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留樣留樣有什麼作用
留下樣本的意思,留樣是想審核某種東西。
就是負責給食品留下樣本,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製作的食品成品,並做好留樣記錄和樣品標記,每份樣品必須標注品名、加工時問、加工人員、留樣時問(xx月xx日xx時)。其它情況則可根據需要可由衛生監督機構或餐飲單位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1)原輔料留樣方法有哪些擴展閱讀:
物料的留樣:
(1)制劑生產用每批原輔料和與葯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均應當有留樣。與葯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如輸液瓶),如成品已有留樣,可不必單獨留樣;
(2)物料的留樣量應當至少滿足鑒別的需要;
(3)除穩定性較差的原輔料外,用於制劑生產的原輔料(不包括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溶劑、氣體或制葯用水)和與葯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的留樣應當至少保存至產品放行後二年。如果物料的有效期較短,則留樣時間可相應縮短;
(4)物料的留樣應當按照規定的條件貯存,必要時還應當適當包裝密封。
B. GMP2010版中包材留樣參照什麼
法規(225條-4)1.制劑生產用每批原輔料和與葯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均應當有留樣。與葯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如輸液瓶),如成品已有留樣,可不必單獨留樣;
2.物料的留樣量應當至少滿足鑒別的需要;
3.除穩定性較差的原輔料外,用於制劑生產的原輔料(不包括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溶劑、氣體或制葯用水)和與葯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的留樣應當至少保存至產品放行後二年。如果物料的有效期較短,則留樣時間可相應縮短;
4.物料的留樣應當按照規定的條件貯存,必要時還應當適當包裝密封。
C. 留樣管理規定
留樣原輔料留樣、成品留樣、中間產品留樣、包裝材料留樣等,制定了哪些留樣的相關管理規定呢?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於留樣管理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為切實保障賓客飲食安全,為有效查處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提供可靠依據,根據《食品衛生法》、《部隊餐飲衛生管理規定》等法規要求,大型宴會、重要接待或就餐人數在100人以上的餐飲服務單位必須食品留樣,制定食品留樣制度。
一、留樣工作由專人負責,專人操作,專人記錄。留樣食品應使用專用器具,留樣冷藏櫃由專人管理。
二、留樣食品范圍為每日經廚房加工後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樣。
三、餐飲單位須購置與留樣食品數量相適應的冷藏設施及留樣工具,留樣容器要大小適宜,便於盛放與清洗消毒。冷藏設備要貼有明顯的“食品留樣專用”標識。
四、留樣主副食品冷卻後,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放入專用器皿中加蓋,並在外面貼上標簽,標明編號、留樣時間、餐別、餐名、留樣量、消毒時間、銷毀時間、留樣人等,並按早、中、晚餐的順序分類保存。
五、每種主副食品留樣量不少於100g,並分別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專用留樣容器內。冷藏溫度為0-10℃,留樣時間48小時以上。
(一)應當按照操作規程對留樣進行管理,需留樣的樣品由質管部填寫取樣證送有關車間,留足樣品;
(二)留樣應當能夠代表被取樣批次的物料或產品;
(三)成品的留樣:
(1)每批葯品均應當有留樣;如果一批葯品分成數次進行包裝,則每次包裝至少應當保留一件最小市售包裝的成品;
(2)留樣的包裝形式應當與葯品市售包裝形式相同,原料葯的留樣如無法採用市售包裝形式的,可採用模擬包裝;
(3)每批葯品的留樣數量一般至少應當能夠確保按照注冊批準的質量標准完成兩次全檢(無菌檢查和熱原檢查等除外);
(4)如果不影響留樣的包裝完整性,保存期間內至少應當每年對留樣進行一次目檢觀察,如有異常,應當進行徹底調查並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5)留樣觀察應當有記錄;
(6)留樣應當按照注冊批準的貯存條件至少保存至葯品有效期後一年;
(7)如企業終止葯品生產或關閉的,應當將留樣轉交受權單位保存,並告知當地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以便在必要時可隨時取得留樣。
(四)物料的留樣:
(1)制劑生產用每批原輔料和與葯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均應當有留樣。與葯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如輸液瓶),如成品已有留樣,可不必單獨留樣;
(2)物料的留樣量應當至少滿足鑒別的需要,原輔料、成品一般為三倍全檢量,包材可根據大小,選擇1個/批或30cm/批;
(3)除穩定性較差的原輔料外,用於制劑生產的原輔料(不包括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溶劑、氣體或制葯用水)和與葯品直接接觸的包裝材料的留樣應當至少保存至產品放行後二年。如果物料的有效期較短,則留樣時間可相應縮短;
(4)物料的留樣應當按照規定的條件貯存,必要時還應當適當包裝密封。
葯品留樣數量:留樣量至少為全檢量的2倍(法定留樣量)。
重點留樣分三類:
A類:新投產的仿製葯品
B類:新投產的新葯
C類:特殊葯品:指產品的處方、工藝有變更,可能會影響未定行的品種;特殊情況時的產品‘生產過程中的特殊情況及質量不穩定的品種;
分類留樣:
A類:每個品種,每年留樣二批(不同季節)
B類:每個品種,每季留樣一批
C類:質管部部長視情況而定。
留樣應當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應當按照操作規程對留樣進行管理,需留樣的樣品由質管部填寫取樣證送有關車間,留足樣品;
(二)留樣應當能夠代表被取樣批次的物料或產品;
(三)成品的留樣:
(1)每批葯品均應當有留樣;如果一批葯品分成數次進行包裝,則每次包裝至少應當保留一件最小市售包裝的成品;
(2)留樣的包裝形式應當與葯品市售包裝形式相同,原料葯的留樣如無法採用市售包裝形式的,可採用模擬包裝;
(3)每批葯品的留樣數量一般至少應當能夠確保按照注冊批準的質量標准完成兩次全檢(無菌檢查和熱原檢查等除外);
(4)如果不影響留樣的包裝完整性,保存期間內至少應當每年對留樣進行一次目檢觀察,如有異常,應當進行徹底調查並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5)留樣觀察應當有記錄;
(6)留樣應當按照注冊批準的貯存條件至少保存至葯品有效期後一年;
D. 餐飲服務食品留樣的要求有哪些
對餐飲、廚房、食堂等行業食品留樣制度要求:
1、大型宴會、重要接待,廚房每樣食品都必需由專人負責留樣;
2、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分別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樣食品取樣後,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4、留樣食品冷卻後,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或加蓋),並在外面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
5、食品留樣必須立即密封好、貼好標簽後,必須立即存入 專用留樣冰箱內;
6、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於檢查;
7、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滿後方可倒掉;
8、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
9、留樣的採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
10、留樣的食品樣品應採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製作。對於餐飲單位,不同食品品種分別用不同容器盛裝留樣.防止樣品之間污染;留樣容器應專用並經消毒確保清潔、樣品應密閉保存在留樣容器里。對於配餐企業,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體用餐盤(份)中採集,以保證樣品的代表性,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100g,最好達到250g。
11、留樣樣品,採集完成後應及時存放在5℃左右的冷藏條件下,保存48小時以上.不得冷凍保存。
12、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製作的食品成品,並做好留樣記錄和樣品標記,每份樣品必須標注品名、加工時問、加工人員、留樣時問(xx月xx日xx時)。其它情況則可根據需要可由衛生監督機構或餐飲單位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13、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衛生監督機構進行調查處理工作,不得有留樣樣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實的留樣樣品.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E. 有關工程上留樣問題
留樣管理程序
1.目的
建立原輔料、成品標准樣庫,原料、成品感官檢驗以標准樣作為檢驗依據。規定對成品的留樣觀察與檢查,記錄產品質量在存貯期間的質量發生的變化,更加詳細觀察產品的質量。 2.適用范圍
適用於本公司的原輔材料及成品留樣。 3.職責
3.1 技術部門負責標准樣感官質量的評審及確定; 3.2 品控部負責對標准樣理化檢測及確定;
3.2 品控部負責包材標樣的確定
3.3 采購部負責原料標准樣品的傳遞及原輔材料的采購
3.4 品控部負責對原輔料、成品的采樣及檢驗;
3.5 品控部負責對成品留樣品進行驗證;
4.程序
4.1原料
4.1.1標准樣(新品種規格及新供應商)的確定
4.1.1.1當采購新品種規格或新供應商的原料前,采購部應向供應商索取原料小樣,並填寫《試產樣品評價表》至品控部。
4.1.1.2品控部聯系技術部人員對於原料感官質量進行評審及確定,檢驗員按標准要求對送樣進行理化檢驗。
4.1.1.4經技術部及品控檢驗合格的的樣品作為原料標樣,由品控部按原料保存要求封存。並填寫《試產樣品評價表》至采購部門。
4.1.2原料檢驗及留樣
4.1.2.1試樣經評審合格後,采購部方可進行采購。
4.1.2.2采購原料到貨後按規定流程進行檢驗,檢驗員按《原輔材料驗收規程》中規定對原輔料進行采樣,原料檢驗以標准樣及原料標准為檢驗依據。
4.1.2.3原料留樣:1)固體原料: 取50g左右樣品(色素及添加劑為10g),袋上寫明原料批號、名稱;
2)液體原料: 取≥50ml(香精為10ml)存放於樣品瓶中,瓶身上寫明原料批號、名稱, 樣品留樣由品控部統一存放於留樣室
4.1.3標准樣的變更
一般原料標准樣品每6個月變更一次,由其後檢驗合格的原料供貨批中抽取作為標准封樣。 4.1.4保存期限
一般原料留樣保存期限以產品保質期加3個月為限。
4.1.5包裝材料標樣由品控部確認,按《原輔材料驗收規程》規定進行檢驗及采樣,包材留樣的保存期限為6個月(標簽類包材為產品保質期加3個月) 4.2成品
4.2.1標准樣的確定
4.1.1標准樣(新產品)的確定
4.1.1.1新產品投產前,應進行產品標准樣品的確認。
4.1.1.2技術部負責新規格產品感官質量的評審,檢驗員按技術部提供檢驗項目及指標對新產品進行檢驗及判定。
4.1.1.4經技術部及品控部檢驗合格的的樣品作為產品標樣,由品控部按產品保存要求封存。
4.1.1.5新產品送樣≥8瓶,其中4瓶作為檢驗使用,4瓶作為產品標樣封存。
4.1.2成品檢驗及留樣
4.1.2.1試樣經評審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4.1.2.2新產品生產過程中按流程進行檢驗,檢驗員按《過程質量監控作業流程》中規定對產品進行采樣,檢驗以標准樣及《過程產品及終產品質量控制要求》為檢驗依據。
4.1.2.3留樣:樣品每小時留樣一瓶,樣品留樣由品控部統一存放於留樣室。
4.1.3標准樣的變更
產品標樣的變更,由其後檢驗合格的生產批中抽取作為標准封樣(標准封樣量保持≥4瓶)。
4.2.4保存期限
一般成品留樣保存期限以產品保質期加6個月為限。
4.2.5留樣產品驗證
4.2.5.1留樣產品每半年檢驗一次,包括感官、理化和微生物指標並填寫《產品驗證抽樣記錄表》。
4.4品控部詳細記錄留樣檢測結果,並作出存放期間的質量評價,記錄保存兩年。
4.2.6留樣室的管理
檢驗員負責留樣室的管理,定期按要求對標准樣進行變更,對留樣品進行處理,留樣室內應保持良好通風狀態,室內整潔,樣品歸類擺放整齊。
5.相關文件
5.1《原輔材料驗收規程》
5.2《過程質量監控作業流程》
5.3《過程產品及終產品質量控制要求》
6.相關記錄
6.1《試產樣品評價表》
6.2《產品驗證抽樣記錄表》
F. 樣品的採集有哪兩種方法
樣品採集的方法:
(l)常規采樣首先做好現場采樣記錄、樣品編號、留樣工作。
①現場采樣記錄主要包括:被采樣單位,樣品名稱,采樣地點,樣品產地、商標、數量、生產日期、批號或編號,樣品狀態,被采樣的產品數量、包裝類型及規格,感官所見(包裝破損、變形、受污染、發霉、變質、生蟲等),采樣方式,采樣目的,采樣現場壞境條件(包括溫度、濕度及一般衛生狀況),采樣機構(蓋章)、采樣人(簽名),采樣日期等。
②採集的樣品必須貼上標簽,明確標記品名、來源、數量、采樣地點、采樣人及采樣日期等內容,現場編號一定要與檢測樣品及留樣編號一致。
③留樣要注意下面幾點:保持樣品原來狀態,易變質的樣品要冷藏,特殊樣品需在現場做相應的處理。
(2)無菌采樣現場檢測的無菌采樣用具、容器要進行滅菌處理;操作人員采樣前,先用75%酒精棉球消毒手,再消毒采樣開口處的周圍。
(3)不同樣品採集 由於樣品形態、包裝等差異,采樣方法也不同。
①散裝食品液體、半液體以一池或一缸為單位,采樣前,先檢查樣品的感官性狀,均勻後再采樣。如果池或缸太大,難以混勻,可根據池或缸的高度等距離分為上、中、下三層,在四角和中間不同部分三層中各取同樣量的樣品混合後,供檢驗用。流動液體采樣,定時定量從輸出口取樣,後混合供檢驗用;固體樣品可按堆型和面積大小採用分區設點或按高度分層采樣。分區設點,每區面積≤50 F112,設中心、四角五個點;兩區界線上的兩個點為兩區共有點,如:兩個區設8個點,三個區設11個點,依次類推,邊緣點距邊緣1250px處。如果分層采樣,要先上後下逐層采祥,各樣點數量一樣,感官檢查後,如性狀基本一致,可混合成一個樣品;如不一致,分裝。
②大包裝食品 一般情況大包裝液體樣品容器不透明,很難看到容器內物質的實際情況,用采樣管直通容器底部取出樣品,檢查是否均勻,有無雜質、異味等,然後攪拌均勻,共檢驗用;顆粒或粉末狀如糧食、白砂糖等堆積較高,一般分上、中、下三層,用金屬探子從各層分別取樣,每層從不同方位采樣數量一樣,選取等量袋數,每袋取樣次數一樣,感官性狀相同的混合在一起,不同的分別盛放。無論哪種采樣,如樣品數量較多,都應混合均勻,用四分區法平均樣品。
③小包裝食品(≤500g/包) 每一生產班次或同一批號的產品,隨機抽取原包裝食品2~4包。
④其他食品 肉類,同質的肉類按照上、中、下的采樣原則,不同質的先分類後分別取樣,也可以根據要求重點採集某一部位。魚類,同質魚堆在四角和中間分別采樣,盡量從上、中、下三層抽取有代表性的樣品。一般魚類,都採集完整的個體,大魚(0.5kg左右)三條作為一份樣品,小魚0.5kg為一份。食具:大食具2隻、中食具5隻、小食具10隻,作為一份樣品。
(4)食物中毒樣品 採集剩餘食物、嘔吐物、排泄物及洗胃液,炊具、容器,病人血液或尿液,帶菌者檢查的樣品,屍體解剖標本,原料、半成品及成品。食物中毒樣品的採集數量比普通采樣數量多一些,便於反復試驗;各種樣品的採集要注意無菌操作,防止污染,及時、准確、有代表性、手續完備,檢驗目的明確,重點突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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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原輔料、包裝材料、中間體、成品的取樣方法
都只能是隨機抽樣
H. 留樣分為哪五步
摘要 1)每批葯品均應當有留樣;如果一批葯品分成數次進行包裝,則每次包裝至少應當保留一件最小市售包裝的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