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採集地表水時,一般使用哪些采樣器怎樣操作
樓主,您好。 採集表層水時,可用桶、瓶等容器直接採取。一般將其沉至水面下0.3~0.5m處採集。採集深層水時,可使用帶重錘的采樣器沉人水中採集。將采樣容器沉降至所需深度(可從繩上的標度看出),上提細繩打開瓶塞,待水樣充滿容器後提出。對於水流急的河段,宜採用急流采樣器。它是將一根長鋼管固定在鐵框上,管內裝一根橡膠管,其上部用夾子夾緊,下部與瓶塞上的短玻璃管相連,瓶塞上另有一長玻璃管通至采樣瓶底部。采樣前塞緊橡膠塞,然後沿船身垂直伸入要求水深處,打開上部橡膠管夾,水樣即沿長玻璃管流人樣品瓶中,瓶內空氣由短玻璃管沿橡膠管排出。這樣採集的水樣也可用於測定水中溶解性氣體,因為它是與空氣隔絕的。測定溶解氣體(如溶解氧)的水樣,常用雙瓶采樣器採集。將采樣器沉人要求水深處後,打開上部的橡膠管夾,水樣進人小瓶(采樣瓶)並將空氣驅人大瓶,從連接大瓶短玻璃管的橡膠管排出,直到大瓶中充滿水樣,提出水面後迅速密封。詳情請參考國家標准物質網www.rmhot.com此外,還有多種結構較復雜的采樣器,例如,深層采樣器、電動采樣器、自動采樣器、連續自動定時采樣器等。
⑵ 采樣方法
3.1.2.1 地表水采樣方法
根據采樣器原理可分為自動采樣、半自動采樣與手工采樣。
根據水樣採集形式可分為瞬時采樣和混合採樣,其中混合採樣又可分為時間積分、深度積分和面積積分3種。
時間積分采樣適用於採集一定時間內某一特定深度的混合水樣。
深度積分采樣適用於採集某特定斷面垂線表層和底層之間,或沿垂線不同深度的混合水樣。
面積積分采樣適用於採集橫斷面上各采樣點的混合水樣。
根據采樣位置及季節可分為涉水采樣、橋梁采樣、船隻採樣、纜道采樣和冰上采樣5種。
3.1.2.2 地下水采樣方法
地下水采樣較常用的采樣方法有井(泉)口采樣、鑽井采樣、抽取采樣和深度采樣四種。
采樣時直接用采樣瓶,從井口水龍頭或生產井排液管中採集水樣,也可以從距配水系統最近的水龍頭或井口儲水箱中取樣。
鑽井采樣適用於了解劣質地下水所處的水平位置和研究含水層內地下水水質沿垂向變化情況。通常在鑽挖測井過程中用抓鬥式采樣器或氣提泵採集樣品。
抽取采樣適用於地下水質在豎直方向是均勻的地方,或所要求的是近似平均成分的垂直混合樣品。采樣時直接通過一根安放於測井內的管子抽吸水樣或經采樣瓶虹吸抽取,也可以通過氣動法壓縮氣體(一般用氮氣)將水柱從測井內推至地面。
深度采樣適用於樣品的來源是已知的情況和不穩定性分析參數的采樣。采樣時將深水采樣器放至井中,讓它在指定深度灌滿水,然後將采樣器提至地面,並將水樣轉入采樣瓶中。
3.1.2.3 大氣降水采樣方法
降水采樣較常用的采樣方法有瞬時采樣、混合採樣和定向采樣3種。
瞬時采樣通常為人工采樣,即當采樣人員在現場或每天進行采樣時,在降水開始時放一個干凈的采樣桶(上口直徑40cm、高20cm),並在降水終止時立即移走。對非現場采樣,也可以使用專用自動采樣器採集,每24h更換一次采樣桶。
混合採樣通常為自動采樣,即自動采樣器的蓋子在采樣過程中對每一次降水都自動打開,樣品依次收集在一個采樣桶內。在沒有自動采樣器的地方,單獨用桶來採集每次降水樣品,然後混合在一個大瓶中可以取得相同的結果。
定向采樣適用於確定降水中污染物來自的方向。定向采樣器包括一個漏斗和一個風向標,漏斗底部的出口能根據風向標的指向將降水引入相應的瓶中。
⑶ 水樣採集類型
水文地質觀測點(機井、民井、泉及地表水體)應採集簡分析水樣,其中20%~50%的代表性水點應採集全分析水樣和同位素樣;集中供水水源地的代表性水源井應採集全分析水樣和同位素樣;勘探井、抽水試驗孔(井)等應分層或分段採集全分析水樣和同位素樣;地下水動態監測點初次觀測時應採集全分析水樣和同位素樣,觀測期內應定期採集簡分析水樣。
(一)地表水采樣
1.采樣點選擇
(1)河流
1)采樣點應能客觀反映水系或所在區域的水環境質量狀況。即采樣斷面的位置在混合區(或污染帶)之外,以了解河段的平均水質並能客觀地反映水質特徵。
2)選擇在河床穩定、水流平穩、水面開闊的順直河段采樣。
3)河流幹流斷面位置應避開死水區、排污口,要遠離岸邊。
4)采樣點一般應在水面0.5m以下、河床0.5m以上。水深不足1m時,采樣點位設在實際水深的1/2水處。
(2)湖泊(水庫、池塘和沼澤)
1)采樣點應能客觀反映湖泊(水庫、池塘和沼澤)的整體水環境質量狀況。
2)采樣點應遠離岸邊、河流人口和排污口。
3)采樣點一般應在水面0.5m以下、距湖(庫)底0.5m以上。水深不足lm時,采樣點位設在實際水深的1/2水處。
2.采樣方法
1)盡可能避免從水體表面采樣,除非需要單獨採集表層漂浮物。浸沒樣品瓶或采樣器至水面以下以避免採集到水面的碎屑或其他漂浮物。若無法做到,固體物質應在注入樣品瓶前從采樣器中除去。
2)當從湖泊(水庫、池塘和沼澤)中采樣時,應避免過於靠近岸邊采樣——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在遠離岸邊處采樣,若有必要可使用一個延伸桿。
3)當從流水河道中采樣時應避免擾動采樣位置上游的水體。如果可能,站在采樣點的下游在水流中用采樣器或樣品瓶採集水樣。為避免采樣器引起的交叉污染用樣品瓶直接采樣更為可取。
4)應在河道水流最急的部位采樣。避免在河道滯水區采樣。
3.現場分析
以感測器(探頭)測定的項目應在目標水體中直接完成,若有困難,亦可在裝有多於1L水樣的容器中完成。
(二)地下水采樣
1.采樣井確認
1)套管確認:碳鋼、低碳鋼、鍍鋅鋼材和不銹鋼不適於痕量金屬組分分析,PVC(聚氯乙烯)等塑料〔PTFE(聚四氟乙烯)除外〕不適於採集有機物分析樣品。
2)提水泵類型確認:正壓泵(例如潛水泵)為首選,安裝在井口的離心泵不適於採集溶解氧、游離CO2、p H、ORP、VOC(揮發性有機物)和SVOC(半揮發性有機物)等樣品。
3)出水口條件確認:提水泵排水管上所安裝的帶閥門的支管應優先用於采樣,但支管不能在沉澱罐、水塔等設施之後,距井孔的距離亦不應過遠。
2.井孔積水清洗
泉和自流井可直接采樣。井孔在采樣和進行現場分析前必須排出套管中的積水(清洗)。清洗完成的條件是:所排出的水體不少於三倍井孔積水體積且水質指示參數p H、電導率、溶解氧、ORP(氧化還原電位)和濁度達到穩定。
1)如果泵的排水管上裝有帶閥門的支路,則將一適當長度的塑料軟管接到該支路上,否則將一4分(內徑1/2吋)或6分(內徑3/4吋)不銹鋼管的一端插入到泵的排水管中,不銹鋼管的另一端(出水端)連接一段塑料軟管,構成采樣支路。如果現場水質指示參數測量儀器配有流動池,則將其連接到塑料軟管上,否則將采樣支路上的塑料軟管出水口置於一體積大於5L的水桶中。
2)在開泵後排出至少0.5倍井孔積水體積後開啟采樣支路閥門(或將作為采樣支路的不銹鋼管插入泵的排水管中)。將水質指示參數測量儀感測器安裝到流動池上(如果有)或置於注滿水並產生溢流的水桶中測量各水質指示參數(接取水樣測量濁度)。
3)觀察采樣軟管,不得有氣泡形成,否則應通過調解采樣支路的水壓和流量加以消除。
4)每排出約0.5倍井孔積水體積測量各水質指示參數一次。水質穩定的標准基於所測參數的3個連續讀數。一旦讀數不再單向變化且達到表7-1所給出的標准,則標志水質已經穩定。
表7-1 水質指示參數穩定標准
表7-1中的ORP可能不總是適當的穩定參數,這取決於現場特定條件。如果溶解氧的測量結果小於1mg/L.則其讀數不作為水質穩定的條件,此時若需獲得溶解氧的准確值,可採用改進的文可勒(Winkler)方法專門采樣分析。如果排水清澈透明,則不測定濁度。
3.水樣接取
1)對某些物理化學組分(例如酸度和鹼度)分析樣品,在樣品瓶完全充滿樣品後方可蓋上瓶蓋,並確認樣品瓶內不殘留空氣,以此減小某些被測組分與氣相的交換,亦可減小樣品在運輸期間的搖動。
2)當樣品被冷凍保存時,樣品瓶應為塑料材質(PE或HDPE等)且不被樣品完全充滿,以此減小樣品瓶破損的風險。
3)接取樣品前通常用源水沖洗樣品瓶至少3次,但對產生器壁吸附和具有揮發性的某些分析組分的采樣不能用源水沖洗樣品瓶。
4)對揮發性分析組分,采樣時應將出水平穩的導水管插入瓶底,並隨水面上升逐漸上移導水管,以最小的擾動注入水樣。
5)對裝有保護劑的樣品瓶,如需注滿水樣,則只許產生少許溢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