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幼兒園教師如何寫好觀察記錄
「經驗+反思=成長」這一教師專業發展途徑已經深入人心,教師惟有將自己的實踐「對象化」,加以審視、反思,才有可能不斷改進、不斷提高。「觀察記錄」作為教師行動研究的主要工具應在教師的教育實踐中或者教育行動研究的現場發揮其應有的價值。是當代教師所必須學習的一個重要的基本功。它們要求我們教師要以正確的兒童觀、教育觀來指導自己的教育行為,不斷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最終成為成功的觀察者和教育者。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觀察記錄方法和形式,如:開展「幼兒成長手冊」的記錄工作。
2、隨即式的觀察記錄,變「憶」事記錄為軼事記錄。
3、敘述式與原始口述式的觀察記錄,變「浮光掠影」為詳細記錄。
② 幼兒園常用的幼兒觀察記錄與評價幼兒的方法有哪些
對於教師常常提出的觀察、記錄什麼這一具體問題,我們首先應該明確,幼兒教師要觀察、記錄的不是所有幼兒的所有情況,而是幼兒的成長和發展;不是那種隨意一瞥獲得的幼兒行為,而是幼兒在特定環境中的、對自身發展有意義的行為;不是自然條件下發生的生理或物理動作,比如吞咽、伸伸手指,而是經過有機體的認知處理的行為,存在於豐富多彩、組成形式又相對穩定的生態環境中。
而體現出發展的觀察記錄的內容和形式也會因記錄目的的不同而有所變化。如果記錄的目地是說明、展示幼兒獲得的知識、技能、傾向性以及感受上的進步時,教師可通過有規律、有間隔、系統地記錄幼兒的歌曲、文字、網路圖、圖畫、建築等作品,加上教師、幼兒的敘述,讓人看到幼兒的學習經驗與經歷。可以說,記錄也是了解幼兒學習經歷的窗口。
小明是幼兒園中班的孩子,過去他對搭建活動一直不感興趣,但這次對搭積木比賽很感興趣,花了好幾天時間建了一座教堂,完成後,他說:「這是我做的最好的東西了」。教師認為這是很重要的自我評價,因此在日誌上記下了小明的自我評價,同時又做了一個紙條,還給小明提供了其他材料,培養他對建構三維物體的興趣,並將這些記錄進小明的成長記錄袋和發展檢查表。教師覺得,這次搭建活動對小明的發展是個很重要的事件,便把小明做的教堂的照片展示在走廊里,希望他的父母看見。
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對幼兒個體的記錄形成了一扇窗戶,教師透過窗戶可以看到幼兒的進步,並與家長等分享。同樣,通過記錄某一特定事件中幼兒群體的行為、作品,也可以提高對幼兒認識的准確性。在蘇州高等幼兒師范學校附屬花朵幼兒園大班幼兒的圖書館角色活動中,通過教師對幼兒活動的詳細敘述、對幼兒的工作作品的記錄,讓別人可以看到幼兒的學習經歷。
最初,我(指教師)發現了幼兒在角色游戲中的問題,幼兒缺乏基本的關於圖書館借還書的規則,圖書館游戲中出現了借書不還、歸還的書被破壞的現象。於是,我決定讓幼兒先查閱資料,掌握圖書館規則後再繼續游戲。當幼兒掌握基本規則後,角色活動重新開始,但又出現了新問題——作為圖書館工作人員的幼兒為了確保規則被了解,要向每一個來借書人講解一遍規則。這樣不僅影響了工作效率,作為工作人員的幼兒也感到枯燥疲勞,怎麼辦?我沒有立即干預, 第二天發現圖書館門口多了一幅幼兒的作品(如圖)。幼兒告訴我,昨天下午全班幼兒共同討論制定了圖書館規則,將規則畫在紙上,並請家長幫忙寫上字。
規則①說明每個人一次只許借一本書,每本書可以借三天;
規則②說明圖書館工作人員要對每天的借書情況做記錄,規則③說明要愛護所借的圖書,不允許在借的書上亂寫亂畫,不允許在借的書上折角。他們將畫貼在圖書館門口,用來提醒每一個前來借書的幼兒。隨後的活動中,我發現幼兒幾乎全部能按圖書館規則借換書,工作人員也作了整齊的借還書記錄。
如果記錄的目的是為了反映出在幼兒的學習經歷中教師的作用,並要對教師的角色加以評價、改進,那可以通過記錄下同事的建議、家長的反饋、幼兒對教師的評價等,通過分析觀察記錄本身來實現。可以說,記錄也是教師了解自己的一扇窗口。
第一個案例中,教師們在反復觀看錄像記錄時,十分感慨地說,這段紀錄不僅讓她們清晰地看到了發生在「床下取鞋」中的學習過程,更重要的是讓她們開始修正原來所持的幼兒學習觀,她們開始意識到孩子的學習潛能超出了她們原來的估計,一個2歲多的孩子也會如此自主地探索;同時,她們更為深刻地理解了,對於幼兒來說,很多有意義的學習就直接發生在自然的生活中;記錄的目的不只是為了關注孩子,欣賞孩子,更重要的是為了理解孩子,為教師更好地給予孩子以適合其需要和發展水平的教育回應提供依據。而記錄下討論的過程,並在事後討論這一記錄,也促進了教師的反思。
麗蓮·凱茲認為,記錄可以「把幼兒在教室里的經歷變成可以看見和可以理解的東西」。觀察和記錄,不僅可以使我們看到幼兒的學習經歷和發展,更有益於教師解讀幼兒的行為,解讀幼兒建構知識的方式,促進教師反思、改進自己的教育行為,從而進一步促進幼兒更好地發展。
前面三個案例分別採取了實地觀察通常的結果呈現方式——「樣本記錄」和「情境記錄」。樣本記錄主要記錄被觀察對象從早到晚的環境和各種生活行為。這類記錄中,主體保持不變,主體所在的環境發生變化。一般,對個案的觀察都採取這種方式呈現。而情境記錄是對被觀察對象在一個特定環境中的全部時間內的行為和背景的記錄,即在相同的環境中觀察記錄各個主體。
實際觀察過程中,教師常常受自身興趣、重視程度的影響,有所預期地觀察,有所選擇地記錄,記錄的內容固定在所期望的結果上,忽略了例外的情況;以「理論知識」為依據來彌補缺失的信息,憑著第一印象對孩子進行猜測、判斷。這些拋開環境的觀察、記錄,可靠性極有可能受到影響。心理學家巴克和賴特指出,與熟悉幼兒的個性相比,個體的行為與情境不可分割,觀察幼兒所處的環境能更好地解釋幼兒當時的行為。在大多數時間內,環境對大部分個體會產生強有力的影響,個體則會改變和調整自己的行為以適應環境。在任何環境中,個體的行為主要取決於整體的環境,較少受個體自身的影響。同一個體在不同環境中的行為有著較為明顯的不同;不同個體在相同環境中有著較為相似的行為。所以,教師在觀察時,看行為,更要看環境。
科學地觀察、記錄幼兒,是每位幼兒教師需要在實踐中不斷錘煉的基本功。幼兒教師在記錄的過程中要盡可能弱化上述影響因素,以正確的幼兒觀、教育觀指導自己的教育行為,真正實現用記錄揭示幼兒的成長,打開了解幼兒、了解自己的一扇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