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該怎麼辦(離婚千萬走好這五步)
婚姻對於有一部分人來說註定是不成功的,而離婚也許就是最好解脫。可是,離婚並不是想像的那樣簡單,或多或少都要有些糾紛,本文全面且詳細闡述了離婚的那些事兒,希望能給需要的朋友帶來一些幫助。
第一步、離前溝通
不要輕易做離婚決定,根據我們的辦案經驗,在做出要離婚決定前,先要好好地和對方溝通一次。經過溝通後,不管最終決定離還是不離,對自己對家人都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同時也可能避免多走彎路。
不要認為無法與對方溝通,或者認為溝通根本沒用,只要你能心平氣和地和對方坐在一起,想溝通還是沒有問題的。
溝通的目的是要交換雙方的想法,找到你們婚姻問題的症結,而不是指責對方,列舉對方的種種不是。婚姻出現問題決不會是單方的錯誤,肯定是雙方都出現了問題,不過是問題的嚴重程度不同而已。
在我們處理過的案例中,很多人就是在婚姻出現問題時,還死死地護住所謂的面子,不肯低頭承認自己的錯誤,也不肯主動找對方去溝通,才導致事情愈演愈烈,最終本可以好好解決的問題,非得鬧到法庭,最終通過律師和法官的努力,雙方還是坐下來通過溝通解決了問題的所在。
所以,我們必須要明白,在婚姻大事中沒有面子,更沒有必要來顧及面子。真誠地溝通後,我們也許會發現,我們婚姻出現的問題絕大部分不過是些小問題。只要雙方稍作調整,這些小問題都會迎刃而解。
所以,在你做出決定之前,還是要和對方好好再溝通一次,不要輕言放棄。
第二步、離前考慮
離婚前必須考慮的五個問題
離婚容易也簡單,但離婚畢竟是拆散了一個幸福的家庭,對孩子、對個人傷害極大,離婚後雙方很難在短時間內再組建起和諧幸福的家庭,而且很多男女在離婚之後都有反悔的表現,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人生不能重來,因離婚造成的傷害已成現實。所以,面對離婚,無論男女,都應該慎重,在決定離婚前必須想清楚,是否到了非離婚不可的程度,對此有離婚想法的朋友必須慎重考慮以下五個問題。
第一,必須考慮清楚讓你離婚的原因。
很多時候現在的夫妻離婚往往就因為一句話、一次吵架、一時斗氣等雞毛蒜皮的事導致的,甚至有的夫妻在離婚時都忘記了為什麼而離婚,但離婚之後雙方反思,才明白當時離婚確實無厘頭,不值得。婚姻不是兒戲,離婚當然得有原因,靜下心來好好思考,不要事後卻後悔。
第二,必須考慮離婚成本,我背負得起嗎?
在結婚相互攀比,硬體要求原來越多的今天,很多人為了結婚花光全家的積蓄,甚至舉債結婚。婚姻是一個利益共同體,離婚意味著親情撕裂、財產減少、社會好評度降低,特別是那些從商、從政的,離婚帶來的負面影響是離婚前想不到的。有的人甚至為此一無所有,名聲掃地,多年的努力付諸東流,生活質量嚴重下降。離婚前一定要想清楚這些問題,離婚成本,我背負得起嗎?
第三,必須考慮離婚可能會殃及哪些無辜?
婚姻是夫妻兩個人的事,但牽涉到人可不少,雙方的家庭以及子女,也要恰當考慮身邊的人,他們都是無辜的,特別是子女,離婚可能對他們的人生產生極其重要的負面影響,任何想要離婚的夫妻都必須考慮到這一點。在離婚之前最好對此應有個清醒的認識,這樣至少可以讓你設法減少離婚對無辜親人造成的傷害,從而減少離婚的代價。
第四,必須考慮清楚未來的婚姻是否一定更幸福。
現在,夫妻離婚最主要的原因多是出軌,從現在離婚的原因歸納來看,夫妻因為一方或雙方都出軌而離婚的原因佔了大多數。所有的婚姻最終都要面對柴米油鹽和鍋碗瓢盆的平淡,最終都需要雙方小心翼翼的經營,所以,離婚前一定要考慮清楚你未來的婚姻是否就一定能夠幸福。
第五,對方的缺點真的是不可饒恕嗎?換個看法又會怎樣?
戀愛容易,在於戀愛會放大對方的優點無視對方的缺點。婚姻不易,在於婚姻會放大對方的缺點無視對方的優點,缺點由少到多,從小到大,慢慢積累成「不可饒恕」。婚姻遭遇瓶頸時,不要只盯著對方的不足,要學著把對方的優點抽離出來,好好看看對方身上還存在那些值得珍惜的地方。對那些缺點或不足,要多想想真的是不可饒恕嗎?換個看法又會怎樣?
第三步、離婚准備
如果經歷了上述兩個步驟,你已經決定放棄這段婚姻,現在該是為離婚作最後的准備了。
一、孩子的撫養
孩子的撫養是一個復雜的問題,不是簡單的感情問題。很多人在離婚時,可能會認為自己對孩子的付出比較多,無論如何也要把孩子留在身邊。從情感上來說,我很能理解這個想法,這也是任何一個人尤其是母親的正常想法。但是,我想說的是:撫養孩子不僅僅是把他養大,更為重要的是培養,你是否已經做好了這方面的規劃與准備?當然,這個問題在聽取孩子想法的同時,更重要的是要做出理性的思考與判斷:孩子到底和誰在一起更有利於他的成長?當你決定孩子由對方撫養時,請確保自己與孩子之間的聯絡與交流。
二、好好理一理你們的共同財產
也許你掌握著家裡的財政大權,但你卻並不一定了解你們的共同財產到底有多少。現在,我們來清理一下:
房產。所有登記於你們共同名下的房產,以及你們婚後共同購買的房產都是你們的婚姻共同財產。
股票、基金與債券。你們是否有股票和債券,不論是在誰的名下。
股份。你們共同經營的生意,或者你們任何一方對其他企業所進行的投入而形成的股份。
住房公積金。這是人們常常所忽視的部分。
商業保險。婚後你們購買的商業保險,以及婚前購買婚後仍在繳費的保險。
汽車。
現金與存款。
債權。即別人是否還欠你們的錢,以及你們委託別人經理的信託產品或民間貸款。
債務。一定要搞清你們婚後一起借的錢,這個要從你們的共同財產中來支出。
未分配的繼承遺產。如果你們任何一方存在已經確定的繼承遺產份額,但只是未分配的話,這也是你們的共同財產。
1另一方婚前財產,但在婚後你們對之進行了經營或改造。因為你們的作為而導另一方婚前財產增值的話,增值部分將構成你們的共同財產。
1養老金。如果你們之中有一人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了,那麼領取一方的養老金個人帳戶的資金將構成可分割的共同財產。
1其他財產。
三、收集證據
產權證: 房產證、車輛登記證、股票帳戶卡、股權憑證、借據、貸款合同等。
其他證書: 結婚證、對方身份證復印件、退休證或領取養老金證明、住房公積金帳號、銀行存摺、銀行卡等。
對方過錯證明: 1)家庭暴力:可在發生時報警(最好三次以上),警方的報案記錄將形成有力證據。2)婚外情:錄音會是最好的證據。包括你與對方的談話錄音,以及和第三者談話的錄音。當然你能捉姦在床並能拍下照片那就算你狠。3)吸毒或賭博:最好的方法是報警,由警察來處理。4)犯罪:判決書或公安局出具的證明。
第四步、協議離婚
在你做完了第三步之後,現在找個時間你們可以坐下來談一談協議離婚的事了。雙方都對離婚沒有意義並同意協議離婚的,雙方可先就離婚的具體問題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後,最好先簽署一個離婚協議書。為了減少隱患,防止出現差錯,最好還是請專業律師代為起草《離婚協議書》為宜,否則日後易引起糾紛。
其實任何人都不願意將爭議訴諸法院,除非萬不得已。因此,協議離婚,無疑是解除婚姻關系的最佳選擇。但對於雙方戶口遠在外省(市)、而在本地工作生活的當事人來說,可通過法院調解離婚,也比較方便省時。
一、協議離婚的條件
一般來講,協議離婚是最省時、最經濟的離婚方式。但協議離婚須有以下五個前提條件:
(一)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二)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三)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四)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
(五)夫妻雙方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以上幾點,如果有任何一點不符合,就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二、協議離婚的程序
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當事人出示證件 →當事人填寫《離婚協議書》、《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發給《離婚證》
三、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雙方的結婚證。
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四、離婚協議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財產分割的內容不清楚。
一般婚姻登記機關只要看雙方寫上財產分割無異議、或財產已分割完畢就給雙方辦理手續了,其實這樣簡單的寫隱患很大的。財產分割不明確,容易造成以後的爭議,因此,必須明確才好。
2,孩子的撫養費問題
特別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由於《離婚協議書》沒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如一方反悔,拒不履行《離婚協議書》規定的義務,則只能訴諸法院解決。
第五步、訴訟離婚
第四步協議離婚不成那就只能訴訟離婚了。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離婚後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起訴,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審理後,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訴訟離婚與協議離婚適用於不同的案件。協議離婚僅適用於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情形,而訴訟離婚則適用於一切離婚關系。如果雙方要解除的是事實婚姻,則僅能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不能通過協議進行離婚。
一、訴訟離婚中的兩項特殊保護
在訴訟離婚中對現役軍人的特殊保護。婚姻法第33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須經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失的除外。這是對非軍人一方離婚請求權的限制,以保護軍人的利益,維護人民軍隊的穩定。
現役軍人是指具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籍的軍官和士兵,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幹部和士兵,包括軍隊中的文職人員。退伍、復員、轉業和在部隊中不具有軍籍從事後勤管理、生產經營的人員,均不屬現役軍人。現役軍人的配偶是指非軍人一方。雙方都是軍人或軍人一方向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不適用此規定,仍適用一般法定離婚事由加以處理。
如果由於軍人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吸毒、賭博等惡習又屢教不改或其他情形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使非軍人一方要求離婚,軍人一方又不同意的,人民法院應通過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做好軍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准予離婚。
在訴訟離婚中對女方的特殊保護。依據婚姻法第34條、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5條的規定,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請求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該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所謂「確有必要」,根據司法解釋和審判實踐,主要指下述兩種情況: (1)在此期間雙方確實存在不能繼續共同生活的重大而急迫的事由,已對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2)女方懷孕或分娩的嬰兒是因與他人通姦所致。
二、訴訟離婚的法律原則
離婚訴訟的目的在於解除婚姻關系,而能否解除婚姻關系的關鍵在於是否具備判決離婚的法定事由。因此,法定的離婚事由是一方當事人提起離婚訴訟請求解除婚姻關系的理由和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據以決定是否准予離婚的依據。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進行調查,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國法院判決離婚或不離婚的原則。並且在該條第3款列舉了准予離婚的具體情形,從而確立了抽象概括與具體列舉相結合的例示主義的判決離婚標准。即使提出離婚的一方有過錯,只要具備離婚的法定事由,人民法院也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和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調解無效的應視為感情確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5)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的,且難以治癒的;(6)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而難以共同生活的;(7)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8)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9)因感情不和,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10)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提起訴訟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13)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三、訴訟離婚的程序:
起草起訴狀;
准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四、在訴訟離婚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管轄
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調解
調解原則上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如果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
訴訟中的證據
在離婚訴訟中當事人必須提出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訴訟主張,這些證據包括:
(1) 能夠證明自己的離婚請求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
(2) 如果對方有過錯的話,能證明對方過錯的證據;
(3) 證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證據;
(4) 如果要爭取小孩的撫養權時,則需證明自己有撫養能力的證據;
判決與上訴
對於調解無效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應作出判決。在審理離婚案件時,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一審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一審判決不予離婚的,一般不建議上訴,可等六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自調解書送達時起一審判決即視為撤銷。如果調解不成,二審法院可以作出判決,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五、如何寫好離婚起訴狀
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如下事項:①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③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因此,就一份好的離婚起訴書來說,應當具備下列內容:
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後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讀書或工作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後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後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註:須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沒有結婚證的由單位或街道出證明),以及上述事實的有關證據材料。
B. 怎麼離婚最快最有效的辦法
一、怎麼離婚最快最有效的辦法
1、離婚最快最有效的辦法是協議離婚。如果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好了的,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申請當天就可以辦好離婚證。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離婚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1、如果是協議離婚的,簽訂離婚協議後,帶齊結婚證、身份證和離婚協議書等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如果是訴訟離婚的,帶齊結婚證、身份證、起訴狀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判決准予離婚的,判決生效,解除婚姻關系。
C. 離婚最好的解決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
最好的是協議離婚。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1、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都願意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的一種方式.這種情況,夫妻雙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2、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問題(是否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一方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的一種方式.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必須先行調解,經查明男女雙方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則應判決准予離婚,並對夫妻共同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D. 最快捷有效的離婚方法
最快捷有效的離婚方法
最快捷有效的離婚方法,不少朋友的婚姻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而走向滅亡,不得不選擇離婚,而在離婚上有人耗費的時間有長有短,而不能快速解決,那麼最快捷有效的離婚方法有哪些呢?
雙方溝通協調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雙方需要溝通協調,如果兩個人都願意在約定的時間去辦理離婚的話,這種方法是最好的,也是最快速的。
請專業的律師
如果對方不願意和你離婚或者拖著不離婚,那麼你也可以請專業的律師幫你解決這個快速離婚問題。
起訴離婚
除了以上兩種方法,我們還可以起訴離婚,走一些法律程序,這也是一個非常快捷的方法。
收集證據
如果你想走正常的法律程序離婚,而且想快的話,我建議要收集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這樣在打官司的.時候,勝算比較大。
分居三年
如果對方不願意離婚,可以先擇分居三年,這也是一種不錯的方法,反正兩個人已經沒有任何感情了,沒有必要在一起居住了。
考慮修復感情
如果以上的方法都用不了的話,只能考慮看是否能修復感情了,我不希望大家離婚,兩夫妻能走在一起不容易,白頭偕老最好。
一、協議離婚
夫妻雙方能夠對離婚達成共識,並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兩寸免冠照片,去結婚證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這種情況下還是比較快的。
二、訴訟離婚
對於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情況下,只能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但是如果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原告方又提供不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第一次起訴的話法院是有可能不判離婚的。所以綜合而言,協議離婚的速度是最快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E. 直接離婚最有效的方法
一、如何離婚最快最有效? 離婚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訴訟離婚,另一種是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是最快最有效的。 如果當事人雙方都到場且手續齊全(結婚證、身份證、戶口薄、各兩張兩寸的照片、離婚協議書)的話,一般當場就可以頒發離婚證書,協議離婚所需時間較短,是節約時間的最理想方式。 具體而言,協議離婚的時間長短主要取決於雙方協商的時間長短。有的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直接到律師事務所,律師起草完《離婚協議書》,由助理協助去民政局辦理,從受理案件到領取結婚證只需要一上午時間的。 如前所述,省時主要是相比較離婚訴訟而言的,離婚訴訟簡易程序從立案到判決作出需要3個月以內。普通程序從立案到判決作出大概需要六個月以內。如果一方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話,二審程序又需要三個月。 可見,對於追求如何盡快離婚的當事人來說,協議離婚快捷、方便,訴訟離婚難以滿足他們的要求。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 1、主體要件 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事實婚姻。 2、合意要件 要求「雙方自願」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並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願。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 3、其他要件 必須具備「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法定要件。「適當處理」是指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其中,子女問題適當處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擔監護責任,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子女的姓氏是否改變等。 財產問題,包括共同財產合理的分割與處理,對共同債務的分擔,對住房的分配,對生活困難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並且,以上條件也是離婚協議書所應當包含的內容。 直接離婚最有效的方法2 一、中國現行有效的快速離婚方式有: 1、 協議離婚,如果雙方都能達成離婚意向,對財產、子女撫養都達成協議,可以到原結婚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當場可以辦理完畢。這個是最快的離婚方式。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1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11條第1款:「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第11條第3款:「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12條:「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13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 如果協議達不成,則可以走訴訟程序,此時訴訟就有很多法律技巧。如何選擇訴訟地?訴訟理由是什麼?是否牽涉到財產的評估?這個都要具體考慮,最好請律師處理。 根據規定一般案件均有被告住所地管轄,但下列案件可以由原告居住地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此外根據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15年2月4日實施對下列離婚案件的管轄進行了規定 第十一條 雙方當事人均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的民事案件由軍事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在國外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第十六條 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 已經離婚的中國公民,雙方均定居國外,僅就國內財產分割提起訴訟的,由主要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直接離婚最有效的方法3 離婚最有效挽回方法 三種方法:雙方真誠溝通;關心對方的生活;帶孩子出去玩時叫對方一起。就算兩個人離婚了,日常見面交談還是可以做到的,就算說的話不是很多,關系也可能顯得比較生疏,但這樣還是有機會的。 如果兩個人已經撕破臉,見面就吵,甚至乾脆直接不見面,那你們這個感情已經基本作廢,乾脆放手,開始新的感情,因為這時你們的關系,已經沒有挽回的餘地了。 如果兩個人有孩子,那麼孩子將會是你們挽回關系的非常重要的一個媒介。因為可能通過孩子,你們的關系才會得以緩和,畢竟雙方就算離婚了,還是要見孩子的,所以你就要抓住見孩子這個機會,去盡力挽回你們的關系。 雙方真誠溝通 就算雙方已經離婚,但溝通還是可以做到的,如果你顯得比較真誠,不是敷衍對方,那麼對方可能會跟你交談更多,甚至可能透露自己的感情生活。 假如你敷衍讓他察覺到的話,那麼你們也交談不了幾句,更根本不可能挽回你們的關系。要讓他感受到你的真誠,產生一點兒不該離婚的錯覺,讓他感受到你不是從前的自己,你已經做出反省和改變了。 這時他才會比較容易接受你,因為他可能感覺就算與你回到從前,你們也不會再離婚吵架了。雖然這些都只是表面的,但是卻非常的重要。 關心對方生活 可以關心對方的生活,雖然他不一定向你透露。兩個人離婚後,關系自然就疏遠很多,雙方的生活也不關對方的事,但如果這個時候你能關心一下他,無論是在情感還是工作上,雖然表面看不出來,但他的內心一定是溫暖的,即使是你們離了婚,這就是反差的力量。 這樣不但可以使你們的關系得到一定的緩和,更可以暫時拉進你們的關系。如果他真的願意為你講的話,那麼你們兩個之間能夠挽回的希望有很大,只要他覺得值得,在與你結婚也不是不可能。 帶孩子出去玩與對方一起 如果孩子在你這邊的話,他可能會過來看孩子。畢竟是他的孩子,就算你們兩個離婚他也要隔一段時間來看他。這時可以帶孩子出去玩,同時也叫上對方,可能對方不會不願意去,但只要打著孩子的幌子,他總會陪你出去的。 在與孩子玩的時候,可以使你們的關系拉近。可以使他感受到家的溫暖,可能會使他後悔離婚。而且這個時候你們交談起來也更為放鬆,起沖突的幾率也更小,挽回這段感情的機會還是很大的。
F. 快速離婚的最佳方法
快速離婚的最佳方法
快速離婚的最佳方法,很多人因為在婚姻中遭遇到各種不公正的對待,所以就不想要在這段痛苦的婚姻中苦苦掙扎了,所以就希望能夠快點離婚,下面整理了快速離婚的最佳方法。
第一,離婚最快的話,當然是協議離婚了,簡單的說就是雙方自願離婚,同時,對於子女撫養問題和撫養費都能夠協商好,還有就是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共同債務都要協商好,財產怎麼分,債務怎麼承擔都要約定好,就是在離婚協議書中做出明確的約定,尤其是財產要寫明確。
第二,如果協議離婚不成,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過程中也可以進行協議離婚,由法院做出調解書,離婚調解書是跟離婚證一樣具有效力的,並且還有強制執行力。如果還協商不成,法院就可以判決離婚了。
第三,起訴離婚的話,如果是簡易程序最長3個月、普通程序最長6個月;而且要看當事人的運氣了,因為每個案件法院都是要進行排期的;運氣好的話,一個半月,或者一個月就差不多了。案件的審理時間其實很短,程序也都不復雜;關鍵就是等待的時間可能比較長。
第四,但有一點要注意,如果僅以感情不和為由起訴離婚;第一次訴訟法院基本判不離。
第五,如果真的想速戰速決,盡快離掉,那就最好在法院進行調解時就達成一致,調解離婚,這樣就不用等待後面的審理、等待、判決的漫長時間了。
離婚最狠最快速的方法
1、兩個人協議離婚,這也是最快最好的離婚方法了,當你們兩個都對對方沒有感情的時候,兩個人就好好的商量一下,然後約定好一個時間去辦理離婚,這種方法是最好的,也是最快速的,這樣的離婚是比較平淡的,也是最快的。
2、起訴離婚,如果是你們一方出軌的話,那就趕緊收集證據,然後開始和對方協商,如果能夠私下協商離婚時最好的,但是當對方不想要離婚的話,那就起訴離婚吧,將事先收集的.證據上交,肯定會勝訴的,所以這也是一個比較好的辦法的。
離婚是要講究策略的,一定要講究「三不」原則,那就是不添麻煩、不亂評論、不佔便宜,這樣才能夠讓兩個人不一直鬧下去,才能夠讓兩個人快速的商量好離婚的事情。
1、不添麻煩,離婚是兩個人的事情,沒有必要把矛盾擴大到兩個家庭的矛盾,沒有必要讓雙方的親戚、朋友、同學戰隊評價甚至引起雙方的爭吵。
2、不要站在自己認為的「到的最高點」去評論別人,有的人離婚後無中生有,到處污衊對方,即使是對方沒有做過的事情,也會被別人誤認為是這樣的人,損害別人的名譽。
3、不佔別人的便宜,離婚的時候雙方的財產是多少就是多少的,至於財產要怎麼分,那就要看看離婚的原因了,但是要是一方出軌、背叛了婚姻,屬於過錯方,那麼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進行賠償,或者是少分財產的,但是要是和平離婚,財產分配需要兩個人好好的商量一下。
4、不管你們離婚的原因是怎樣的,也不管你們是誰提的離婚,都要冷靜的對待,所以一定要好好的站在對方的角度去考慮好最好的策略,這樣便於你們更快的商量好別的事情,然後更快的離婚。
怎麼離婚最快
一種是夫妻二人合意離婚,就是夫妻雙方有協議,協議將財產的分割,債權債務的分割、子女撫養的問題(包括孩子由誰撫養,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一般情況一個月就辦理完了。
第二種方法是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或被告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離婚。你可以委託律師代 寫起訴狀,拿身份證及復印件一份,調解書,這樣也比較快。
實在雙方協商不到一塊,可以讓法院判決,盡力尋找感情破裂的證據,如對方存在吸毒、賭博、有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的。如有其它感情破裂的證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
如感情沒有真正破裂,法院判決不離婚。等六個月後,請律師再行起訴,法院一般會判離。
律師最後提醒:其實在離婚案件中,並不是今天想離婚,明天離婚了就是好事,必須了解雙方的真實想法,如果對方不想離婚,要明白對方不離婚的理由,是好面子,還是因為想報復,還是想多分財產,還是想要孩子,還是真的想珍惜這段感情,對於不同的情形我們都不能簡單的處理,法律規定讓注重調解,多給對方一次機會也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
同時離婚是一個過程,如果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通過協商,法院調解,判決,讓對方真正接受這個過程,現實中如果盲目的判決離婚,也會出現很多報復的案件,以及離了婚後的傷害案件,侵權案件等。
離婚程序怎麼走
1、申請。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其中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在審查過程中,必須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於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如果當事人未達成離婚協議、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當事人從領取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G. 如何離婚才是最正確的方式
一,夫妻離婚要有正確的方式
對於一部分夫妻來說,兩個人之間的關系已經走到了盡頭,彼此之間沒有任何感情了,在這個時候選擇離婚,並不是一個錯誤選擇,可以用三個方式離婚,能讓彼此和平分手。
第一個方式是夫妻兩個人敞開心扉談一次,把彼此的問題都說開,然後提出離婚,第二個方式是夫妻兩個人解決好彼此的糾紛,然後提出離婚,第三個方式是不要讓兩個人成為陌生人。
每個人都是應該珍惜自己的婚姻的,當夫妻兩個人領取結婚證之後就不要輕易選擇離婚,無論遇到什麼樣的情況,都應該正確對待彼此之間的問題。
這樣夫妻兩個人才能夠獲得幸福,畢竟離婚之後夫妻兩個人都是很不好的,離婚之後也無法獲得幸福。
但是並不是每一對夫妻都能夠白頭到老,也有的夫妻在生活當中沒辦法和諧相處,彼此之間的感情越來越淡,甚至是兩個人隔三差五吵架。
那麼這樣的夫妻確實是沒辦法繼續生活,在日常生活中也無法獲得快樂,那麼離婚也就是唯一的選擇了。
有的夫妻在離婚的時候沒有一個正確的態度,所以導致夫妻兩個人是非常不好的,在後面兩個人再也沒有聯系,甚至有的夫妻還鬧得很僵硬。
這樣的狀態並不好,無論在什麼樣的情況之下,夫妻兩個人都應該珍惜感情,就算是離婚也要選擇正確的方式。
二,離婚的夫妻可以用三個方式面對
夫妻兩個人離婚之後也可以做朋友的,因此如果沒有一個正確的離婚方式,很可能導致兩個人成為陌生人,甚至在後面老死不相往來。
這樣也是很不好的,只有正確對待離婚這件事情才能夠讓夫妻兩個人和平分手,讓彼此去追求自己的真愛。
那麼夫妻兩個人既然選擇了離婚,這個時候就應該用三種方式來對待這件事情,用這三種方式來對待彼此的婚姻,也就能夠讓兩個人和平分手。
就算是離婚了,兩個人也是能夠成為朋友的,在後面也許兩個人還能夠有復婚的可能性,這是很重要的一點。
1,夫妻兩個人應該把彼此的問題說清楚
很多離婚的夫妻都是因為一定原因而導致彼此離婚的,那麼在提出離婚的時候,夫妻兩個人就應該把彼此的問題說清楚。
弄清楚究竟是為什麼而離婚,兩個人敞開心扉談一次,這樣一來能夠化解彼此之間的誤會,彼此就算是離婚也能夠成為朋友。
這兩個人在這個時候可以把自己的真心話告訴給自己的愛人,告訴愛人自己為什麼要選擇離婚,告訴愛人自己為什麼不願意和對方生活下去。
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自己的另一半肯定是能夠明白的,那麼兩個人也就能夠和平分手,彼此去追求自己的日子。
2,夫妻兩個人應該解決好彼此的糾紛
一部分夫妻雖然離婚了,但是兩個人仍然是看不慣對方,在後面兩個人也沒有任何聯系,之所以會有這樣的一種狀態。
就是因為夫妻兩個人沒有解決好彼此的糾紛,就算是離婚了,兩個人仍然是有著隔閡的,這是現實生活中一部分離婚夫妻的常態。
因此夫妻兩個人在離婚的時候應該解決好彼此之間的糾紛,如果兩個人有問題就解決好問題,如果彼此有隔閡,就應該解決好隔閡。
這樣一來夫妻兩個人離婚之後也能夠成為好朋友,彼此雖然無法走到一起,但是兩個人成為朋友還是可以的。
3,夫妻兩個人不要成為陌生人
一部分夫妻是因為感情破裂了,所以選擇離婚的,因此這一部分夫妻在離婚之後沒有和對方再去聯系,很多時候都是當成陌生人來對待的。
而這樣的一種狀態其實並不利於兩個人在後面的生活,因此還是不能成為陌生人,成為朋友也比成為陌生人好。
因此夫妻兩個人在離婚的時候還是應該好好說,不要鬧得太僵,在後面兩個人還是需要常常聯系,畢竟曾經是夫妻兩個人,還是有一定感情的。
在後面兩個人互相扶持著,這樣的一種狀態也能夠讓彼此的生活更好,這是離婚夫妻應該做到的。
建議:
夫妻兩個人在選擇離婚的時候,內心裡肯定是非常煎熬的,同時也很痛苦,但是畢竟兩個人是真的沒辦法生活下去了。
在這個時候選擇離婚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但是既然選擇離婚,那麼兩個人還是應該正確去對待,不要讓原本的夫妻成為陌生人。
所以筆者建議夫妻兩個人在提出離婚的時候,可以採取上述的這三種方式,這樣一來夫妻兩個人就算是離婚了也不會傷害很大,兩個人仍然是能夠成為朋友的。
在後面夫妻兩個人也能夠經常見面,這樣的一種和平離婚的方式是每一對想要離婚的夫妻應該做到的。
H. 怎麼離婚最快最有效的辦法
一、什麼是離婚最快最有效的辦法
1、如果當事人雙方都到場且手續齊全(結婚證、身份證、戶口薄、各兩張兩寸的照片、離婚協議書)的話,一般當場就可以頒發離婚證書,協議離婚所需時間較短,是節約時間的最理想方式;具體而言,協議離婚的時間長短主要取決於雙方協商的時間長短。有的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直接到律師事務所,律師起草完「離婚協議書,」由助理協助去民政局辦理,從受理案件到領取結婚證只需要一上午時間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協議離婚的其它優勢有哪些
協議離婚的其它優勢如下:
1、協議離婚快使得很多離婚當事人對它青睞有加,同時,它還能為當事人節約金錢成本。民政部門在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時候,不會考慮雙方約定的財產數額的大小。在訴訟離婚中,根據相關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案子,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按照上述標准最少50元,多則幾千、幾萬甚至幾十萬元;
2、許多離婚案件的當事人除了追求如何盡快離婚之外,對自己的隱私也非常看重。協議離婚如果雙方或單方起草離婚協議書的話,可以避免「外人」知道自己的家務事,如果由律師進行調解從而去實現協議離婚的話,因律師基於執業道德的限制,保密性較強。如果通過訴訟離婚,涉及到起訴書、財產清單、財產查封、審理、判決書等因素,容易外泄,保密性相比較協議離婚較差;
3、採用協議離婚,因為協議的內容一般是雙方的有效協商,所以爭議較小,在涉及子女撫養權、撫養費用的支付、探望權的形式等問題上,雙方都會積極主動的履行,有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而通過訴訟離婚,不排除一方當事人到另一方當事人單位去鬧、到法庭鬧、家庭暴力時間的發生。尤其是涉及子女撫養權、探望權等問題,法院依據生效的判決或調解書也很難強制執行,對孩子人身不能執行,對對方不履行判決確定的協助之義務的,最多是拘留。相比較而言,通過協議能使雙方破裂的感情不至於走到反目為仇的程度。
I. 怎樣離婚才能有效
法律分析:1、確認戶口本確在男方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戶口本為雙方共有並且共用,男方不願拿出來即可告對方侵權 。2、向戶籍管理部門申請遺失補辦,在戶籍部門補發時將戶口順便遷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J. 直接離婚最有效的方法
一、直接離婚最有效的方法
1、直接離婚最有效的方法仍然是雙方自願協議離婚,即離婚雙方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簽訂離婚協議後,共同向離婚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在不需要預約離婚的城市,離婚雙方帶上各自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到離婚登記處,順利的情況下當天就可以領取離婚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協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是什麼
協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系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撤銷。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系無效並收回離婚證,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