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院可以更改罪名嗎
法院有改判 罪名 的機會。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