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治協商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政治協商的兩種基本方式:一種是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的協商;一種是中國共產黨在人民政協同各民主黨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協商。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的政治協商主要體現為政黨之間的協商。
【法律依據】
《政協全國委員會關於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規定》第二條
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目的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反映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要求,為參加人民政協的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愛橡消國人士、人民團體、少數民族人士和各界愛國人士發揮作用開辟暢通的渠道,集思廣益,促進國家重大決策的科學化與民主化;監督國家憲法、法律和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協助並推動國家機關改進工作,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義,反對腐敗現象;推動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的建設,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協調春如者社會各方面的關系,促進各方面的相互溝通和理解,加強在共產黨領導下各黨派的團結合作;貫徹執行「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促進扒薯祖國統一大業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