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出口貨物的運費怎麼分攤
出口貨物的運費分攤,是指根據一定的規則和比例將運輸費用分配給買賣雙方。在國際貿易中,這一任務通常通過國際商會(ICC)的INCOTERMS(國際貿易術語解釋規則)進行明確。INCOTERMS是國際貿易中廣泛運用的標准合同術語,對賣方與買方的責任和風險分配進行定義。
根據不同的INCOTERM規則,運費的分攤方式會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規則及其運費分攤方法:
1. 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賣方負責將貨物交運至港口,並支付運費,買方則需承擔保險費及進口費用。
2. FOB(離岸價):賣方負責將貨物交運至指定港口,並承擔貨物裝運費用,而買方需負責支付目的港口的費用。
3. EXW(工廠交貨):賣方將貨物交付至買方指定地點,買方則負責安排運輸並承擔全部費用。
4. DDP(交付、關稅和費用支付):賣方負責將貨物交付至買方指定地點,買方則需支付所有費用,包括運費、關稅、進口稅等。除了上述規則,還有其他規則可供選擇。具體運費分攤方式應依據買賣雙方協商和合同約定確定。在制定合同時,建議雙方與物流專業人員或法律顧問合作,以確保運費合理分攤,保障雙方權益。
Ⅱ DDP情況下,賣方和承運人的風險如何分配,法律依據是什麼
1、DDP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將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
2、樓主是不是混淆了一些前提,這個貿易術語是一個國際約定來的,大概的約定我也忘記了,應該是《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里約定的,同時2010年又作出了修改,這都是屬於雙方約定使用,如果不約定也可以不適用的。根據沒什麼法律依據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