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目前民間借貸利息是如何計算的
自2020年8月20日起的,利率計算上限為起訴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目前是3.85%)的四倍;
借貸合同成立於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應適用當時的司法解釋計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最多支持年利率24%。
另外,前期利息計入本金,本息之和,不能超過以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
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總計不能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
『貳』 民間借貸糾紛中利息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利息計算方法如下:1.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借款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2.確定的本金和約定的利率,按計息公式逐筆計算利息。逐筆計息法一般用於計算本金相對比較固定的存貸款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