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綜合布線系統劃分為6個子系統,其功能是什麼
綜合布線系統構成
綜合布線系統是開放式結構,能支持電話及多種計算機數據系統,還能支持會議電視、監視電視等系統的需要。綜合布線系統可劃分成六個子系統,工作區子系統;配線(水平)子系統;干線(垂直)子系統;設備間子系統;管理子系統;建築群子系統。
2.1 工作區子系統
一個獨立的需要設置終端的區域,即一個工作區,工作區子系統應由配線(水平)布線系統的信息插座,延伸到工作站終端設備處的連接電纜及適配器組成。一個工作區的服務面積可按5~10m2估算,每個工作區設置一個電話機或計算機終端設備,或按用戶要求設置。
2.1.1綜合布線系統的信息插座應按下列原則選用:
(1)單個連接的8芯插座宜用於基本型系統;
(2)雙個連接的8芯插座宜用於增強型系統;
(3)信息插座應在內部做固定線連接;
(4)一個給定的綜合布線系統設計可採用多種類型的信息插座。
工作區的每一個信息插座均支持電話機、數據終端、計算機、電視機及監視器等終端的設置和安裝。
2.1.2工作區適配器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在設備連接器處採用不同信息插座的連接器時,可以用專用電纜或適配器;
(2)當在單一信息插座上開通ISDN業務時,宜用網路終端適配器;
(3)在配線(水平)子系統中選用的電纜類別(媒體)不同於工作區子系統設備所需的電纜類別(媒體)時,宜採用適配器;
(4)在連接使用不同信號的數模轉換或數據速率轉換等相應的裝置時,宜採用適配器;
(5)對於網路規程的兼容性,可用配合適配器;
(6)根據工作區內不同的電信終端設備可配備相應的終端適配器。
2.2 配線(水平)子系統
配線子系統由工作區用的信息插座,每層配線設備至信息插座的配線電纜、樓層配線設備和跳線等組成。配線子系統應根據下列要求進行設計:
2.2.1根據工程提出近期和遠期的終端設備要求;
2.2.2每層需要安裝的信息插座數量及其位置;
2.2.3終端將來可能產生移動、修改和重新安排的詳細情況;
2.2.4 一次性建設與分期建設的方案比較。
配線子系統應採用4對雙絞電纜,配線子系統在有高速率應用的場合,應採用光纜。配線子系統根據整個綜合布線系統的要求,應在二級交接間、交接間或設備間的配線設備上進行連接,以構成電話、數據、電視系統並進行管理。配線電纜宜選用普通型銅芯雙絞電纜,配線子系統電纜長度應在90m以內。
2.3 干線(垂直)子系統
干線子系統應由設備間的配線設備和跳線以及設備間至各樓層配線間的連接電纜組成。在確定干線子系統所需要的電纜總對數之前,必須確定電纜話音和數據信號的共享原則。對於基本型每個工作區可選定1對,對於增強型每個工作區可選定2對雙絞線,對於綜合型每個工作區可在基本型和增強型的基礎上增設光纜系統。
選擇干線電纜最短、最安全和最經濟的路由,選擇帶門的封閉型通道敷設干線電纜。干線電纜可採用點對點端接,也可採用分支遞減端接以及電纜直接連接的方法。如果設備間與計算機機房處於不同的地點,而且需要把話音電纜連至設備間,把數據電纜連至計算機房,則宜在設計中選取不同的干線電纜或干線電纜的不同部分來分別滿足不同路由干線(垂直)子系統話音和數據的需要。當需要時,也可採用光纜系統予以滿足。
2.4 設備間子系統
設備間是在每一幢大樓的適當地點設置進線設備、進行網路管理以及管理人員值班的場所。設備間子系統由綜合布線系統的建築物進線設備、電話、數據、計算機等各種主機設備及其保安配線設備等組成。設備間內的所有進線終端應採用色標區別各類用途的配線區,設備間位置及大小根據設備的數量、規模、最佳網路中心等內容,綜合考慮確定。
2.5 管理子系統
管理子系統設置在每層配線設備的房間內。管理子系統應由交接間的配線設備,輸入/輸出設備等組成,管理子系統也可應用於設備間子系統。管理子系統應採用單點管理雙交接。交接場的結構取決於工作區、綜合布線系統規模和選用的硬體。在管理規模大、復雜、有二級交接間時,才設置雙點管理雙交接。在管理點,根據應用環境用標記插入條來標出各個端接場。
交接區應有良好的標記系統,如建築物名稱、建築物位置、區號、起始點和功能等標志。交接間及二級交接間的配線設備宜採用色標區別各類用途的配線區。交接設備連接方式的選用宜符合下列規定:
2.5.1對樓層上的線路進行較少修改、移位或重新組合時,宜使用夾接線方式;
2.5.2在經常需要重組線路時應使用插接線方式。
2.5.3在交接場之間應留出空間,以便容納未來擴充的交接硬體。
2.6 建築群子系統
建築群子系統由兩個及兩個以上建築物的電話、數據、電視系統組成一個建築群綜合布線系統,包括連接各建築物之間的纜線和配線設備(CD),組成建築群子系統。建築群子系統宜採用地下管道敷設方式,管道內敷設的銅纜或光纜應遵循電話管道和入孔的各項設計規定。此外安裝時至少應預留1~2個備用管孔,以供擴充之用。建築群子系統採用直埋溝內敷設時,如果在同一溝內埋入了其他的圖像、監控電纜,應設立明顯的共用標志。電話局引入的電纜應進入一個阻燃接頭箱,再接至保護裝置。
2.7 光纜傳輸系統
當綜合布線系統需要在一個建築群之間敷設較長距離的線路,或者在建築物內信息系統要求組成高速率網路,或者與外界其它網路特別與電力電纜網路一起敷設有抗電磁干擾要求時,應採用光纜作為傳輸媒體。光纜傳輸系統應能滿足建築與建築群環境對電話、數據、計算機、電視等綜合傳輸要求,當用於計算機區域網絡時,宜採用多模光纜;作為遠距離電信網的一部分時應採用單模光纜。
綜合布線系統的交接硬體採用光纜部件時,設備間可作為光纜主交接場的設置地點。干線光纜從這個集中的端接和進出口點出發延伸到其它樓層,在各樓層經過光纜級連接裝置沿水平方向分布光纜。
光纜傳輸系統應使用標准單元光纜連接器,連接器可端接於光纜交接單元,陶瓷頭的連接應保證每個連接點的衰減不大於0.4dB。塑料頭的連接器每個連接點的衰減不大於0.5dB。
綜合布線系統宜採用光纖直徑 62.5μm光纖包層直徑 125μm 的緩變增強型多模光纜,標稱波長為850nm或1300nm;也可採用標稱波長為1310nm或1550nm的單模光纜。光纜數字傳輸系統的數字系列比特率、數字介面特性,應符合如下系列規定:
2.7.1PDH數字系列比特率等級應符合國家標准 GB4110-83《脈沖編碼調制通信系統系列》的規定。
2.7.2數字介面的比特率偏差、脈沖波形特性、碼型、輸入口與輸出口規范等,應符合國家標准GB7611-87《脈沖編碼調制通信系統網路數字介面參數》的規定。
光纜傳輸系統宜採用松套式或骨架式光纖束合光纜,也可採用帶狀光纖光纜。光纜傳輸系統中標准光纜連接裝置硬體交接設備,除應支持連接器外,還應直接支持束合光纜和跨接線光纜。各種光纜的接續應採用通用光纜盒,為束合光纜、帶狀光纜或跨接線光纜的接合處提供可靠的連接和保護外殼。通用光纜盒提供的光纜入口應能同時容納多根建築物光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