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發票紅沖操作流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紅字發票開具
第一步:點擊發票管理——負數發票填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負數,選擇已審核下載的紅字信息表,點擊「確認」。
第二步:備注欄顯示對應的紅字信息表編碼,確認發票無誤後,點擊「開具」即可。
2. 專票紅沖發票操作流程
專票紅沖發票操作流程如下:
1、打開開票軟體,進入「發票管理」模塊,點擊「發票填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填開」,選擇發票卷後確認發票代碼號碼,即可調出一張新的普通發票界面;
2、點擊「紅字」,錄入原來的藍字發票的代碼和號碼兩次,再點擊「下一步」(注意不能輸入錯誤的代碼號碼,否則下一步按鈕可能是灰色無法點擊);
3、接著會彈出原藍字發票的相關信息,核對後點擊下方的「確定」按鈕;
4、再次核對票面信息和備注欄的原藍字發票代碼號碼,確認無誤後點擊「列印」按鈕,列印到新的這種普通發票上,普通發票的紅字發票即可開具成功。
紅沖發票,就是沖減原銷項,然後開具正確的發票重新入帳,跨月的就需要開紅字發票了。
【法律依據】
《關於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
第一條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後,銷售退回、開票有誤、暫停應稅服務等。但不符合發票注銷條件,或因銷售部分退貨而出現銷售折扣的,需開具紅墨水專用發票,按以下方法處理:
(一)購買方取得的專用發票已用於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以在新的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寫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填寫《信息表》時,未填寫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根據《信息表》所列增值稅金額暫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除。
如果采購方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用於申報抵扣,但發票復印件或抵扣復印件無法退回,采購方在填寫信息表時應填寫相應的藍色專用發票信息。如果賣方開具的專用發票尚未送達買方,且買方未使用該專用發票申報抵扣並返還發票和抵扣,賣方可在新系統中填寫並上傳《信息表》。賣方在填寫信息表時,應以藍色填寫專用發票的相應信息;
(二)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路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審核後,生成「紅字發票信息表號」的《信息表》,並同步到納稅人系統;
(三)賣方應在稅務機關核實的《信息表》的基礎上開具紅字專用發票,並在新系統中以負數輸出開具。紅色字母的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四)納稅人也可以利用《信息表》的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向稅務機關系統地查詢《信息表》的內容。
3. 專用發票紅沖操作流程
假如需要紅沖的正數發票早已通過驗證,需要購方公司在自身的開票系統中挑選「購方申請辦理—已抵稅」;假如需要紅沖的正數發票還沒有通過驗證,需要購貨方公司在自身的開票系統中挑選「購貨方申請辦理」。
拓展資料:
一、紅沖就是以前做了一張錯誤的憑證,用紅字做一張和藍字一模一樣的紅字憑證,就可以把原憑證紅沖,然後重新再做一張正確的憑證就可以了。購買方必須暫依照《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的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留存《通知單》一並作為記賬憑證。
二、根據國稅總局重新修訂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辦法》規定納稅人開具發票和取得抵扣憑證的情況不僅在申報表中反映,而且數據要與抄報稅、抵扣信息採集等金稅信息完全一致,這就意味著目前我司遇到的已認證的增值稅發票又被工廠作廢時,必須通過紅沖增值稅發票來解決,因此,重申:請業務員務必拿到增值稅發票時與報關單上的信息進行核對以後再交財務進行認證。
三、當月未認證的增值稅發票作廢不用紅沖稅普通發票紅沖的操作流程:
1、凡發生銷貨折讓或退回,能取回原發票的,如果銷貨方未作賬務處理,可將收回的發票聯粘附在存根聯後面依次註明「作廢」,屬於銷售折讓的,應按折讓後的貨款重新開具銷售發票給購貨方,不得開具紅字發票;如果銷貨方已作賬務處理,可開具相同內容的紅字發票,以紅字發票記賬聯抵減當期的銷售收入。同時,將收回的發票聯粘附在紅字發票的存根聯上。
2、發生銷貨折讓或退回,無法取回原發票,需要開具紅字普通發票的,銷貨方必須取得對方主管稅務機關的有效證明。即由購買方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資料(稅務登記證副本,企業申請,購進貨物的發票聯、記賬憑證、入庫憑證、運輸憑證,購進貨物合同及協議書),取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XX省XX縣(市、區)國家稅務局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普通發票專用)」(省內),或由購買方提交進貨退出或折讓的有關書面材料並附有關資料交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出具意見並蓋章後(省外),才能作為銷貨方開具紅字普通發票的合法依據。否則,銷貨方不得抵減當期的銷售收入。
4. 沖紅專票怎麼操作步驟 怎麼進行專票沖紅
假如需要紅沖的正數發票早已通過驗證,需要購方公司在自身的開票系統中挑選 「購方申請辦理—已抵稅」;假如需要紅沖的正數發票還沒有通過驗證,需要購貨方公司在自身的開票系統中挑選「購貨方申請辦理」 。以上就是沖紅專票怎麼操作步驟相關內容。
發票沖紅表明原發票不正確或需要變更,必須重新發行發票調整會計意思(初始發票稱為藍票,紅沖是相對原發票) ,可以在 3 天內完成申請。在財務會計中,紅字沖銷法又稱紅字體回歸分析法,是指先用紅字體編制一套與錯誤賬戶完全一致的會計憑證,然後用藍字體編制一套合適的會計分錄的方法。一般用於會計分錄用錯誤等紅色沖擊,是用紅色字體改變或回到以前的錯誤憑證或問題的會計。在財務會計中,藍色字體的黑色字體意味著正數,紅色字體意味著負數,如果以前的證明書不正確的話,就不能再更改原來的證明書了。此時,用紅沖的方法進行變更 。本文主要寫的是沖紅專票怎麼操作步驟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5. 紅沖專票操作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專票紅沖發票操作流程如下:
1、打開開票軟體,進入「發票管理」模塊,點擊「發票填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填開」,選擇發票卷後確認發票代碼號碼,即可調出一張新的普通發票界面;
2、點擊「紅字」,錄入原來的藍字發票的代碼和號碼兩次,再點擊「下一步」(注意不能輸入錯誤的代碼號碼,否則下一步按鈕可能是灰色無法點擊);
3、接著會彈出原藍字發票的相關信息,核對後點擊下方的「確定」按鈕;
4、再次核對票面信息和備注欄的原藍字發票代碼號碼,確認無誤後點擊「列印」按鈕,列印到新的這種普通發票上,普通發票的紅字發票即可開具成功。
紅沖發票,就是沖減原銷項,然後開具正確的發票重新入帳,跨月的就需要開紅字發票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6. 已經認證抵扣的發票,發生沖紅,要怎麼處理
已經認證抵扣的發,發生沖紅,處理方法是:1、進入開票系統,點擊發票管理;2、點擊紅字信息表;3、擊增值稅專用發票紅字信息表填開;4、選擇購買方申請,再選擇已抵扣。紅沖發票,就是沖減原銷項,然後開具正確的發票重新入賬,跨月的就需要開紅字發票,紅沖就是以前做了一張錯誤的憑證,就用紅字做一張和藍字一模一樣的紅字憑證,就可以把原憑證沖,然後再重新再做一張正確的憑證。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指定的企業印製;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指定企業印製。未經前款規定的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製發票。
增值稅發票已抵扣可紅沖期限是多久
對於發票沖紅期限,與取得的扣稅憑證需在180天內進行認證抵扣有關聯。對於已經認證抵扣了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因為折扣、貨物損壞等需要作進項轉出時,購貨方向購方國稅局申請辦理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業務,然後把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交給銷貨方,銷貨方憑此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開具負數發票並交給購貨方,這個流程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對開票方來說,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跨月後有問題需要作廢的,就只有向國稅局申請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來開具負數發票進行沖賬。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後180天內購貨方既沒有認證抵扣,銷貨方也沒有申請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開具負數發票沖賬,那麼這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就不能向國稅局申請辦理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業務。
7. 購買方已抵扣的專票如何紅沖
購買方已抵扣的專票沖紅步驟如下:
1、首先,購貨方登錄開票軟體,選擇「信息表」,點擊「紅字信息表填開」;
2、選擇「購買方申請」,點擊「已抵扣」,點擊確定。彈出「開具信息表」窗口,錄入藍字發票信息;
3、返回主頁面,選擇「紅字信息表導出」,選中紅字信息,點擊「上傳」,待系統「審核通過」;
4、購貨方開具信息表並審核完成之後,由銷售方登錄開票軟體,選擇「發票填開」;
5、在開票界面點擊「紅字」,選擇「導入信息表」,自動生成紅字發票。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稅務機關在發票管理中有權進行下列檢查:
(一)檢查印製、領購、開具、取得、保管和繳銷發票的情況;
(二)調出發票查驗;
(三)查閱、復制與發票有關的憑證、資料;
(四)向當事各方詢問與發票有關的問題和情況;
(五)在查處發票案件時,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像和復制。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一)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或者未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開具發票,或者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
(二)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未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三)使用非稅控電子器具開具發票,未將非稅控電子器具使用的軟體程序說明資料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或者未按照規定保存、報送開具發票的數據的;
(四)拆本使用發票的;
(五)擴大發票使用范圍的;
(六)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
(七)跨規定區域開具發票的;
(八)未按照規定繳銷發票的;
(九)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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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專用發票紅沖操作流程
1、點擊「發票管理—紅字發票信息表—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
2、如果需要紅沖的正數發票已經認證通過,需要購買方企業在自己的開票軟體中選擇「購買方申請—已抵扣」;如果需要紅沖的正數發票未認證通過,需要銷貨方企業在自己的開票軟體中選擇「銷貨方申請」。
3、按實際情況填寫信息表中相應內容。
4、點擊「發票管理—紅字發票信息表—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查詢導出」。
5、選中剛開具的信息表,點「上傳」,稍後點「下載」,獲取信息表編號(16位數字)。
6、銷方企業,點擊「發票管理—發票填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填開—紅字—導入網路下載紅字發票信息表」。
7、選擇後,信息表中內容自動填寫在紅字專用發票中。
9. 當月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部分紅沖怎麼沖
當月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部分紅沖的方法如下:
1、登陸電子稅務系統,點擊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填開,進入紅字發票信息表信息選擇界面;
2、銷方申請。在發票已經開具,且跨月或進行過非征期抄報後,尚未進行勾選認證,可以選擇銷方申請,需要輸入藍字發票的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
3、進入專用發票填開界面,點擊「紅字」,選擇「下載或導入紅字發票信息表」,核實信息無誤後方可列印。
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以及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可申請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增值稅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經稅務機關批准後由當地的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基本聯次為兩聯即發票聯和記賬聯。普通發票則可以由從事經營活動並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各種納稅人領購使用,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也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領購使用普通發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
(二)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