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知識科普 > 江蘇哪些地方有檔案地方法規

江蘇哪些地方有檔案地方法規

發布時間:2022-12-19 09:51:48

㈠ 江蘇省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有哪些

按國家政策規定,組織、人事部門所屬的各級人才交流機構才有資格保存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後的人事檔案,各種私營民營企業、鄉鎮企業、中外合資、獨資企業都無權管理。

㈡ 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的第四章檔案的公布和利用

各級國家檔案館應當對到期開放的檔案逐卷、逐件地進行審查,定期公布開放檔案目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向社會開放檔案:
(一)檔案一般應當自形成之日起滿三十年向社會開放;
(二)經濟、科學、技術、文化等類檔案,可以隨時向社會開放。
前款所列檔案中涉及國防、外交、國家安全等國家重大利益的,以及其他到期不宜開放的檔案,向社會開放時間可以延長到檔案形成之日起滿五十年,滿五十年開放仍有可能對國家重大利益造成損害的,可以繼續延期開放。 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由國家授權的檔案館或者有關機關公布。集體或者個人所有的檔案,檔案所有者有權公布,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公布的檔案不得損害國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對寄存在檔案館的檔案,未經檔案所有者的同意,檔案館不得提供他人利用和公布。 檔案的公布可以採用下列途徑:
(一)出版物刊登檔案原文;
(二)宣傳媒體公布檔案原文;
(三)
展覽、陳列檔案原件或者復製件;
(四)出版發行檔案史科匯編;
(五)在公用信息網路上傳播檔案原文。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檔案管理部門、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逾期不改的,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檔案工作沒有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未按有關規定建立檔案的;
(二)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不按規定歸檔或者不按期移交檔案的;
(三)檔案庫房缺乏防護設施,危及檔案完整與安全以及明知檔案面臨危險而不採取措施,造成檔案損失的;
(四)檔案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泄露秘密,造成檔案損失的。
前款第三項所列行為違反治安、消防等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檔案管理部門給予警告,可以對單位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損毀、丟失和擅自提供、抄錄、公布、銷毀屬於國家所有檔案的;
(二)塗改、偽造檔案的;
(三)倒賣檔案牟利或者將檔案賣給、贈送給外國人的;
(四)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擅自出賣或者轉讓檔案的。 本條例所稱綜合檔案館是指按行政區劃或者歷史時期設置的,收集和管理所轄范圍內多種門類檔案的檔案館。
本條例所稱專門檔案館是指收集和管理某一專門領域或者某種特殊載體形態檔案的城建、科技等檔案機構。
本條例所稱部門檔案館是指地方某些專業主管部門所屬的,收集管理本部門檔案的氣象、測繪等檔案機構。 本條例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

㈢ 《江蘇省城建檔案管理辦法》屬於什麼

《江蘇省城建檔案管理辦法》不是屬於什麼法,而是屬於地方政府規章。
《江蘇省城建檔案管理辦法》不是屬於什麼法,而是屬於地方政府規章。

㈣ 江蘇省城建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建檔案管理,充分發揮城建檔案在城鄉規劃、建設、管理中的作用,促進我省社會、經濟和文化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形成、管理、利用城建檔案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城建檔案,是指在城市和鄉鎮規劃、建設和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紙、圖表、聲像等不同載體形式的歷史記錄,以及相關的資料。第三條 城建檔案工作按照集中統一管理的要求,確保城建檔案的完整、准確、系統、安全和有效利用。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建檔案工作的領導,保障城建檔案工作與城鄉建設事業協調發展。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下同)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建檔案管理工作,並接受同級檔案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實施有關城建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編制並組織實施城建檔案事業規劃和工作計劃;
(三)制定、實施城建檔案工作的具體業務標准和技術規范;
(四)負責城建檔案工作的業務監督和指導;
(五)組織並指導城建檔案工作的理論研究和科研工作,負責城建檔案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建檔案管理工作。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城建檔案館(室),是集中管理城建檔案的事業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建檔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業務工作,並對城建檔案的形成、管理等工作進行技術業務指導。第七條 從事城建檔案工作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遵守紀律,保守秘密,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並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取得上崗資格。第二章 城建檔案的移交第八條 城建檔案館(室)應當接收的城建檔案的范圍包括:
(一)建設工程檔案,包括各類新建、改建、擴建和恢復建設的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軍事建設工程、農民自建低層住宅、搶險救災及其他臨時性房屋建築除外)等檔案;
(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過程中形成的業務管理檔案和業務技術檔案;
(三)有關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基礎資料和科學研究成果;
(四)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城建檔案。
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城建檔案館(室)接收城建檔案的具體內容,並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檔案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第九條 應當由城建檔案館(室)接收的城建檔案,其形成單位按照下列時限移交:
(一)建設工程檔案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移交;
(二)村鎮建設工程檔案在村鎮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後3個月內移交;
(三)業務管理檔案和業務技術檔案在本單位保管1至5年後及時移交;
(四)其他城建檔案按照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限移交。
前款所列第(一)、(三)、(四)項城建檔案,向項目所在地城建檔案館(室)移交;第(二)項城建檔案,向項目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村鎮建設管理部門移交。
屬於第八條規定范圍的跨行政區域建設工程形成的城建檔案由其共同的上一級城建檔案館(室)接收。第十條 不屬於第八條規定范圍的城建檔案,由形成單位按照規定要求進行整理和保管,並在規定時限內向城建檔案館(室)報送所保存的城建檔案目錄。第十一條 向城建檔案館(室)移交的城建檔案應當完整准確、圖形清晰、字跡工整,有利於長久保存。案卷質量應當符合《江蘇省城建檔案案卷質量標准》規定的要求。第十二條 各類建設工程均應當編制建設工程檔案並進行登記,實行建設工程檔案責任制。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發包、承包和監理等單位在簽訂建設工程合同時,應當明確收集、編制、移交建設工程檔案的責任、要求等內容。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應當明確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以及合同的約定,編制、移交建設工程竣工圖及其他建設工程檔案。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附有建設工程竣工圖及其他建設工程檔案。監理單位應當及時收集、整理在工程建設監理過程中形成的檔案,並在竣工驗收前移交建設單位。

㈤ 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的介紹

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根據是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1998年8月28日通過,修正為〈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

㈥ 2015年12月之前江蘇省南通市區除了人才市場,行政中心,還有那些地方可以存放個人檔案重獎!

存放個人檔案的有單位,單位不具備存檔資格的,只能免費存入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

㈦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等二十九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一、對《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作出修改

(一)將第三十五條第一項修改為:「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爆破、鑽探、挖築、取土」。

(二)將第四十六條中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修改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三)將第五十三條中的「限期改正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修改為「限期改正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可以給予警告,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將第一項修改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準的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爆破、鑽探、挖築、取土的」。

(四)將第五十四條第一款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許可,或者使用偽造、塗改、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的河道采砂許可證采砂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扣押其采砂船舶、機具或者其中的主要采砂設備等工具,可以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或者在禁采區、禁采期采砂的,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發生在長江流域范圍的非法采砂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五)刪去第五十七條中的「取土」。

(六)將有關條款中的「漁業」部門修改為「農業農村」部門,「國土資源」部門修改為「自然資源」部門,「環境保護」部門修改為「生態環境」部門,「航道」部門修改為「交通運輸」部門。二、對《江蘇省發展高新技術條例》作出修改

(一)刪去第二十七條。

(二)將第四十五條改為第四十四條,修改為:「對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高新技術企業,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由稅務機關依法追繳其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由科技行政部門視情節輕重對該企業處以二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刪去第四十六條。

(四)將第四十七條改為第四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高新技術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中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詐騙錢財、非法牟利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將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中的「行政處分」修改為「處分」。

(六)將有關條款中的「發展和改革、經濟管理部門」修改為「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此外,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三、對《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作出修改

(一)將第二條修改為:「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檔案收集、整理、保護、利用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的檔案,是指反映本省行政區域內過去和現在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二)將第四條修改為:「堅持中國共產黨對檔案工作的領導。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檔案工作,將檔案事業列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檔案機構,確定必要的人員編制;加強檔案基礎設施建設,檔案事業發展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障檔案事業與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相協調。」

(三)將第五條第一款修改為:「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單位)以及公民,都有保護檔案的義務,享有依法利用檔案的權利。」

(四)將第六條第二款第三項修改為:「負責檔案工作監督和指導,組織檔案價值的鑒定」。

(五)將第八條修改為:「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人員負責管理本機關的檔案,並對所屬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六)將第十三條第三款修改為:「外商投資企業終止後,其檔案處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將第二十二條修改為:「各級各類檔案館(室)對保密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級的變更和解密,依照有關保守國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

(八)將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修改為:「檔案一般應當自形成之日起滿二十五年向社會開放」。

(九)將第二十六條第五項修改為:「在互聯網上傳播檔案原文」。

(十)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關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一)刪去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

(十二)將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條中的「行政處分」修改為「處分」。

(十三)將有關條款中的「檔案管理部門」修改為「檔案主管部門」。

此外,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

㈧ 《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屬於地方規章嗎

《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不是屬於地方規章,而是屬於地方性法規。
《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不是屬於地方規章,而是屬於地方性法規。

㈨ 南京市檔案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檔案事業建設,有效保護和利用檔案,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的檔案管理和利用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檔案,是指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電子文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第四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檔案事業的建設列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加強檔案信息化建設,拓展檔案信息資源公共性服務功能,保障檔案事業的發展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第五條市、縣(區)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法定職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事業,負責實施本條例。
市、縣(區)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系統的檔案工作,業務上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指定人員負責管理本機關的檔案,並協助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對所屬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指導。
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加強本單位的檔案管理,為檔案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檔案工作正常開展。第六條各級各類檔案館應當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負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檔案。
地方國家檔案館包括具有公共性質的綜合檔案館和專門檔案館。綜合檔案館負責收集和永久保管多種門類的檔案並向社會提供利用;專門檔案館負責收集和永久保管特定領域或者特殊載體的檔案並向社會提供利用。
部門檔案館和企業事業檔案館應當按照《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的規定收集和管理檔案。第七條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負責本單位文件、資料的歸檔工作,統一保管本單位的檔案,確保檔案的准確、完整和安全,依法向有關檔案館移交檔案,並對所屬機構的檔案工作進行指導。第八條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具備檔案專業知識,並接受專業培訓。檔案工作人員應當保持相對穩定,確實需要離開崗位時,應當辦理檔案交接手續。第九條從事檔案業務的中介機構,應當依法設立,並自設立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和指導。
中介機構從事檔案業務的人員,應當具備檔案基礎理論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第十條下列活動、項目應當實行檔案登記:
(一)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的具有較大影響的政治、經濟、科技、文化、體育、宗教、外事等方面的活動(以下簡稱重大活動),或者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事件;
(二)市、縣(區)的重點建設項目、重大科學技術研究項目(以下簡稱重點項目);
(三)其他依法應當實行檔案登記的活動或者項目。
組織上述重大活動和實施上述重點項目的單位、部門,應當及時向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活動、項目的登記手續。
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以上活動、項目的檔案收集、整理、歸檔和移交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第十一條重大活動的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活動結束後三十日內將重大活動檔案目錄向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第十二條城市規劃區域內的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建設檔案機構進行檔案登記,並按照城市建設檔案歸檔的要求及時向城市建設檔案機構移交准確、完整的工程建設檔案。
重點建設項目的檔案工作應當依法接受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重點建設項目的檔案驗收應當由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第十三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應當由工程建設單位或者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準確完整地收集、保管,並於工程竣工驗收後三十日內向城市建設檔案機構移交。第十四條重大科學技術研究項目的建檔工作,應當與項目立項、計劃進度、驗收、鑒定和評審同步。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明確歸檔要求,檢查驗收檔案。第十五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檔案屬於國家所有。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產權發生變動時,其檔案的歸屬與流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檔案屬於本單位所有,對有重要保存價值的檔案應當向所在地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目錄。

㈩ 江蘇省檔案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的檔案,是指反映本省行政區域內過去和現在的國家機構、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第三條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的完整、准確與安全,便於社會各方面的利用。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將檔案事業列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建立健全檔案機構,確定必要的人員編制;加強檔案基礎設施建設,檔案事業發展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障檔案事業與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相協調。第五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單位)以及公民,都有保護檔案的義務。
對在檔案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或者向國家捐贈重要、珍貴檔案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檔案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或者獎勵。第二章檔案機構及其職責第六條省檔案管理部門主管全省檔案事業,對全省檔案工作實行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市、縣(市、區)檔案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工作,並依法進行監督和指導。
縣級以上檔案管理部門行使行政管理職能,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檔案執法檢查,查處檔案違法行為;
(二)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事業發展計劃和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推行並實施檔案工作標准、規范;
(三)負責檔案工作業務監督和指導,組織檔案價值的鑒定;
(四)組織並指導檔案理論與科學技術研究、檔案專業教育、檔案宣傳以及檔案幹部的培訓工作;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作。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其他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本系統、本專業的檔案工作以及所屬檔案館(室)進行監督和指導,提供必要的條件,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保障檔案工作的開展。第八條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指定人員負責保管本機關的檔案,並對所屬單位和村民委員會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第九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各類檔案館是集中管理檔案的文化事業機構,業務上接受同級檔案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負責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檔案:
(一)綜合檔案館收集和管理本級國家機關、政黨、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及其所屬機構形成的檔案,本級分管范圍內各歷史時期的檔案和有關資料;
(二)專門檔案館收集和管理某一專門領域或者某種特殊載體形態檔案;
(三)部門檔案館收集和管理本部門及其直屬單位形成的檔案;
(四)企業事業檔案館收集和管理本單位及其所屬機構形成的檔案。第十條各級各類檔案館由同級檔案管理部門依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統籌規劃,按照以下審批許可權設置:
(一)各級綜合檔案館,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二)專門領域設置的專門檔案館和專業主管部門設置的部門檔案館,經同級檔案管理部門審核,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三)大型企業、重點高等院校設置的檔案館,報同級檔案管理部門備案。第十一條各單位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單位的檔案,按照規定向有關檔案館移交檔案,並負責對所屬機構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臨時機構應當明確專人負責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本機構的檔案,接受同級檔案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第十二條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於職守,遵守紀律,保守秘密;應當具備檔案專業和相關專業知識,接受專業知識的繼續教育和培訓。第三章檔案的管理第十三條檔案所有權根據單位的所有制性質確定。
國有企業資產與產權變動的,其檔案所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檔案,合資合作期間歸雙方共同所有;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終止、解散後,企業的檔案交原中方合資、合作者保存,或者由當地國家綜合檔案館保存。

閱讀全文

與江蘇哪些地方有檔案地方法規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麵粉做豆沙包子的方法與步驟 瀏覽:194
東北酸菜怎麼快速腌制方法 瀏覽:187
野釣的正確方法圖片 瀏覽:728
做深蹲的正確呼吸方法是什麼 瀏覽:841
燒鴨使用方法 瀏覽:137
調查對象的最佳方法 瀏覽:321
拾音器的安裝方法 瀏覽:972
a型法蘭承插式柔性連接方法 瀏覽:281
稅後工資計算方法 瀏覽:386
韓國玫瑰面膜使用方法 瀏覽:906
有框地簧門安裝方法圖解 瀏覽:676
想要讀公辦學校有哪些方法 瀏覽:169
概率密度估計方法有哪些 瀏覽:82
杭州婚姻修復方法操作步驟 瀏覽:144
沙糖桔種子種植方法 瀏覽:500
手機掉水裡的處理方法 瀏覽:649
細胞死亡的檢測方法有哪些 瀏覽:873
三彩瓷鑒別方法 瀏覽:353
水鍾的製作方法簡單 瀏覽:671
開啟手機功能的方法 瀏覽: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