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納稅籌劃方法有哪些
1、納稅籌劃的基本方法有三個分別為選擇正確的的企業身份、公司注冊地的選擇、通關過業務流程再造。
2、選擇正確的的企業身份:通過不同的身份選擇,納稅人所產生的稅務費用也不盡相同,選擇適合自己的納稅人身份是稅收籌劃重要的內容。
3、公司注冊地的選擇。通過運用稅收政策,合理利用當地招商引資的減免優惠政策,各個地方的稅務扶持的產業以及扶持的力度不盡相同,選擇一個適合公司產業規模,給公司帶來長遠利益的地方顯得尤為重要。
4、通關過業務流程再造。通過業務流程的拆分,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業務流程再造,使得公司符合稅收優惠條件,或者符合減免條件來減小企業的稅負。
【拓展資料】
增值稅的納稅籌劃主要從以下三方面考慮:
一、企業設立的增值稅籌劃
1.企業身份選擇
但如果你是高科技企業,增加值比較高,選擇小規模納稅人更合算。
2.企業投資方向及地點
我國現行稅法對投資方向不同的企業制定了不同的稅收政策。投資者選擇地點時,也應該充分利用國家對某些特定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
二、企業采購活動的增值稅籌劃
1.選擇恰當的購貨時間
在供大於求的情況下,容易使企業自身實現逆轉型稅負轉嫁;如果市場上出現通貨膨脹,盡早購進才是上策。
2.合理選擇購貨對象
對一般納稅人,在價格相同的前提下,應該選擇從一般納稅人處購進貨物,但如果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價格比一般納稅人低,就需計算後選擇。
三、企業銷售活動的增值稅籌劃
1.選擇恰當的銷售方式
例如折扣銷售、現金折扣、以舊換新、還本銷售等等,利用不同銷售方式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
2.選擇開票時間
銷售方式的籌劃可以與銷售收入實現時間的籌劃來結合起來,產品銷售收入的實現時間決定了企業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早晚又為利用稅收屏蔽、減輕稅負提供了籌劃機會。
3.巧妙處理兼營和混合銷售
納稅人可以通過控制應稅貨物和應稅勞務的所佔比例,來達到選擇繳納增值稅還是營業稅的目的。
除了上述以外,延期開票、扎賬、預付開票等非稅務手段,也可以從時間上延緩納稅時間,也是企業融資的一種方式。
納稅籌劃除了增值稅籌劃以外,還有所得稅納稅籌劃。所得稅納稅籌劃主要是通過關聯方交易實現的,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利用不同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分立若干個子公司,分別為利潤中心和成本中心,得到納稅優惠,減少稅務成本。
② 個人稅務籌劃方法有哪些
1、差旅費補貼(差旅費津貼200元、誤餐補助200元。超過部分並計「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是因出差產生的,不計稅,標准根據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
2、職工離職有個稅法優惠,員工領取的離職補償金在當地員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內的免個所稅;
3、通訊費:
單位因工作需要為個人負擔的辦公通訊費用,採取全額或限額實報實銷的,暫按每人每月不超過300元標准,憑合法憑證,不計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
單位為個人負擔辦公通訊費用以補貼及其他形式發放的,應計入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
4、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
報銷形式可以不計稅,隨工資發要交稅
5、發票沖抵(為不實開支不建議)
6、大筆收入分次拿
某高校教師業余在一家企業兼職做項目,項目完成後一次取得勞務報酬30000元整。他如果一次性申報納稅,則應納稅所得額30000-30000×20%=24000元,應納稅額24000×20%×(1+0.5)-2000=5200元
③ 個人所得稅籌劃思路(第一集 總述)
2019年1月1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正式實施,以下就個稅法改革的主要內容及籌劃思路做簡單分析。
本次改革後,將個人經常發生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以及特許權使用費四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所得征稅范疇,實行統一的稅收政策(每月預繳,年終匯算,類似企業所得稅法);經營所得、財產性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其他項目仍延用分類征稅方式,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個稅起征點由原來的3500元/月調整為5000元/月,同時調整了七級超額累進稅率(3%-45%)、中低檔收入的稅率區間,拓展了3%、10%、20%多個標准級距,25%級距適當縮小,高稅率區間的30%、35%、45%三個級別稅率保持不變。
本次改革最大的亮點是增加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及贍養老人六項與生活息息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依據相關規定,以現金形式或隨工資一起發放的通訊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費補助,視同工資薪金所得,計入工資總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實際發生並取得合法發票的,屬於企業的正常經營費用,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許多企業暗示員工可以拿發票進行報銷沖抵工資。此非長久之計,聽聞某非運輸企業油費發票比正常開支還要高,稅務局立即上門審查。
【 備注 :上述列入工資薪金的補助有一個特徵,每月金額基本固定,具有工資性質。 區別 :出差(伙食)補助、誤餐補助等,具有偶發或不確定性,不列入工資薪金。】
1、變僱傭關系為合作關系
直接與員工個人發生交易,或者與員工的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發生交易。
主要通過如下兩種方式節稅:
方式一,將員工「工資、薪金所得」變更為其他稅目,此步驟對於高薪員工效果更為有效。舉個極端的例子,如,年收入超過96萬元部分,若按「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為45%;若按「經營所得」稅率為35%;若變更為「財產租賃所得」等,則稅率更低。
【 備注 :這里隱含一個條件——從員工個人財產或行為中,找到標的,能為公司所用,從而夯實雙方合作的基礎!例如,公司向員工支付車輛租金,變相支付工資。】
方式二,將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注冊到稅收窪地,參考稅收窪地的財政返還力度,實際稅負較低,可以為員工節省「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 備注 :設置於稅收窪地的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實際稅負0.6%——1.5%(個體工商戶月收入額低於3萬元免增值稅)。——提示:准確信息尚需實地考證!】
2、強行改變稅目
實務中存在眾多影視公司高溢價收購旗下藝人公司股權的案例,不排除是將藝人取得片酬收入轉變為股權轉讓收入,個稅影響如下:
【 備注 :上述行為利用了稅收法規的一個漏洞:對於自然人轉讓股權,《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 年 第 67 號)規定,「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可以核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辦法》也規定,「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無正當理由,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款」。高溢價轉讓股權成為收取片酬的潛在替代行為,並因變更稅目而降低稅負 ——至目前為止,稅收法規對於轉讓價格明顯偏高的行為,未提及,尚無約束措施 。——法規的本意,是對同一稅目下經濟行為刻意避稅的約束,但疏漏了改變稅目的行為。】
發放給員工的貨幣或非貨幣資產,是否計征個人所得稅,分如下情況:
1、發放的資產歸屬於工資薪金項目
歸屬於工資薪金項目的,須計征個人所得稅。
【 備注 :依據《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的規定,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 納入職工工資總額 ,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 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 午餐費補貼,應當 納入工資總額 管理。】
2、發放的資產歸屬於福利費項目
《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列舉的、典型的可在福利費列支的項目包括但不限於: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例如,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 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 ,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 區別 :對於午餐支出:統一供應的,記入福利費; 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 午餐費補貼, 納入工資總額。 】
歸屬於福利費項目的,是否計征個人所得稅,需從如下方面考量:
(1)歸屬於征稅的福利費范圍
《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的「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並入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具體包括:
①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②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③單位為個人購買 汽車 、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2)歸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
即上述(1)列舉以外的項目,不計征個人所得稅。
(3)例外事項-供暖費補貼
關於供暖費補貼是否計征個人所得稅?
法規參考一:《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包括……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法規參考二:《遼寧省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採暖費隨職工工資發放方案》(遼建發[2005]42號)進一步明確:職工的採暖費,按其所在地省轄市政府制定的採暖費標准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標准部分徵收個人所得稅。
如按對《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的理解,供暖費補貼屬於「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應計征個人所得稅,但「三北」地區實務中一般執行地方規定——供暖費補貼免徵或限額內免徵個人所得稅。
本部分小結 :《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規范了福利費的列支范圍;《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明確了「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參照上述兩個文件,出於節稅的需要,可嘗試適當減少工資薪金,同時增加免稅的福利費項目金額作為補償。但需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與員工充分溝通,同時注意福利費支付總額不得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否則超出部分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增加專項扣除項目金額——提高五險一金繳付金額或比例
員工個人承擔的社保、住房公積金屬於專項扣除項目,可抵減應納稅所得額。進行此項操作時,需計算企業承擔的社保、公積金統籌部分變化,整體考慮人工成本支出是否增長。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得少於5%,並不得超出12%。如果能以更高的比例繳存公積金,可以在稅前進行扣除,個稅繳納自然會相應減少。雖然個人到手的收入會有所減少,但是公積金賬戶里的可用余額會相應增加,即可以減少個稅支出,也可以強制員工儲蓄。
2、增加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金額
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可以自由選擇任意一方作為扣除方。例如,以某一家庭為單位進行納稅籌劃,其中住房貸款、子女教育等,盡量由夫妻雙方中納稅較多的個人進行抵扣;如果有同時符合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扣除標準的,那麼就要考慮選擇可以多扣除的項目作為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如果納稅人不是獨生子女,就存在兄弟姐妹間分攤額度的問題,應盡量讓納稅較多的個人進行抵扣,以期達到整體稅收最少;如果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有符合大病醫療扣除標準的醫葯支出費用,即扣除醫保個人報銷負擔超過15000元,且不超過80000元的部分,在次年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可以指定由夫妻一方納稅較多的納稅人扣除費用。
《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第五條第(一)款「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並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據傳,某公司辭退部分員工,一次性發放較多補償,之後陸續重簽訂合同。該補償限額內免徵個人所得稅。
目前,居民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計算方法分為兩種,一種是並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另一種是單獨計稅,即年終一次性的獎金除以12個月,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月稅率表計算個稅。
根據《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假設員工小A,每月可稅前扣除情況如下:五險一金1000元,子女教育1000元,住房貸款利息1000元,贍養老人2000元。上述項目全年合計6萬元,加上每年可扣除的費用6萬元,則全年合計稅前扣除金額為12萬元。
1、全年一次性獎金計入綜合所得合並納稅
如該員工全年收入(含全年一次性獎金)為12萬元,若選用全年一次性獎金與工資合並計入當年綜合所得納稅的方式,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2、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如果員工全年收入(含全年一次性獎金)超過12萬元,可嘗試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 ,在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方法時,會有一個稅率極點的問題,需要合理利用臨界點,進行稅收籌劃——即全年一次性獎金與每月工資金額分配問題。
針對以上個稅籌劃方法的適用性,簡要總結如下:
改變稅目行為是培訓機構最為倡導的個稅籌劃方法,普遍的做法是公司同稅收窪地企業發生業務。這里的稅收窪地可能是顯性窪地,也可能是隱性窪地。
公司可能面對如下潛在風險:
一是來自主管稅務機關針對異常發票、業務的稽查風險。
三是來自稅收窪地企業其他客戶的稅收風險。【備註:可能面臨著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潛在風險!】
此種稅收籌劃方法在不斷試探法律邊緣,相關行為與虛開發票區別是什麼?很難界定!近期已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警覺!
這里的福利費,僅指上文提及的「歸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即排除《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的「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的部分。總體而言,可操作空間較小,例如限額內的供暖費補貼。
包括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企業可主導的,主要是以「五險一金」為代表的專項扣除項目。總的指導思想是:參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在總體支出不發生顯著增加的前提下,使扣除後的應納稅所得額能夠降低至下一個稅率期間為宜。
需要注意的是,個人所得稅需 以員工個人為單位測算 ,不能匯總到一起算總賬!應根據現有員工個人工資薪金年度應納稅所得分別考量,再匯總影響額。
專項附件扣除,主要在於員工個人(或家庭)扣除條件申報及夫妻雙方的扣除對象選擇問題。
坊間傳聞確實存在該方法,利用上文提及的《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利用一次性補償收入限額內免稅的規定,先辭退員工,之後再重新簽訂合同。此非常規做法,不可常用,不提倡!
個稅法改革後,將勞動性所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以及特許權使用費)納入綜合所得征稅。自2024年1月1日起,包含全年一次性獎金在內的工資薪金,全年匯總計算個人所得稅,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固定的情況下,幾乎不存在區間分檔導致的臨界點附近稅額巨大差異,籌劃空間較小。
【備註:對於綜合所得而言,稅率表臨界點的稅率差異,已通過速算扣除數調節,例如,假設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144000元,按上一檔稅率計算,應納個稅=144000*10%-2520=11880元;若按下一檔稅率計算,應納個稅=144000*20%-16920=11880元。兩者相等!】
【備註:對於選擇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而言,若應納稅所得額恰好處於臨界點附近,可能存在「差了1元其實是跨越了一個計稅區間」的問題,導致應納個稅額差異較大。為何只有選擇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存在這個問題,原因在於:全年一次性獎金是用應納稅所得額的1/12去找對應的月稅率,然後用全部應納稅所得額去乘以稅率,但是速算扣除數卻只扣了一倍,而沒有扣除12倍。】
④ 個稅籌劃的方法有哪些
個人所得稅稅收籌劃辦法有以下這些:
一、用公積金抵稅,選擇用工資購買最高等級的公積金,以降低稅前工資總額。
二、多進行公益項目捐贈,有些法律規定可以對某些多參與公益項目的人允許適用一定的稅收優惠。
三、理財產品種類多選擇免徵個人所得稅的債券投資或者選擇正確的保險項目以獲得稅收優惠,減少扣稅額。
四、多了解國家關於免徵稅收方面的優惠,積極利用國家給予的時間差合理避稅。
五、積極利用通訊費、交通費、差旅費、誤餐費發票等稅收優惠來減少稅前收入總額,以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南寧市企業或個人稅務籌劃可找廣西財多多財稅。
⑤ 稅務籌劃六大方法有哪些
1、均衡法:削平收入起伏
白領們切記,工資收入盡量不要起伏太大,盡量分攤到每個月平均拿。一稅通稅務籌劃師王先生介紹,我國個人所得稅採用七級累進稅率,納稅人的應稅所得越多,其適用的最高邊際稅率也就越高,從而納稅人適用的平均稅率和實際交稅額都可能提高。
2、福利轉化法:降低名義收入
由於對職工福利和工資收入的稅務安排不同,善解人意的公司不妨在政策范圍內多發放福利(需注意目前飯補、房補等福利費已納入個稅范圍),通過福利工資來巧妙安排,從而幫助員工合理避稅。
在各檔稅率不變的條件下,可以通過減少自己收入的方式使得自己適用較低的稅率,同時計稅的基數也變小了。可行的做法是和單位達成協議,改變自己的工資薪金的支付方法。
即由單位提供一些必要的福利,如企業提供住所、車輛保養使用費用等,這些是員工硬性支出,可在工資中將這些費用扣除。此外,企業還可以提供假期旅遊津貼、員工福利設施等,以抵減個人的工資薪金收入。
3、公積金法:盡量多繳
公積金能多繳就多繳。按照稅務部門的有關規定,公民每月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是從稅前扣除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將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免稅比例確定為12%。
即職工每月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只要在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就可以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因此,高收入者可以充分利用公積金、補充公積金來免稅。
根據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規定繳存比例仍為8%,有條件的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以為10%。而單位職工繳存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
交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購買、大修自住房屋等用途。在職職工離休、退休、出境定居等情況下,可以銷戶將住房公積金余額全部提出。
此外,企業還可以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福利費,按2%計提培訓費,按1.5%計提工會經費,這些都可用於職工福利開支,而不必繳納個人工資性收入所得稅。
4、次數籌劃法
這主要適用於勞務所得。現在,不少白領在外兼職或者提供一定的勞務,獲得工資之外的勞務報酬。這部分收入也需要好好籌劃。
與工資薪金所得不同,勞務報酬所得征稅是以次數為標準的,而不是以月計算。所以,次數的確定對於交納多少所得稅款至關重要,這也是對於勞務報酬所得稅進行籌劃時首先考慮的一個因素。
勞務報酬以次數為標准,每次都要扣除一定的費用,在一個月內勞務報酬支付的次數越多,扣除的費用也就越多,其應交納的稅款就越少。
所以,納稅人在提供勞務時,合理安排納稅時間內每月收取勞務報酬的數量,可以多次扣除法定的費用,減少每月的應納稅所得額,避免適用較高的稅率,使自己的凈收益增加。
5、投資避稅
除了盡可能合理安排工資收入外,還可以利用我國對個人投資的各種稅收優惠政策來合理避稅,主要可利用的投資工具有國債、教育儲蓄、保險產品與股票等。
教育儲蓄巧免稅:這主要是對於那些家有兒女,要供給讀書郎的家庭。相比普通的銀行儲蓄,教育儲蓄是國家為了鼓勵居民積累教育資金而設立的。
其最大的特點就是免徵利息稅。而教育儲蓄的實得收益比同檔次普通儲蓄高出20%。但教育儲蓄並非人人都可辦理,其對象僅僅針對在校學生。
6、慈善捐贈免稅
捐贈不僅是善事,還可以免稅。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的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只要捐贈額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的30%的部分。
就可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即個人捐贈時,只要其捐贈方式、捐贈款投向、捐贈額度符合法律規定,就可使這部分捐贈款免繳個人所得稅。當然,企業也可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免稅。
(5)嘉定個稅籌劃有哪些方法擴展閱讀:
合法性
合法性指的是稅務籌劃只能在稅收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這里有兩層含義:一是遵守稅法。二是不違反稅法。合法是稅務籌劃的前提,當存在多種可選擇的納稅方案時。
納稅人可以利用對稅法的熟識、對實踐技術的掌握,做出納稅最優化選擇,從而降低稅負。.對於違反稅收法律規定,逃避納稅責任,以降低稅收負擔的行為,屬於偷逃稅,要堅決加以反對和制止。
籌劃性
籌劃性,是指在納稅行為發生之前,對經濟事項進行規劃、設計、安排,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在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通常具有滯後性。企業交易行為發生後才繳納流轉稅;收益實現或分配之後,才繳納所得稅;財產取得之後,才繳納財產稅。這在客觀上提供了對納稅事先做出籌劃的可能性。
⑥ 個人稅務籌劃的常見方法有哪些
1、逐項抵扣
大多數人可通過標准抵扣減少應稅收入。
But!高收入者,尤其高收入且高花銷群體,
往往在一項項檢點需要抵扣的條目後,
發現逐項抵扣比標准抵扣省稅多。
2、扣除生意支出
小生意也可以扣除生意支出。
這類小生意可能會用到家庭辦公室,
或把家裡用作商品倉庫,
這都可以抵稅;
此外,電話費、辦公用品、廣告費等
都可考慮算作生意支出。
3、合理設置工資比例
個人所得稅的原則是實行累進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超過規定的等級時,
應將超額所得稅列為納稅線的最高點。
因此,「月薪」或「年終獎金」非常高的話,
不節稅會導致更高的稅率(高達45%)。
另外要小心稅率變化「臨界點」,
每增加1元,就會帶來額外的個人所得稅。
4、利用地區稅收優惠
目前我國很多地區都出台了稅收優惠政策,
將企業注冊到有稅收政策的低稅區,
不僅最節稅而且合理合法。
個人獨資企業模式
也能很好的解決個稅問題。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您,有不明白的可以再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