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甄選和錄用公務員採取什麼辦法
我國甄選和錄用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辦法。
1、公開考試。公開考試是指公務員的錄用必須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考。公務員的招考政策、報名時間、招考對象、招考條件及用人部門、招考指標等應通過有關的渠道向社會公布,考試程序要公開,考試結果要公布於眾。
2、嚴格考察。嚴格考察是指對考試合格的報考者進行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察。政治思想考察,主要是考察考試合格的報考者是否擁護四項基本原則,是否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基本政策,是否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否熱愛社會主義。
3、平等競爭。平等競爭是指每位符合法定資格條件的公民,在報考、參加考試和錄用過程中,不會因民族、宗教信仰、性別、年齡、出身、婚姻等情況的差異而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也就是說,每位符合法定資格條件的公民,都會在同一起跑線上參加公務員的錄用考試。
4、擇優錄取。擇優錄取是指公務員的錄用在按照考試成績排列名次的基礎上,考核本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工作能力,在考核的基礎上,鑒別優劣,錄用優秀者進入公務員隊伍。這樣,才會有利於社會中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更好地為社會服務。
公務員介紹
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B. 公務員的任用主要有哪些方式
公務員的任職是指有任免權的機關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任職條件,通過法定的程序,任用公務員擔任某一職務。它包括經過考試錄用、已取得公務員資格的公務員的任用,也包括在職公務員在部門內或跨部門的升任、降任和平級轉任等。
我國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任職:
1.新錄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
2.從其他機關及企事業單位調入國家行政機關任職的;
3.轉換職位任職的;
4.晉升或者降低職務的;
5.因其他原因職務發生變化的。
限制條件:
1、國家公務員原則上一人一職,工作需要特殊情況下的兼職,必須對擬兼職人員的本職工作和兼職工作的工作量,及本人的工作能力進行綜合分析,經審核確定能夠勝任,並按法定程序由任免機關批准,可在國家行政機關內兼任一個實職,但國家公務員不得在企業和營利性事業單位兼任職務。
2、為保證國家公務員隊伍的年齡梯度結構,國家擬規定擔任不同職務的國家公務員的最高任職年齡。擔任領導職務的國家公務員達到最高任職年齡時,任免機關應免去其所擔任的領導職務,任命非領導職務或交流到其他機關和企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