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個人合理避稅12種方法
個人合理避稅的12種方法具體如下:
1、合理利用交通費、差旅費、誤餐補助、通信費的發放;
2、職工離職的稅法優惠;
3、職工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的報銷;
4、發票沖抵;
5、大筆收入分次拿;
6、提高福利減工資;
7、勞動務工報酬公資化;
8、高工資月分部分到後面的低收入月;
9、提高三險一金的額度;
10、利用好專項附加扣除;
11、避開「年終獎」雷區;
12、個人獨資企業核定徵收。
合理避稅是合法的,通過合理避稅可以提高個人可以支配收入,減輕個人或家庭財政負擔。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五條 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賬戶信息。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個人轉讓不動產的,稅務機關應當根據不動產登記等相關信息核驗應繳的個人所得稅,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查驗與該不動產轉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查驗與該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有關部門依法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遵守本法的情況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並實施聯合激勵或者懲戒。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十五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或者扣繳義務人為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後,按照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