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用敘事加抒情的寫作手法來寫作文有什麼好處
托物言志 寫景抒情 敘事 抒情 直抒胸臆 順敘 倒敘 插敘 對比 襯托 卒章顯志 象徵 想像 聯想 照應 寓情於景 反襯 烘托 托物起興 美景襯哀情 渲染 虛實結合 側面描寫 正面描寫 直接抒情 間接抒情,欲揚先抑等,數量不限 詳細解釋: (1)敘述。敘述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表達方式,它是作者對人物的經歷和事件的發展變化過程以及場景、空間的轉換所作的敘說和交代。 (2)描寫。描寫是把描寫對象的狀貌、情態描繪出來,再現給讀者的一種表達方式。它是記敘文,特別是文學創作中的主要表達方式之一。在一般的抒情、議論、說明文中,有時也把它作為一種輔助手段。描寫的手法運用得好,能逼真傳神、生動形象,使讀者如見其人、如聞其聲、如臨其境,從中受到強烈的藝術感染。 (3)抒情。抒情就是抒發和表現作者的感情。它是抒情文體中的主要表達方式,在一般的文學作品和記敘文中,也常常把它作為重要的輔助表達手段。 (4)議論。議論就是作者對某個議論對象發表見解,以表明自己的觀點和態度。它的作用在於使文章鮮明、深刻,具有較強的哲理性和理論深度。在議論文中,它是主要表達方式;在一般記敘文、說明文或文學作品中,也常被當作輔助表達手段。 (5)說明。說明是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把事物的形狀、性質、特徵、成因、關系、功用等解說清楚的表達方式。這種被解說的對象,有的是實體的事物,如山川、江河、花草、樹木、建築、器物等;有的是抽象的道理,如思想、意識、修養、觀點、概念、原理、技術等。 表達技巧是指文章運用了哪些寫作原則、規律和方法來表達文章的內容。 表達技巧主要包括:①表達方式;②表現手法;③選材剪材;④行文的結構;⑤意境的創設、人物形象的塑造、修辭方法的運用等。 表達技巧也可以分為一般技巧和辨證技巧兩大類。 一般技巧又可以分為:比興(比就是比喻,興就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對比、映襯(分為正襯和反襯)、懸念(包括設懸和釋懸兩方面)、巧合(巧合的關鍵是一個「巧」字,「合」是基本要求,要「合」得既在情理之中,又出人意料之外。「合」得新穎別致,方見其「巧」。)、象徵(由象徵體和象徵義兩個要素構成。)、通感(就是把不同感官的感覺溝通起來,借聯想引起感覺轉移,「以感覺寫感覺」。)、意識流與拼貼畫。 辨證技巧又可以分為:虛與實(實就是實寫,虛就是虛寫。)、疏與密(疏就是略寫,密就是詳寫。)曲與直(直就是平直,曲就是曲折。)、動與靜(有以動寫靜和以靜寫動兩種主要方式。)、除此以外,辨證技巧還有「抑與揚、張與弛、隱與顯、少與多、庄與諧、斷與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