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樣填寫產品驗收方法條款
對產品的驗收主要是對產品數量的清點和對質量的查驗。產品的驗收條款必須寫清:
.驗收標准。如果質量標准有國家標准、行業(部)標准、企業標準的,那麼就分別按國家標准、行業(部)標准、企業標准驗收;如果質量標準是供需方約定的,按約定的標准驗收。供方必須對產品的質基和包裝質量負責,提供據以驗收的必要的技術資料或實樣;如果質量標準是按樣品的,雙方要共同封存樣品,分別保管,按封存的樣品進行驗收。其他項目的驗收標准,則以合同為准。
.驗收方式。要寫明是全面驗收還是抽樣驗收;是感官驗收,還是理化驗收、安裝運行後驗收、破壞性驗收等。如果是抽樣驗收,還要明確押樣的比例(如百分之幾、千分之幾、萬分之幾)和時間。
.驗收期限。驗收一定要有時間限制,如果不及時驗收一旦發生質量缺陷,就難以區分責任。認定責任的一般原則為:在驗收期限內發生貨物質量、數量等問題,就由供方或承運方負責;驗收期限過後發現問題,則由需方自負。某些產品主管部門有驗收期限的,按規定執行。一般產品,如果是需方自提的則在提貨時當面點清,即時驗收;如果是供方送貨或代運,則到貨後10天內驗收完畢。當然,也可以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驗收時間。有些產品需要安裝運行後才能發現質量缺陷的,則要確定安裝運行後多長時間作為驗收期限。此外,驗收期限不要籠統寫「貨到驗貨」,必須寫清具體日期。
.驗收地點。必須在合同中寫明是在供方所在地。還是在需方的所在地或其他地方驗收。一般供方送貨,以需方所在地為驗收地;需方自提,則以供方所在地為驗收地。
此外,在必要時,還要寫明產品由誰檢驗和復驗。
Ⅱ 檢驗記錄的填寫要求是什麼
檢驗記錄的填寫要求是:
1、單位(子單位)工程名稱檢驗批名稱及編號按對應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
2、驗收項目:按對應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的驗收項目的順序,填寫現場實際檢查的驗收項及設計要求及規范規定的內容,如果對應多行檢查記錄,驗收項目不用重復填寫;
3、編號:填寫驗收項目對應的條文號;
4、驗收部位:填寫本條驗收的各個檢查點的部位,每個部位佔用一格,下個部位另起一行;
5、驗收情況記錄:採用文字描述、數據說明或者打「√」的方式,說明本部位的驗收情況,不合格超標的必須明確指出;對於定量描述的抽樣項目,直接填寫檢查數據。
(2)試驗服務的驗收方法怎麼填擴展閱讀:
填寫方法:
1、施工單位首先進行材料、構配件與設備、隱蔽工程、檢驗批、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等的自檢工作,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單位報驗。
2、監理單位收到報驗資料後,監理工程師對報驗資料進行審查;合格時,監理工程師按約定的時間對報驗的材料、構配件、設備、隱蔽工程、檢驗批、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進行平行檢驗,不合格時返回施工單位,施工單位修改後重新報驗。
3、監理工程師進行平行檢驗一般以數據記錄為主,實測實量後,填寫平行檢查記錄表,並將檢測數據與檢驗項目規定的標准值相對照,給出結論性意見,汾湖標准要求時予以簽字驗收,不合格時,根據不符合的嚴重程度下達《不符合項通知單》或《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經施工單位整改,並經過監理人員確認合格後,才可簽字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