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鴨病臨床檢查有哪些基本方法
(1)問診 即向飼養人員詢問發病情況和深入現場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問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①發病經過和主要表現 如食慾不振或廢絕、下痢、打噴嚏、癱瘓、麻痹、抽搐等主要症狀,為鑒別診斷提供了依據。
②鴨發病後的治療情況 鴨發病後用何種葯物治療,用葯劑量、方法、次數及療效,均可為診斷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③同一鴨舍或鄰近鴨舍中鴨群是否同時發生類似疾病 據此可推斷該病是群發,還是單個發生及有無傳染性。
④疾病傳播速度快慢 如果疾病在短時間內迅速傳播,造成流行或疾病在短期內發生並出現死亡,則提示可能是急性傳染病或某些中毒病。若是在較長時間內不斷地相繼發生,則應考慮為慢性傳染病或寄生蟲病。
⑤發病率、死亡率和有無年齡差別 這些情況的了解,對一些疾病的鑒別診斷起著重要的作用。
⑥鴨患病的同時,其他畜禽是否也發病 如禽霍亂,不但能引起鴨發病死亡,而且也能引起雞、鴿子、鵪鶉等其他禽類發病死亡,同時亦能夠引起豬的死亡。
⑦病史和既往史 鴨群曾患過什麼病,其發病的經過和結果如何,與本次患病有無相同之處,通過了解來分析本次疾病與過去疾病的聯系。
⑧防疫情況及實際效果 防疫制度及貫徹的情況如何,鴨場有無消毒設施,病死鴨屍體的處理等,這些對分析疫情有一定的實際意義。
⑨鴨舍的構造、設施等以及鴨群的飼養管理、飼養密度和衛生環境狀況 鴨舍的位置、結構、設施、光照通風等條件均與某些疾病的發生有一定聯系。
⑩飼料的種類、組成、質量、調制方法及貯存情況 這些情況的了解常為某些營養代謝病、消化系統疾病以及中毒病和寄生蟲病提出病因性診斷的啟示。
(2)視診 視診是接觸病鴨或病鴨群進行客觀觀察的重要步驟,也是檢查觀察病鴨在自然狀態下行為的一種診斷方法。
①觀察鴨群的整體狀態 如鴨營養狀況、生長發育情況、體質的強弱等。
②觀察精神狀況、體態、姿勢和運動的行為等 如精神是否萎靡,敏感性是否增高,兩翼是否下垂,行動是否遲緩,兩肢外形和位置正常與否,關節是否腫脹,運動協調與否,有無神經症狀等病理性異常行為。
③觀察羽毛、皮膚、眼睛有無異常 如羽毛有無光澤,是否斷裂、脫落,有無體外寄生蟲,羽毛覆蓋皮膚的狀況如何,皮膚衍生物(喙、腳部、蹼和其他部位)著色情況以及皮膚和皮膚衍生物有無創傷、炎症等。
④觀察某些生理活動有無異常 如呼吸動作有無喘息、呼吸困難、噴嚏、咳嗽,採食、吞咽有無異常,嘴角有無流涎,鼻腔有無滲出液阻塞,檢查眼睛有無結膜炎、角膜炎、晶狀體渾濁,以及排糞情況(顏色、糞量、有無未消化谷料)等。
(3)觸診 觸診是用手或者簡單的檢查工具接觸鴨的體表及某些器官,根據感覺有無異常來判斷病情的一種診斷方法。一般用於檢查皮膚表面的溫度和局部病變(腫物)的溫度、大小、內容物性狀、硬度、疼痛反應等。如關節腫大,且有熱痛感,則提示關節有炎性腫脹;用手觸摸鴨胸部也可以感覺鴨的營養狀況。生長發育良好的鴨,胸部較平,肌肉豐滿,而胸骨如刀脊狀,肌肉瘠薄的,則提示可能患慢性消耗性疾病,或慢性寄生蟲病及慢性傳染病等。還可以用手指伸進泄殖腔內檢查觸摸產蛋母鴨有無產蛋及有無蛋滯留現象;臨床上主要用於鴨難產的檢查。
(4)聽診 通過耳朵感覺判斷鴨呼吸動作有無發出異常聲音,如有呼吸道症狀,則出現甩鼻音、喘鳴音,即呼嚕、嘎嘎等異常粗厲的呼吸音或啰音,有時臨床上還可以通過聽鴨的叫聲來判斷鑒別鴨的健康狀況。
(5)嗅診 嗅診是通過鼻子嗅聞檢查鴨舍內及周圍環境有無刺鼻的有害氣體,以及鴨的墊料、飼料和分泌物、排泄物有無異常的氣味,以便客觀地反映鴨的飼養管理、環境衛生狀況,為診斷群發性疾病提供可靠的依據。如鴨舍氨味較濃,則提示有可能鴨群患呼吸道疾病或腸道疾病;飼料、墊草有霉味則提示鴨可能患麴黴菌病。
B. 獸醫臨床診斷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獸醫臨床診斷方法是根據動物病情所採取的一系列檢查方法和判斷方法。其中主要有問診、視診、觸診、叩診、聽診及必要的儀器檢驗方法。問診是指向畜主了解有關畜群和病畜發病的各種情況;視診是用肉眼直接觀察病畜的精神狀態,並為進一步診查提供線索;觸診是利用手指、手掌、手背或拳頭對畜體某部位進行檢查;叩診分直接叩診和間接叩診,直接叩診是用手或叩診錘直接向動物體表的某一部位叩去;間接叩診是藉助於聽診器在欲檢器官的體表相應部位聽診。[1]
在臨床診斷中為了得到更多的診斷根據,以便做出確切的判斷,還需要採用各種化學檢測法和儀器檢測法,如紅細胞沉降率的測定採用魏(Westergren)氏法,血紅蛋白的測定採用沙利氏比色法、光電比色法等,尿沉渣的檢驗可採用離心沉澱法、氨水添加法等,寄生蟲卵的檢查可採用直接塗片法、鹽水浮集法和水洗沉澱法等。
C. 醫用器材有哪些
醫療設備不斷提高醫學科學技術水平的基本條件,也是現代化程度的重要標志,醫療設備已成為現代醫療的一個重要領域。醫療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儀器的發展,甚至在醫療行業發展中,其突破瓶頸也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醫療設備是指單獨或者組合使用於人體的儀器、設備、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也包括所需要的軟體。對於人體體表及體內的治療效果不是通過葯理學、免疫學或者代謝的手段來獲得,而是醫療器械產品起到了一定的輔助作用。在使用期間,旨在達到下列預期目的:對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監護、緩解;對損傷或者殘疾的診斷、治療、監護、緩解、補償;對解剖或者生理過程的研究、替代、調節;妊娠控制。
分類
醫療設備較提倡的分類法有三大類,即診斷設備類、治療設備類及輔助設備類。
醫療設備
一、診斷設備類可分為八類: X射線診斷設備、超聲診斷設備、功能檢查設備、內窺鏡檢查設備、核醫學設備、實驗診斷設備及病理診斷裝備。
二、治療設備類可分為10類:病房護理設備(病床、推車、氧氣瓶、洗胃機、無針注射器等);手術設備(手術床、照明設備,手術器械和各種台、架、凳、櫃,還包括顯微外科設備);放射治療設備(接觸治療機、淺層治療機、深度治療機、加速器、60鈷治療機、鐳或137銫腔內治療及後裝裝置治療等);核醫學治療設備-治療方法有內照射治療、敷貼治療和膠體治療三種;理化設備(大體上可分為光療商務、電療設備、超聲治療及硫療設備4類);激光設備—醫用激光發生器(常用的有紅寶石激光、氦氖激光、二氧化碳激光、氬離子激光及YAG激光等);透析治療設備(常用的人工腎有平板型人工腎和管型人工腎兩大類);體溫冷凍設備(半導體冷刀、氣體冷刀和固體冷刀等);急救設備(心臟除顫起搏設備、人工呼吸機、超聲霧化器等);其它治療設備(高壓氧艙、眼科用高頻電鉻器、電磁吸鐵器、玻璃體切割器、血液成人分離器等)。這都屬於各科專用治療設備,如有必要亦可單獨分成一類。
三、輔助設備類可分為如下幾類:消毒滅菌設備、製冷設備、中心吸引及供氧系統、空調設備、制葯機械設備、血庫設備、醫用數據處理設備、醫用錄像攝影設備等。
醫療器械
醫院里有醫療器械可分為三大類,即診斷性的、治療性的兩大類及必備的醫療器械各等級的不同要求分類。
醫療設備
一、診斷設備類可分為以下幾類:
物理診斷器具(體溫計、血壓表、顯微鏡、測聽計、各種生理記錄儀等)、影像類(X光機、CT掃描、磁共振、B超等)、分析儀器(各種類型的計數儀、生化、免疫分析儀器等)、電生理類(如心電圖機、腦電圖機、肌電圖機等)。
二、治療設備類可分為以下幾類:
普通手術器械、光導手術器械(纖維內窺鏡、激光治療機等);輔助手術器械(如各種麻醉機、呼吸機、體外循環等);放射治療機械(如深部X光治療機、鈷60治療機、加速器、伽碼刀、各種同位素治療器等);其它類(微波、高壓氧等
D. 體格檢查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體格檢查方法一般分為視診、觸診、叩診、聽診等四種。
(一)視診
視診是檢查者用眼睛觀察患者局部或全身體格徵象的一種方法。局部視診可了解患者身體各部位的改變,如皮膚顏色、胸廓外形、呼吸節律、心尖搏動部位等;全身視診可了解患者一般狀況,如發育、營養、意識狀態、面部表情、體位步態等。視診檢查方法簡便易行、適用廣泛,常能提供重要的診斷線索。
(二)觸診
觸診是檢查者用手對被檢查部位觸摸,通過手的感覺進行判斷的一種方法。由於手指指腹對觸覺較敏感,掌指關節部掌麵皮膚對震動較敏感,常用這些部位進行觸診檢查,如體表溫度、濕度,肺部語音震顫,腹部包塊的位置、大小、硬度等。
1.觸診檢查方法
(1)感覺觸診法:通過手掌感觸被檢查部位的體表震動,如語音震顫、胸膜摩擦感、心尖搏動、震顫等。
(2)淺觸診法:檢查者在被檢查部位通過手指柔和的滑動或輕輕地按壓進行觸摸和感知,適用於淺表組織和病變的檢查,如淋巴結檢查、淺表軟組織或血管、關節、腹部有無壓痛等。
(3)深觸診法:檢查者用手由淺入深、逐漸加壓達到深部臟器觸診目的,主要用於檢查腹腔病變和臟器情況。根據檢查目的和手法不同,深觸診法又分為:①滑動觸診法:主要用於檢查腸管和包塊。檢查者右手四指並攏,囑被檢查者呼氣時逐漸向深部按壓,觸及包塊或臟器後,用手帶動皮膚在其上滑動觸摸。②沖擊觸診法(浮沉觸診法):在大量腹水時,觸診肝、脾、包塊等需要沖擊觸診。右手三指並攏,垂直放在檢查部位,用指腹迅速沖擊腹壁(指腹不離開腹壁)感知腹腔內的器官或包塊。③深壓觸診法(插入觸診法):用於確定深部壓痛點。用示指和中指兩指並攏,垂直慢慢向深部施壓,確定局限性壓痛的部位。④雙手觸診法:右手置於檢查部位,左手置於被檢查臟器的後面,向右手方向推壓。常用於肝、脾等腹腔臟器或腫物的觸診。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2.觸診檢查注意事項
(1)檢查前應向患者講解檢查目的,消除患者的緊張情緒,使患者配合檢查。
(2)檢查者手應溫暖,手法輕柔,淺觸診檢查應在深觸診檢查前進行,檢查過程中應注意觀察患者的表情變化。
(3)根據檢查部位不同,囑患者採取不同體位。
(4)觸診檢查時應注意病變的部位、性質及其特點。
(5)檢查時可邊和被檢查者交談邊檢查,以分散其注意力,減少腹肌緊張,必要時要指導被檢查者進行呼吸配合。
(三)叩診
叩診是用手指叩擊被檢查部位,使之震動而產生聲響,依據震動和聲響的特點判斷被檢查部位的臟器狀態的一種方法。用手或叩診錘直接叩擊被檢查部位,觀察反射情況和有無疼痛等也屬於叩診檢查。
1.叩診檢查方法根據叩診手法不同分為直接叩診和間接叩診。
(1)直接叩診法:檢查者以右手示指、中指、無名指的掌面直接拍擊患者的被檢查部位,以了解被檢查部位的拍擊反響(聲音改變)和指下的震動感,判斷病變情況;適用於胸部和腹部的病變,如胸膜粘連或增厚、氣胸、大量胸腔積液或腹腔積液等的檢查。
(2)間接叩診法:檢查者左手中指第二指節為板指,平貼叩診部位,其他手指稍微抬起;右手指自然彎曲,以中指指端叩擊左中指末端指關節處或第二指骨的遠端,叩擊方向與叩診部位的體表垂直(圖1-1);叩擊後右手中指應立即抬起,每次叩2~3次,叩擊力量應均勻,輕重適當。叩診時應以腕關節與掌指關節的活動為主,叩擊動作要靈活、短促、富有彈性。適用於肺、心界和腹部等的檢查。
2.叩診音是指叩診時被叩擊部位產生的反響。根據被叩擊部位組織或器官的密度、彈性、含氣量以及與體表的距離不同,產生的叩診音不同。一般分為五種:
(1)清音:一種音調較高、音響較強、振動時間較長的聲音。為正常肺臟的叩診音,提示肺組織的彈性、含氣量、密度正常。
(2)濁音:一種音調較高、音響較弱、振動時間較短的聲音。叩擊時板指所感到的震動較弱。為心臟或肝臟被肺臟邊緣覆蓋部位的叩診音。病理狀態時,由於肺組織含氣量減少(如肺炎),叩診檢查時也可產生濁音。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
(3)實音:一種音調較高、音響弱、振動時間短的聲音。為心臟和肝臟等部位的叩診音。
病理狀態時,如大量胸腔積液或大葉性肺炎等,叩診檢查時可產生實音。
(4)鼓音:一種音調適中、音響強、振動時間較長的和諧聲音,如同擊鼓聲。為含大量氣體的空腔臟器的叩診音,如胃泡區和腹部等部位。病理狀態時,如肺內空洞、氣胸等檢查時可產生鼓音。
(5)過清音:一種音調較低、音響強的聲音,介於清音與鼓音之間,屬於病理叩擊音。肺氣腫患者由於肺組織含氣量增多、彈性減弱,叩診檢查時可產生過清音。
E. 臨床常用哪些方法檢查鼻嗅覺功能
嗅覺容易疲勞,在較長的檢查過程中,須間以短暫的休息時間,以免發生疲勞,影響結果。常用的方法如下。
(1)簡易法
用不同的氣味如香精、醋、樟腦油、煤油作嗅覺檢查時,並以水作對照劑。將各種嗅劑分別裝於同樣同色的小瓶中,受檢者隨意選瓶自持,手指堵住同一側鼻孔,以另一側鼻孔嗅之,並說明氣味的性質,依次檢查完畢。此法只能測試有無嗅覺功能。適用於集體體格檢查。
(2)嗅閾檢查法
以多數人可以嗅到的最低嗅劑濃度為—嗅覺單位,按1、2、3、4、5、6、7、8、9、10 嗅覺單位配成10 瓶。Druek 規定7 種嗅劑,共配成70 瓶,檢查時測出對7 種物質的最低辨別閾,用小方格7×10 標出,稱為嗅譜圖。對某一嗅素缺失時,則在嗅譜圖上出現一條黑色失嗅帶。
(3)宏觀的呼吸反應嗅覺檢查法
當正常人呼吸含有吡啶的空氣時,呼吸立刻停止數秒鍾;如果嗅覺缺失則呼吸節律無任何改變。據此可進行如下檢查:用布蒙住雙眼,用呼吸面具罩於鼻部,將記紋鼓連於胸、腹部,以記錄受檢者的呼吸。戴面具後形成輕度缺氧,呼吸運動增強,但有規則。當吸氣時面具內注入20ml 含吡啶的空氣,如有微弱感覺,呼吸立即停止2 ~ 3 秒鍾,如嗅覺缺失則無改變。
F. 求助:誰能告訴我法醫病理鑒定和法醫臨床鑒定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內容,使用哪些方法和儀器設備呢
「法醫病理鑒定」,俗稱屍體鑒定。參考目前國內的有關規定,法醫病理鑒定,是指運用法醫病理學的理論和技術,通過屍體外表檢查、屍體解剖檢驗、組織切片觀察、毒物分析和書證審查等,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定或推斷。其主要內容包括:死亡原因 鑒定、死亡方式鑒定、死亡時間推斷、致傷(死)物認定、生前傷與死後傷鑒別、死後個體識別等。刑事訴訟法第104條 規定:「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公安部關於《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規則》規定:「勘驗有屍體的現場,必須有法醫參 加,屍體檢驗要求做到:詳細檢查死者的衣著情況,屍體的外表現象以及傷痕的形狀、大小和位置;根據需要,捺印十指指紋和掌紋,提取血、尿、胃內容等;對無 名屍體的相貌特徵,生理、病理特徵,以及衣著、攜帶物品和屍體包裝物的特徵,進行細致檢查,詳細記載,並一律捺印十指指紋和掌紋。」法醫病理鑒定主要涉及 以下內容:一是確定死亡原因,主要在於確定自然死亡(病死或老死)還是非自然死亡(暴力死亡),在同時存在損傷與疾病時,要分析損傷、疾病與死亡的關系, 對於存在幾種致命性損傷,應確定主要死因,以便澄清誰應負主要致死責任。二是判定致死方式,即判定是他殺、自殺還是意外死亡,判定致死方式要比確定死亡原 因復雜,常須結合現場勘驗和案情調查進行全面分析,然後作出判斷。三是推斷死亡時間,是指人死後到屍體檢驗的時間,推定死亡時間有助於偵查范圍的確定,主 要根據屍體現象所見和對生物化學變化的檢測,結合當時當地的氣象條件進行綜合判斷。四是認定致死傷物體,主要是根據損傷的形態、大小、程度及其他性質,如 損傷內的附著物來推定的,或對咬痕、扼痕、捆綁痕、注射針孔以及各種工具打擊痕跡等的性質、形成方式和方法來判斷。五是鑒別生前傷與死後傷,即推斷死者損 傷是生前造成的還是死後形成的,以及生前損傷後經過的時間。在鑒定中,還可通過骨骼、牙、毛發的檢驗推定死者的性別、身高、年齡、血型等。
「法醫臨床鑒定」,俗稱活體損傷鑒定。法醫臨床鑒定,是指運用法醫臨床學的理論和技術,對涉及與法律有關的醫學問題進行鑒定和評定。其主要內容包括:人身損傷程度鑒定、損傷與疾病關系評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評定、勞動能力評定、活體年齡鑒定、性功能鑒定、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鑒定、致傷物和致傷方式推斷等。刑事訴訟法第105條規定:「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被告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活體損傷的鑒定是以活體為主要研究對象,運用臨床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研究並解決涉及法律問題的人體傷、殘及其他生理、病理等問題。法醫臨床鑒定主要涉及以下內容:一是損傷程度的鑒定。這是活體檢查中最常見的內容,確定損傷的性質與程度、推定致傷物體與作用方式、估價損傷的預後及可能發生的後遺症。其中的損傷程度鑒定直接關繫到定罪與量刑,民事賠償和治安行政處罰。根據損傷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傷、輕傷和輕微傷。二是傷殘程度與勞動能力鑒定。鑒定時須參考與殘疾程度鑒定有關的法規,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傷殘十級分類法,職業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人身保險傷殘程度分類表等。三是性問題鑒定,檢驗是否被強奸,有無性病傳染,有無妊娠分娩,是否墮胎,確定性功能狀態。四是疾病的診察確定現有疾病與損傷的因果關系。疾病是否由損傷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損傷而加重、惡化。五是詐病(傷)及造作病(傷)鑒定,詐病是身體健康的人為了達到個人目的偽裝有病,如偽裝肢體癱瘓或偽裝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毀損自己或授意別人毀損自己造成的損傷或疾病。活體損傷鑒定,主要是根據傷病的具體情況選擇應用相應的臨床醫學診斷方法,如採用視覺、聽覺腦干誘發電位、CT、核磁共振、PET等檢查方法,但應當注意的是在法醫學鑒定中被檢查者出於各自的動機,有可能誇大病情或傷情,也有可能隱匿病情或傷情,所以,要以客觀檢查為主,探討各種症狀,對被檢查者的陳述和症狀進行審查,才能保證鑒定的客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