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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包括哪些方法

發布時間:2022-11-17 00:28:27

Ⅰ 治理土壤污染可以採取哪些方法

治理土壤污染一般是比較困難的,特別是大面積的治理更困難。常用的措施:把污染物質濃度高的上層翻至下層,而把濃度低的下層翻至上層,以此稀釋耕層中污染物質的濃度。如果耕層以下土層中污染物質濃度高,則此法無效。此外,土層淺薄,翻耕法也無效。再者,為使翻上來的心土熟化,還必須考慮施用土壤改良劑和增加施肥量。

施用客土系指在現有的污染土上覆上一層未污染土壤。換土系指將受污染的耕層挖除至適當深度後再填入未污染土壤。覆蓋客土使耕地地面增高,因此在稻田的情況下會使水漿管理產生困難,所以客土量是受限制的,客土效果常常是不大的。目前,採取換土的辦法居多。無論客土、換土或深翻,對小面積污染嚴重的土壤均可採用。但對換下來的土壤一定要妥善處理,客土的厚度一般為10~25厘米。將污染的土壤深翻到下層也可以。這些工程都很大,一般的人力手工操作難以辦到。故對大面積的換土與深翻,適用於機械操作。

了解有害金屬元素的特性及其在土壤中的活動,對於研究某些能使作物減少吸收該元素的方法來說,是極為重要的。在自然條件下重金屬的自然背景值保持著極為緩慢的動平衡而很少發生變化。與此相反,在耕種條件下人為活動使土壤環境發生變化,從而也使土壤中重金屬的活動發生變化。這就是說,在自然土壤中這些物質的變化是在很長的時間里完成的,而在耕種土壤中這些變化是在極短的時間里完成的,這些變化對制定減少有毒物質吸收的措施則是很重要的。從這一觀點出發,改良受重金屬污染的土壤的根本措施是施用客土,但是我們不能在任何情況下總是局限於追求永久性效果,排土、客土這樣的根本性措施也不是一成不變。即使是採取這樣的根本性措施也要作到因地制宜,在污染程度輕而不宜於採取排土、客土措施的情況下,可考慮利用土壤中污染物質的特性(難溶化),施用改良劑來防治土壤污染。在土壤受重金屬(如鎘、銅、鋅等)污染的情況下,施用石灰性物質提高土壤pH可使重金屬形成氫氧化物沉澱;施用促進還原的有機物質可使重金屬形成硫化物沉澱;施用磷酸鹽物質可使重金屬形成難溶性磷酸鹽;利用離子拮抗減少植物對重金屬的吸收,所有這些措施都可考慮採用。

Ⅱ 土地整治包括哪些類型

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土地開發。
土地整理是指採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對田、水、路、林、村進行綜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土地質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活動;土地復墾是指採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對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因挖損、塌陷、壓占造成破壞、廢棄的土地和自然災害造成破壞、廢棄的土地進行整治,恢復利用的活動;土地開發是指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採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將未利用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的活動。
通俗來講的話,土地整理就是對農用地進行修復,提高生產效率。土地復墾就是把建設用地恢復成可用的地,一般是耕地或林地,園地。土地開發一般是對未利用地進行開發,也就是開荒。

什麼是土地整理土地整理包括哪些內容

Ⅳ 土地三項整治內容

廣義的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土地開發。土地綜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為平台,推動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農業規模經營、人口集中居住、產業聚集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的一項系統工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佔用土地的行為。
第四條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Ⅳ 土地整治項目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土地整治項目包括調整農地結構,歸並零散地;平整土地,改良土壤;道路、林網、溝渠等綜合建設;歸並農村居民點、鄉鎮工業用地;復墾廢棄土地;劃定地界,確定權屬;改善環境,維護生態平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全面規劃,嚴格管理,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制止非法佔用土地的行為。

Ⅵ 土壤治理的方法

場地土壤受到重金屬污染時,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修復或治理:

1.土方開挖,異位修復:可通過分離細小土粒部分來實現修復,結合使用提取(溶解金屬)或對分離後的泥沙進行後續處理。

2.土方開挖,不經過處理即作他用:中度污染土壤可用作建築材料,例如在土木工程建設中加高堤壩。

3.土方開挖後填埋:無法經過土壤修復或者通過固定化處理轉化為建築材料的土壤,必須在IBC條件下進行填埋處理。

4.固定化處理:將土壤與能夠結合固定污染物的物質混合,從而滿足相關的土壤污染物釋放標准。原則上,經過處理的土壤既可以原位回填,也可以用於其他方面,比如建築材料、路基填埋等等。

5.此外,還可以採用IBC措施對場地進行修復,如應用生物棲息層(habitat layer),這可防止直接接觸污染物,並可以阻斷植物對重金屬污染物的吸收。

6.原位法土壤修復:採用酸和電動修復提取重金屬污染物。

Ⅶ 土地整治項目包括哪些

土地整治項目包括調整農地結構,歸並零散地;平整土地,改良土壤;道路、林網、溝渠等綜合建設;歸並農村居民點、鄉鎮工業用地;復墾廢棄土地;劃定地界,確定權屬;改善環境,維護生態平衡。土地整理一般可分為兩大類,即農用土地整理與城市土地整理。根據我國國情,我國現階段以農用土地整理為主,重點放在農村地區。
通過探討土地整理過程中各要素的組合規律,並依此進行模式的劃分,可以為政府的土地整理決策提供技術支持,為完善國家的土地整理技術規程和制定相關政策奠定科學基礎。在分析土地整理模式內涵與特徵的基礎上,應用層次指標分類法,分別採用土地整理地域特徵指標、待整理土地利用類型指標、土地整理目標指標和土地整理運作方式指標對土地整理模式進行了劃分,並依此對我國的土地整理模式進行了分類。
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土地整治專項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通過採取行政、經濟和法律等手段,運用工程建設措施,通過對田、水、路、林、村實行綜合整治、開發,對配置不當、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閑置、未被充分利用的農村居民點用地實施深度開發,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過程,其實質是合理組織土地利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Ⅷ 土地綜合整治的土地綜合整治七大工作步驟

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七大工作步驟 :
1、調查摸底,徵求意願。深入村組、農戶家中,通過召開村組幹部會、議事代表會、村民大會,廣泛徵求群眾意見,宣傳土地綜合整治政策,對農村土地、人口、房屋、青苗、是否同意參與土地綜合整治等基本情況作一個全面摸底。完善村民申請參與程序。
2、制訂方案,立項報批。結合實際,科學制定方案,確定目標、原則、機制、安置補償辦法和實施步驟,做好資金測算,選定項目合作主,籌措前期資金。
3、登記測量,清算補償。項目立項批准後,組織專業測量隊伍,選派村組議事會代會和群眾代表參與,逐組逐戶按戶籍進行登記、核實,對房屋及構築物、青苗及附著物進行測量、登記、簽字、確認、公示、復核,無誤後由鎮政府對房屋及建(構)築物、青苗及地上附著物開展清算補償。
4、住房安置、農戶搬遷。修建安置房,落實房源,開展搬遷,並做好戶口遷移及城市居民戶口登記工作。
5、充分社保、充分就業。完成農民變市民的戶籍變更手續後,及時落實人員社保,作好有就業意願的全員統計摸底,抓好就業培訓,尋找就業崗位,引導幫助就業。
6、工程實施,復耕驗收。組織實施三大工程,將農房舊房拆除復耕,達到國土部門驗收要求。
7、土地流轉、發展集體經濟、土地綜合開發。開展農用土地流轉工作,做好集體經濟組織預留土地的項目開發和建新平移土地的綜合開發。

Ⅸ 什麼是土地綜合整治

一、土地綜合整治的內涵

早期,我國是把土地整理、土地整治作為挖潛農村土地,實現農村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主要手段。但是對土地的改造並未能完全改善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這就需要一個內容更加豐富、全面改善農村面貌的新舉措出現。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在吸收了其他農村土地保護和改良手段的基礎,恰好完成了別的途徑無法實現的任務,即真正地實現了農民生產、生活等方面的根本性轉變。

實際上,土地綜合整治是一個復雜的大概念,它包括利用、開發、保護、治理、法規、規劃、管理等諸多要素。概況地說,土地綜合整治,是通過土地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過土地、資本、技術結合,對人(農民)、產業以及社會經濟進行綜合的統籌,使農民從被動城市化到主動城市化,實現在一樣的土地過上不一樣的生活。

其主要做法包括:土地整治(農田整治、村落整治等)、發展非農產業,進行體制和機制創新,通過建立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市場、協調各方主體利益,以及進行配套制度改革等,最後的目標是實現「耕地佔補平衡有良方,土地節約集約有增量,農民安居樂業有保障,城鄉統籌發展有希望」。

土地綜合整治的根本目的是統籌城鄉,解決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對土地的需求,為了避免再出現如本書第二章所指出的各種問題,必須避免計劃經濟體制下「一窩蜂」、「運動式」地進行,在一定的規則約束下,採取各種經濟、法律、行政的手段,穩步進行綜合整治。這里所說的規則,就是完善的空間規劃體系。完善的空間規劃體系能夠保證在實施土地綜合整治時,各個部門形成合力,協同做好土地綜合整治涉及的土地整理、城鄉建設、產業布局,避免出現多頭管理、政出多門以至於政策措施之間出現沖突,降低土地綜合整治效果。這部分內容將在本書第八章第一節中進行詳細分析。

二、土地綜合整治的內容

(一)農田整治——提高耕地集約節約利用

耕地是保障一個地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性、不可替代性的重要資源。耕地保護工作事關國家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大局。國家要發展,首先就要解決13億多人的吃飯問題,要解決吃飯問題,就必須保護相當數量和質量的耕地。加強耕地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始終是我們必須高度重視並研究解決的戰略性問題。因此,我國將保護耕地作為一項基本國策。

開展農田整治是對耕地、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進行整理復墾,在新增加耕地的同時,做到田成方、樹成行、路相通、渠相連、旱能澆、澇能排,建成集高效農業、節水農業、循環農業和集約化農業為一體的高標准農田,為規模經營和發展現代農業創造條件。

通過土地綜合整治,將農民遷移到新建小城鎮居住,可以把布局分散、數量很大、使用效率很低的農民宅基地集中起來,統一整理復耕還田。整理復墾後的土地,會大大超過小城鎮建設所佔用的耕地,確保耕地沒有減少,實現了土地使用集約化。

如台灣的農地重劃使每一塊地均能直接臨路、灌溉及排水,並透過土地交換分合,集中農戶土地,便於農機耕作及農事管理,加速農業現代化,提高農民所得。通過農地重劃,促進了台灣農村土地的機械化、市場化、現代化,並且對台灣的農村經濟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同樣,成都的城鄉互惠共享的「金土地工程」也通過土地綜合整治,極大地釋放了土地資源。在舊有的經濟模式下,成都市耕地一直存在中低產田(土)比重較大、田塊過小過多且不規整、田埂和田間道路佔地較多等問題,造成土地資源浪費,也不適應農業規模經營發展。根據測算,如果通過對這些土地進行規模整理,可整理新增耕地10%以上。此外,成都歷史形成的農村居民住宅有95%都是以自然村落、院落或獨戶居住,用地達146萬畝左右,人均佔地面積150平方米,呈現「散、多、亂」狀況。而通過實施土地整理工程,引導農民集中居住,人均佔有集體建設用地面積可下降到70平方米左右,全市將騰出60萬畝集體建設用地。

同樣,德國巴伐利亞也是通過土地整理1,推進農業現代化。巴伐利亞和歐美許多地區一樣,隨著經濟的發展,大批農民很難靠單純的農業生產維持生計。巴州政府千方百計地阻止農民賣掉田產,幫助他們在本地開辟新的生路。一方面,在制定村鎮整體發展規劃基礎上,推行農村「土地整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通過政府財政補助,將村莊分散的小塊土地進行合並,以便於大型農業機械進行耕作;通過土地置換,將優等的土地用於農業,劣質的土地用於建設基礎設施和工廠企業;通過土地整理,建設田間道路、排灌設施,使農村用地更加符合農業發展的要求。同時,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積極推廣機械化作業,組建合作社,提高農業生產的集約化和現代化水平。在上個世紀30年代,巴伐利亞一個農民只能養活10個人,農民占從業人員的33%。如今巴州一個農民可以養活100個人,農民人數僅佔全部從業人員的3%。與50年前相比,現在巴伐利亞的農民已從140萬人減少到21.4萬人。但是,農村經濟卻在不斷發展,不僅為居民提供了種類豐富的農產品,而且成為全州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州農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的年產值為320億歐元(其中純農業產值為60億),是僅次於汽車和機器製造業的第三大產業。農產品的出口額由1970年的5億多歐元增長到現在的45億多歐元。目前巴州有三分之二的中小企業紮根於鄉間,其中農業企業14萬個(佔全德的三分之一)。許多農村企業都開展多種經營,有56%的企業非農業收入高於其農業收入。

Ⅹ 土地整治的主要類型有哪些

土地整治的類型有:高效基本農田整治;林、田、路、溝整治和舊村莊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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