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起訴的方式有幾種
一、民事訴訟法中向法院起訴有哪些方式1、向人民法院起訴有提交起訴狀和口頭起訴兩種方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慶核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什麼是口頭起訴是指原告這以口頭上講述的方法向法院提出訴訟。口頭起訟的規定不是死板的,是非常靈活的,是對書面起訴的一種補充和延伸。使用譽好掘口頭講解的方式來進行訴說,更加便於大眾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以及更加方便的來闡述自己的觀點。
只有沒有辦法進行書面訴訟的群眾才能進行口頭起訴
因為如果大家都進行口頭起訴會給大家和人民法院都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但是不具備書面訴訟能力的人就沒有辦法,只能使用口頭起訴。打個比方,在有的偏遠地區以及經濟條件和教育環境比較落後的地區,人們的文化程度比較低,見識面也很窄,原告者沒有辦法自己來完成書面訴訟,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使用口頭起訴了。由原告者將起訴的內容講述給法院,由法院來記錄到筆錄中。
人民法院也應該講原告者的基本情況、聯系方式、訴訟請求、事實以及理由一同如實記錄並且將相關證據給予記錄。在這個案件辦理受理後,將原告者所講述的這些內容告訴給被告者。
告訴被告者的方式有兩種:
第一種是直接將原告者的口頭起訴內容告知被告者;
第二種是將原告者的口頭起訴內容整理成書面訴訟,再將書面訴訟告知被告者,但是在襪肆這種情況下,不僅要將書面訴訟內容通知給被告,而且要將原告者進行口頭起訴的筆錄一同告知給被告者。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希望以上內容能對你有所幫助,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咨詢專業律師。
2. 民事訴訟起訴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規定的方式有書面和口頭兩種。起訴流程: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 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李襪差,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好備多退少補。
法律依據:哪皮《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