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工傷應對防範措施
1. 加強安全生產教育:企業應加大對員工的安全培訓力度,確保每位員工都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防範意識,從而降低工傷事故的發生率。
2. 及時參加工傷保險:企業應依法及時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以便在發生工傷時,能有效地通過工傷保險基金進行賠償,減輕企業的負擔。
3. 把好員工入職審查關:企業在招聘員工時,應嚴格審查其健康狀況和從業資格,確保員工能夠適應崗位需求,降低因員工素質問題導致的工傷風險。
4. 積極向第三方追償:在工傷事故中,若事故責任方為企業以外的主體,企業應積極採取法律手段,向第三方追償,以減少自身損失。
5. 有效利用商業保險:企業可購買適當的商業保險,如僱主責任保險等,以轉嫁工傷風險,保障企業的持續運營。
6. 創新用工形式轉移風險:企業可探索靈活的用工形式,如勞務派遣、臨時工等,合理分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風險。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 患職業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