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防範交通事故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防範交通事故的主要方法有: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減少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2、加強車輛維護,提高汽車的安全性能。
對下列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1、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
2、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