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扶貧第三方評估檢查有哪些方式方法
首先,探索多元主體參與模式。鑒於扶貧工作評估任務重、專業性要求高,在省級評估中,要盡可能避免某一所高校或單位獨立承擔。對此,可以嘗試某個部門統籌,整合多方力量,特別是吸收有經驗的基層幹部採用地區交叉的方式參與到評估工作中來,從而避免因為評估員缺乏一線扶貧工作經驗而形成誤解或誤判。表面上看,多元力量參與會削弱第三方評估的獨立性,但實際上卻有利於提高其專業性。在專業評估力量不足的情況下,機械堅持評估主體的獨立性,根本不利於對基層扶貧工作形成客觀判斷和評價。
其次,改進評估工作的測量方法和思路。一方面,要盡可能減少定量判斷,增加定性判斷。例如,貧困戶退出的一個重要標準是「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准」。在許多貧困戶調查中,往往要花大量時間來計算農戶收入,問題極其瑣碎,有時甚至把貧困戶都繞暈了。如果在具體評估過程中適當結合定性分析,也就是說當某項收入(如務工收入)明顯超過扶貧標准時,評估員可以結合其他信息做出定性判斷。這樣將大大節省時間和精力。另一方面,一些定性問題,不僅要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例如,測量貧困戶滿意度,當貧困戶表示「不滿意」時,應該盡可能詢問「不滿意」的原因。只有這些原因經得起推敲時,才能提高滿意度測量的准確性。同樣應該強調的是,扶貧評估不能只注重結果,還要注重過程,不能單純以結果論英雄。貧困戶能否脫貧,不僅取決於資源投入和幹部幫扶,還與貧困戶自身的能動性有直接關系。
最後,減少低效評估,為基層幹部減負。從理論上看,為了檢驗脫貧成果、評價扶貧成效,十分有必要開展評估,但在專業性評估力量不足的現實條件下,低效評估往往弊大於利。一旦上級過度強調、依賴或迷信第三方評估的作用,就會迫使下級提前開展各種預評或預演,疲於應付。而不夠專業的第三方評估,盡管一定程度上具有督促工作、給下級施壓的效果,但往往得不償失,不僅對扶貧工作可能形成誤判,還可能挫傷基層扶貧幹部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