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漢字的造字方法主要有什麼
漢字的造字方法主要有象形,形聲,會意,指事等。
關於漢字的造字方法,傳統上認為主要有以下四種:
1、象形:是一種用線條描畫出事物形狀的造字方法,凡是表示實物的,有形可畫的,都用這種方法來造字。
如日、月、山、雲、人、手、牛、爪、衣、卉、行、泉等。
但是世界上的許多事物和現象是畫不出來的,因此用象形的方法造出的字並不多。
2、指事:在象形的基礎上加上指事符號,或完全用符號組成字的造字方法,用這種方法造出的字叫指事字。
如:上、下、寸、刃、本、未、甘、亦等。
3、會意:把和字義有關的幾個字或幾種象形符號組合起來,可以表示一個新的意義,這樣造出的字叫會意字。
如:兵、北、從、步、采、牧、莫、暮、休、苗、開、伐、明、林、炎、磊等。
4、形聲:是形符和聲符並用的造漢字的方法。形聲字一般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表示這個字的意義或屬性,叫形符;一部分表示這個字的讀音叫聲符。
如:想、楓、湖等。形聲法的造字能力特別強,估計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漢字都是用這種方法造出來的。如:恭、慕、灸、忽、超、鋼、霧、梨、湖、忠、泳、鵝、珠、描等。
2. 漢字造字方法有哪幾種
漢字的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
1、象形字當中,也有一些不是直接用來表示具體實物,而是用來表示與實物有關的概念。例如:"大"字,原來是像一個正面直立的人的形狀,手足展開,就表示"大"的意思了。
2、指事法造字,是漢字從象形發展到表意的第一步。但這種方法還不能普遍地應用到很多的事物上,而且作為符號的點、橫等跟其他筆畫混在一起不容易分辨。
3、形聲就是由形旁和聲旁拼合而成的造字法。因為形聲字是在象形、指事、會意的基礎上產生的。盡管它還屬於表意性質的文字,但已突破了漢字形體的束縛,溝通了方塊漢字與語音的聯系,這是漢字從表意邁向表音的一個重大發展,成了漢字發展的主流。
4、會意就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按意義合起來表示一個新的意義的造字法。
3. 中國漢字造字法有哪些
1.象形:獨體造字法,屬於最原始的造字方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日、月、馬、魚、龜等。
2.指事: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較抽象中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
3.形聲: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份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這個字的相近讀音。
4.會意: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並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水」合起來,表達字義。「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5.轉註:屬於「用字法」,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系。清代學者戴震、段玉裁說,「轉注」就是互訓,意義上相同或相近的字互引解釋。
6.假借:假借就是同音替代。指借用已有的形近、音同的字,表示不同意義的詞。口語里有的詞,沒有相應的文字對應。於是就找一個和它發音相同的同音字來表示他的含義。例如「自」本來是「鼻」的象形字,後來借作「自己」的「自」。
4. 漢字的造字方法有哪四種
一般來說,漢字的造字方法有四種:
象形、
指事、
會意、
形聲。
1、象形:是一種用線條描畫出事物形狀的造字方法,凡是表示實物的,有形可畫的,都用這種方法來造字。如日、月、山、雲、人、手、牛、爪、衣、卉、行、泉等。
但是世界上的許多事物和現象是畫不出來的,因此用象形的方法造出的字並不多。
2、指事:在象形的基礎上加上指事符號,或完全用符號組成字的造字方法,用這種方法造出的字叫指事字。如:上、下、寸、刃、本、未、甘、亦等。
3、會意:把和字義有關的幾個字或幾種象形符號組合起來,可以表示一個新的意義,這樣造出的字叫會意字。如:兵、北、從、步、采、牧、莫、暮、休、苗、開、伐、明、林、炎、磊等
4、形聲:是形符和聲符並用的造漢字的方法。形聲字一般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表示這個字的意義或屬性,叫形符;一部分表示這個字的讀音叫聲符。如:想、楓、湖等。形聲法的造字能力特別強,估計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漢字都是用這種方法造出來的。如:恭、慕、灸、忽、超、鋼、霧、梨、湖、忠、泳、鵝、珠、描等。 ① 左形右聲——江、村、情、姑、按、編、訂 ② 右形左聲——飄、攻、戰、頂、 ③ 上形下聲——箕、宇、窩、霧
④ 下形上聲——貨、烈、辜、想、裘、梨、燙 ⑤ 內形外聲——問、聞、悶、辨、辯、闕 ⑥ 外形內聲——園、房、閱、店、衷、病、圍
5. 說法,漢字的造字法有哪四種
漢字的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種。
象形: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
指事: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中較抽象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
形聲: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分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
會意: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所以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並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
「水」合起來,表達字義。
6. 漢字的造字方法主要有哪4種,其中大部分的字是
漢字的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等四種。
1、象形法:獨體造字法,屬於最原始的造字方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日、月、馬、魚、龜等。象形字當中,也有一些不是直接用來表示具體實物,而是用來表示與實物有關的概念。
2、指事法:就是用象徵性的符號或在圖形上加上指示性符號來表示意義的造字法。這種造字法大體上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單純性的符號,即不成圖形的符號(成了圖形,就是象形字了)。另一類是附合在圖形上的符號。
3、會意法:就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按意義合起來表示一個新的意義的造字法。
4、形聲法:就是由形旁和聲旁拼合而成的造字法。
漢字中的大部分字屬於形聲字,大約占漢字總數的90%以上。
7. 有哪六種漢字造字方法各自的意思是什麼
1、象形法
象形字當中,也有一些不是直接用來表示具體實物,而是用來表示與實物有關的概念。例如:「大」字,原來是像一個正面直立的人的形狀,手足展開,就表示「大」的意思了。
2、指事法
就是用象徵性的符號或在圖形上加上指示性符號來表示意義的造字法。這種造字法大體上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單純性的符號,即不成圖形的符號(成了圖形,就是象形字了)。另一類是附合在圖形上的符號。
3、會意法
就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按意義合起來表示一個新的意義的造字法。
4、形聲法
就是由形旁和聲旁拼合而成的造字法。今天我們所用的漢字,80%以上都是形聲字。用形聲法造字非常方便,與金木水火、鳥獸蟲魚有關的字以及嘆詞、擬聲詞,幾乎都是形聲字。這種造字法,直至今天還可以不斷地造出新字來。
5、轉注法
過去的說法很多,比較流行的說法是為了適應方音分歧和語音的發展而採取的一種造字法。如原有一個「老」,表示年紀大的意思,而由於時間和地區的不同。
又有用kǎo這個音表示老的意思,於是又造出了一個與「老」字部首相同、讀音相近和意義相同的「考」字。但「考」字的形旁是「?」,聲旁是「?」,因此,「考」字就其造字法而言,也是形聲字。
6、假借法
就是借用同音字表示新義的一種方法(「假」也是借的意思),如「汝」本是水名,借為第二人稱代詞。這種假借現象,當初大多是因為沒有本子而暫借一個同音字替代,但後來一直沿用下來,久借不還,鵲巢鳩佔了,有的字本身的意義,倒是後來另找出路才有著落的。
東漢經學家、文字學家許慎《說文解字》簡介
《說文解字》內容共十五卷,其中前十四卷為文字解說,字頭以小篆書寫。此書編著時首次對「六書」做出了具體的解釋,逐字解釋字體來源;第十五卷為敘目,記錄漢字的產生、發展、功用、結構等方面的問題,以及作者創作的目的。
《說文解字》是最早的按部首編排的漢語字典。全書共分540個部首,收字9353個,另有「重文」(即異體字)1163個,共10516字。
8. 漢字的造字方法主要有哪些
一般來說,漢字的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我國古代對造字法有「六書」的提法,除了上述四種外,還包括「轉注」和「假借」。但嚴格說來這兩種應屬於用字的方法。
六種構造條例解說
象形
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面形狀,「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魚」是一尾有魚頭、魚身、魚尾的游魚,「艸」(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
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徵性質增強,它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為有寫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指事
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較抽像中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凶」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像的部份。
形聲
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份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籃」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製物品,聲旁是「監」,表示它的發音與「監」字相近;「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這個字的相近讀音。
會意
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並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轉注
屬於「用字法」。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系。
假借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語里有的詞,沒有相應的文字對應。於是就找一個和它發音相同的同音字來表示他的含義。例如「自」本來是「鼻」的象形字,後來借作「自己」的「自」。
六書的運用
實際上,古人並不是先有六書才造漢字。因為漢字在商朝時,已經發展得相當有系統,那時還未有關於六書的記載。六書是後來的人把漢字分析而歸納出來的系統。然而,當有了「六書」這系統以後,人們再造新字時,都以這系統為依據。好像「軚」、「鎄」是形聲字,「凹」、「凸」、「氹」是指事字,「畑」、「奀」是會意字。
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佔大多數。這是因為畫出事物是一種最直接的造字方法。然而,當文字發展下去,要仔細分工的東西愈來愈多,好像「鯉」、「鯪」、「鯇」、「鰍」等事物,都是魚類,難以用象形的造字方法,仔細把它們的特徵和區別畫出來。於是,形聲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魚」就可以交代它們的類屬,再用相近發音的聲旁來區分這些字。也由於形聲字在創造新文字方面十分有效率,甲骨文時代約僅有一半不到的字是形聲,但到了近代,有80%的漢字是形聲字。還是靠畫圖案、繩索打結、物品做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