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坑支護方案有哪些
常見的基坑支護形式主要有:
1、排樁支護,樁撐、樁錨、排樁懸臂;
2、地下連續牆支護,地連牆+支撐;
3、水泥擋土牆;
4、土釘牆(噴錨支護);
5、逆作拱牆;
6、原狀土放坡;
7、樁、牆加支撐系統;
8、簡單水平支撐;
9、鋼筋混凝土排樁;
10、上述兩種或者兩種以上方式的合理組合等。
地下水控制
基坑開挖期間,地下水控制也屬於基坑支護的一部分,地下水控制方法可分為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型式單獨或組合使用。
施工方案
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採取相應措施。
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准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1、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2、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坑壁支護
1、坑槽開挖時設置的邊坡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護的做法以及對重要地下管線的加固措施必須符合專項施工方案和基坑支護結構設計方案的要求。
2、支護設施產生局部變形,應會同設計人員提出方案並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調整加固。
排水措施
1、基坑施工應根據施工方案設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採用坑外降水的,必須有防止臨近建築物危險沉降的措施。
坑邊荷載
1、基坑邊堆土、料具堆放的數量和距基坑邊距離等應符合有關規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機械設備施工與基坑(槽)邊距離不符合有關要求時,應根據施工方案對機械施工作業范圍內的基坑壁支護、地面等採取有效措施。
上下通道
1、基坑施工必須有專用通道供作業人員上下。
2、設置的通道,在結構上必須牢固可靠,數量、位置滿足施工要求並符合有關安全防護規定。
土方開挖
1、施工機械應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後進場作業,並有驗收記錄。
2、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施工作業時,應按施工方案和規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壞基底土層的結構。
4、機械作業位置應穩定、安全,在挖土機作業半徑范圍內嚴禁人員進入。
監測
基坑支護結構應按照方案進行變形監測,並有監測記錄。對毗鄰建築物和重要管線、道路應進行沉降觀測,並有觀測記錄。
基坑工程監測包括: 基坑及支護結構監測和周圍環境監測.
1.基坑及支護結構監測包括:
(1)圍護牆(樁)或基坑邊坡頂部水平及豎向位移監測
(2)圍護牆(樁)或土體深層水平位移監測
(3)圍護牆(樁)及支撐內力監測
(4)立柱位移監測
(5)坑底隆起監測
(6)地下水位監測等
2.周圍環境的監測
(1)臨近建築物的沉降和傾斜的監測
(2)地下管線的沉降和位移監測
(3)周邊重要道路的監測
(4)其他應監測的對象等
作業環境
1、基坑內作業人員應有穩定、安全的立足處。
2、垂直、交叉作業時應設置安全隔離防護措施。
3、夜間或光線較暗的施工應設置足夠的照明,不得在一個作業場所只裝設局部照明。
基坑支護,是為保證地下結構施工及基坑周邊環境的安全,對基坑側壁及周邊環境採用的支擋、加固與保護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准《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12對基坑支護的定義如下:為保護地下主體結構施工和基坑周邊環境的安全,對基坑採用的臨時性支擋、加固、保護與地下水控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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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基坑工程經常使用的支護方法有哪幾種
深基坑土方開挖,當施工現場不具有放坡條件,放坡沒法保證施工安全,通過放坡及加設臨時支持已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1般採取支護結構進行臨時支擋,以保證基坑的土壁穩定。支護結構的選型有排樁或地下連續牆、水泥土牆、逆作拱牆或採取上述型式的組合等。(1)排樁或地下連續牆通常由圍護牆、支持(或土層錨桿)及防滲帷幕等組成。排樁可根據工程情況為懸臂式支護結構、拉錨式支護結構、內撐式支護結構和錨桿式支護結構。地下連續牆可與內支持、逆作法、半逆作法結合使用。施工振動小、雜訊低,牆體剛度大,防滲性能好,對周圍地基擾動小,可以組成具有很大承載力的連續牆。(2)水泥土樁牆水泥土樁牆,依託其本身自重和剛度保護坑壁,1般不設支持,特殊情況下經採取措施後亦可局部加設支持。水泥土牆有深層攪拌水泥土樁牆、高壓旋噴樁牆等類型,通常呈格構式布置。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2、3級;水泥土樁施工范圍內地基土承載力不宜大於150kPa;基坑深度不宜大於6m。(3)逆作拱牆當基坑平面形狀合適時,可採取拱牆作為圍護牆。拱牆有圓形閉合拱牆、橢圓形閉合拱牆和組合拱牆。對組合拱牆,可將局部拱牆視為兩鉸拱。適用條件: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3級;淤泥和淤泥質土場地不宜採取;拱牆軸線的矢跨比不宜小於1/8;基坑深度不宜大於12m;地下水位高於基坑底面時,應採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③ 基坑支護方式有哪些
您好!我是在設計院做基坑設計的,基坑支護的方式有:
1、土釘牆
2、排樁
3、連續牆(混凝土牆和鋼板樁)
4、放坡
5、雙排樁
6、smw工法
7、水泥土牆
④ 簡述基坑支護的方法
基坑支護,是為保證地下結構施工及基坑周邊環境的安全,對基坑側壁及周邊環境採用的支擋、加固與保護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准《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12對基坑支護的定義如下:為保護地下主體結構施工和基坑周邊環境的安全,對基坑採用的臨時性支擋、加固、保護與地下水控制的措施。常見的基坑支護形式主要有:
⒈排樁支護,樁撐、樁錨、排樁懸臂;
⒉地下連續牆支護,地連牆+支撐;
⒊水泥擋土牆;
4.土釘牆(噴錨支護);
5.逆作拱牆;
6.原狀土放坡;
7.樁、牆加支撐系統;8.簡單水平支撐;
9..鋼筋混凝土排樁;
10.上述兩種或者兩種以上方式的合理組合等。
⑤ 基坑支護常用哪幾種方式
一、常見基坑支護形式
1. 自然放坡
(1)土方邊坡自然放坡
在基坑(槽)開挖時,如果地質條件、周圍條件允許,可放坡開挖;但在建築密集的地區施工,常受場地的限制無法放坡,則需支護。
自然放坡可做成直線形、折線形或階梯形,自然放坡坡度一般在設計文件上有規定,若設計文件上無規定,可按照《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2-2002第6.2.3的規定執行如表1.3 。
2. 土釘牆支護
天然土體通過鑽孔、插筋、注漿來設置土釘(亦稱砂漿錨桿)並與噴射砼面板相結合,形成類似重力擋牆的土釘牆,以抵抗牆後的土壓力,保持開挖面的穩定。也稱為噴錨網加固邊坡或噴錨網。
3. 土層錨桿支護
在立壁土層上鑽(掏)孔至要求深度,孔內放入鋼筋,灌入水泥砂漿或化學漿液,使之與土層結合成抗拉錨桿,將立壁土體側壓力傳至穩定土層。
4. 灌注樁支護
開挖前在基坑周圍設置砼灌注樁,樁的排列有懸臂樁支護、雙排樁支護和咬合樁,樁頂設置砼連系冠梁或腰部設置腰梁。施工方便、安全度好、費用低。
5. 灌注樁+錨桿支護
樁頂不設錨樁、拉桿,而是挖至一定深度,每隔一定距離向樁背面斜向打入錨桿,達到強度後,安上腰梁,張拉鎖定,在樁中間挖土,直至設計深度。
6. 鋼板樁支撐
當基坑較深、地下水位較高且未施工降水時,採用板樁作為支護結構,既可擋土、防水,還可防止流砂的發生。板樁支撐可分為無錨板樁(懸臂式板樁)和有錨板樁兩大類。
二、常見支護方法適用范圍
1. 放坡:
適用條件:
1)基坑周邊開闊,滿足放坡條件;
2)基坑周邊土體允許有較大位移;
3)開挖面以上一定范圍內無地下水或已經降水處理;
4)可獨立或聯合使用。
不宜使用條件:
1)淤泥和流塑土層;
2)地下水高於開挖面或未降水處理;
2. 土釘牆:
適用條件:
1)岩土條件較好;
2)基坑周邊土體允許有較大位移;
3)已經降水處理或止水處理的岩土;
4)開挖深度不宜大於12m。
5)地下水位以上為黏土、粉質黏土、粉土和砂土;
(5)淤泥質淺基坑支護方法有哪些擴展閱讀:
現在大樓越建越高,基坑也隨之越挖越深。據《摩天城市報告》數據顯示,全球在建的摩天大樓中有87%在中國,5年後,中國的摩天大樓總數將超過800座,是現在美國總數的4倍。
例如進入前期報建的湖南長沙「天空之城」, 以838米的設計高度暫列第一,是中國迄今為止最為霸氣的摩天大樓,它比當今「世界第一高樓」迪拜塔還要高10米,投資90億元,設計使用壽命長達500年,據稱可抗9級地震。在建的上海中心,總高度為632米,武漢綠地中心也高達606米,共有124層。甚至河北邯鄲也傳出消息,擬建338米高的國際文化創意大廈。
伴隨著這些宏大工程的實施,深基坑工程的設計施工技術也取得了長足進步。近年來國內建築業的迅猛發展,已在全國不同地區、不同的地質條件下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在一些技術上甚至達到了國際水平,但存在的問題仍然不少。
由於深基坑工程常處於密集的中心城市,周圍有建築物、地鐵隧道或人防工程等,稍有不慎,危及基坑本身安全不說,很可能還會殃及到臨近的這些建構築物、道路橋梁和各種地下設施,造成重大損失。
正因為如此,人們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並將現代科技用於深基坑工程的研究與監測中,以信息化設計和動態設計的新思想,結合施工監測、信息反饋、臨界報警、應變(或應急)措施設計等一系列理論和技術,制定了相應的設計標准和應對方案。
⑥ 基坑支護的常用方式...
八種常見類型及其適用條件:
1、放坡開挖
優勢:只要求穩定,價錢最便宜。
劣勢:回填土方較大。
適用:場地開闊,周圍無重要建築物的工程。
2、圍護牆深層攪拌水泥土
深層攪拌水泥土圍護牆是採用深層攪拌機就地將土和輸入的水泥漿強行攪拌,形成連續搭接的水泥土柱狀加固體擋牆。
優勢:由於一般坑內無支撐,便於機械化快速挖土;具有擋土、止水的雙重功能;一般情況下較經濟;施工中無振動、無雜訊、污染少、擠土輕微。
劣勢:位移、厚度相對較大,對於長度大的基坑,需採取中間加墩、起拱等措施以限制過大的位移;施工時需注意防止影響周圍環境。
適用:鬧市區工程。
3、高壓旋噴樁
高壓旋噴樁所用的材料亦為水泥漿,它是利用高壓經過旋轉的噴嘴將水泥漿噴入土層與土體混合形成水泥土加固體,相互搭接形成排樁,用來擋土和止水。
優勢:施工設備結構緊湊、體積小、機動性強、佔地少,並且施工機具的振動很小,雜訊也較低,不會對周圍建築物帶來振動影響和產生雜訊等。
劣勢:施工中有大量泥漿排出,容易引起污染。對於地下水流速過大的地層,無填充物的岩溶地段永凍土和對水泥有嚴重腐蝕的土質,由於噴射的漿液無法在注漿管周圍凝固,均不宜採用該法。
適用:施工空間較小的工程。
4、鋼板樁
這是一種簡易的鋼板樁圍護牆,由槽鋼正反扣搭接或並排組成。槽鋼長6~8m ,型號由計算確定。
優勢:耐久性良好,二次利用率高;施工方便,工期短。
劣勢:不能擋水和土中的細小顆粒,在地下水位高的地區需採取隔水或降水措施;抗彎能力較弱,支護剛度小,開挖後變形較大。
適用:多用於深度≤4m的較淺基坑或溝槽。
5、鑽孔灌注樁
鑽孔灌注樁具有承載能力高、沉降小等特點。鑽孔灌注樁的施工,因其所選護壁形成的不同,有泥漿護壁方式法和全套管施工法兩種。
優勢:施工時無振動、無雜訊等環境公害,無擠土現象,對周圍環境影響小;牆身強度高,剛度大,支護穩定性好,變形小;當工程樁也為灌注樁時,可以同步施工,從而施工有利於施工組織、工期短。
劣勢:樁間縫隙易造成水土流失,特別是在高水位軟粘土質地區,需根據工程條件採取注漿、水泥攪拌樁、旋噴樁等施工措施以解決擋水問題。
適用:排樁式中應用最多的一種,多用於坑深7~15m 的基坑工程, 適用於軟粘土質和砂土地區。
6、地下連續牆
優勢:剛度大,止水效果好,是支護結構中最強的支護形式。
劣勢:造價較高,施工要求專用設備。
適用:地質條件差和復雜,基坑深度大,周邊環境要求較高的基坑。
7、土釘牆
土釘牆是一種邊坡穩定式的支護,其作用與被動的具備擋土作用的上述圍護牆不同,它是起主動嵌固作用,增加邊坡的穩定性,使基坑開挖後坡面保持穩定。
優勢:穩定可靠、施工簡便且工期短、效果較好、經濟性好、在土質較好地區應積極推廣。
劣勢:土質不好的地區難以運用。
適用:主要用於土質較好地區。
8、SMW工法
SMW工法亦稱勁性水泥土攪拌樁法,即在水泥土樁內插入H型鋼等(多數為H型鋼,亦有插入拉伸式鋼板樁、鋼管等) ,將承受荷載與防滲擋水結合起來,使之成為同時具有受力與抗滲兩種功能的支護結構的圍護牆。
優勢:施工時基本無雜訊,對周圍環境影響小;結構強度可靠,凡是適合應用水泥土攪拌樁的場合都可使用;擋水防滲性能好,不必另設擋水帷幕;可以配合多道支撐應用於較深的基坑;
此工法在一定條件下可代替作為地下圍護的地下連續牆,在費用上如果能夠採取一定施工措施成功回收H 型鋼等受拉材料,則大大低於地下連續牆,因而具有較大發展前景。
適用:可在粘性土、粉土、砂土、砂礫土等土層中應用。
⑦ 基坑支護方式有哪些
1、排樁或地下連續牆:適用條件:適用於基坑側壁安全等級一、二、三級; 懸臂式結構在軟土場地中不宜大於5m; 當地下水位高於基坑底面時,宜採用降水、排樁加截水帷幕或地下連續牆。 2、水泥土牆: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三級; 水泥土樁施工范圍內地基土承載力不宜大於150kpa; 基坑深度不宜大於6m。 3、土釘牆: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三級的非軟土場地; 基坑深度不宜大於12m; 當地下水位高於基坑底面時,應採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4、逆作拱牆: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二、三級; 淤泥和淤泥質土場地不宜採用; 拱牆軸線的矢跨比不宜小於1/8; 基坑深度不宜大於12m; 地下水位高於基坑底面時,應採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5、放坡:適用條件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宜為三級; 施工場地應滿足放坡條件; 可獨立或與上述其他結合使用; 當地下水位高於坡腳時,應採取降水措施。 有時幾種方式混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