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標侵權行為的處理方式是怎樣的
商標侵權行為可以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首先侵權人和被侵權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被侵權人可以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自己的損失,具體的賠償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
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二、如果不能協商解決或者不想協商解決的可以起訴至法院解決,由法院判決對方如果承擔侵權責任。
三、或者被侵權人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處理,投訴後工商部門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
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並處以罰款,如果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如果侵權人的侵權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的,被侵權人可以直接報警處理。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六十條,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
② 商標侵權糾紛怎麼樣解決
一、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二、對於商標侵權糾紛,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相關法律規定
《商標法》第六十條,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