繕制有關裝船單證,從速送至卸船港。通常,由裝船港船公司代理繕制和寄送的單據有: (1)提單副本或場站收據副本; (2)集裝箱號碼單; (3)貨物艙單; (4)集裝箱裝箱單; (5)積載圖;
(6)裝船貨物殘損報告; (7)特殊貨物表等。 班輪運輸貨運程序
攬貨
攬貨是指從事班輪運輸經營的船公司為使自己所經營的班輪運輸船舶能在載重量和艙容上得到充分利用,力爭做到"滿艙滿載",以期獲得最好的經營效益而從貨主那裡爭取貨源的行為。攬貨的實際成績如何,直接影響到班輪船公司的經營效益並關系著班輪經營的成敗。為了攬貨,班輪公司首先要為自己所經營的班輪航線,船舶掛靠的港口及其到、發時間制定船期表並分送給已經建立起業務關系的原有客戶,並在有關的航運期刊上刊載,使客戶了解公司經營的班輪運輸航線及船期情況,以便聯系安排貨運,爭得貨源。
訂艙
訂艙是指托運人或其代理人向承運人,即班輪公司或它的營業所或代理機構等申請貨物運輸,承運人對這種申請給予承諾的行為。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不需要簽訂運輸合同,而是以口頭或訂艙函電進行預約,只要船公司對這種預約給予承諾,並在艙位登記簿上登記,即表明承托雙方已建立有關貨物運輸的關系。
裝船
裝船是指托運人應將其托運的貨物送至碼頭承運船舶的船邊並進行交接,然後將貨物裝到船上。如果船舶是在錨地或浮筒作業,托運人還應負責使用自己的或租用的駁船將貨物駁運至船邊辦理交接後將貨物裝到船上,亦稱直接裝船。對一些特殊的貨物,如危險品、冷凍貨、鮮活貨、貴重貨多採用船舶直接裝船。而在班輪運輸中,為了提高裝船效率,減少船舶在港停泊時間,不致延誤船期,通常都採用集中裝船的方式,集中裝船是指由船公司在各裝貨港指定裝船代理人,在各裝貨港的指定地點(通常為碼頭倉庫)接受託運人送來的貨物,辦理交接手續後,將貨物集中並按貨物的卸貨次序進行適當的分類後再進行裝船。 卸貨
卸貨是指將船舶所承運的貨物在卸貨港從船上卸下,並在船舶交給收貨人或代其收貨的人和辦理貨物的交接手續。船公司在卸貨港的代理人根據船舶發來的到港電報,一方面編制有關單證聯系安排泊位和准備辦理船舶進口手續,約定裝卸公司,等待船舶進港後卸貨,另一方面還要把船舶預定到港的時間通知收貨人,以便收貨人及時作好接受貨物的准備工作。在班輪運輸中,為了使分屬於眾多收貨人的各種不同的貨物能在船舶有限的停泊時間內迅速卸完,通常都採用集中卸貨的辦法,即由船公司所指定的裝卸公司作為卸貨代理人總攬卸貨以及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工作。 誤卸卸貨時,船方和裝卸公司應根據載貨清單和其它有關單證認真卸貨,避免發生差錯,然而由於眾多原因難免不發生將本應在其它港口卸下的貨物卸在本港,或本應在本港卸下的貨物遺漏未卸的情況,通常將前者稱為溢卸,後者稱為短卸。溢卸和短卸統稱為誤卸。關於因誤卸而引起的貨物延遲損失或貨物的損壞轉讓問題,一般在提單條款中都有規定,通常規定因誤卸發生的補送、退運的費用由船公司負擔,但對因此而造成的延遲交付或貨物的損壞,船公司不負賠償責任。如果誤卸是因標志不清、不全或錯誤,以及因貨主的過失造成的,則所有補送、退運、卸貨和保管的費用都由貨主負擔,船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交付貨物 實際業務中船公司憑提單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的行為。具體過程是收貨人將提單交給船公司在卸貨港的代理人,經代理人審核無誤後,簽發提貨單交給收貨人,然後收貨人再憑提貨單前往碼頭倉庫提取貨物並與卸貨代理人辦理交接手續。交付貨物的方式有倉庫交付貨物、船邊交付貨物、貨主選擇卸貨港交付貨物、變更卸貨港交付貨物、憑保證書交付貨物等。貨主選擇卸貨港交付貨物是指貨物在裝船時貨主尚未確定具體的卸貨港,待船舶開航後再由貨主選定對自己最方便或最有利的卸貨港,並在這個港口卸貨和交付貨物。變更卸貨港交付貨物是指在提單上所記載的卸貨港以外的其它港口卸貨和交付貨物。憑保證書交付貨物是指,收貨人無法以交出提單來換取提貨單提取貨物,按照一般的航運慣例,常由收貨人開具保證書,以保證書交換提貨單,然後持提貨單提取貨物。
保函
保函即為保證書,為了方便,船公司及銀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證書。其作用包括憑保函交付貨物、憑保函簽發清潔提單、憑保函倒簽預借提單等。在憑保函交付貨物的情況下,收貨人保證在收到提單後立即向船公司交回全套正本提單,承擔應由收貨人支付的運費及其它費用的責任;對因未提交提單而提取貨物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均承擔責任,並表明對於保證內容由銀行與收貨人一起負連帶責任。憑保函簽發提單則使得托運人能以清潔提單、已裝船提單順利地結匯。關於保函的法律效力,海牙規則和維斯比規則都沒有作出規定,考慮到保函在海運業務中的實際意義和保護無辜的第三方的需要,漢堡規則第一次就保函的效力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保函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協議,不得對抗第三方,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保函,只是在無欺騙第三方意圖時才有效;如發現有意欺騙第三方,則承運人在賠償第三方時不得享受責任限制,且保函也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