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務員要怎樣保證政令暢通
公務員要保證政令暢通,就要做到:在執行政策時,要有政策觀念,要把對國家負責和對人民負責結合起來,把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結合起來;在按照政策辦事時,要准確把握政策,掌握政策界限,明確哪些能幹,哪些不能幹,自覺維護政策的嚴肅性;認真落實政策,充分體現政策的實質,不能片面理解政策,影響總體政策的落實;要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嚴格按照政策辦事,不能超出自己的職權范圍,濫用政策;堅持分級管理的原則,推行崗位責任制,一級抓一級,一級考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禁越權,違規辦事,養成令行禁止,上下協調,秩序良好的工作作風。
㈡ 如何保證政令暢通
保證政令暢通?現在的體制下很困難啊,中央下去的政策就像石頭扔進池塘後泛起的漣漪一樣,越來越淡最後消失~有些政策是好的,但是他跟某些官員的自身利益有所抵觸呀,有的知道了也全當沒聽見,小煤窯禁了又開、開了又禁如此反復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要想政令暢通一是要保持各行政機關協調一致;二是要精簡裁辦各類不必要的手續;三是政令要合情合理,符合地方情況;第四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要加強上級對下級、群眾對領導的監督,政策要公開化、透明化,因為政策是和人民群眾的利益緊密相連的,在群眾的監督下,才能從根本上夠保證政令能夠暢通傳達並切實實施。
㈢ 我國政策執行中「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具體表現形式有哪些以及其成因及對策。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現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添工加料"、附加條件的執行。在這種政策執行過程中,政策執行者往往會添加一些原政策所沒有的東西,而添加的這些東西往往是不合理的,不可行的,但執行者為了自身的利益把它們加進去,使這些不合理不可行的東西變成了合理的可行的,這樣也就會影響原定目標的實現,這就是"土政策",他們口頭上喊的是政策執行原則將與靈活性相結合、理論聯系實際的口號,實際上是自立一套,謀取私利。
第二,象徵性、"走過場"式的執行。我國政策制定、執行屬直線網路系統,這個系統正常運轉必須按照一定規則來,下級必須嚴格執行上級所作決策,必須維護上級政策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有意見、有看法可以利用正規渠道和方式反映,但同時也必須嚴格按上級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執行,這是政策執行的最高准則,但是在我國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著很多象徵性執行甚至抗拒執行的現象。
第三,改其實質、曲解其義的執行。這種現象往往是由於政策執行者根據自身有利的部分予以實施,這樣做的結果就是導致政策無法得到真正地貫徹落實,甚至收到與初衷相悖的績效。
第四,表面一致、陽奉陰違的執行。當執行機關執行的政策對自己的利益有損害的時候,他們就會制定表面上與上級政策一致,實際卻相違背的實施方案。
二、概括剖析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當前普遍存在於各級黨委和政府工作中一種極其不良的現象,對確保政令暢通、維護黨和國家政策的權威性、樹立政府公信力、有效的完成政府職責危害極大,扼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現象,對於確保黨和政府各項政策的有效落實至關重要
三、措施對策
第一,制定《政令執行程序法》,從法律上維護黨和國家政策的權威性;
第二,加強對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的教育;
第三,加大問責的力度;
第四,繼續發揮和加大各級人大、政協的執法監督檢查的力度。
㈣ 行政執行力的提高方法
行政執行力如何提高:
1.提高行政執行力,就必須堅持依法行政的原則,增強法治觀念,杜絕行政行為的盲目性和隨意性,把依法行政貫穿於行政管理和服務的全過程。切實轉變行政的理念和方式,增強法制觀念和規范意識,依法實施公共服務和管理社會事務,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提高執法水平和辦事效率。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職能執行機制,形成行為規范、有章可循的執行制度和責任明確、高效執行的執行機制。
2.提高行政執行力,就必須加大決策執行、監督和責任追究力度,堅持從嚴治政,確保政令暢通。完善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使行政監督貫穿於行政決策、行政執行的每一個環節,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侵權要賠償、違法受追究。建立和完善執行力責任考核、評議、警示、獎罰制度,把重大決策執行情況作為考核政績和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的主要依據。
3.提高行政執行力,就必須提高行政決策能力,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提高行政決策透明度,建立健全相關部門充分調查研究、公眾廣泛參與、專家集中論證、政府最終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將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與效率性有機地結合起來,使制定的政策符合客觀規律,具有操作性,避免朝令夕改,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建立行政決策評價制度,規范決策的程序和時限,力求以較小的決策成本、較高的決策效率,實現更好的決策效益。
市委四屆七次全會對今年的經濟社會發展進行了再安排、再部署,提出了新的發展目標,為確保全面完成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各項目標,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強化執行意識,提高執行能力。
㈤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強化督促檢查工作的試行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為更好地履行政府職能,推動政府決策的順利實施,制定本規定。第二條督促檢查工作是通過督促、檢查、協調、反饋等手段,推動政府重要決策和領導同志批示交辦事項落實的工作。督促檢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是保證實施、完善決策和確保政令暢通的有效方法。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做好督查工作。第三條各級政府辦公廳(室)是督促檢查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督查事項的組織實施。第四條督促檢查工作要本著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堅持「突出重點、領導授權、分工協作、及時准確、注重實效」的原則。第五條督促檢查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一)重要文件、電報規定落實的事項;
(二)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會議決定的事項;
(三)領導批示、交辦的事項;
(四)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需要政府系統辦理的事項;
(五)上級交辦需由本級政府落實或辦理的事項;
(六)領導批示的新聞媒介對本地區、本部門有關工作問題的反映和建議的處理及落實;
(七)其他需要督促檢查的事項。第六條立項下達。督查機構根據督查事項的任務確定如何立項。綜合性督查事項,先分解任務,再擬定督查的實施方案,確定督查的方法、步驟、要求等,報有關領導審簽,轉有關承辦單位落實。需幾個單位共同落實的事項,先確定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組織有關單位協同辦理。第七條跟綜督查。督查事項下達後,督查機構通過多種形式及時了解督查事項的辦理進度,分別不同情況,採取相應方式督促承辦單位按規定要求完成。必要時,督查機構可協助領導直接進行協調,組織落實。第八條情況反饋。承辦單位對交辦的督查事項按規定要求辦結上報。上報材料須全面、真實、准確,一事一文,由分管領導審核簽發,並加蓋機關印章。第九條審核報告。督查機構負責對辦結材料的審核把關。對承辦任務落實不好、文書格式不規范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退原承辦單位重新辦理。符合規定要求的,將材料分析匯總後,及時上報領導。第十條立卷歸檔。督查事項辦結後,按有關規定注結,將有關材料進行收集、整理、立卷、歸檔。第十一條分級負責、分工協作。各級政府要建立崗位責任制,做到任務清楚、責任明確,保證完成上級機關交辦的督查任務。按照誰主辦誰督查的要求,各部門具體負責督查任務的落實,工作中搞好協作配合。第十二條反饋報告。各級政府要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報告督查事項的落實情況,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辦結的,要及時說明原因,並抓緊時間辦結上報。對於決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加強督查調研,提出建議。一些辦理時限較長或一時難以落實的事項,要及時報告進度。對於緊急事項和重大問題的辦理情況,要隨時上報。第十三條安全保密。對於不宜公開或暫時不宜公開的督查事項,要嚴格執行保密工作的有關規定,嚴守秘密,防止因泄密造成工作被動或損失。第十四條各級政府要善於利用督促檢查的手段,推動大政方針、重大部署的貫徹落實;同時要加強對督查工作的領導,經常聽取工作匯報,定期檢查工作情況,幫助制定工作計劃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與問題。第十五條縣及縣以上政府辦公部門要切實加強督查工作,要本著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要求充實這方面的力量。政府各部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督查工作人員。以此建立起以政府辦公廳(室)為樞紐,聯結各級政府及部門的縱向、橫向督查工作網路。第十六條各級政府辦公部門要為督查機構選配思想素質好、政策水平高、業務工作情況熟、組織協調能力強、文字綜合水平高的工作人員。督查人員要相對穩定,並採取多種形式不斷加強業務培訓。為便於督查機構開展工作,督查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閱讀有關文件,參加有關會議和活動。第十七條督查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職責范圍和領導意見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工作中,要發揚「快」和「實」的工作作風,努力做到思想求實、作風務實、工作落實。同時,要加強理論和業務學習,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㈥ 督查工作的主要方法是
督辦工作在當政機關、事業單位、國企乃至部分大型民企都已經是應用很成熟的領域並且已經積淀了很多好的實施辦法,一是「信息同步」,即通過構建管理表單、匯總報表、正式通報和例會制度為一體的督辦信息溝通同步機制,把督辦是否存在問題、存在哪些問題、接下來應該怎麼跟蹤等進行明確,二是「任務解決」,即通過內部部門間的崗位職能劃定、監管體系梳理、資源協調和績效考核等手段實現督辦事項的最終辦結!
這些方法怎麼應用呢?毫無疑問需要藉助信息化手段來強化,單單依靠辦公室督辦人員是不夠的,而督辦管理系統之所以厲害就在於它有兩大法寶,一是流程引擎,二是數據報表,前者將督辦的全生命周期進行串聯並實現任務的自動化流轉,後者則將督辦執行全過程的情況以可視化數據的模式進行報表展示,這些任務主體明確、執行情況詳實、問題出處無處可藏、督辦追蹤有的放矢!這一塊具體的案例也有很多,平台型有天翎、普元,成品型有藍凌、致遠,他們各有所長各具優勢,如果需要引入就需要進一步深入了解和評審了。
㈦ 做好行政管理的方法
做好行政管理的方法如下:
一是明確崗位職責。日常辦公事務管理包括日常事務的計劃安排、組織實施、信息溝通、協調控制、檢查總結以及獎勵懲罰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辦公物品管理包括辦公物品的發放、使用、保管及采購以及相應制度的制定;文書資料管理包括印信管理、公文管理、檔案管理、書刊管理;會議管理包括會前准備、會中服務、會後工作;其他事務視各公司具體情況而定。
二是加強溝通。溝通包括縱向溝通和橫向溝通。縱向溝通分為與上級溝通和與下級部門溝通。與上級溝通主要是要充分領悟上級領導的意思,把握住方向,同時將自己和下級部門的觀點很好的傳達給上級,這需要行政人員有觀察分析能力和表達能力。與下級溝通主要是執行上級的決定以及收集整理下級部門各項信息,這就需要較強的應變能力和組織能力。橫向溝通包括公司內部相關職能部,與關系企業窗口部門和外界媒體政府機關等等。在傳達精神及布置工作任務及協調各部門工作時,務必真誠、謙虛。與外界溝通需要強的適應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三是注重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並即時提供給管理者。信息包括企業外部信息和內部信息。外部信息具體包括:國家政治、法律、經濟、政策規定;社會習慣、風俗、時尚變化;市場需求、消費結構、消費層次的變化;競爭企業信息;科學技術發展信息;突發事件等。內部信息具體包括財務狀況;生產狀況;產銷狀況;采購、庫存信息;設備的使用和管理;人才資源等。作為一名行政管理人員最重要的是要及時了解企業內部情況發展變化和國家政府機關相關政策和法律規定的變化。
四是使用合理的管理系統。使用適合自己公司的管理系統非常重要,有時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經過多年的探索,我們公司發現日事清在行政管理上就做的挺好看的。這個軟體是採用四象限分類,可以把需要的事情,按照「緊急且重要」、「緊急不重要」、「重要不緊急」、「不緊急不重要」。行政管理團隊的每個成員只需要按照日事清日程安排進行執行就可以了,方便實用,能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㈧ 行政檢查的種類和方式
法律分析:行政監督檢查的分類:專門監督檢查和業務監督檢查。專門監督檢查包括兩個部門:審計部門和監察部門。業務監督檢查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物價部門和衛生部門等。行政監督檢查的方法有:檢查、審查、調查、檢驗、鑒定、勘驗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監察工作,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監察機關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依照本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實施監察。
㈨ 督查工作有哪些方法
稅務機關的一切計劃、決議、命令、指示等等,都是領導科學、管理科學中的決策:而推動下級和稅務幹部去做、去落實,就必須加強督查督辦。督查督辦工作是實施領導過程中的一個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其目的是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與黨的方針、政策,達到政令暢通,令行禁止。這是領導賦予行政辦公室的一項重要工作職責。近年來,上級稅務機關一再強調對各項工作要有布置、有檢查,並實施了《督查督辦》制度,其目的就是要改變稅務機關長期以來存在的一個薄弱環節,即布置多檢查少,或者是有布置無檢查的狀況。如何做好督查督辦工作,有以下幾點:
一、 明確意義,弄清性質,把握范疇
辦公室督查督辦,是指辦公室按照領導機關的意圖和領導的指示,把有關事項交給有關單位或部門辦理並督促落實的工作,是保證政令暢通、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實現工作民主化、法制化、科學化的重要途徑,是領導活動的重要輔助,也是辦公室一項基礎性工作,其職能具有中介性,它既不是決策者,也不是實施者,但它從屬於決策者,協助決策者抓落實。督查督辦工作的成效直接關繫到上級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能否順利付諸實施、及時變為現實,關繫到本單位的中心工作和領導的重要部署能否落實。
督查督辦工作按照督促內容劃分主要有決策督查和專項督查,決策督查是指對上級機關及本級機關做出的各項重要決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執行情況進行的督促檢查。專項督查是指對某專項工作的督促檢查,如稅收宣傳督查、領導重要指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辦理的督促檢查等。有以下十三個方面的內容:
1、領導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2、上級機關公文承辦和運轉的督促檢查;
3、本機關公文運轉情況的督促檢查;
4、對下級公文的處理情況的督促檢查;
5、對本機關召開的各種會議的決策事項的督辦檢查;
6、對協調方案的實施情況的督辦檢查;
7、對議案、提案、建議的督辦檢查;
8、對信訪案件的督促檢查;
9、領導批示的督促檢查;
10、對新聞媒體批評的督促檢查;
11、對所屬單位的日常工作及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
12、對領導臨時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
13、對上級辦公室建議列為督促檢查事項的督促檢查。
二、把握政策,堅持原則,嚴格程序,做好督查督辦工作要堅持四項工作原則:
1、要嚴格按照機關的要求開展工作,所有列入督查督辦的事項都要經過領導審定,督促檢查的各個環節都要在領導主持下進行,督查過程中要及時請示匯報,最後的督查報告要請領導審核把頭;
2、要堅持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深入實際了解情況,講真話,既報喜也報憂,尤其要了解和反映那些需要領導機關解決的帶有傾向性的重大問題;
3、要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不能越俎代庖,發號施令,直接查處問題;
4、要盡職盡責,不越權,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直接辦案:
①領導交辦要求直接查處的事項;
②上級批辦的時限緊、要求高的事項;
③需要在一定范圍內保守秘密的事項;
④承辦單位沒有及時辦結的事項。
督查督辦是一項嚴肅細致的工作,必須嚴格程序,嚴密實施,重點抓好立、辦、結三個環節。
一是立項。對上級機關轉來或本級領導批示,或辦公室主動建議督查的事項,都要進行登記立項,寫明來文機關、收文日期、內容等摘要。
二是擬辦。督查件登記立項後,辦公室主任要提出擬辦意見,包括承辦單位、轉辦時間、辦理要求、辦結時間、反饋形式等,報請有關領導批示。有些督查件,領導已有了明確的批示意見,可直接按照領導批示轉承辦單位承辦。
三是辦理。根據督查件的內容,辦理分為轉辦、協辦、自辦三種形式。無論哪種形式,承辦單位都應按督查通知要求積極辦理。需要注意的是,督查通知在附領導批示或轉辦的復印件時,對那些涉及檢查舉報揭發問題的原件及檢舉人要求保密的,可採取摘錄的形式,不能將原件轉到被檢舉人手中。對一些問題比較復雜,需要幾個部門或單位共同辦理的,應明確牽頭單位;如屬於各承辦單位之間有分歧的,辦公室應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善於引導,把不同意見統一到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要求上來;辦公室協調不了的,可請有關領導出面協調,有些問題一次協調不成,要組織多次協調,直到問題解決為止。
四是催辦。督查通知發出後,辦公室工作人員要定期與承辦單位或部門聯系,及時掌握辦理情況,加強具體指導。規定辦結期限的,必須如期辦結;未規定期限的,也要抓緊辦理,盡早辦結;確實難以如期辦結的,應要求承辦單位及時通報進度情況,做到:緊急事項及時催,難度大的事項反復催,辦結時間長的事項定期催,拖著不辦的事項直接找承辦單位領導催。催辦方式,可以用電話,可以發《查辦件催辦單》,也可以直接面對面催辦,催辦情況要有記錄。
五是結案。督查有了結果,承辦單位應及時向辦公室作書面匯報。辦結匯報經辦公室初步審核,並經領導審閱同意後,即可結案。如果辦理結果不符合要求,辦公室應向承辦單位提出建議,或退回重辦、補辦。
六是反饋。督查件結案後,辦公室要本著「事事有結果、件件有迴音」的原則,搞好反饋工作。屬上級機關交辦的事項,要做專題報告;督查件涉及面較大、內容較重要的可以編發簡報,分送有關領導和單位;本單位領導交辦的事項,可將承辦單位的辦結匯報直接呈送領導閱示。
七是歸檔。督查事項辦理完畢後,應將所形成的全部材料收集齊全,按照來件、領導指示、下發通知函件、催辦記錄、承辦單位上報材料、向上級機關呈送的報告或編印的簡報排列順序,立卷歸檔。
三、加強建設,准確定位,掌握方法,做好督查工作,首先要切實抓好督查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
1、要以人為本,實現督查目標考核管理。明確每項工作目標任務的責任人、完成時限和完成質量,進行周匯報、月考核,調動督查部門和人員工作積極性。堅持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強化紀律約束,提高相關人員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2、要注重時效,實現各項工作流程的規范有序。要規范流程,對於領導會議決定事項,領導批示件的辦理,從呈批立項、下發督辦通知、跟蹤督辦、反饋、形成報告單和督查專報等每一個環節均要規定辦理時限,並於每月底匯總一次辦理情況,向領導匯報。要簡化程序,嚴格按照「簡、短、精」的要求,堅持中心工作重點查、熱點問題反復查、領導批示和重要會議部署專項查的原則,簡化目標管理督查各項程序,盡力避免黨政重復查,更多地採取黨組、紀檢、行政各部門聯合督查的方式,降低督查成本。
3、要協調各方,確立起督查工作權威。督查過程是協調服務過程,要與各單位緊密配合,特別應與紀檢和組織人事部門協調一致,擴大督查工作的影響力和作用力。同時爭取領導的重視和支持,發揮督促檢查、組織協調、直接查辦、直接匯報、情況通報、幹部任免建議等權力,提高督查部門的地位。
4、要制度到位,建立起保障機制。要落實督查工作責任制,按照「誰分管、誰負責,誰經辦、誰落實」的工作原則,實行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要落實督查工作反饋制度,貫徹「交必辦、辦必果、果必報」的工作要求,及時反饋落實情況。對於領導有明確時限要求的督查事項,堅決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結並反饋;健全會議制度,採取「月考評會」等形式,定期聽取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匯報,辦公室匯總督查事項的辦理進展和落實情況,以《督查專報》、《目標管理與督查》等形式通報;要落實獎懲制度,將督查結果作為有關幹部「評優樹先」和幹部使用的重要依據。
督查工作人員必須擺正位置。督查人員是接受領導委派開展督查工作的,必須不折不扣地體現領導意圖,完成領導交給的督查任務。從這個意義上講,督查工作是領導活動的延伸和輔助,是一項帶有使命感的嚴肅工作。但是,實際督查工作對象是千差萬別的,遇到的情況是錯綜復雜的,切不可以越俎代庖擅自表態,只能依據具體情況出謀劃策,提出合理化建議,使領導意圖盡快得到落實。督查人員是聯系溝通領導和基層的橋梁和紐帶,是抓好工作落實的促進者和協助者,要使被督查單位遇到難題想到你,協調矛盾用著你,工作懈怠害怕你。
要做好督查工作,
1、督查人員要善於溝通協調,要學會與各類人群打交道,引導他們講真話、反映實情。
2、要學會統籌兼顧,始終抓住核心問題、主要問題,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緊張有序,忙而不亂,督查工作不確定性、突發性情況很多,有時同一時間接受好幾項任務,這就要求我們不能被繁雜事務淹沒,迷失方向;需要變被動為主動,從無序中找到有序,從雜亂中理出規律,分清輕重緩急,排出時間順序,做到有條不紊,在恰當的時間,站到恰當的位置,做恰當的事情。
3、要不斷加強各類知識學習,全面打好基礎,要認真學習與督查工作緊密相關的各類專業知識,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相關業務領域文件、知識等,不斷適應督查工作的需要,力求不講外行話,不辦外行事。
4、要處理好五個關系:即點與面、褒與貶、明與暗、統與分、內與外的關系。要做到點面結合,既要面面俱到,又要有所側重,既要抓住重點,又要兼顧一般,以點帶面,以點促面;要做到褒貶相宜,選准正反兩方面典型,力求具有說服力,經得起檢驗;要明暗配合,既要明查,又要暗訪,對事件的了解要立體多維;要統分連接,充分利用督查網路的作用,擴大督查工作的覆蓋面;要內外融通,嚴格按照保密的規定和問題處理層級的要求,不隨意擴散帶保密性質的情況,為領導決策贏得時間,爭取主動,盡可能避免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