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六種造字方法舉例
六種造字方法舉例如下:
1、象形法
象形法是將字的某個部件、字素的形狀想像成生活中物體的形狀。例如:大、人、田、火、日、山、水、鳥、象、石、龜、魚。
2、指事法
指事法用象徵正虛性的符號或在象形圖形上加上指示性符號來表示意義。例如:刀上加點就是刃,上與下以一條橫線為分界點,在加上指示「卜」,在上方的就為「上」,在下方的就為「下」。
3、會意法
會意法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按其意義合在一歧異,表個新的意義的造字法。例如:從(兩個人跟隨著,就有順從的意思)、正虛比(兩個緊挨著)、朋(兩串貝)。
4、形聲法
形聲法是由形旁和聲旁拼合而成的造字法,也是在象形、指事、會意的基礎上產生的。例如:左形右聲:銅、材、偏;形佔一角:栽、載、裁;內形外聲:聞、辮;外形內聲:固、庭、圓、裹;右形左聲:攻、頸、故、歌;聲佔一角:甸、恐、酣;下形上聲:架、慈、賞、烈;上形下聲:爸、芳、宵、崖;舉氏燃。
5、轉注法
轉注法為了適應方音分歧和語音的發展而採取的一種造字法,轉注字必須是一對或是一組。例如:老——考。
6、假借法
假借法是借用同意字表示新的意思的一種方法,這里的假也是借的意思。例如:汝,本來是水名,將之借為第二人稱代詞,即你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