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動火作業分為哪三級
動火作業分為:特級動火,一級動火,二級動火。
1.如熬瀝青、烘砂、烤板等明火作業和鑿水泥基礎、打牆眼、電氣設備的耐壓試驗、電烙鐵錫焊、鑿鍵槽、開坡口等易產生火花或高溫的作業等都屬於動火的范圍。動火作業根據作業區域火災危險性的大小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個級別。動火作業所用的工具一般是指電焊、氣焊(割)、噴燈、砂輪、電鑽等。
2.級別分類如下:
一.特級動火:是指在處於運行狀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和罐區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所謂特殊危險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如果有絕對危險,必須堅決執行生產服從安全的原則,就絕對不能動火。特級動火的作業一般是指在裝置、廠房內包括設備、管道上的作業。凡是在特級動火區域內的動火必須辦理特級動火證。
動火監護人一般由動火作業所在部位(崗位)的操作人員擔任,但必須是責任心強、有經驗、熟悉現場、掌握滅火手段的操作工。動火監護人負責動火現場的防火安全檢查和監護工作,檢查合格,應當在動火許可證上簽字認可。動火監護人在動火作業過程中不準離開現場,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通知停止作業,及時聯系有關人員採取措施。作業完成後,要會同動火項目負責人、動火執行人進行現場檢查,消除殘火,確定無遺留火種後方可離開現場。
❷ 動火作業包括哪些
在禁火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鑽、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屬於動火作業。
分類:
公司內的動火作業分為A級、B級、C級三類:
1、A級動火作業
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易燃易爆場所指本規程第二款第2條規定的區域。
2、B級動火作業
公司區域內除易燃易爆場所外,有關部門或承包方進行的臨時性的維修、改造、施工等動火作業。
3、C級動火作業
指在公司焊接線區域內進行的固定的長期性動火作業。遇節假日、雙休日或特殊情況時,除C級動火作業外,公司內進行的其它動火作業一律按A級動火作業升級管理。
動火作業主要管控要求:
1、所有的動火作業,除非得到許可,否則只能在指定區域進行,如機修間、廚房等。
2、只有培訓取證的人才能進行焊割動火作業,其它形式動火要經過安全風險告知。
3、焊割人員必須完全了解工作環境及焊割工作的危害性。
4、清除動火點周邊10米以內的可燃物或採取有效的隔離方法進行隔離;防火隔離物要用阻燃材料理嚴密封堵,嚴禁用塑料薄膜及塑料編織袋等。
5、高處動火,其下部孔洞、縫隙、井口、地溝等要密封;下方或附近5米內有受限空間要進行易爆氣體檢測(如地下溝、地下池)。
6、在金屬外部焊割,應採取措施防止另一側易燃物被高溫引燃。
7、風管動火前,應先關閉系統和管道,防止飛火引燃其它位置可燃物。
8、乙炔瓶要安裝阻火器,氧氣瓶、乙炔瓶有防震圈和保持5米以上距離,且遠離火源、熱源、放射性物質10米以上,氣瓶不得碰撞、曝曬、倒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