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招投標三種評標辦法
招投標三種評標辦法如下:
1、綜合評分法,政府采購招標:貨物項目的價格分值不得低於30%,不得高於60%;服務項目的價格分值不得低於10%,不得高於30%;價格分採用低價優先,計算公式: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x價格權值x100;中央投資項目招標:稱為綜合評估法;折算為貨幣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稱為綜合評價法;經商務部批准方可使用綜合評價法。
2、最低評標價法,政府采購招標:最低評標價法,是指在全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前提下,最低報價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供應商;最低評標價法適用於標準定製商品及通用服務項目;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最低評標價法,是指在商務、技術條款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時,評標價格最低者為推薦中標人;對投標報價及投標資料表中選定的評標因素(內陸運保費和伴隨服務費;交貨期;付款條件偏差;零部件、備品備件和伴隨服務;售後服務;運營費和維護費;性能和生產率;備選方案及其它等內容),按規定的量化方法,計算得出的價格為最終評標價。
3、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中央投資:以投標報價以及商務部分作必要的價格調整,無需對投標文件的技術部分進行價格折算;工程: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人中,評審出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人,但投標價格低於其企業成本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范圍和規模標准,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法律或者國務院對必須進行招標的其他項目的范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Ⅱ 工程招標評分方法有哪幾種
打分法
評標委員會每一位成員根據事先制定的評標因素(如價格、質量、信譽、服務等)和相應的分值標准,確定出某一投標不同方面的相對權重分值,再將所有權重分值進行累加,得出該投標人的得分。最後,匯總計算每一位評委的打分,總分最高或平均分最高的投標即為最佳的投標,該投標人應當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打分法在政府采購中是一種使用頻率較高的評標方法,被廣泛應用於貨物采購、服務類的招標評標中。由於該評標方法直觀、便於操作,而且可以避免因各種非正常因素對評標工作造成的影響,因此受到招投標雙方的歡迎。
打分法在使用中需要注意評標細則的制定,如果細則制定不科學、不合理,評標結果就會變成單純的價格或技術的競爭。打分法在實際操作中有其利弊、優劣,其利在於能從難於用金額表示的各個不同的投標中選擇最好的投標,對買方來說是一種判斷投標最終價值的一種合理、滿意的辦法;其弊則體現在,招標人難於確定不同技術性能的有關分數和確定每一性能所應得的分數。
綜合評估法
經評標委員會綜合評議,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應當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最低評標價法
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評標標准,計算每一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具體指標發生偏離時,所增加的貨幣數額。然後,將這些數額與投標價格加在一起,計算得出新的估值價格,即評標價格。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者應當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最低評標價法是將價格以外的有關技術、商務、供貨范圍等因素折成貨幣或給予相應的加權計算,以確定最低評標價或最佳的投標。由於該方法將價格以外的有關因素折成貨幣或給予相應的加權計算,制定細則時比較麻煩,評標時計算復雜、工作量大,因此一般政府采購項目招標時業主不願採用,但政府采購項目招標中如涉及到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時,最低評標價法在評標中是被強制使用的。
Ⅲ 常見的評標辦法有哪幾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中標人的投標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能夠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准;
(二)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是投標價格低於成本的除外。
所以常見的評標辦法包括以下3種:
1、 綜合評標法
把涉及到的招標人各種資格資質、技術、商務以及服務的條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數值,總分為100分。評標時,對投標人的每一項指標進行符合性審查、核對並給出分數值,最後匯總比較,取分數值最高者為中標人,其中商務標的計算有按接近中位數的計算方式,也有按平均加權的計取方式。
2、 經評審最低價中標辦法
分階段拆分評標步驟,先進行資格審核,符合要求的進入技術標打分環節,技術標得分超過約定底線的,進入商務標的評選,取「評標價最低者」為中標人的辦法。
3、 最低價中標法
適用於大批量簡單貨物的招標。型號規格和質量標准比較簡單明確。招標時,投標報價最低者中標。
Ⅳ 工程評標常用哪些評標方法
合理低價法、最低評價法、綜合評估法、雙信封評標法。
除技術特別復雜的特大橋和長大隧道工程外,採用合理低價法進行評標。
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項目和工程規模較小、技術含量較低的工程採用最低評標價法進行評標。
綜合評估法僅適用於技術特別復雜的特大橋梁和長大隧道工程。
雙信封評標法適合規模較大、技術比較復雜或特別復雜的工程,但應按照本指導意見和項目的不同特點,採用合理低價法、最低評標價法或綜合評估法 。
Ⅳ 建築工程招投標的評標方法有哪些,區別在哪
施工招標的評標方法主要有:
一、綜合評分法。施工招標需要評定比較的要素較多,且各項內容的單位又不一致,如工期是天、報價是元等,因此綜合評分法可以較全面地反映投標人的素質。評標是對各承包商實施工程綜合能力的比較,大型復雜工程的評分標准最好設置幾級評分目標,以利於評委控制打分標准減小隨意性。評分的指標體系及權重應根據招標工程項目特點設定。報價部分的評分又分為用標底衡量、用復合標底衡量和無標底比較三大類。
1)以標底衡量報價得分的綜合評分法。首先以預先確定的允許報價浮動范圍確定入圍的有效投標,然後按照評標規則依據報價與標底的偏離程度計算報價項得分,最後以各項累計得分比較投標書的優劣。應予注意,若某投標書的總分不低,但其中某一項得分低於該項及格分時,也應充分考慮授標給此投標人實施過程中可能的風險。
2)以復合標底值作為報價評分衡量標準的綜合評分法。具體步驟為:
a.計算各投標書報價的算數平均值;
b.將標書平均值與標底再作算數平均;
c.以(b)算出的值為中心,按預先確定的允許浮動范圍確定入圍的有效投標書;
d.計算入圍有效標書的報價算數平均值;
e.將標底和(d)計算的值進行平均,作為確定報價得分的衡量標准。此步計算可以是簡單的算數平均,也可以採用加權平均(如標底的權重為0.4,報價的平均值權重為0.6);
f.依據評標規則確定的計算方法,按報價與標準的偏離度計算各投標書的該項得分。
3)無標底的綜合評分法。為了鼓勵投標人的報價競爭,可以不預先制定標底,用反映投標人報價平均水平某一值作為衡量基準評定各投標書的報價部分得分。此種方法在招標文件中應說明比較的標准值和報價與標准值偏差的計分方法,視報價與其偏離度的大小確定分值高低。採用較多的方法包括:
a.以最低報價為標准值。在所有投標書的報價中以報價最低者為標准(該項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報價按預先確定的偏離百分比計算相應得分。但應注意,最低的投標報價比次低投標人的報價如果相差懸殊(例如20%以上),則應首先考察最低報價者是否有低於其企業成本的競標,若報價的費用組成合理,才可以作為標准值。這種規則適用於工作內容簡單,一般承包人採用常規方法都可以完成的施工內容,因此評標時更重視報價的高低。
b.以平均報價為標准值。開標後,首先計算各主要報價項的標准值。可以採用簡單的算數平均值或平均值下浮某一預先規定的百分比作為標准值。標准值確定後,再按預先確定的規則,視各投標書的報價與標准值的偏離程度,計算各投標書的該項得分。對於某些較為復雜的工作任務,不同的施工組織和施工方法可能產生不同效果的情況,不應過分追求報價,因此採用投標人的報價平均水平作為衡量標准。
二、評標價法。評標委員會首先通過對各投標書的審查淘汰技術方案不滿足基本要求的投標書,然後對基本合格的標書按預定的方法將某些評審要素按一定規則折算為評審價格,加到該標書的報價上形成評標價。以評標價最低的標書為最優(不是投標報價最低)。評標價僅作為衡量投標人能力高低的量化比較方法,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時仍以投標價格為准。可以折算成價格的評審要素一般包括:
1)投標書承諾的工期提前給項目可能帶來的超前收益,以月為單位按預定計算規則折算為相應的貨幣值,從該投標人的報價內扣減此值。
2)實施過程中必然發生而標書又屬明顯漏項部分,給予相應的補項,增加到報價上去。
3)技術建議可能帶來的實際經濟效益,按預定的比例折算後,在投標價內減去該值。
4)投標書內提出的優惠條件可能給招標人帶來的好處,以開標日為准,按一定的方法折算後,作為評審價格因素之一。
5)對其他可以折算為價格的要素,按照對招標人有利或不利的原則,增加或減少到投標報價上去。
Ⅵ 工程投標中有幾種評標方法
評標方法一般包括兩大類: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綜合評估法。前者是用於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准或者招標人對其技術、性能沒有特殊要求的招標項目。不宜採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項目,一般採用綜合評估法。當然,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評標方法也是在實際運用中存在的。比如機電產品招標中的綜合評「價」法等。關於抽簽定標法:工程招標一般會進行資格預審,當參加資格預審的投標人人數過多,且資質都符合要求時,某些地方會使用抽簽、搖號等方法確定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名單。但是評標方法中,是不可能使用抽簽定標法的,是違法的。
Ⅶ 評標方法有哪些
在招投標流程中進行到評標環節的時候需要招標人組織評標專家通過一定的評標辦法進行評標, 招標網 來和大家介紹有哪些評標辦法。
國家對於招投標的規定有主要的評標辦法是:
(1)綜合評標法;
(2)最低評標價法。
一、綜合評標法( 俗稱「打分法」 )
特點:
把涉及到的招標人各種資格資質、技術、商務以及服務的條款,都折算成一定的分數值,總分為100分。評標時,對投標人的每一項指標進行符合性審查、核對並給出分數值,最後,匯總比較,取分數值最高者為中標人。
評標時的各個評委獨立打分,互相不商討;最後匯總分數。
優點:
1,比較容易制定具體項目的評標辦法和評標標准;
2,評標時,評委容易對照標准「打分」;
要點:
1,必須在招標文件中,事先列出需要考評的具體項目和指標以及分數值;
2,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來制定評標標准,不得擅自修改;比如,價格分佔30--60%的比例,不能改變超出范圍。
3,分數值的標准不宜太籠統。不可以制定「價格分」為40分,而沒有細則;要說明個各投標人的具體分數值如何計算;還應細分每一項的指標,包括「技術分30分」包括那些考核指標,如何計算給分或者扣分的標准辦法。
難點:
1,難於細致制定評分標准,精確到每一個分數值;
2,難於找出制定技術和價格等標准分值之間的平衡關系;
3,難於事先制定並且公布具體計算的「基準價格」等參數和計算辦法;特別是在目前不正當競爭行為比較多的情況下,容易被個別的投標人或者評委人為地破壞;
4,難於在標准細化後,最大程度的滿足招標人的願望。
缺點
1,具體實施起來,評標辦法和標准可能五花八門,很難統一與規范;
2,在沒有資格預審的招標中,容易由於資格資質條件設置的不合理,導致「歧視性」條款,造成不公,引起質疑和投訴;
3,如果評分標准細化不足,則評標委員在打分時的「自由裁量權」容易過大;
4,容易發生「最高價者中標」現象,引起對於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的質疑。
二、經評審最低價中標辦法
特點:
把涉及到投標人各種技術、商務和服務內容的指標要求,都按照統一的標准折算成價格,進行比較,取「評標價最低者」為中標人的辦法。評標時,評標委員可以是「同一專業」的,也可以是不同專業,而互補的;可以討論協商。最後,各個評委獨立提出意見,匯總得出評標結論。
要點:
1、對於資質,資格,業績等等條件,採取的是「合格者通過;不合格者淘汰」的辦法。優於或者超出,不予「加分」。
比如:現行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做法是:先進行「初步審查」即「符合性審查」(審查有無法人代表授權書;投標保證金;是否簽字等)--再進行商務條件符合性審查--再進行技術指標符合性審查--再進行價格折算;最後,進行比較。
2、特殊情況下,允許對某種情況的投標人「加價」。比如,在國際招標中,對於「國產和國內供應」,和直接進口者相比,允許有15%的「加價」,即:拿國內生產供應的投標,+15%以後與直接進口的投標價,進行比較,低價者中標。再比如,對於技術商務指標允許有偏差的,其偏差部分,也「加價」折算,一般是加價0.5%.
優點:
1、最適合使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共有資金而進行的采購招標,更能體現「滿足需要即可」的公共采購的宗旨。
2、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原則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滿足招標人的要求和意願;
3、通過競爭,突出體現招標能夠節約資金的特點,根據統計,一般的節資率在10%左右。
4、評標比較科學,細致;可以告知每個投標人各自不中標的原因。
缺點:
1、事先(招標前)的准備工作,要求比較高;特別是對於關鍵的及技術和商務指標,需要標注「*」的,需要慎重考慮;那種指標,只要有一項達不到招標人的要求,即可判定為「沒有實質上響應招標要求」而做為「不合格」,不能再進入下一輪。
2、評標時,對評委的要求比較高;需要評為認真考評和計算,才能得出結果。比較費時間。
3、雖然多數情況下,避免了「最高價者中標」的問題;但是,對於某些採用公有資金但是具有競爭性需要的國際招標引進項目,難以准確的劃定「技術指標」與價格的折算關系,表現不出「性價比」的真正含義;比如,目前國際招標的辦法,技術上的正偏差(高水平的技術因素,加價因素也只有0.5%,有時反映不出真正的水平差距;)導致招標人即使有資金有理由,也難以引進水平更高一點價格也稍高一點的設備和技術。
此外,還有其他評標方法:
1、性價比評標辦法
財政部18號令規定:(是18號令列舉的三種評標辦法之一)
第五十三條性價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後,計算出每個有效投標人除價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項評分因素(包括技術、財務狀況、信譽、業績、服務、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等)的匯總得分,並除以該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以商數(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供應商或者中標供應商的評標方法。
注意:按其規定,最低報價為計算時的基準價。
2、最低價中標法
適用於大批量簡單貨物的招標。型號規格和質量標准比較簡單明確。招標時,投標報價最低者中標。
3、按照標底確定中標的辦法
早年常用的招標投標辦法。招標人請人仔細測算工程的合理總費用,作為「標底」,嚴格保密;在開標唱標後,宣布標底,並且由最接近標底者中標的辦法。此種方法現在已經很少使用。
4、雙信封評標辦法
工程招標投標時使用的一種辦法。投標人同時提交技術和商務報價兩個信封;先打開技術方面的信封,進行分析,比較。對於符合要求者,再打開報價的信封,最低報價者中標。
兩階段招標評標辦法
對於大型復雜成套設備或者工程採用。在買方(招標人)對於技術方面不熟悉,心中無底時採用。第一步,先招標「技術方案」(不涉及價格);對於符合要求者,再在第二步,進行帶有商務報價的投標。
通過以上我們可以知道評標的主要方法是綜合評標法和最低評標價法,同時也有特殊情況時的其他幾個評標方法,具體情況選用不同的方法。
Ⅷ 建築工程評標的方法有哪些
評標方法太多了,主要有:
1、合理低價法:是指對通過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的投標人,不對其施工組織設計、財務能力、技術能力、業績及信譽進行評分,而是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方法對評標價進行評分,並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推薦前3名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2、最低評標價法:是指按由低到高順序對評標價不低於成本價的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推薦通過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且評標價最低的前3名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
3、綜合評估法:是指對所有通過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評標價、財務能力、技術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業績與信譽進行綜合評分,按綜合評分由高到低排序,並推薦前3名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的評標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