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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佛骨表運用了哪些論證方法

發布時間:2024-01-15 17:05:00

❶ 張中丞軼事 韓愈

張中丞軼事 韓愈《張中丞傳後敘》是韓愈的一篇議論與敘事相結合的散文。此文寫於唐憲宗元和二年(807),這年韓愈正四十歲,已召回京師任國於博士。此時距安史之亂已有四十多年了,唐朝在恢復生產,穩定社會秩序等方面都初見成效。韓愈政治主張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反對藩鎮割據,維護中央集權。《張中丞傳後敘》即表達了這一思想。文中表彰張巡、許遠抗擊安史叛軍的功績,駁斥對張、許的誣蔑、中傷,以此來歌頌抗擊藩鎮作亂的英雄人物。元和元年(806年)憲宗開始制裁藩鎮。在這樣的政治背景之下,韓愈重新闡揚張、許功績,無疑是有意義的。

中丞:即張巡(709—757),南陽(今河南鄧縣)人,開元時進士及第,天寶中任清河(今河北巨鹿)縣令、真源(在今河南鹿邑東)縣令,安祿山叛亂,他率兵進入雍丘(今河南杞縣)、抗拒叛將令狐潮的圍攻,後因上級虢王抑兵,他退出雍丘,正好雎陽(治所宋城在今河南商丘南邊)太守許遠告急,張巡帶了三千人,馬進少、睢陽郡城和許遠協同防禦,多次打退敵將尹子奇的進攻,最後因糧盡援絕,在至德二載(757)十月城陷犧牲。在這以前玄宗嘉獎他英勇抗敵,曾授他為從五品上階的禮部主客郎中兼正五品上階的御史中丞,因此可尊稱之為張中丞。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與吳郡張籍閱家中舊書,」「元和」,唐憲宗年號。元和二年,即公元807年。「吳郡」,郡治在今江蘇蘇州市。「張籍」,原籍吳郡,字文昌,唐憲宗元和時著名詩人,韓愈之友。「得李翰所為《張巡傳》」,「李翰」,字子羽,張巡友人,曾親見睢陽戰事。「翰以文章自名」,「自名」,自負、自許。「為此傳頗詳密。然尚恨有闕者:不為許遠立傳。」「許遠」,杭州鹽官(今海寧)人,安碌山反叛時,任睢陽太守,與張巡固守不降,「城陷被執,後遇害。」「又不載雷萬春事首尾。」「雷萬春」,為張巡部將,後與張巡同時遇害,有人認為這里的雷萬春就是南霽雲。這幾句意為,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裡,我和吳郡張籍一起翻閱家中舊書,找到李翰所作的《張巡傳》。李翰因為文章好而自負,寫這篇傳記詳細周密,但我看後還感到有遺憾之處,沒有為許遠立傳,又不記載雷萬春的事跡始末。

以上為文章的第一部分,因《張巡傳》尚有遺憾之處,「不為許遠立傳,又不載雷萬春事首尾」以此籠罩全文,提起以下諸段。

第二部分(2、3、4自然段)照應「不為許遠立傳」,三個自然段,各駁一種謬論。

第2段,「遠雖材若不及巡者,開門納巡,位本在巡上,授之柄而處其下,無所疑忌,竟與巡俱守死,成功名。」「若」,似乎、好像。「納」,接納。「授」,授予、給予「柄」,權柄,權力。這里指抗敵指揮權。「無所」,沒有什麼。「竟」,最終、最後。這幾句意為,許遠才能雖然比不上張巡,但他主動打開城門,接納張巡,職位本在張巡之上,卻把指揮大權交給張巡,情願退居下位,沒有什麼疑慮猜忌,最終與張巡共同堅守睢陽,壯烈殉難,成就了功業和名聲。「城陷而虜,與巡死先後異耳。」肅宗至德二載(757)十月,雎陽城陷,張巡、許遠等被虜,尹子奇殺張巡等36人,解送許遠去洛陽報功,至偃師,許遠不屈被害。巡、遠遇難同在一月。是說,城遭攻陷以後被俘獲,與張巡相比,只是就義時間先後不同罷了。「兩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以為巡死而遠就虜,疑畏死而辭服於賊。」「材智下」,才能智力低下,不明事理。「通知」,通曉。「辭服」,請降。「辭」,這里指口供。安史之亂平定後,張巡兒子去疾曾上書皇帝指責許遠不忠於張巡,並懷疑許遠曾對叛軍屈服,其實是輕信遙傳。當時詔尚書省,使張去疾與許遠之子許峴及百官議,這兩句即此事。這是說,兩家兒子才能智慧不高,不能通曉明白他們父親的志向,認為張巡被殺而許遠成了俘虜,懷疑他是怕死向叛賊說了屈服的話。「遠誠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愛之肉,以與賊抗而不降乎?」「食其所愛之肉」,雎陽被圍,城中糧盡,張巡殺自己的愛妾,許遠殺其奴僕,以其肉充軍糧。這是說,如果許遠真的怕死,為什麼艱苦守衛這小塊土地,殺死他心愛的人讓餓極的部下吃,以抗擊敵人而不投降呢?「當其固守時,外無蚍蜉蟻子之援,所欲忠者,國與主耳,賊語以國亡主滅。」「蚍蜉」蟻之一種,喻微小。「國亡主滅」,當時唐玄宗逃往蜀中,存亡不知,故雲。這是說,當他在圍城中堅守時,外無援軍,所要盡忠的,只是國家和君主罷了。叛賊告訴他:國家已經滅亡,國君已經不在了。「遠見救援不至,而賊來益眾,必以其言為信,外無待而猶死守,人相食且盡,雖愚人亦能數日而知死處矣。」「外無待」句,從至德二載正月到九月,睢陽被圍,朝廷官員未嘗一出救援。當時河南節度使賀蘭進明屯兵臨淮(今安徽境內),觀望不救。「待」,等待。「猶」,還、仍舊。「且」,將要。「數日」,計算日子。這是說,許遠看救援的軍隊不到而且笨重人卻越來越多,一定拿他們的話當真的。外面竟無援兵可等待而還在拚死守城,人吃人將要吃光,即使是愚蠢的人也能算出自己死亡的日期。「遠之不畏死以明矣!烏有城壞,其徒俱死,獨蒙愧恥求活?雖至愚者不忍為。嗚呼!而謂遠之賢而為之耶?」這是說,許遠不怕死也就十分明顯了。哪裡有城被攻破,他的部下全部犧牲,唯能自己蒙受恥辱求得活命的事呢?即便是世上最愚蠢的人,也不忍心這樣做。像許遠這樣的賢明的人能幹出這種事來嗎?

這第二段是駁「以為巡死而遠就虜,疑畏死而辭服於賊」,這是關鍵,為許遠能洗清「辭服於賊」的冤枉,其餘種種誣蔑就好辦了。為此,作者一一擺出緊要關頭許遠的表現,有以下幾點:

一、「開門納巡……授之以柄而處其下,無所疑忌,竟與巡俱守死」。許遠的忠直磊落,不言自明。

二、「城陷虜,與巡死先後異耳」。說明許遠和張巡一樣,是為抗敵救國而壯烈犧牲的。

三、「外無待而猶死守,人相食且盡,愚蠢人亦能數日而知死處矣」。這怎麼能說許遠是怕死呢?鐵的事實給才智低下的「兩家子弟」掌嘴。鐵的事實把他們的誣陷打的粉碎!

第3段,「說者又謂遠與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遠所分始。以此詬遠,此又與兒童之見無異。」「自遠所分始」,當時遠、巡在雎陽分城而守,張守東北,許守西南,叛軍從許遠的守區攻入城,故議者有此說。「詬」,毀謗。這是說,議論的人又說許遠和張巡分守雎陽城的西南和東北,城被攻破,是從許遠防守的區域打開的,據此責備許遠,這跟兒童的見解沒有什麼兩樣。「人之將死,其臟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繩而絕之,其絕必有處。觀者見其然,從而尤之,其亦不達於理矣!」「引」,拉。「絕」,斷。此句意為,把繩拉斷,總有斷頭的地方。「尤」,過失。「尤之」(指受病之臟腑和繩的絕處),為尤,意即歸咎於它。這是說,人將要死時,他的內臟必定有先遭到疾病侵害的地方;拉斷一條繩子,斷開必定有個部位;有人看到情況是這樣,從而責備這個部位,這也是不明道理的啊!「小人之好議論,不樂成人之美,如是哉!如巡、遠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猶不得免,其他則又何說!」「不樂成人之美」,語出《論語·顏淵》「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小人反是。』」「卓卓」,特異,傑出。這是說,這些小人好議論,不成人之美,他們就是這樣做的。像張巡、許遠他們所成就的事業,是如此卓絕不凡,還不能免於遭到非議,其他人又有什麼可說的呢?)

這第三段所駁不過是貌似事實,實際不過是迷人眼目的「兒童之見」,不值一駁,卻又非戮穿不可。作者側面迂迴戰斗,舉出日常生活中極普通的事例,「人之將死,其臟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繩而絕之,其絕必有處」,這是一個正常人都能理解的,作者不再多說,讀者的頭腦中,自然就會完成一個類比推理的過程,認識到:分城而守,城之陷,必有所始。同樣,讀者的頭腦中也會自然而然地認識到:「守一城,以千百就盡之卒,戰百萬日滋之師」,而且是「外無蚍蜉蟻子之援」,城陷是必然的結果,許遠有什麼責任?戳穿了謬論的欺騙性,也就露出了論敵的卑劣丑惡的面目:「小人之好議論,不樂成人之美,如是哉」,這也是一種事實。指出這樣的事實給予論敵的打擊,是相當沉重的。

第4段,「當二公之初守也,寧能知人之卒不救,棄城而逆遁?」「逆遁」,事先逃走。「苟此不能守,雖避之他處何益?」是說,當張、許二人防守雎陽之初,豈能知道人家最終不來救援,而丟掉城池,預先逃跑呢?假如這個城池守不住,即使躲到其他地方又有什麼好處呢?「及其無救而且窮也,將其創殘餓羸之餘,雖欲去,必不達。」「創」,受傷。「殘」,廢。「羸」,瘦弱。是說,等到他們已經沒有救兵陷入絕境時,帶領那些傷殘病弱的殘兵,即使想突圍,也必定達不到目的。「二公之賢,其講之精矣。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盡之卒,戰百萬日滋之師,蔽遮江淮,沮遏其勢,天下之不亡,其誰之功也!」「講之精矣」,考慮得很周密、精當。「守一城,捍天下」,李翰《張巡傳》和《通鑒考異》記載,此地雖重要,若不是張巡善用兵,則「賊若欲取江淮,繞出其外,雎陽豈能障之哉!蓋巡善用兵,賊畏巡為後患,不滅巡則不敢越過其南耳。」「沮遏」,即阻遏。「沮」,阻。這是說,張、許二人那樣賢明,對此一定想得很周到了。守住一座城池,捍衛整個天下,憑借千百名越戰越少的士兵,阻擊成千上萬日漸增多的叛軍,掩護著江淮廣大地區,阻止敵人的攻勢,國家不至於滅亡,這是誰的功勞呢?

第四段作者繼續擺事實,擺正反兩面的事實加以對照,並在事實的基礎上做極易為人明白和接受的推論,從而對敵人反戈一擊,敵於死命。這里分兩層,以上講的是第一層,是擺正面事實,「當二公之初守也,寧能知人之卒不救」,「以千百就盡之卒,戰百萬日滋之師」,論證許遠、張巡的功勛「蔽遮江淮,沮遏其勢,天下之不亡」。

「當是時,棄城而圖存者,不可一二數。擅強兵坐而觀者,相環也。」「一二數」,一個兩個地數。是說,到那時,棄城逃走,保全自己性命,不是一兩個人;擁有強大軍隊,坐視不救的人,四周都是。「不追議此,而責二公以死守,亦見其自比於逆亂,設淫辭而助之攻也。」「自比」,自附。「淫辭」,指歪曲事實的言辭。是說,今天不追究和評說這些人的責任,卻要指責張、許二人不該死守雎陽,看出這些發議論的人是站在叛逆者的行列,編造一套誇大不實的言辭幫助叛逆者攻擊張、許二英雄。

這段的後一層是從反面事實加以駁斥。「棄城而圖存者,不可一二數;擅強兵坐而觀者,相環也。」正反對比給論敵以致命一擊。「亦見其自比於逆亂,設淫辭而助之攻也」--他們簡直和叛賊是一丘之貉!《張中丞傳後序》正是這樣一篇擺事實,講道理,既「正」且「真」的好文章。讓事實說話,是打擊敵人的有力武器,它會讓敵人露出醜惡的嘴臉,不得不俯首就範。

這第二部分議論的中心是駁斥「張巡、許遠不應該死守睢陽」的謬論。作者主要採用了論證方法中的駁論,而且是從正反兩方面的論據來駁斥的。全段分三個層次:

一是論述睢陽只能守不能棄;

二是論述睢陽的意義:「守一城,捍天下」,「天下之不仁,其誰之功也」;

三是揭露攻擊張巡、許遠之人是「自比淫亂」,「設淫詞而助之攻」的險惡用心。作者寫「棄城而圖存者」、「擅強兵坐而觀者」的目的是什麼?是寫那些為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目的的人,正在惡毒攻擊張巡和許遠,其實質是為自己當年的丑惡行徑辯護。

第五、六段各成一個部分。第三部分,第5段照應開頭「又不載雷萬春(南霽雲)事首尾」。「愈嘗從事於汴、徐二府,屢道於兩府間,親祭於其所謂雙廟者。其老人往往說巡、遠時事雲。」「愈嘗」句,貞元十二年(796)、貞元十五年(799)韓愈分別作董晉和張建封的推官,屬幕僚。唐時稱幕僚為從事。此處「從事」用如動詞。「屢道」,幾次經過。「雙廟」,二人死後,天子(肅宗)賜二人為大都督,皆立廟於睢陽,叫雙廟。是說,又沒有完整記載雷萬春的事跡。我曾先後在汴湖州、徐州節度使幕府中任職,常常往來兩湖州之間,親自到人們所說的雙廟去祭奠兩位英雄,那裡的老人常常說起張、許二公的事情。「南霽雲之乞救於賀蘭也,賀蘭嫉巡、遠之聲威功績出己上,不肯出師救。」「南霽雲」,張巡部下的重要將領。雎陽城陷,與張巡同時被害。「賀蘭」,指當時的河南節度使賀蘭進明。他當時駐節臨淮,擁兵觀望,拒絕救援睢陽之圍。是說,南霽雲向賀蘭進明乞求救兵,賀蘭進明妒忌張、許的聲望功跡超過自己,不肯派兵救援。「愛霽雲之勇且壯,不聽其語,強留之。具食和樂,延霽雲坐。」「延」,請。是說,可他喜歡南霽雲的作戰勇猛,不聽他的話,強要留他,為他准備了酒宴和歌舞,請南霽雲入座。「霽雲慷慨語曰:『雲來時,睢陽之人,不食月余日矣!雲雖欲獨食,義不忍;雖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斷一指,血淋漓,以示賀蘭。一座大驚,皆感激,為雲泣下。」是說,霽雲慷慨激昂地說:我從睢陽來這里時,那裡的百姓一個多月沒有糧食吃了。今天就是想一個人吃這宴席,從道義上也不忍心;就是勉強吃,也難以咽下去!於是拔出佩刀斬斷自己一指,鮮血淋漓,拿來給賀蘭進明看。所有目睹者都異常震驚,全都被感動激發而流淚。「雲知賀蘭終無為雲出師意,即馳去。將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圖,矢著其上磚半箭,曰:『吾歸破賊,必滅賀蘭,此矢所以志也。』愈貞元中過泗洲,船上人猶指以相語。」「浮圖」,佛塔。「矢著」句,箭射塔上磚有半箭深。「志」,這里同識,標記。「貞元」,唐德宗年號。「泗洲」,故治在今江蘇盱眙縣。是說,霽雲看出賀蘭進明還是沒有為他出兵的念頭,就上馬疾馳,離開這里。將要出城時,抽出一箭射那佛寺上的佛塔,箭的半截射進了佛塔上邊的磚中,並說:等我去打敗叛賊,一定除掉賀蘭,這支箭是做標記的。我在貞元年間路過泗洲,船上的人還指佛塔告訴我這件事。「城陷,賊以刃脅降巡,巡不屈,即牽去,將斬之;又降霽雲,雲未應。巡呼雲曰:『南八,男兒死耳,不可為不義屈!』雲笑曰:『欲將以有為也,公有言,雲敢不死!』即不屈」。「降」,作動詞。「降巡」,即使巡降。下文「降霽雲」,同此例。「南八」,南霽雲在弟兄中排行第八,猶言老八。「敢不死」,等於說豈敢不死。「不屈」,意思是不屈而死。這是說,睢陽城陷,叛賊用刀逼迫張巡投降,張不屈服,就把他捆上拉走,打算處死。又逼霽雲投降,霽雲當下沒有答話,張巡向他叫道:南八,男子漢一死罷了,不可為不義的事所屈服!霽雲笑著說:本想要留下有所作為,張公既然有話,我怎敢不去一死呢!於是就沒向叛賊屈服。

第四部分,第6段,標題和開頭一段都點出《張巡傳》,第4、5段也已寫到張巡,但又非主角,第6段專寫張巡遺事,又帶及許遠,這就使得張巡的事跡,許遠的為人以及李翰的文章更加具體而豐富。

「張籍曰:有於嵩者,少依於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圍中。籍大歷中於和洲烏江縣見嵩,嵩時年六十餘矣。以巡初嘗得臨渙縣尉,好學,無所不讀。籍時尚小,粗問巡、遠事,不能細也。」「起事」,指張巡起兵討伐和抗擊安史叛亂軍。「常」,一作「嘗」,曾經。「大歷」,唐代宗年號。「烏江縣」,今安徽和縣烏江鎮。「以巡」,因為張巡的緣故。指於嵩追隨張巡死守睢陽。「臨渙」,今安徽宿縣西南。這是說,張籍說:有個叫於嵩的人,年輕時跟隨張巡,等到張巡起兵抗賊,於嵩曾在圍城之中。張籍在大歷年間在和洲烏江縣見到於嵩,那時於嵩年紀已六十多了。由於曾跟隨張巡的關系,開始時任臨渙縣尉,他愛學習,沒有他不讀的書。當時張籍的年紀還小,粗略地聽到一些張、許抗賊的事跡,沒能細問。「雲:巡長七尺余,須髯若神。嘗見嵩讀《漢書》,謂嵩曰:『何為久讀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於書,讀不過三遍,終身不忘也。』因誦嵩所讀書,盡卷不錯一字。嵩驚,以為巡偶熟此卷,因亂抽他帙以試,無不盡然。嵩又取架上諸書試以問巡,巡應口誦無疑。嵩從巡久,亦不見巡常讀書也。為文章,操紙筆立書,未嘗起草。」「髯」,指兩頰上的鬍子,這里泛指胡須。「帙」,書套,這里指書套中的書。據說:張巡身高七尺多,胡須如天神。一次看見於嵩讀《漢書》,問他:『為什麼老讀這本書?』於嵩說:『尚未讀熟。』張巡說:『我讀書從不超過三遍,一輩子不會忘記。』於是就背於嵩所讀的書,背完一卷不錯一字。於嵩驚奇,認為張巡只是碰巧會讀這一卷,就隨便抽出其它書卷來考他。張巡沒有一處不會背的。於嵩又拿架上各種書籍,試問張巡,張巡隨他提問,背誦毫不遲疑。於嵩跟隨張巡時間長了,也不見張巡經常讀書。他作文章,拿起紙筆就寫,從來沒用起草稿。是說,開始守衛睢陽時,士兵近萬人,城裡百姓也近幾萬戶。張巡只要見過一次的百姓知其姓名,以後就不會忘記。「巡怒,須髯輒張。及城陷,賊縛巡等數十人,且將戮,巡起旋,其眾見巡起,或起或泣。巡曰:『汝勿怖,死,命也。』眾泣不能仰視。巡就戮時,顏色不亂,陽陽如平常。」「起旋」,起身去小便。「陽陽」,若無其事,十分安詳的樣子。是說,張巡發怒,胡須就會張開。到了城被攻陷時,叛賊捆住張巡等幾十個人,坐在地上,將要處死。張巡起身去小便,他的部下看張巡站起,有的站起,有的哭泣,張巡說:你們不要害怕,死,這是命運決定的啊!大家都哭了,不能抬起頭看他。張巡就義時,面不改色神態安祥像平時一樣。

「遠寬厚長者,貌如其心;同巡同年生,月日後於巡,呼巡為兄,死時年四十九。嵩貞元初死於亳、宋間,或傳嵩有田在亳、宋間,武人奪而有之,嵩將詣洲訟理,為所殺。嵩無子,張籍雲。」「貌如其心」,指許遠的外貌和內心一樣的寬厚。「亳」,今安徽亳縣。「宋」,即雎陽。「詣」,到。「訟」,訴訟。「理」,法。是說,許遠是個待人寬,很忠厚的長者,外表同他內心一樣,跟張巡同年出生,月份比張巡晚些,稱張巡為兄長,死時年齡為四十九歲。於嵩貞元初死於亳州、宋洲之間,有人傳說於嵩有田地在這一帶,武人搶奪去歸為己有,於嵩將要到洲衙去告狀,被殺害。於嵩沒有兒子。以上這些都是張籍說的。韓愈所以用於嵩事跡來寫張巡軼事,是因為於嵩是睢陽保衛戰的參與者,通過他口述補敘張巡英勇就義的情況和張巡軼事,會更真實,更有說服力。另外於嵩在圍城中倖免遇難,最後卻死於非命,反映了藩鎮割據下,武人專橫跋扈的現實和社會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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