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司機駕駛員績效考核方案
為充分調動聘用駕駛員工作積極性,提高機關公務用車效率和服務水平,規范車輛管理和駕駛員崗位工作紀律,根據區里要求,結合社區有關文件精神,特製訂本辦法。
一、考核的指導思想及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則,建立與車輛駕駛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系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聘用駕駛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二、考核對象
機關聘用駕駛員。
三、駕駛員的基本要求
1、駕駛員應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保持車輛內外整潔,做到「三勤三不漏」即:勤保養、勤檢查、勤擦洗;不漏油、不漏氣、不漏水,使車輛處於良好狀態;
2、駕駛員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管理,謹慎駕駛、安全文明行車,杜絕酒後開車,確保行駛安全;
3、駕駛員必須自覺執行規章制度,服從調配,做到執行任務及時、准確、無誤,不擅離工作崗位,有事需提前請假;
4、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嚴禁擅自將車輛借與他人駕駛;
5、駕駛員因公、因病、因事請假和休假,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後須將車鑰匙交給車輛使用的分管領導;
6、駕駛員要堅持勤儉節約,節省開支,避免浪費。
四、考核內容及評分細則
一考核內容。
根據安全行駛、車輛保養、服務態度、工作紀律四個方面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評分,拉開檔次,評定等級。
二評分細則。
⒈安全行駛情況。
駕駛員應依法依規安全行駛。
⑴違反交通規則的,按交通部門罰單每一起扣1分。
⑵亂停亂放或違章停車的,按交通、城管等部門罰單每一起扣1分。
⑶若發生安全事故,視其承擔的責任而定。無責任的不扣分,負次要責任的扣1分,負同等責任的扣2分,負主要責任的扣3分,負全部責任的扣5分,情節嚴重的另行處理。
⑷發生安全事故後,駕駛員應積極配合交通等有關部門處理後續工作。不配合的扣2分,情節嚴重的另行處理。
⒉車輛保養和維護情況。
⑴駕駛員應按期對車輛進行保養和維護,保持良好的車況。逾期沒有保養的,發現一次扣2分。
⑵駕駛員應在指定地點對車輛進行保養、維護和維修。不在指定地點的一次扣2分,同時所發生的費用不予報銷。
⑶車輛維修應事先匯報,經批准同意後方可到指定地點維修。出差途中發生車輛故障,應及時向所在部門報告,並按照「必要、有效」的原則就近維修。事先未匯報或未經同意擅自維修的,一次扣5分,同時所發生的費用不予報銷。
⑷車輛維修必須按核定項目進行,不得擅自擴大維修項目范圍。擅自擴大的,每擴大一個維修項目扣1分,同時所擴大項目的維修費用不予報銷。
⒊服務態度情況。
⑴如因服務態度問題受到投訴,並經查證屬實的,一次扣2分,情節嚴重的另行處理。
⑵對於被投訴的駕駛員應積極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另行處理。
⒋工作紀律執行情況。
⑴按時接送人員,因自身原因延誤所接送人員工作的,一次扣2分。
⑵上班時間不得串崗、脫崗,若串崗、脫崗,發現一次扣1分。
⑶駕駛員應服從統一調度,不服從的,一次扣2分。
⑷駕駛員操作不當致使車輛受損,造成經濟損失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內的扣2分,在2000—5000元(不含5000元)之間的扣5分,在5000—10000元(不含10000元)之間的扣10分,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另行處理。
⑸節假日因飲酒影響提前安排工作的,一次扣3分。
⑹駕駛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如因主觀原因,無故造成通訊不暢影響工作的,一次扣1分。
⒌有如下情況之一的,不予績效考核獎勵。
⑴未經批准擅自駕車外出或擅自將車輛借與他人使用的;
⑵不愛惜車輛,因駕駛員操作不當,致使車輛嚴重受損的,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的;
⑶嚴重違反交通法規或在交通事故中處理不當,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或重大不良影響的;
⑷工作瀆職或借崗位之便假公濟私,索要單位、個人、服務對象財物,造成不良影響的;
⑸酒後駕駛的`。在不予績效考核獎勵同時,不論情節輕重,均要扣發全年績效獎勵;出現責任事故的,個人承擔全部經濟損失,並予以辭退。
五、考核的方式及程序
一方式。
績效考核實行季度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季度初評,年終總評的方式進行。
二程序。
填表。每季度末,由黨政辦及車輛使用部門相關人員、分管領導共同評定,車輛使用部門填寫《七里塘社區機關聘用駕駛員績效考核季度評分表》並附依據和說明材料。
公示。考核堅持公開透明,每季度的考核情況向各駕駛員進行通報,並對年度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對減分或涉及事項在定性上有異議的,或者考核對象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可在考核結果公示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填寫《考核結果異議申訴書》,向黨政辦申請復核。黨政辦在接到復核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會同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對要求申請復核人提出復核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復核人。
兌現。考核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後,由黨政辦和經濟發展辦執行兌現獎懲。
存檔。建立駕駛員績效考核檔案,將績效考核結果整理歸檔,做到有規可循、有據可查。
六、績效考核結果運用
每季度進行考核並兌現,績效考核基準分數為100分。績效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獎勵2000元;得分在90分(含90分)—95分(不含95分)之間的獎勵1750元;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不予獎勵,其中得分80分以下的予以辭退。
七、其他事項
一工作不滿一年,績效獎勵根據得分對應獎勵標准按實際參加工作時間進行折算。
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管理,貫徹車輛使用、維修、安全管理責任制,提高車輛使用率,提高車輛保養標准,提高司機安全意識,提高司機服務水平,規范司機工作紀律,使所有的車輛能更好地服務於生產工作,滿足生產第一線的需要,確保行車安全。根據管理處車輛管理規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特製訂本方案。
一、評比小組
為加強管理處車輛的管理力度,成立考核評比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車隊長xxx擔任,副組長由車隊安全管理員xxx擔任。駕駛員由評比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核評比,參加考核人員為各科室管理人員。被考核人員為納入管理處管理的所有駕駛員。
每次考核由評比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分發表格由參加考核人員不記名填寫,考核結果由評比工作領導小組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將匯總最終評比結果並予以通報。
二、評比時間
原則上每季度對駕駛員進行一次綜合考核評比,時間為每季度最後一個月下旬,每年12月份將把四個季度考核評比成績匯總,年終評比出「紅旗車「、「年度優秀駕駛員「,並給予獎勵。
三、評比依據
近來管理處車輛安全形勢不好,少數駕駛人員安全觀念淡保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工作,從源頭上預防事故的發生,確保司乘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車輛安全,特製訂駕駛員評比方案。
(一)要從思想上重視起來,加強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要組織駕駛人員認真學習管理處的員工管理規定和車輛管理規定,學習交通法規,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禁違法違規駕駛車輛。
(二)加強車輛派遣制度,扎實落實好管理處車輛管理規定的車輛調度管理。雙休或節假日除值班車輛,一律停駛集中停放,確需其它工作用車時,須報辦公室審批;如發現未經批准私自用車,要追究當事人責任。真正做到「誰用車誰負責誰、開車誰負責、誰派車誰負責「。
四、評比內容和評比細則標准
車輛是為生產、工作、生活服務的交通工具。機動車駕駛員必須自覺履行職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令「、「交通安全法「和有關安全生產規定以及車輛管理制度,確保生產安全和行車安全。為了加強管理處車輛管理、降低車輛使用成本,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安全文明行車,保障管理處的各項工順利進行,所有考評項目總分數為100分,各考評項目的評分標准如下:
(一)車輛使用管理(10分)
1、管理處所有車輛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車隊管理所有車輛,各有車單位為責任單位,駕駛員為車輛責任人。(2分)
2、管理處機關公務用車一律實行派車制度,用車部門提前填寫「用車使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交車隊,由車隊統籌安排車輛,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如遇急事臨時用車,須經分管領導批准或電話通知,並填好出車記錄。
(4分)
3、工作用車應嚴格按照派車計劃用車,不能改變用車用途。到同一方向辦事,應盡量乘坐同一輛車。如可用其它辦法辦理的事項,盡量不動用車輛。(2分)
4、雙休日、節假日期間除值班用車外,特殊情況用車必須報分管領導批准同意後,由車隊安排車輛。(2分)
(二) 車輛維修保養管理(25分)
1、管理處所屬車輛維修保養除特殊情況外,必須在統一指定的修理廠維修。(5分)
2、管理處所屬車輛維修實行申報制,本著視情維修與定期保養相結合的原則,凡需要維修保養的車輛,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單「,寫清維修項目,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報車隊核定。(5分)
3、維修金額在500元以內各單位自行到指定修理廠維修,500元以上XX以下報車隊審批,XX元以上由車隊書面申請報管理處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修理,不得隨意增加修理項目。如確需增加維修項目,及時報告車隊,車隊到現場核實後報管理處領導同意。(10分)
4、駕駛員對維修車輛應在現場監督,維修完後由駕駛員驗收合格、確認無誤後簽字記賬。(5分)
(三) 車輛用油管理(20分)
1、管理處所屬車輛用油原則使用統一辦理的中石化ic卡加油。加油卡每台車一張,對車號加油。(5分)
2、遇有特殊情況不能使用ic卡加油。預先請示領導同意後,可用現金加油。(5分)
3、加油卡若不慎遺失或被盜,應及時報車隊掛失。入未及時掛失造成的後果由遺失人承擔損失。(5分)
4、車隊每月對所有車輛用油情況和公里數進行公布。(5分)
(四) 車輛費用結算管理(10分)
1、車輛維修費由車隊憑《車輛維修審批單》與修理廠對賬無誤後,統一結算,報管理處領導審批後財務報賬。(4分)
2、燃油費、保險費、養路費、路橋年票費、車船使用稅由車隊統計申報,由管理處統一結算. (3分) 3、停車費、通行路橋費由各單位自行報銷。(3分)
(五) 車輛及駕駛員安全管理(25分)
1、車隊和有車單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做到:「誰用車誰負責,誰開車誰負責,誰派車誰負責「抓好車輛安全管理. (2分)
1、要定車定人,車隨人走,嚴禁未經允許自行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因交他人駕駛造成事故或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自行處理的,全部責任由當事人承擔。(3分)
3、要愛護車輛定時搞好車輛檢查,保養維修,不斷增強安全意識。(2分)
4、定期抓好駕駛員職業規范,加強車輛安全和保養維修等方面知識的學習培訓。(3分)
5、駕駛員要精心愛護車輛,對車輛要勤檢查、勤緊固、勤潤滑。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因檢查不到位造成車輛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3分)
6、要做好出車前、途中、回場檢查。車輛要停放到指定位置,關閉電源,拉緊制動,鎖好車門,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車輛安全。(2分)
7、駕駛員要注意休息,嚴禁疲勞駕駛。駕駛車輛要精力集中,謹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開「英雄車「、「賭氣車「,不開帶故障車上路,嚴禁酒後駕車,做到文明駕車。(3分)
8、行車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報告車隊,同時報警並跟保險公司取得聯系。(4分)
9、車隊要建立行車日誌制度,使駕駛員真正做到「遵章、守紀、安全、節約「。 (3分)
(六) 駕駛員職責(10分)
1、認真學習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管理處的各項規章制度。(1分)
2、駕駛員出車前應檢查車輛,檢查駕駛證、行車證、養路費、路橋票、保險單號及各種標記是否齊全。(1.5分)
3、認真完成管理處的派車任務要求,服從派車調度人員指揮,不得私自出車,不得改變行車路線。(1.5分)
4、愛護車輛,及時檢查維修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和車況良好。(2分)
5、要熱情服務,禮貌待人。(1分)
6、駕駛員應愛崗敬業,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業務水平。(1分)
7、積極完成車隊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2分)
五、獎懲標准
根據分數不同,分為以下等級:
優秀: 90分以上;
良好: 80~89分;
中等: 70~79分;
及格: 60~69分;
不及格:60分以下。
為提高駕駛員工作積極性、主動性,體現多勞多得,按勞分配的原則。同時規范司機的工作行為,結合公司運作實際情況,特擬定此績效考核方案:
一、工資構成
1、大客駕駛員
【月度基本工資+月度加班接送員工往返次數補貼+開小車公里數補貼+100元(安全獎勵)】×考核項目細則得分百分比
2、小車駕駛員
【月度基本工資+車輛行駛公里數補貼+100元(安全獎勵)】×考核項目細則得分百分比
二、相關規定
1、大客駕駛員加班按照接送員工發車往返次數,每加班發車往返一次補貼12元,正常工作接送員工不計補貼;
2、公里數計算按0.2元/公里,大客駕駛員機動調整開小車,計公里數也按照此標准。
3、每月對車輛行駛公里數和實際油耗量核算,如果油耗標准出現異常情況,將依據問題嚴重情況給予處罰;
4、安全獎勵,即當月度安全事故為零,如果出現一次或以上的安全事故,該項獎勵取消。
三、駕駛員績效考核細則(滿分100分)
一、考核實施目的:
1、提升物流部管理水平,幫助員工改進工作方式,提高工作績效。
2、有效增加員工之間的合作精神,對員工全面的工作進行客觀了解和公正評價。
3、作為員工薪資調整、績效工資發放、職務調整的依據。
二、適用范圍:
公司物流部門全體(大車)司機人員。
三、考核內容:
1、司機崗位工資制:司機人員工資實行月薪制,每月工資6500元。
2、司機崗位工作流程標准化,對關鍵違規項目進行處罰。
1)處罰由車隊隊長或調度提出,由物流經理核准執行,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接到通知後有5天時間向物流經理提出申訴。
2)對合理處罰的,繼續執行;對錯誤處罰的,將作為隊長、調度工作績效考核依據。
3)所有樂捐款,作為部門基金(聚會、獎勵等)使用,由財務部暫存。
4)所有罰款金額從工資中扣除或要求執行額外的經濟賠償。
5)所有處罰均由車隊隊長記錄在員工檔案,詳細記錄違規過程和處罰結果,作為績效考核的參考依據。
3、實施司機績效考評:
1)每季度考評一次,物流部調度、車隊隊長分別考評,計算平均分;
2)季末評分前3名(含並列)者,每人獎勵800元。
3)季末評分後5名(含並列)者,每人樂捐300元。
4)連續4個季度排名前2名者,獎勵1000元,並可晉升為副隊長。
5)連續2個季度排名後3名者,公司有權給以辭退處理。
4、設立多項獎勵條例,對表現優異的司機人員進行表彰和激勵。
1)所有獎勵均需由車隊隊長提出,經物流經理審批後上報總經理批准執行。
2)除工齡工資外所有獎勵均會議宣布,張榜公示,現金形式兌現。
3)所有獎勵均記錄進司機個人檔案,作為崗位晉升的評判依據。
⑵ 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辦法的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道路運輸駕駛員動態管理,推進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體系建設,引導道路運輸駕駛員依法經營,誠實信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有關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道路運輸駕駛員的誠信考核,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的道路運輸駕駛員,是指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
本辦法所稱的誠信考核,是指對道路運輸駕駛員在道路運輸活動中的安全生產、遵守法規和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的綜合評價。
第三條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工作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的原則。
第四條道路運輸駕駛員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誠實信用,文明從業,履行社會責任,為社會提供安全、優質的運輸服務。
第五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快道路運輸駕駛員管理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道路運輸管理信息系統,完善道路運輸駕駛員資料庫,建立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公共信息平台。
第六條交通運輸部主管全國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職責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工作。 第七條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等級分為優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別用AAA級、AA級、A級和B級表示。
第八條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內容包括:
(一)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情況;
(二)遵守法規情況:違反道路運輸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情況;
(三)服務質量情況:服務質量事件和有責投訴的有關情況。
第九條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實行計分制,考核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20分,從道路運輸駕駛員初次領取從業資格證件之日起計算。一個考核周期屆滿,經簽注誠信考核等級後,該考核周期內的計分予以清除,不轉入下一個考核周期。
根據道路運輸駕駛員違反誠信考核指標的情況,一次計分的分值分別為:20分、10分、5分、3分、1分五種。計分分值標准見附件1。
第十條對道路運輸駕駛員的道路運輸違法行為,處罰與計分同時執行。
道路運輸駕駛員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的,計分時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十一條道路運輸駕駛員對道路運輸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計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相應的誠信考核等級按規定予以調整。
第十二條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等級,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下列標准進行評定:
(一)道路運輸駕駛員具備以下條件的,誠信考核等級為AAA級:
1.上一考核周期的誠信考核等級為AA級及以上;
2.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分值為0分。
(二)道路運輸駕駛員具備以下條件的,誠信考核等級為AA級:
1.未達到AAA級的考核條件;
2.上一考核周期的誠信考核等級為A級及以上;
3.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分值未達到10分。
(三)道路運輸駕駛員具備以下條件的,誠信考核等級為A級:
1.未達到AA級的考核條件;
2.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分值未達到20分。
(四)道路運輸駕駛員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有20分及以上記錄的,誠信考核等級為B級。 第十三條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檔案,並及時將道路運輸駕駛員的相關信息和材料存入其誠信檔案。
根據道路運輸駕駛員的從業資格類別,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檔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基本情況,包括道路運輸駕駛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住址、聯系電話、服務單位、初領駕駛證日期、准駕車型、從業資格證號、從業資格類別、從業資格證件領取時間和變更記錄以及繼續教育情況等;
(二)安全生產記錄,包括有關部門抄告的以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掌握的責任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原因、事故經過、死傷人數、經濟損失等事故概況以及責任認定和處理情況;
(三)遵守法規情況,包括本行政區域內查處的和本行政區域外抄告的道路運輸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相關法規的情況;
(四)服務質量記錄,包括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通報的服務質量事件的時間、社會影響等情況,以及有責投訴的投訴人、投訴內容、責任人、受理機關及處理情況;
(五)《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表》(式樣見附件2)。
第十四條道路運輸駕駛員基本情況信息保存到從業資格證件注銷或者吊銷後3年。安全生產、遵守法規、服務質量信息和《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表》保存期不少於3年。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道路運輸駕駛員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按照計分分值標准將其違章信息和計分分值填寫在從業資格證件的「違章和計分記錄」欄內,註明日期,由執法人員簽字,加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執法專用印章,並及時將相關信息錄入道路運輸駕駛員資料庫。
實行電子化從業資格證件的,相關信息直接存入電子證件和道路運輸駕駛員資料庫。
第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暢通投訴渠道,收集並匯總道路運輸駕駛員的有關誠信信息,存入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檔案和道路運輸駕駛員資料庫。
不具備法律效力的證據或者正在處理的涉及駕駛員違反道路運輸法規的相關情況,不作為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的依據。
第十七條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道路運輸駕駛員信息抄告和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將本轄區查處的外省地道路運輸駕駛員的違法行為和計分情況,抄告相應的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收到抄告信息的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錄入道路運輸駕駛員資料庫。
第十八條道路運輸駕駛員在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達到20分的,應當在計滿20分之日起15日內,到檔案所在地有培訓資格的機構,接受不少於18個學時的道路運輸法規、職業道德和安全知識的繼續教育。繼續教育結束後,道路運輸駕駛員憑繼續教育合格證明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清除計分手續。
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審核並收存繼續教育合格證明,在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的「繼續教育記錄」欄內標注繼續教育起止時間,並將相關信息錄入道路運輸駕駛員資料庫,清除繼續教育前的計分。在本次誠信考核周期內,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等級為B級。
第十九條道路運輸駕駛員應當在誠信考核周期屆滿後20日內,持本人的從業資格證件到檔案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簽注誠信考核等級,並填寫《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表》。
道路運輸駕駛員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在誠信考核周期屆滿後20日內尚未有責任認定結論的,道路運輸駕駛員應當自收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後15日內,到檔案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誠信考核等級簽注手續。
道路運輸駕駛員需要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供有關誠信信息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收到《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表》後,應當對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上的違章和計分記錄、道路運輸駕駛員資料庫中的記錄、《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核實和計分匯總,並在其從業資格證件和《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表》的「誠信考核記錄」欄中標注誠信考核起止時間,簽注誠信考核等級,加蓋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專用印章(式樣見附件3)。
誠信考核周期內,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尚未有責任認定結論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待事故責任明確後,簽注誠信考核等級。
第二十一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向社會公布本轄區內道路運輸駕駛員歷次考核周期的計分分值、誠信考核等級以及下一次簽注誠信考核等級的時間等相關信息和查詢方式,提供查詢便利。
第二十二條單位和個人對公布的誠信考核信息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15日內,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書面舉報或舉證,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舉報人應當如實簽署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並附聯系方式。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不得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泄漏舉報人的姓名及有關情況。 第二十三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及時掌握本單位道路運輸駕駛員的誠信考核等級,並作為培訓、辭退道路運輸駕駛員,調整道路運輸駕駛員工資和獎勵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四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加強對誠信考核等級為B級的道路運輸駕駛員的教育和管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調離駕駛員工作崗位。
第二十五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鼓勵道路運輸經營者以及其他相關的社團組織對誠信考核等級為AAA級的道路運輸駕駛員進行表彰獎勵。
第二十六條道路運輸經營者不得安排誠信考核等級為B級的道路運輸駕駛員,承擔具有重大政治和國防戰備意義、社會影響大、安全風險高的運輸生產任務;不得安排其承擔黃金周和春運期間的道路旅客運輸任務。
第二十七條道路運輸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其列入黑名單,並向社會公告:
(一)在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達到20分,且未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
(二)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時間,未簽注誠信考核等級的;
(三)從業資格證件被吊銷的。
第二十八條道路運輸駕駛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按照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依法撤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一)連續3個考核周期誠信考核等級均為B級的;
(二)在一個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有3次以上達到20分的。
第二十九條道路運輸經營者在一個年度內,所屬取得從業資格證件的道路運輸駕駛員累計有20%以上誠信考核等級為B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向其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並不得將其作為道路運輸行業表彰評優的對象。
道路運輸經營者連續兩個年度,所屬取得從業資格證件的道路運輸駕駛員均累計有20%以上誠信考核等級為B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還應當向社會公告,且1年內不得批准其新增運力。 第三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人員、裝卸管理人員以及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和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誠信考核辦法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參照本辦法制定,並報交通運輸部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1.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計分分值標准
2.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表
3.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專用印章式樣
附件1 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計分分值標准
一、道路運輸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計20分:
1.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負同等責任的;
2.轉讓、出租從業資格證件的;
3.超越從業資格證件核定范圍,從事道路運輸活動的;
4.駕駛未取得《道路運輸證》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5.本次誠信考核過程中或者上一次誠信考核等級簽注後,發現其有弄虛作假、隱瞞相關誠信考核情況,且情節嚴重的。
二、道路運輸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計10分:
1.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發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負次要責任的;
2.駕駛無《道路運輸證》的車輛,從事道路旅客或者貨物運輸經營活動的;
3.駕駛無包車客運標志牌、包車票、包車合同的車輛,從事客運包車經營的;
4.駕駛未取得《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從事超限運輸經營活動的;
5.擅自塗改、偽造、變造從業資格證件上相關記錄的;
6.有受到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通報批評的服務質量記錄的。
三、道路運輸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計5分:
1.駕駛無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的車輛,從事班車客運經營的;
2.超越《道路運輸證》上註明的經營類別或者經營范圍,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
3.駕駛擅自改裝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
4.駕駛客運班車不按批準的客運站點停靠或者不按規定的線路、班次行駛的;
5.駕駛客運包車未按照約定的時間、起始地、目的地和線路行駛的;
6.未配合汽車客運站執行車輛安全例行檢查以及出站檢查制度,擅自駕駛客車出站的;
7.在旅客運輸途中擅自變更運輸車輛或者將旅客移交他人運輸的;
8.駕駛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未按照危險化學品的特性採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的;
9.有受到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通報批評的服務質量記錄的。
四、道路運輸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計3分:
1.沒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的;
2.駕駛未按規定維護、檢測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
3.駕駛未按規定投保承運人責任險的車輛,從事道路旅客或者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活動的;
4.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時間30日以上未簽注誠信考核等級的;
5.超過規定時間30日以上未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
6.有受到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通報批評的服務質量記錄的。
五、道路運輸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計1分:
1.未按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
2.未按規定隨車攜帶《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從事班線客運經營的;
3.未在規定位置放置客運標志牌,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
4.服務單位變更,未申請辦理從業資格證件變更手續的;
5.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和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駕駛員未按規定填寫行車日誌的;
6.超過規定時間,未簽注誠信考核等級,且未達30日的;
7.超過規定時間,未參加繼續教育培訓,且未達30日的。
⑶ 駕駛員技能等級證書怎麼考
參加駕駛員職業資格考試的流程:首先是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駕駛員職業資格考試的報名,到公安局車管所進行報名即可,汽車駕駛員職業資格考試是公安局車管所舉辦的資格考試;其次是指定時間進行學習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最後報名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參加考試。
駕駛員職業資格考試的考核方式: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理論知識考試合格者方可參加技能操作考核。技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考核時間:理論知識考試時間: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時間:120 min。
駕駛員職稱有4種。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⑷ 駕駛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駕駛員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指導思想
為提高項目管理水平,進一步推進駕駛員業績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考核激勵機制,激發駕駛員的工作積極性,更好地促進項目發展,結合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范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項目所有駕駛員的績效考核。
第三條 考核原則
公平、公開、公正、客觀
第四條 考核組織
綜合辦和車輛使用部門負責對駕駛員進行考核,每月組織考核一次。
( 二 ) 考核辦法
第五條 考核時間
考核以一季度為考核范疇,採取月度考核為主,日常監督檢查為輔的考核方式。
第六條 考核內容
1、出勤率
2、車輛油耗
3、車輛衛生
4、維修保養
5、行駛里程
6、工作表現
第七條 評分標准和評分結果
評分標准:績效考核每月度考核,總分為100分。
評分結果:
分為:優秀(95分以上);良好(80分-94分);中等(65分-79分);及格(60分-64分):差(60分以下)五個檔次。
第八條 考核流程
1、駕駛員由綜合辦和具體使用部門以不少於兩人的.方式組織考核。其中綜合辦佔60%的考核比重,具體使用部門佔40%的考核比重。
2、考核評分最終結果由考核小組審定,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後生效。
第九條績效獎金
1、績效獎金標准為100元/天。分別為:差(90元/天),及格(100元/天),中等(120元/天),良好(130元-140元/天),優秀(150元/天)。
2、駕駛員連續兩個月考評為差的,項目直接辭退。
第十條 請假管理
1、請假必須寫請假條,簽字後交綜合辦留存。
2、請假時間3天以內(含3天)由綜合辦批准;超過3天由項目經理審批,並要及時通知車輛使用部門和使用人。
3、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當月績效考核一律為差。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由綜合辦負責解釋。附件
;⑸ 司機績效考核方案
篇一:駕駛員績效考核方案
為提高駕駛員工作積極性、主動性,體現多勞多得,按勞分配的原則。同時規范司機的工作行為,結合公司運作實際情況,特擬定此績效考核方案:
一、工資構成
1、大客駕駛員
【月度基本工資+月度加班接送員工往返次數補貼+開小車公里數補貼+100元(安全獎勵)】×考核項目細則得分百分比
2、小車駕駛員
【月度基本工資+車輛行駛公里數補貼+100元(安全獎勵)】×考核項目細則得分百分比
二、相關規定
1、大客駕駛員加班按照接送員工發車往返次數,每加班發車往返一次補貼12元,正常工作接送員工不計補貼;
2、公里數計算按0.2元/公里,大客駕駛員機動調整開小車,計公里數也按照此標准。
3、每月對車輛行駛公里數和實際油耗量核算,如果油耗標准出現異常情況,將依據問題嚴重情況給予處罰;
4、安全獎勵,即當月度安全事故為零,如果出現一次或以上的安全事故,該項獎勵取消。
三、駕駛員績效考核細則(滿分100分)(見附表)
篇二:司機人員績效考核制度方案
一、考核實施目的:
1、提升物流部管理水平,幫助員工改進工作方式,提高工作績效。
2、有效增加員工之間的合作精神,對員工全面的.工作進行客觀了解和公正評價。
3、作為員工薪資調整、績效工資發放、職務調整的依據。
二、適用范圍:
公司物流部門全體(大車)司機人員。
三、考核內容:
1、司機崗位工資制:司機人員工資實行月薪制,每月工資6500元。
2、司機崗位工作流程標准化,對關鍵違規項目進行處罰。(參見附表1)
1)處罰由車隊隊長或調度提出,由物流經理核准執行,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接到通知後有5天時間向物流經理提出申訴。
2)對合理處罰的,繼續執行;對錯誤處罰的,將作為隊長、調度工作績效考核依據。
3)所有樂捐款,作為部門基金(聚會、獎勵等)使用,由財務部暫存。
4)所有罰款金額從工資中扣除或要求執行額外的經濟賠償。
5)所有處罰均由車隊隊長記錄在員工檔案,詳細記錄違規過程和處罰結果,作為績效考核的參考依據。
3、實施司機績效考評:(見附表2)
1)每季度考評一次,物流部調度、車隊隊長分別考評,計算平均分;
2)季末評分前3名(含並列)者,每人獎勵800元。
3)季末評分後5名(含並列)者,每人樂捐300元。
4)連續4個季度排名前2名者,獎勵1000元,並可晉升為副隊長。
5)連續2個季度排名後3名者,公司有權給以辭退處理。
4、設立多項獎勵條例,對表現優異的司機人員進行表彰和激勵。(附表3。)
1)所有獎勵均需由車隊隊長提出,經物流經理審批後上報總經理批准執行。
2)除工齡工資外所有獎勵均會議宣布,張榜公示,現金形式兌現。
3)所有獎勵均記錄進司機個人檔案,作為崗位晉升的評判依據。
篇三:貨車司機績效考核方案
為促進職工工作積極性,工作更充實。在每年銷售旺季:3月—11月,特為運輸部貨車司機每人每月增加500元績效獎金。按月進行考核,每月按30天計算。根據公司現有車輛6620,905,498,28691分為四組制定考核標准。
1、工作量考核
工作量考核占總考核60%,即300元。主要考核兩個方面,一是總趟數,二是總噸數,二者各佔30%。
根據數據統計制定考核標准:
車型趟數/天噸/趟考核總趟數考核總噸數(見附表1)
每月考核表格如下:(見附表2)
2、節約成本考核
節約成本考核占總考核30%,即100元。根據物流經理統計的數據為考核基礎。主要考察車隊耗油量的控制。
耗油量超過預計耗油量,該項獎金為零;
耗油量等於預計耗油量,全額發放該部分獎金;
耗油量低於預計耗油量,全額發放該部分獎金+節約油費的20%,作為獎金。(例如:本月6620型貨車耗油量在預計耗油量范圍內,且為公司節約200元錢,則本月獎金為:100+200*30%=160元)
具體考核如下:(見附表3)
3、工作技能考核
工作技能考核占總考核5%,即25元。具體考核內容為:當月沒有任何交通事故發生。
4、工作態度考核
工作態度考核占總考核5%,即25元。具體考核內容為:要求填寫的表格填寫完整,並且上交及時;車輛的定期清潔及維護。
5、工作積極性考核
工作積極性考核占總考核5%,即25元。具體考核內容為:當月全天出勤,休息假不超過2天。
6、客戶滿意度考核
客戶滿意度考核占總考核5%,即25元。具體考核內容為:當月沒有客戶的投訴電話。
後勤司機
後勤司機全年進行績效考核。共分為出車趟數、發貨噸數、工作職責三大部分,具體考核方法如下:
一、出車趟數
每天考核趟數4趟,每月均按30天計算,全月完成120趟未達標。按實際完成趟數的比例計算績效獎金。此部分績效獎金為100元。
二、發貨噸數
此部分沒有固定獎金額度,按照發貨一噸獎勵3元計算。
三、工作職責
1、工作技能考核
工作技能考核占總考核5%,即25元。具體考核內容為:
當月沒有任何交通事故發生。
2、工作態度考核
工作態度考核占總考核5%,即25元。具體考核內容為:
要求填寫的表格填寫完整,並且上交及時;車輛的定期清潔及維護。
3、工作積極性考核
工作積極性考核占總考核5%,即25元。具體考核內容為:
當月全天出勤,休息假不超過2天。
4、客戶滿意度考核
客戶滿意度考核占總考核5%,即25元。具體考核內容為:
當月沒有客戶的投訴電話。
⑹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
第一條為保證機動車駕駛員具備應有的駕駛知識和技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由地(市)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實施。第三條考試科目的順序按照交通法規與相關知識(簡稱科目一)、場地駕駛(簡稱科目二)、道路駕駛(簡稱科目三)依次進行,前一科目合格後,再進行後一科目的考試。第四條各科目考試內容。
科目一的內容為:現行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和規章,異常氣候、復雜道路、危險情況時的安全駕駛知識、簡單的傷員急救和危險物品運輸知識;所考車輛的總體構造、主要裝置的作用,車輛日常檢查、保養、使用知識,常見故障的判斷方法、緊急情況的處理知識。
科目二的內容為:在設有障礙的場地駕駛車輛的能力。
科目三的內容為:在實際道路上正確操縱駕駛機動車的能力;遵守交通法規行駛的程度;駕駛姿勢及觀察、判斷、預見能力及綜合控制車輛的能力。第五條考試應在車輛管理所設定的考試場或指定的道路、場所進行。並事先約定考試日期、時間。第六條關於考試車輛、場地、道路的規定。
(一)車輛:
1、大型客車,車長8米以上,軸距3.9米以上。
2、大型貨車,車長6米以上,軸距3.6米以上。
3、小型汽車,車長3.3米以上,軸距2.3米以上,輪距1.3米以上。
4、二、三輪摩托車,至少有四個檔位。
5、拖拉機帶掛車。
6、其他考試用車,由省級車輛管理所確定。
有自動變速裝置的車輛不得作為考試車輛,考試車輛必須懸掛考試車標志。
(二)場地:
1、場內地面平坦,坡度小於1%,附著系數大於0.40;
2、檔位、標線准確。
(三)道路:
考試路段應有彎道、坡道、交叉路口及信號燈、標志、標線等交通設施。考試大型客車、大型貨車的距離不少於5公里,其他車輛的距離不少於3公里。考試兩輪摩托車的,可以在考試場道路上進行。第七條考試方法。
(一)科目一採用選擇、判斷正誤的方法,考試時間為45分鍾。
(二)科目二採用被考人單獨駕駛的方法。
(三)科目三採用考試人員與被考人同乘考試車(兩輪車及無法同乘的車輛除外),按照道路考試必考行為用減分法進行評判得分。被考人在道路考試時應持有相應的駕駛證件。第八條考試題目由車輛管理所按照下列規定負責出題。
(一)科目一的試卷題量為100題。
題量中《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規的考題為70%;安全駕駛、傷員急救和危險物品運輸知識的題量為15%;車輛的構造、使用、日常檢查、保養知識、常見故障的判斷方法等知識的考題為15%。
科目一考試題在全國統一。
(二)科目二按所考車型選定樁考圖。
樁考圖全國統一。
(三)科目三由操縱駕駛機動車,遵守交通法規行駛,觀察、判斷、預防、應變等綜合駕駛能力三項內容組成,按不同車型設定必須考核的項目,並設定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減分標准。
汽車、摩托車的考核項目和減分標准全國統一。第九條考試合格標准。
(一)科目一:得分數為總分數的90%以上。
(二)科目二:未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不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駛;
2、碰擦樁桿;
3、車身出線;
4、移庫不入;
5、中途停車兩次;
6、熄火;
7、腳觸地(兩輪車)。
(三)科目三100分為滿分。合格標准:大型客車90分以上,大型貨車80分以上,其他機動車70分以上。第十條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在學習駕駛證有效期內,可重新申請考試。重新考試的時間間隔不少於30天。
考試結果應當場公布。對科目二或三考試不合格的,應當指出不合格的原因。第十一條對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應當場停止該科目考試,並視為不合格。第十二條從事考試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考試員資格。持有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考試員證書。第十三條收費項目和標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⑺ 駕駛員技師操作考核有哪些內容
一、做為汽車駕駛員應熟悉和掌握汽車安全行車系統
通常我們把「人-路-車」構成的系統稱為交通系統。汽車安全行駛系統是交通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它所涉及的因素是汽車駕駛員的自身素質、操作行為和車輛技術狀況。在汽車行駛中只有這三個要素相互協調並且與周圍環境保持適應狀態,才能充分發揮整體功能,達到安全行駛的目的。實際上汽車安全行駛系統也是非常復雜的系統。如:汽車駕駛員自身素質包括思想素質、自身素質、精神狀態和心理活動、安全行車知識、駕駛員操縱技術;駕駛員操作行為包括操縱習慣、各種道路條件下的操作方法、各種氣候條件下的操縱方法,各種交通條件下的操縱方法;車輛技術狀況包括:整車技術性能,發動機總成技術性能,底盤總成技術性能和汽車使用可靠性。這人復雜內的各個因素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各因素對於總的系統的重要性盡管並不一致,但在一定條件下會發生轉化,在某些場合也有可能成為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素。
在汽車安全系統中要達到安全的目的起決定作用的是「駕駛員行車素質」在駕駛員素質中思想素質,身體素質又是起決定作用的因素,即沒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必需的身體素質,就不能發揮具有安全行車知識和駕駛技術的作用。如果其它因素都具備只是「精神狀態」不佳也會破壞駕駛員安全行車素質,駕駛員素質的決定性是有條件的,如果在行車,並停止其開車則有「素質」引起的可能性就被消除。如果駕駛員素質條件具備,但是在行駛中出現不當的操縱行為或車輛技術狀態不佳,也就可能破壞安全行車,此時,起決定作用的就是操縱行為,或車輛故障。
二、做為汽車駕駛員要熟悉和掌握「信息處理特性」
1、要正確處理信息。 在路途中,駕駛員通過自己的感官收集來自道路、交通等的各種信息,經過分析判斷做出各種操作動作,通過汽車各個操縱機構使其做出相應的運動,一次控制的結果如車速與方嚮往往與希望有偏差,此時汽車的運動情況又做為新的信息反饋給駕駛員、駕駛員將其頭腦中的予定值進行比較,判斷出誤差量再做出修正誤差的操縱動作,如此的反饋不斷通過多次控制,最終達到安全行駛的目的,如果由於外界干擾或內部的其它原因造成駕駛員對信息判斷失誤或者汽車控制失調造成行駛狀況同予定目標間的誤差無法消除時,則將會造成出現事故的可能性,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從實質上看事故是由於系統內部「失調」或「失誤」造成的外界信息的反應錯誤所致。因此,事故的出現既具有偶然性,也具有必然性,從總體上講,事故出現的時間、地點和情況都不可能事先預測是偶然發生的,但從每一件事故的起因及發生過程分析都具有其內在的原因,如果能夠採取措施消除這些內在的原因則這類事故就可以避免,這就是事故的「必然性」所在。如「霧天行車」時有視線不清
的信息,「彎路行車」車速快有離心力作用的信息,「冰雪路面」的有路滑信息,異常交通有需要提高警惕的信息等。包括駕駛員、車輛在內的汽車安全行駛系統如果對這些信息不僅接受,而且通過內部協調後,做出必須的正確反應,或者通過反饋系統修正達到正確反應,就可以避免事故實現安全行車,因此通過系統分析、能從事故發生的本質上認識事故發生的必然性,對於駕駛員都會有積極的意義,可以增長消除事故的信息,拋掉「撞大運」的思想,切實做好安全工作。 在事故中,也有屬於在外界的信息不真實或「沒有」信息的情況下發生的,往往事到關頭什麼措施都來不及,這些事例往往成為駕駛員認為「事故難防」的理由,事實如果駕駛員平時能注意學習安全行車知識,行車中除注意危險對象的直接信息外,還能注意交通環境中的間接信息,並相應採取措施,上述情況下仍可避免事故。
2、盡量減少和避免信息的「丟失」。因駕駛員接受和處理信息的能力是有限的,當外界處於強烈的視覺干擾或分散注意力的環境中,這種信息未得處理而「丟失」的現象會變得嚴重起來,由於駕駛員處理信息存在著個人問題的差異,有的屬於生理機能原因,有的屬於訓練程度和經驗多少因素,但是處理信息的特性是共同的。如果,從汽車安全行駛系統的不發生事故的條件考慮,則需要保證駕駛員在其所處的駕駛環境中傳遞信息速率應不超過駕駛員處理信息的能力,即盡量減少和避免信息「丟失」的情況發生是保證整個系統與交通環境保持協調一致的首要條件,為了實現安全行駛,必須注意駕駛處理能力這個特點,採取適當措施,從本質上只有提高駕駛員安全行車的素質,才能提高其處理信息的能力,為安全行車創造條件。
三、努力提高駕駛員安全行車素質
在汽車安全行車系統分析中,駕駛員安全行車素質做為系統三要素之一,起著決定性作用,因此要提高駕駛員預防事故的能力,就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駕駛員安全行車素質。
駕駛員安全行車素質主要包括:思想素質、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安全行車知識和駕駛操作技術。其中對於駕駛員造成肇事的原因歸納如下:技術不佳、酒後駕車、麻痹大意、亂停亂放、通過交叉路口不減速、無牌、無證駕車、轉彎速度過快、跟車距離近、夜間行車觀察不力、疲勞駕車、車況差、強行超速、超員、超載、超速行駛、對路況估計不足、互不相讓、反應遲鈍、判斷失誤、措施不當、驚慌失措等。因此說行車事故主要的原因常常是駕駛員素質、身體素質、技術素質、心理素質共同促成的,事實告訴我們解決行車安全問題關鍵在於提高駕駛員隊伍素質,增強交通法律意識、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文明意識。
四、提高汽車駕駛員預防事故的措施
1、認識和掌握「信息處理特性」,駕駛員無論是在灘區或在路上行駛,他的行動過程首先是收集各種情報、情況予以預測,作出判斷,然後才是行動,欲使行動無誤,關鍵在於收集各種情況,在駕駛中自覺不做超出自己能力的駕駛行為。
2、駕駛員要努力學習汽車安全行車的各種知識,以適應於交通安全的要求。駕駛員不但要掌握車輛行駛特性,還要熟悉自己車輛性能,隨著國家經濟建設的發展,道路條件發生了質的變化,汽車的各種特性、車速、馬力、車身質量都相應提高,車輛的操縱性、穩定性和制動的方向性及慣性力都需要在思想上重視起來,在安全行車中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做到出車前想一想,看一看,堅持途中檢查和回場後保養,掌握安全行車系統知識增強安全行車意識。
3、做為一名駕駛員要學習交通安全心理學,注重心理健康,從駕駛員-車輛系統的觀點認識事故的實質,正確認識事故出現後的偶然性與必然性和預測行車事故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關系,為消滅事故增加信心,建立科學的依據。
4、嚴格訓練,提高技術水平。正確的駕駛操作是保證安全行車的前提,為此對所訓駕駛員進行嚴格訓練,嚴格要求,在實習期間要增強自我跟車訓練實踐,掌握車輛運動規律,提高自己獨立處理各種情況的能力,避免「職業殺手」的出現。
5、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要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和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國際上普遍認為交通管理的主要手段,一是法規,二是教育,三是工程,這三點並稱為交通管理的三大支柱,對此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要通過這些手段協調交通活動中的人、車輛、道路、環境四者關系保障交通安全暢通,適應新形式發展。
⑻ 司機績效考核方案
司機績效考核方案
引導語: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績效考核起著基礎的作用,它給人力資源管理各個方面提供反饋信息,是人員招聘、薪酬管理、晉升、培訓的主要依據,也是調動員工積極性的關鍵。下面是我整理的司機績效考核方案,歡迎閱讀。
一、目的:為加強本公司車輛使用管理,進一步提高司機工作績效以更好地為公司經營做好服務保障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二、考核內容:(1)考勤情況、(2)無派車時表現情況、(3)車輛保養情況、(4)服從調配情況、(5)、客戶服務,驗貨簽單情況、(6)車輛清潔情況、(7)交通安全情況、(8)油耗管控情況、(9) 文明禮貌情況(儀容儀表)
三、所有考核項目總分數為100分,各考評項目的評分標准如下:
(1)考情情況(5分)
標准:1、遲到、早退扣1分、事假一天扣1分;
2、礦工一天2分、兩天5分,(病假須有病歷)三天以上礦工報請人事部給予開除。
(2)無派車時表現情況(10分)
標准:1、在公司內開快車以及亂停車者,稽核發現一次5分;
2、無派車時須在公司待命,服從臨時工作調配,違反一次5分。
3、吵架、斗毆,一次扣5分,連續2次打架斗毆的,報請公司予以辭退。
4、上班期間飲酒或醉酒,違反一次10分。從事涉賭等違法行為的,予以辭退。
(3)車輛保養情況(15分)
標准:1、不按規定進行各項保養操作(年審、保險、報驗工作),保養不到位或保養效率差,扣1-10分;
2、不進行保養工作,扣績效15分每次;
3、駕駛員應做到出車檢查和收車檢查,因麻痹大意,沒有按規定檢查車輛,造成車輛不必要的故障損失或者罰款,除按規定有司機承擔外,根據損失扣5分—15分。
(4)服從調配情況(15分)
標准:1、司機在接受任務指令後,應當在10分鍾內出車,否則延誤5分鍾內扣5分,延誤10分鍾內扣10分,延誤10分鍾以上按不服從調度處理,按公司規定處罰;
2、比正常外出時間超出30分鍾以上而無合理解釋者扣5分;
3、司機在每天收車時應檢查車輛燈光,雨刮器、制動、車胎氣壓、燃油、水等是否正常,方可下班,如出車時才發現故障,無燃料等現象,影響出車的,每次扣10分,(特殊情況除外)。
(5)客戶服務,驗貨簽單情況(10分)標准:1、被客戶投訴,每次扣5次;
2、無提貨員提貨時,司機必須認真核對所提貨是否和單證相符合,指導正確裝車,以免出現誤差,因司機不負責造成貨物短少或者損失的,除負責賠償外,每次扣5分;
3、接人或提貨時司機必須通過電話與客人或發貨人確認,告知客戶預計到達時間,因無確認造成等待裝貨時間或接人時間過長被投訴,每次扣5分。
(6)車輛清潔情況(10分)
標准:1、車內外不清潔的,稽核被發現每次扣2分,主管每周檢查2次; 2、 沒有進行各項檢查或衛生狀況較差,帶故障開機,扣5分-10分。 (7)交通安全情況(15分)
標准:1、因司機不慎造成交通事故或違反交通法規(超速,闖紅燈等),除公司相關規定承擔相應
損失外,每次扣10分; 2、未經批准,司機不得將車輛給他人駕駛,更不得交給無駕駛證得人員駕駛,違者扣10分; 3、未經批准,司機不得搭載非公司人員,違者扣5分。 (8)油耗管控情況(10分)
標准:1、月綜合消耗超過規定油耗3%-4%,扣4分(按車型排量規定); 2、超過規定油耗5%,扣6分; 3、超過規定油耗7%,扣10分。 (9)文明禮貌、儀容儀表(10分)
標准:1、儀容不整、車內開空調時吸煙者,稽核發現每次扣2分; 2、說話污言穢語,有損公司形象,扣10份; 1 3、接人或提貨時不遵守所進入單位的規章制度,扣10分。 四、考評辦法:
1、評分辦法採用由主管評分,經經理審核,報人力資源部備存, 2、評分等級:根據分數不同,分為以下等級 A 優秀:90分以上; B 良好:70分~89分; C 及格:60分~69分;
D 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 五、考評結果使用辦法:
考評等級與司機績效獎金掛鉤,具體辦法:
(1)如月績優秀,獎勵150分,月績考核良好,獎勵100元,月績考核及格,獎勵50元, 不及格無獎勵。
(2)連續3個月考核優秀,部門提出建議,報請嘉獎一次; (3)當月考核不及格者,警告處分一次; (4)連續三個月不及格者,計小過一次; (5)連續6個月不及格者,勸退。
六、本考核標准有規定,按本規定,無規定的'部分,按公司其它規定執行。
七、本考核標准有行政部負責解釋,自20xx年1月1日執行。
一、考核目的
為了使公司車隊司機進一步提高工作績效,更好地為公司的經營做好服務保障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二、考核范圍
適用於公司車隊全體駕駛人員。
三、考核周期
月度考核,每月三號之前完成上一月度的績效考核。
四、考核原則
定量管理和定性管理相結合,所佔分值比例為70%和30%。其中定量管理由行駛里程與出車數量構成
五、組織機構
1、公司車隊負責司機的日常管理、工作記錄、數據統計及年末考核評分;
2、總裁辦負責對車隊的相關記錄、數據和司機的工作表現進行檢查和抽查,以及 車隊司機績效考核結果的備案。
3、車隊隊長負責對車隊司機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審核。
4、公司審批確定。
六、考核程序
(一)考核周期每月1次
(二)考核內容:行駛里程、出車次數、司機油料、修理費用、安全行駛、 車輛使用、工作態度和服務質量等。
(三)考核程序:
1、車隊對司機進行日常管理、監督、檢查和記錄,並填寫車輛行駛里程、 油料消耗、修理費、路橋及其他費用統計表,公司各部門、項目用車表,油料消耗指標及車輛情況不定期抽查表,作為每月考核的依據。
2、每月車隊根據各項數據記錄和統計對司機進行考核評分。
3、考核結果經主管經理審核後,報公司領導審批,報人力資源部部備案。
七、車隊相關數據:
(一)編制人數:現編制人數4人,
(二)崗位工資:朱耀君調整後工資為2500元,湯吾林調整後工資2500元,潘德財調整後工資為3000;陸馳翔目前為試用期,現考慮與新增編制人員暫定同為2500元
(三)月工資總額:13000元
(四)年工資總額:156000元
(五)績效工資分配:以崗位工資劃出30%作為績效工資,車隊年績效工資為46800元。
(六)里程數據:車隊10年4-10程合計57700公里;人均月里程為2747公里,並以此計算11年裡程數據,以5人滿編制計算,車隊11年月里程合計13735公里,年裡程合計164820公里。(此數據為10年平均數據,介於量化考核為不可控因素較多,建議11年採用平均數可適當放大)
(七)出車次數:車隊10年4-10月份共計出車739車次,月均出車為106車次,人均月出車42車次。並以此計算11年車隊出車車次,以5人滿編制計算,車隊11年月出車合計210車次,年出車合計2520車次。(此數據為10年平均數據,介於量化考核為不可控因素較多,建議11年採用平均數可適當放大)
八、考核內容
(一)定性考核管理目標
硬性評分考核標准:油料、修理費用設定額,實行獎罰制(油料消耗標准, 另行規定)。滿分100分,7項關鍵事項根據重要性設置不同分值。
1、安全行駛:發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損害的,每一成責任扣5分。違反交通法規,受到罰款等處罰的,進行相應扣分。
2、及時出車:保障各部門的業務用車,因主觀原因,影響出車任務的,進 行相應扣分。
3、車輛維護:按各類車輛保養計劃組織開展保養工作,保養計劃按時完成 率達到100%;是否及時組織檢查車輛隱患、進行車輛維修,無因此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4、油耗:限定各類車輛油耗,車輛購置年限每增加 1 年相應調整油耗,超 出油耗標准進行相應扣分。
5、車輛衛生:定期清掃車輛,保持車輛整潔。
6、制度遵守:未經批准,將車輛轉借給他人,或公車私用的,一次扣2分,未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一次扣1分,無《派車單》私自出車一次扣2分,公司內亂停、無序停車,每次扣2分,違反《車輛管理制度》其他條款,一次扣1一分。
7、服務質量:服務態度不好、質量不高,接到投訴,調查屬實的,一次扣2分。個人衛生和儀表邋遢,一次扣一分。
(二)量化考核管理目標
量化考核標准:行駛里程、出車數量,該2項指標以根據2010年車隊平均數值來預測20xx年車隊全年數值。全年車隊績效工資為46800元,以此推算出里程系數。
1、里程系數:46800/164820=0.284
九、考核計算方式
(一)月績實際效工資:量化績效考核工資+定性績效考核工資。
(二)個人月里程轉化績效工資:個人當月實際里程數×里程系數。
(三)當月績效工資:個人月出車量轉化績效工資
(四)當月量化績效工資:量化權重70%×當月績效工資。
(五)當月定性績效工資:定性權重30%×當月績效工資。
(六)定性考核績效計算:關鍵項指標共佔30%權重,每項指標根據重要程度設置分值不等,計算指標之和。
例1:車隊某駕駛員月工資2500元,以劃出30%為績效,即不變工資為1750元,預期績效工資為750元。當月月終數據統計該員工全月行車里程2700公里,里程系數設定為0.284;計算該員工當月績效工資=2700×0.284=767;當月量化績效工資為=量化權重70%×當月績效工資=766.8×70%=537,當月該員工定性考核在7項目中有8分扣分共計得分92分,當月定性績效工資為定性權重30%×當月績效工資=767×92%×30%=212;月績實際效工資:量化績效考核工資+定性績效考核工資=537+212=749
;⑼ 司機的績效考核標準是什麼
制度,請他人代打卡或者替他人打卡扣績效3分/次;(2)嚴禁穿拖鞋上班或著裝不整齊,違者扣績效3分/次;(3)嚴禁上班過程中玩手機,違者扣績效1分/次;(4)嚴禁上班期間睡覺,違者扣績效2分/次;(5)嚴禁上班期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1小時以下的,扣績效1分/次;擅自離開工作崗位1小時以上的,扣績效2分/小時;(6)嚴禁打架斗毆,違者視情節輕重處以200至500元罰款並每次酌情扣績效3分至全部績效,情節特別嚴重的除罰款、扣績效外並給予開除;(7)嚴禁上班期間飲酒或醉酒上班,違者罰款150元並扣除績效2分/次;(8)嚴禁偷拿車間財物或惡意損壞車輛設備,一經發現原價賠償並處罰款200-500元,並每次酌情扣績效3分至全部績效,情節特別嚴重的除賠償、罰款、扣績效外並給予開除;(9)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違反車間規定造成人身安全事故,除按公司《工傷管理制度》執行外,扣績效5分/次;(10)嚴禁在維修車輛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維修。(維修車輛等特殊情況下的維修人員除外,但一定要將維修的車輛處於安全的情況下進行維修),違者罰款200元並扣除績效分1分/次;(11)在操作車輛過程中,操作人員要在規定的范圍內操作各自應駕駛的車輛,嚴禁人車分離,禁止上班的駕駛員讓他人或工人及外來人員代其駕駛,違者處以100元罰款並扣除15分績效;(12)嚴禁在操作車輛的過程中拖拉車間\倉庫電線及車間所有設備,如出現內似問題則按照以下辦法處理:第一、操作車輛導致拉斷線纜或直接將線纜拖離原來位置和撞壞接料斗甚至 將接料斗拉離原來位置不能在繼續生產等,罰款100-200元並扣績效5--10分/次;第二、操作車輛時人為因素導致車輛燒毀,比如操作時沒有檢查機油、打黃油、野蠻開車,睡覺而倒至車輛損壞等,罰款100--300元並扣除績效15分(如因睡覺等其他款有規定的、以最嚴重處理方式為准,不累扣)。第三、操作車輛的駕駛員不得將自己駕駛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如自己因有事不能及時駕駛應先報告給車隊長,再由車隊長指示其它駕駛員駕駛該車輛,比如駕駛員自己開的車輛讓其它工人或沒指令開這車輛的人員而造成車輛損壞的將對駕駛該車駕駛員50-100元的罰款並扣除績效15分,如造成安全事故的駕駛員將以最嚴重處理方式為准,不累扣.2、各種車輛維護保養(具體見保養項目)指標,評分標准為如下:(1)按照規定要求進行各項保養操作,保養部位到位並能提高保養效率,可獲得績效5--10分;反之檢查沒有進行保養的則扣5分每次.(2)按照規定要求進行各項保養操作,保養一般到位,有部分保養不到位或保養效率低,可獲得績效1--10分(3)不按規定進行各項保養操作,保養不到位或保養效率差,可扣績效1-10分;(4)不進行保養工作,可扣績效5分每次。3、各種車輛的檢查以及區域的衛生,評分標准如下:(1)按照規定要求進行各項檢查操作並搞好衛生,檢查部位到位,能積極發現問題並及時通報車隊長處理,可獲得績效1-15分;(2)按照規定要求進行各項檢查操作並搞好衛生及匯報給車隊長,可獲得績效1-10分。(3)沒有進行各項檢查或衛生狀況較差,帶故障開機,可扣績效10分4、協助車輛維修評價指標,要求和評分標准如下:車輛發生故障需及時報車隊長處理,對於小的故障自己動手維修(由所在管理員安排),在車輛故障修理的過程中,當班人員要全程在旁協助機修人員,具 體評分標准為以下三種情況:(1)按照車輛要求協助維修車輛並能積極認真負責,可獲得績效1-15分;(2)按照車輛維修的要求協助維修車輛,但未能配合好機修維的工作,可獲得績效1-10分;(3)不協助機修維修機械,可扣績效1-15分。5、工作安排調度服從性指標,評分標准如下:(1)在工作中服從管理人員或車隊長的安排,態度良好並對安排的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可獲得績效1-10分;(2)在工作中服從管理人員或車隊長的安排,態度一般並對安排的工作較為積極,可獲得績效1-5分;(3)在工作中不服從管理人員或班長的安排,態度惡劣並對安排的工作消極怠工。可扣績效1—15分。6、司機考勤指標(1)嚴禁遲到或者早退,如果出現遲到或者早退,則按照以下辦法處理:遲到或早退10分鍾(含)以內,自第三次(含)開始扣除績效0.5分/次;遲到或者早退10分鍾以上1小時(含)以下的,扣績效3分/次;遲到或者早退1小時以上4小時(含)以下的,除扣除固定3分/次績效分外,還將扣除半天的基礎工資,且每個小時還需扣除0.5分績效;遲到或者早退4小時以上的,除固定3分/次績效分和相應比例的基礎工資外,每個小時還需加扣除1分績效;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者早退超過30小時以上的,視為自動離職處理;(2)嚴格請假管理司機與生化車間工人除按轉班固定調休外,其他時間均為上班時間,不得隨意請假。司機如需請假的,需提前一天向車隊長申請,在獲的允許的情況下方可請假。請假1天需隊長和管理員審批;連續請假兩天或2天(含)以上7天以下的,需 車隊長、管理員審核,車間主任審批;請假超過7天(含)的,需車隊長,管理員,車間主任審核,生產廠長審批。如果出現緊急情況,則必須通過電話向車隊長,車間主任請假,經過車間主任允許方記為請假,且返廠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如未經車間主任允許,則視為曠工。對司機請假、曠工的,績效考核按以下辦法執行:第一條一個月內請假不超過兩天,且非連續請假的,扣當天基礎工資且扣績效3分/天;第二條一個月內連續請假2天或非連續請假超過2天的,扣除當天基礎工資和績效,並扣剩餘績效1分/天;第三條一個月內連續請假超過兩天的,扣除當天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並扣剩餘績效1.5分/天;第四條一個月請假超20天以上,扣除全月績效和當天基礎工資。第五條曠工一天按3天計算,每曠工一天扣除3天基礎和績效工資,並扣剩餘績效10分/天;一個月內曠工三次以上或者兩個月內曠工5次以上的,除進行相應處罰外,視情節視為自動離職或開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