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知識科普 > 排污證辦理有哪些方法

排污證辦理有哪些方法

發布時間:2022-10-01 09:42:44

1. 排污許可證如何辦理

排污許可證辦理方法:

(一)初次申領排污許可證,或臨時排污許可證換發正式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

1、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報告。

2、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表。

3、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文件材料。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要提交試生產、試運行批准文件。

4、省轄市環境監測機構出具的近6個月內的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

5、排放口規范化整治驗收材料;應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裝置的,須提交自動監控裝置的驗收材料。

6、省轄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定的排污申報登記材料。

7、當地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文件。

8、排污費交款通知書和「一般繳款書」回聯。

9、當地環保部門出具的核發意見和核定文件,包括各類污染物排污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濃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許可證發放類型等。

10、環境管理規章制度、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規程、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等環境管理材料(3、4、5、6、7、9須提交或出示一份原件)。

11、環境監察部門對該企業進行的環保治理設施日常監察材料。

(二)排污許可證到期換證或進行重大事項變更的,須提交原排污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並提交上述第1、2、4、6、7、8、10、11項材料。

2. 排污許可證如何辦理

法律分析:1.企事業單位填報網上申報信息,提交紙質排污許可證申請資料;2.環保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審批並提出修改意見、審核通過後核發排污許可證;3.企事業單位自行監管企業環境管理情況,並按時提交執行報告;4.環保部門採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依證監督執法。

法律依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

第二條 排污許可證的申請、核發、執行以及與排污許可相關的監管和處罰等行為,適用本辦法。

第十五條 下列許可事項由排污單位申請,經核發環保部門審核後,在排污許可證副本中進行規定:(一)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源的位置和數量;(二)排放口和無組織排放源排放污染物的種類、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三)取得排污許可證後應當遵守的環境管理要求;(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許可事項。

3. 排污許可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申領排污許可證須提交以下材料:1、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報告。2、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表。3、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文件材料。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要提交試生產、試運行批准文件。4、省轄市環境監測機構出具的近6個月內的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5、排放口規范化整治驗收材料;應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裝置的,須提交自動監控裝置的驗收材料。6、省轄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定的排污申報登記材料。7、當地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文件。8、排污費交款通知書和「一般繳款書」回聯。9、當地環保部門出具的核發意見和核定文件,包括各類污染物排污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濃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許可證發放類型等。10、環境管理規章制度、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規程、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等環境管理材料(3、4、5、6、7、9須提交或出示一份原件)。11、環境監察部門對該企業進行的環保治理設施日常監察材料。

法律依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 第二十六條 排污單位應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報並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同時向核發環保部門提交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印製的書面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應當包括:(一)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主要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主要生產設施、主要產品及產能、主要原輔材料,廢氣、廢水等產排污環節和污染防治設施,申請的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產設施或者車間申請的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排放標准;(二)自行監測方案;(三)由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承諾書;(四)排污單位有關排污口規范化的情況說明;(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文號,或者按照有關國家規定經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處理、整頓規范並符合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六)排污許可證申請前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七)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還應當提供納污范圍、納污排污單位名單、管網布置、最終排放去向等材料;(八)本辦法實施後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排污單位存在通過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減量替代削減獲得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情況的,且出讓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排污單位已經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應當提供出讓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排污單位的排污許可證完成變更的相關材料;(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主要生產設施、主要產品產能等登記事項中涉及商業秘密的,排污單位應當進行標注。

4. 排污許可證如何辦理

法律分析:(一)初次申領排污許可證,或臨時排污許可證換發正式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

1、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報告。

2、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表。

3、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文件材料。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要提交試生產、試運行批准文件。

4、省轄市環境監測機構出具的近6個月內的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

5、排放口規范化整治驗收材料;應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裝置的,須提交自動監控裝置的驗收材料。

6、省轄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定的排污申報登記材料。

7、當地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文件。

8、排污費交款通知書和「一般繳款書」回聯。

9、當地環保部門出具的核發意見和核定文件,包括各類污染物排污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濃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許可證發放類型等。

10、環境管理規章制度、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規程、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等環境管理材料(3、4、5、6、7、9須提交或出示一份原件)。

11、環境監察部門對該企業進行的環保治理設施日常監察材料。

(二)排污許可證到期換證或進行重大事項變更的,須提交原排污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並提交上述第1、2、4、6、7、8、10、11項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

第三條 環境保護部依法制定並公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明確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范圍和申領時限。

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下簡稱排污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申請並取得排污許可證;未納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排污單位,暫不需申請排污許可證。

第四條 排污單位應當依法持有排污許可證,並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5. 排污許可證如何辦理

(一)初次申領排污許可證,或臨時排污許可證換發正式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1、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報告。2、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表。3、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文件材料。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要提交試生產、試運行批准文件。


法律分析: (一)初次申領排污許可證,或臨時排污許可證換發正式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1、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報告。2、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表。3、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文件材料。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要提交試生產、試運行批准文件。4、省轄市環境監測機構出具的近6個月內的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5、排放口規范化整治驗收材料;應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裝置的,須提交自動監控裝置的驗收材料。6、省轄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定的排污申報登記材料。7、當地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文件。8、排污費交款通知書和「一般繳款書」回聯。9、當地環保部門出具的核發意見和核定文件,包括各類污染物排污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濃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許可證發放類型等。10、環境管理規章制度、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規程、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等環境管理材料(3、4、5、6、7、9須提交或出示一份原件)。11、環境監察部門對該企業進行的環保治理設施日常監察材料。

(二)排污許可證到期換證或進行重大事項變更的,須提交原排污許可證正副本復印件,並提交上述第1、2、4、6、7、8、10、11項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6. 排污許可證如何辦理

1.企事業單位填報網上申報信息,提交紙質排污許可證申請資料;

2.環保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審批並提出修改意見、審核通過後核發排污許可證;

3.企事業單位自行監管企業環境管理情況,並按時提交執行報告;

4.環保部門採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依證監督執法。


法律依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 排污單位應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報並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同時向有核發許可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交通過平台印製的書面申請材料。排污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申請材料應當包括:

(一)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主要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主要生產裝置,廢氣、廢水等產排污環節和污染防治設施,申請的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排放標准。排污許可證申請表格式見附件。

(二)有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承諾書。主要承諾內容包括:對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按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關標准規范開展自行監測、台賬記錄;按時提交執行報告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等。

(三)排污單位按照有關要求進行排污口和監測孔規范化設置的情況說明。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號,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要求,經地方政府依法處理、整頓規范並符合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還應提供納污范圍、納污企業名單、管網布置、最終排放去向等材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7. 排污證如何辦理

【法律分析】:企事業單位排污許可制具體程序為:1、企事業單位填報網上申報信息,提交紙質排污許可證申請資料;2、環保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審批並提出修改意見、審核通過後核發排污許可證;3、企事業單位自行監管企業環境管理情況,並按時提交執行報告;4、環保部門採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依證監督執法。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法律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 第二條 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下稱排污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根據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等因素,對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分類管理:(一)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或者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較大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二)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都較小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范圍、實施步驟和管理類別名錄,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擬訂並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實施。制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范圍、實施步驟和管理類別名錄,應當徵求有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公眾等方面的意見。

8. 排污許可證如何辦理

1.企事業單位填報網上申報信息,提交紙質排污許可證申請資料;

2.環保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審批並提出修改意見、審核通過後核發排污許可證;

3.企事業單位自行監管企業環境管理情況,並按時提交執行報告;

4.環保部門採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依證監督執法。


法律依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 排污單位應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報並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同時向有核發許可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交通過平台印製的書面申請材料。排污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申請材料應當包括:

(一)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主要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主要生產裝置,廢氣、廢水等產排污環節和污染防治設施,申請的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排放標准。排污許可證申請表格式見附件。

(二)有排污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實際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承諾書。主要承諾內容包括:對申請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按排污許可證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關標准規范開展自行監測、台賬記錄;按時提交執行報告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等。

(三)排污單位按照有關要求進行排污口和監測孔規范化設置的情況說明。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號,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要求,經地方政府依法處理、整頓規范並符合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五)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還應提供納污范圍、納污企業名單、管網布置、最終排放去向等材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9. 如何辦理排污許可證

法律分析:初次申領排污許可證,或臨時排污許可證換發正式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1、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報告。2、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表。3、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文件材料等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四條 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依照法定的許可權、范圍、條件和程序。

第五條 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非歧視的原則。有關行政許可的規定應當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實施行政許可的依據。行政許可的實施和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未經申請人同意,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參與專家評審等的人員不得披露申請人提交的商業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務信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涉及國家安全、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機關依法公開申請人前述信息的,允許申請人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異議。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申請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的平等權利,行政機關不得歧視任何人。

10. 排污許可證如何辦理

1.初次申領排污許可證,或臨時排污許可證換發正式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須提交以下材料: 1、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報告。 2、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申請審批表。 3、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文件材料。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要提交試生產、試運行批准文件。 4、省轄市環境監測機構出具的近6個月內的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

5、排放口規范化整治驗收材料;應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裝置的,須提交自動監控裝置的驗收材料。 6、省轄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核定的排污申報登記材料。 7、當地政府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文件。 8、排污費交款通知書和「一般繳款書」回聯。

9、當地環保部門出具的核發意見和核定文件,包括各類污染物排污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濃度限值、排放去向、排污許可證發放類型等。 10、環境管理規章制度、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規程、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等環境管理材料11、環境監察部門對該企業進行的環保治理設施日常監察材料。

閱讀全文

與排污證辦理有哪些方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式棉襖製作方法圖片 瀏覽:71
五菱p1171故障碼解決方法 瀏覽:866
男士修護膏使用方法 瀏覽:554
電腦圖標修改方法 瀏覽:609
濕氣怎麼用科學的方法解釋 瀏覽:545
910除以26的簡便計算方法 瀏覽:813
吹東契奇最簡單的方法 瀏覽:712
對腎臟有好處的食用方法 瀏覽:106
電腦四線程內存設置方法 瀏覽:520
數字電路通常用哪三種方法分析 瀏覽:27
實訓課程的教學方法是什麼 瀏覽:533
苯甲醇乙醚鑒別方法 瀏覽:90
蘋果手機微信視頻聲音小解決方法 瀏覽:708
控制箱的連接方法 瀏覽:83
用什麼簡單的方法可以去痘 瀏覽:797
快速去除甲醛的小方法你知道幾個 瀏覽:811
自行車架尺寸測量方法 瀏覽:132
石磨子的製作方法視頻 瀏覽:160
行善修心的正確方法 瀏覽:411
土豆燉雞湯的正確方法和步驟 瀏覽: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