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治水體污染的措施有哪些
①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包括節約生產廢水,規定用水定額,改善生產工藝和管理制度、提高廢水的重復利用率,採用無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藝,制定物料定額等。
②發展區域性水污染防治系統,包括制定城市水污染防治規劃、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規劃,實行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發展污水經適當人工處理後用於灌溉農田和回用於工業,在不污染地下水的條件下建立污水庫,枯水期貯存污水減少排污負荷、洪水期內進行有控制地稀釋排放等。
③發展效率高、能耗低的污水處理等技術來治理污水。
(1)外排水的污染防治有哪些控制方法擴展閱讀
水污染綜合防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集中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水資源緊缺、供需不平衡的矛盾突出,而水環境污染嚴重使這一矛盾更加突出,迫切需要解決;
二是以點源治理為基礎的排污口凈化處理,不能有效地解決水污染問題,必須從區域或水系的整體出發進行水污染綜合防治,由點源治理的尾部控制過渡到源頭控制,才能從根本上控制水污染。
2. 水污染治理的主要措施
水污染治理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幾點:
1、減少和消除污染源排放的廢水量。包括節約生產廢水,規定用水定額。改革生產工藝,減少廢水排放量。盡量採用重復用水及循環用水系統。控制廢水中污染物濃度,回收有用產品。處理好城市垃圾與工業廢渣;
2、全面規劃,合理布局,進行區域性綜合治理。在制定各種規劃時,對可能出現的水體污染要採取預防措施。對水體污染源進行全面規劃和綜合治理。杜絕工業廢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規定排放標准。將同行業廢水集中處理,以減少污染源的數目,便於管理。有計劃地治理已被污染的水體;
3、加強監測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標准。設立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協調和監督各部門和工廠保護水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 國家對重點水污染物排放實施總量控制制度。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意見後,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報國務院批准並下達實施。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削減和控制本行政區域的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水環境質量狀況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對國家重點水污染物之外的其它水污染物排放實行總量控制。對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地區,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約談該地區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並暫停審批新增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約談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3. 水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
水污染防治措施有:1、對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實行風險管理,制定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2、不得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性液體、鹼性液體或者劇毒廢液;3、不得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4、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禁止在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堆放、存貯固體廢棄物和其他污染物。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根據對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和影響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錄,實行風險管理。 排放前款規定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對排污口和周邊環境進行監測,評估環境風險,排查環境安全隱患,並公開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採取有效措施防範環境風險。
衍生問題:
造成水污染責任者刑法如何處罰 違反國家規定,向土地、水體、大氣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危險廢物,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 治理水污染的方法有哪些
( 1)資金、行政、法律保障措施。
由於經濟和法制的滯後, 中國水污染防治工作一直以健全法制、加強環境道德教育為主, 經濟處罰為輔。1996年, 全國人大對5水污染防治法6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5水污染防治法6集中體現了中國水污染防治, 由分散治理為主, 轉向集中控制與分散治理相結合, 由末端治理為主轉向全過程式控制制、清潔生產, 由單一的濃度控制, 轉向濃度控制和總量控制相結合, 由區域管理為主, 轉向區域管理與流域管理相結合的指導思想的轉變。國務院規定, 全國所有工業污染源都要做到達標排放, 對新建企業實行三同時制度, 這為進一步加強水污染的防治工作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今後工作的重點應是加強監督管理和強化執法, 真正做到有法必依, 違法必究, 最終實現水體變清, 保障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在治理水污染的過程中, 要避免將水環境整治工作同行政強制措施完全等同起來。要加大監督檢查執法力度, 強化城市污水處理廠設施的的運行管理和監督, 建立政府節能減排工作問責制, 在整治的過程中, 要更多地採用經濟手段, 調動排污單位的內部積極性, 完善政策, 形成激勵和約束機制,使污染物達標排放和綜合治理, 成為企業主動、自發、自願的行為。這樣不僅能夠減少行政強制執行的費用, 而且可以減少以至杜絕企業弄虛作假、追求形式上的達標和保留實質上污染行為的發生, 從而有效地提高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的有效性。
( 2)工程保障措施。
必須實施徹底截污、污/雨分流, 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與輸送系統, 污水處理理應包括污水收集和輸送。中國工業廢水處理設施只有1 /3運行是正常的, 1 /3運行不正常, 而另1 /3停產不運行。不少城市污水處理廠有錢建得起, 卻無錢維持正常運行, 一些中小城市建成的活性污泥處理廠更是如此, 除資金缺乏外, 操作運行和管理人員技術和管理水平低, 難以掌握和操作技術復雜的處理工藝和設備。只建污水處理廠而沒有相應的管網收集系統, 不是完整的污水處理系統。管網建設不善, 只能半負荷運行, 一方面造成浪費, 另一方面由於未經處理的污水任意排放, 造成了受納水體的嚴重污染, 所以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與輸送系統, 是污水處理系統的關鍵。
要確定合理的規模, 對污水處理廠究竟建多大規模, 要有長遠考慮和統籌安排, 設計時要充分考慮現在和將來的污水處理量, 作為指導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規模。
根據不同的地方, 選擇適當的處理工藝。由於水量、水質不同, 排放標准也不一定一樣, 應因地制宜地選擇處理工藝。目前, 中國城市污水處理大多採用一級處理及一級強化處理工藝, 其基建費用一般在500 ~ 700 元/m3。經常性的費用在0. 1~ 0. 2元/ m3范圍內, 比較適合於污水排放量不大或環境容量較大、經濟不是很發達的地區, 二級處理及二級強化處理工藝比較理想, 這類污水處理工藝通常以活性污泥法居多。氧化溝因其處理效果好、性能穩定, 便於管理, 在二級處理中被廣為採用。
( 3)技術保障措施。
依靠科技, 加快減排技術開發和推廣。啟動一批國家級的重點項目, 推進減排技術的研發, 依靠技術進步和先進管理來獲取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的高效率、高水平、低成本和高效益。開發切實可行、有效的實用技術和產品。加強和加快標准化工作, 建立健全技術標准體系。要發展水污染治理技術服務業, 加快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完善技術管理政策。政府應加強技術發展方向的指導, 加大對水污染治理技術與產品研發的扶持力度。其污水處理技術可歸納為以下幾種: (A )物理方法: 就是簡單經過物理變化來治污, 這也是一種最古老的方法。諸葛亮時期所用過的/撈藻0技術就屬於這種。現在常用於水處理的物理方法有重力分離、過濾、蒸發結晶和物理調節等。( B )化學方法: 就是通過化學反應來治污。例如, 污水中有酸, 就採用鹼中和的方法; 有溶於水的污染物質,就採用化學反應生成沉澱的方法, 生成不溶物或無害物, 即達到了處理的效果。( C )生物方法: 就是利用生物的生命代謝活動, 減少存在於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的濃度, 或使其完全無害化, 使已受污染的環境能部分或完全恢復到原始狀態的方法。很多藻類、植物都有凈化水體的能力, 例如滿江紅等, 只要把他們養在水裡, 就能對污水中的一些污染物質進行處理。
目前, 污水處理多採用化學方法, 它的優點是成本低、技術成熟, 缺點是容易造成二次污染。相比較而言, 治理污水效果最好的還是生物法。生物法的優點十分明顯: ( a)污染物可在產生的時候就被消耗掉; ( b)修復時間較短; ( c)產物一般可以就地處理, 通常可以直接用於田間; ( d)較少的修復經費, 用於處理污染物的生物能進行自我修復;( e)一般不產生二次污染, 遺留問題少。
對水污染治理技術路線的選擇, 一定要遵照/適情對路0的原則, 就是有的放矢, 廢水處理工藝要適合國情、廠情和當地的社會環境。污水處理工藝要針對水污染的具體特徵有效地展開治理, 水污染治理技術不一定要追求如何先進, 如何標新立異,對污染物質處理的如何徹底, 而要講究工藝過程簡單而便於管理與操作, 處理過程經濟而有效果。
( 4)水資源調控措施。
加強水源調配方面的研究, 如何既節約水源又保護水環境是必須研究的課題。建設一批污水處理廠, 應加強處理水的應用, 污水處理廠與輸水管道應同時規劃、同時設計,將處理後的潔凈水引入河道, 這樣既節約水資源又可保護水環境。
水污染治理過程, 應當同生態環境的恢復和改善緊密結合起來。環境問題以其固有的全方位、多因子的特點區別於其它任何部門法所調整的對象,這就要求在整治水環境問題的過程當中, 首先要考慮到水污染問題的流域性。統籌生活、生產、生態用水, 協調和平衡區域用水關系, 加強河流湖泊沿岸省市地區之間的協調和合作。這一點在淮河治理過程當中已經獲得重要的實踐經驗。其次, 將水環境整治與水權概念的開發相結合, 明確水資源使用的受益者和水環境問題的治理者, 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與此同時, 對於水資源的開發利用要實行全流域統籌兼顧的方針, 生產、生活和生態用水綜合平衡, 做到微觀與宏觀相結合, 促進水環境問題的根本解決。
( 5)綜合決策, 源頭把關。
在環保審批上, 對新建項目審批要實行/ 一票否決0制, 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 環保設施必須與生產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審批、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執行率要達100%; 在三江流域內, 嚴格控制審批新上污染性建設項目; 嚴禁已被國家明令淘汰的技術、設備和落後的環境污染建設項目向本省轉移; 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國家明令禁止的淘汰項目,以及不符合環境標准要求的項目, 各級環保部門不得批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 6)綠色植物的措施。
綠色植物的凈化作用,如有蘆葦的濕地對NH+4 中N- 的去除率接近100%, 佛手蔓綠絨(俗稱小天使)和葉喜林芋(俗稱春羽) , 將它們栽培在重度富營養化的水體中,可以最大限度地吸收水中的氮和磷。植物能防止水土流失, 能忍耐土壤中高濃度的污染物。植物的這種抗毒性作用, 為植物對土壤和水體中的污染物吸收和降解奠定了基礎。該技術與中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 對於解決中小城鎮的污水處理和生態環境的改善, 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總之, 綠色植物具有多方面凈化的作用, 特別是森林, 凈化作用更加明顯, 是保護生態環境的綠色屏障, 將從單純的水質保護, 走向恢復和保護生物生息、生長環境的生態治理階段。
( 7)公眾參與措施。
轉變觀念, 轉變受傳統思維定式的影響。人們覺得用水掏錢是理所當然, 但對排污也要掏錢則覺得難以接受。長期以來, 城市排水設施及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運營管理, 都是以國家和地方政府投資為主, 是造成中國水體普遍受到污染的最主要原因。一般完善的污水處理工程,每立方米污染投資大概在1 500~ 2 000元, 經營性費用一般在0. 1- 0. 3元/m3 污水。2002年, 中國城市污水排放總量大約為400 億m3, 預計到2010年, 全國城市污水排放總量將增到640億m3。
從保護城市水源的水質並逐漸改善水環境的角度考慮, 到2010 年, 城市污水處理率至少要達到50% (目前不足15% )。要達到上述處理程度, 年投資至少需要800億元人民幣, 污水處理的成本太高, 而切實可行的辦法就是轉變觀念, 走市場化的路子, 即誰污染誰治理, 在收取水費的同時收取水污染治理費, 以及污水處理廠實行企業化運營, 國家只負責相關法規。
對大眾要加強保護水質的教育, 沿河樹立一些警示牌, 呼籲人們注意保護水質。另外, 新聞媒體對大眾進行環境保護的教育效果顯而易見。加強宣傳, 提高全民環保意識。讓公眾參與河道環境管理, 河道管理部門應建立與沿線居民的溝通渠道, 定期訪問居民, 公布舉報電話, 讓居民有機會參與對污染源的監督, 及時發現問題, 進行處理。也可以實行/門前三包0等措施, 目的是充分發揮群眾保護水環境的巨大熱情, 對水環境實行有效的監督和保護。
5. 對於水污染的處理方法主要有哪幾種
1、生物膜法
生物膜法,是與活性污泥法並列的一類廢水好氧生物處理技術,是一種固定膜法,是污水水體自凈過程的人工化和強化,主要去除廢水中溶解性的和膠體狀的有機污染物。處理技術有生物濾池(普通生物濾池、高負荷生物濾池、塔式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沒備和生物流化床等。
2、電解法
在電解質溶液中通以直流電流,產生正負離子的遷移,正離子移向陰極,負離子移向陽極,在陽極上發生氧化反應,在陰極上發生還原反應,電解質溶液中的金屬正離子在陰極被還原並沉積在陰極板上。這是電解的基本過程。因此,電解是一種藉助電流作用而實現化學反應的過程,也是由電能轉變為化學能的過程。
3、吸附法
吸附法由於具有多樣性、高效、易於處理,可重復利用,而且可以實現低成本而最受重視。活性炭是現在用得最廣泛的吸附劑,主要用來吸附有機物,也可以用來吸附重金屬,但價格比較昂貴。殼聚糖作為一種生物吸附劑,可以在不同的環境中分別吸附重金屬陽離子和有害陰離子。
4、化學沉澱法
利用化學反應的作用,通過改變污染物的性質降低其危害性或有使污染物的分離除去。包括向各類廢水中投加各類絮凝劑,使之與水中的污染物起化學反應,生成不溶於水或難溶於水的化合物,析出沉澱,使廢水得到凈化的化學沉澱法。
5、活性污泥法
活性污泥法是污水生物處理的一種方法。該法是在人工充氧條件下,對污水和各種微生物群體進行連續混合培養,形成活性污泥。利用活性污泥的生物凝聚、吸附和氧化作用,以分解去除污水中的有機污染物。然後使污泥與水分離,大部分污泥再迴流到曝氣池,多餘部分則排出活性污泥系統。
6. 水污染的治理措施是什麼
中國政府正積極採取五大措施,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保護水環境。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和收集管網建設;加強工業污染防治,在重點企業推進清潔生產,降低排放強度,減少工業污染,緩解環境壓力;推進重點流域治理;加強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加大水源地保護,防止對水源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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