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利用arcmap劃分土地定級單元
1.
定級單元的概念
2.
定級單元是反映城鎮土地自身特性、土地利用和定級因素因子的最基本地塊,是定級取樣和獲得數據的工作單位,同時也是評定和劃分城鎮土地級別的基本空間單位。定級單元內部特性和土地構成因素應相對均一。定級單元可根據城市特徵、定級完成任務時間、投入人力、成果精度要求及定級採用的技術手段等,選擇相應的方法劃分。
3.
2.單元劃分原則
4.
單元內主要定級因素的影響大體一致;
5.
採用計算機系統進行定級並按網格法直接劃定單元時,
6.
劃分的單元面積應不大於0.25公頃;
7.
劃分的單元能方便地進行因素取樣,並能保證分值計算的准確性和科學性;
8.
商服中心、公用設施、交通樞紐等整體起作用的區域,不能分割為不同單元;
9.
商業用地定級時,城鎮主要的商服繁華街道,應按臨街兩側相對應的進深,
10.
劃分為條狀單元;
11.
住宅用地定級時,應以居住小區和居住組團為單元,保持其完整性,
12.
單元面積不宜過小;
13.
工業用地定級時,以交通道路為單元界線。
B. 評價單元劃分
評價單元是具有相同特性的最小地域單元,同一單元在地質環境條件和周邊環境條件方面具有相對的一致性,不同單元之間具有可比性。常用的單元劃分方法有三角形剖分法、正方形網格劃分法和不規則多邊形網格劃分法3種,其中不規則多邊形網格劃分法適用於小區域的地質環境評價,規定評價單元以0.5km×0.5km為上限,就會把評價因子性狀均一性較好的區段劃分在同一單元,把很不均一的區段劃分在不同單元。本書採用不規則多邊形網格劃分法,單元的長度方向(L),即平行於基坑方向按照基坑設計單元劃分;單元的寬度方向(B),即垂直於基坑方向,上限按照支護結構的剛度分別計算,下限按照基坑降水影響半徑計算。
基坑支護類型按照支護結構的剛度可分為剛性支護和柔性支護。基坑外地表沉降是支護結構變形沉降和降水沉降兩者的疊加。參照《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12),剛性支護結構變形引起的坑外地表沉降范圍:
基坑降水工程的環境效應與評價方法
式中H——基坑深度,m;
h——基底以下基坑外側荷載標准值與基坑內側抗力標准值相等處的距離,m;
φ——厚度加權內摩擦角,°。
柔性支護結構變形引起的坑外地表沉降范圍:
基坑降水工程的環境效應與評價方法
式中H——基坑深度,m;
φ——厚度加權內摩擦角,°;
β——坡角,°。
根據地下水動力學理論(薛禹群,1992),按照庫薩金公式計算降水影響半徑:
基坑降水工程的環境效應與評價方法
s——水位降深,m;
k——滲透系數,m/d;
h——含水層厚度,m。
所以,完全由基坑降水引起的基坑外環境影響評價范圍:
基坑降水工程的環境效應與評價方法
本書的評價對象應界定在該范圍內。
C. 分等單元的劃分
分等單元是計算農用地各等指數,進行農用地等級評定和劃分的基本空間單位。單元是由線狀地物和權屬界線等封閉的地塊,單元內部土地質量(性質)相對均一,單元之間有較大差異。
(一)劃分原則及方法
1.劃分原則
(1)主導因素差異的原則。不同地貌部位的土地不劃為同一單元;山脈走向兩側水熱分配有明顯差異的不劃為同一單元;地下水、土壤條件、鹽鹼度等土地因素指標有明顯差異的不劃為同一單元。
(2)相似性原則。土地分等單元邊界不跨分等因素指標控制區、土地利用系數等值區和土地經濟系數等值區。
(3)邊界完整性原則。
2.劃分方法
縣級農用地分等單元的劃分主要結合了地塊法和疊置法。首先,直接將土地利用現狀圖上的耕地圖斑作為分等單元,再將 1∶10 萬土地利用現狀圖與同比例尺的耕地後備資源圖投影變換後,利用圖形處理軟體疊加,將宜耕地圖斑補充在分等單元圖上;再將行政區劃圖、土壤圖疊加在上面,進一步將分等單元細化,保證不同村地塊不劃為同一單元,土地因素指標有明顯差異的不劃為同一單元,同時獲取各分等單元的地類。最終,甘肅省各縣(市、區)參與分等計算的耕地及宜耕地分等單元共有 169140 個,其中,耕地單元 02 個,耕地面積統一為甘肅省2005 年底土地變更面積(表 3-5)。
表 3-5 甘肅省縣級農用地分等單元劃分情況統計表
續表
續表
省級農用地分等單元的劃分採用疊置法。首先,將國家提供的 1∶50 萬耕地圖與甘肅省使用的 1∶100 萬土地利用現狀圖進行對比分析,修正了 1∶50 萬耕地圖內明顯的地塊缺漏後,將各縣(市、區)界、鄉(鎮)界以及各縣(市、區)農用地分等成果中的土地利用系數等值區、土地經濟系數等值區邊界線綜合疊加,劃分省級農用地分等單元。最終,甘肅省共劃分省級農用地分等單元 14109 塊。還有 15 塊圖斑位於省界邊緣,在國家提供的耕地圖中屬性也為外省的名稱,最終將這部分圖斑確定為省外圖斑,在省級分等單元文件中沒有保留。
3.單元編號
在縣級 1∶10 萬土地利用現狀圖上確定分等單元界線後,為保證圖件查閱方便,採用各村內順序編號的方法確定縣級分等單元的編號。按照《農用地分等成果要求細則》的規定,分等單元編號=省級行政代碼(2 位)+地級行政代碼(2 位)+縣級行政代碼(2 位)+鄉鎮代碼(2 位)+村代碼(2 位)+單元流水編號(2 位),行政代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 2260-91)執行,編號不足兩位的前面補 0。
採用各縣(市、區)內順序編號的方法確定省級分等單元編號。按照《農用地分等成果要求細則》的規定,分等單元編號=省級行政代碼(2 位)+地級行政代碼(2 位)+縣級行政代碼(2位)+單元流水編號(4 位),行政代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 2260-91)執行,編號不足兩位的前面補 0。
4.確定各分等單元的農用地面積
各縣級農用地分等單元的面積採用 1∶10 萬農用地分等單元圖與 1∶1 萬土地利用現狀資料庫「分區域對照」的方式獲得。根據 1∶10 萬農用地分等評價單元圖上的分等單元,找出 1∶1 萬土地利用現狀圖上與其處於同一地理位置上的若干個圖斑,這些圖斑的面積之和即為分等單元面積。1∶1 萬土地利用現狀圖上圖斑的面積以 2005 年 10 月 31 日土地利用現狀變更結果為依據,按變更台賬進行統計。對 1∶1 萬土地利用現狀圖圖斑與變更台賬不一致的,以台賬為准;對於未登錄台賬的變更數據,以上報的變更後的現狀統計數為准。農用地分等單元面積統計單位為畝,並統一填入「分等單元屬性表中」,保證各縣(市、區)分地類的匯總面積與全省 2005 年變更面積完全一致。
在建立縣級-省級分等單元追溯關系表的基礎上,直接匯總與省級分等單元關聯的所有縣級分等單元的面積,得到省級農用地分等單元的面積,從而保證省級分等單元面積匯總後與縣級成果的一致性。
(二)編制分等單元圖
按照《農用地分等規程》的圖面整飾要求,縣級農用地分等單元圖以各縣(市、區)1∶10萬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底圖,分等單元界線用黑色0.3毫米實線表示,分等單元編號用紅色數字表示。分等單元區按照耕地類型不同賦予標准顏色,非評價單元除居民地外均為白色。同時,編繪圖名、圖例、圖廓、比例尺、行政界線、線狀地物等。
省級農用地分等單元圖以國家提供的 1∶50 萬甘肅省耕地圖為底圖,疊加了各級行政界線以及主要公路、鐵路和水系。其他方面要求與縣級農用地分等單元圖相同。
甘肅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自詳查以來一直沿用45.4萬平方千米的總面積數以及相關的圖件。由於近年來幾次調整甘肅省的省級行政界線,2004 年完成的行政勘界確定了甘肅省的行政面積為 42.7 萬平方千米。從國家提供的 1∶50 萬基礎圖件上來看,本次農用地分等工作涉及的甘肅省的行政面積約為 39 萬平方千米,其中,將甘肅省的蘇干湖劃給了青海省,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的面積也大為減少。為了保證全國的無縫拼接,農用地分等的所有省級圖件以國家提供的1∶50 萬圖件為准,進行邊界修改後成圖。由於界線變化涉及的面積均為非耕地,因而對於面積匯總沒有影響。
D. 什麼是土地分等定級單元
土地分等定級單元 評定和劃分土地等級的基本空間單位,是土地特性相對均一的地塊。土地分等定級單元既是一個能反映自身特性的最基本地塊,也是分等定級工作中取樣和獲得數據的工作單位。在一定的精度要求下,土地分等定級單元按土地特性、區位條件和利用方式基本一致的原則劃分。單元劃分的方法有疊置法、主導因素判定法、網格法、均質地域法、土地類型法、街坊法等。
E. 土地定級的程序與方法
土地定級的程序與方法
土地分等定級是根據城鎮土地的經濟和自然兩方面的屬性及其在城鎮社會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綜合評定土地質量,劃分城鎮土地等級的過程。那麼土地是怎麼分等定級的呢,一起來看看!
(一)土地定級程序
1、編寫土地定級任務書,做好組織上、物質上的准備;2、收集資料
3、資料整理及分值表的編制 ;4、權重確定及因素選擇;5、土地定級單元的劃分
6、土地級別的確定;7、土地收益、地價測定;8、面積量算及土地級別圖的編制
9、土地定級報告及成果驗收歸檔
(二)城鎮土地定級資料收集與調查
包括繁華程度資料、交通條件資料、基本設施狀況資料、環境條件和自然條件資料、社會歷史及人口資料、土地利用效益資料、產業聚集和城鎮規劃資料以及其他資料的收集與調查。
(三)因素分值計算
城鎮土地定級一般採用多因素綜合評價法進行。在評級過程中,往往涉及面狀因素和點、線狀因素,二者在對土地質量影響的方式以及賦分處理上略有不同。
掌握幾個概念:功能分(f)、作用分(e)、因素分值(f)、單元總分值(s)
1、因素分值計算原則:5個原則
2、因素分值計算方法
(1)因素對土地質量影響方式及類型
根據各因素在城鎮中空間分布形態及其影響土地質量的方式,分為兩類:點、線狀分布形式土地因素和面狀分布形式土地因素。
點、線狀因素的兩個特徵:所依附客體多為點、線狀形態分布;有外溢影響面狀因素的兩個特徵:所依附客體分布面積較大,基本無外溢影響
(2)面狀土地因素分值計算方法
ei=100(xi-xmin)/(xman-xmix)
(3)點、線狀土地因素分值計算方法
求相對功能分——計算其作用或平均影響范圍——計算各相對因素距離上的因素作用分
一般常用的計算模型有線性和非線性兩種:
線性模型表達公式:e=f(1-r)
非線性模型表達公式:e=f(1-r)
3、商服繁華影響度的作用分值計算
(1)商業服務繁華影響度指標分析
商業服務可劃分為4級,商業服務繁華度隨距離增加而遞減,遵從指數衰減規律。
(2)繁華影響度分值的計算與疊加
4、道路通達度作用分值計算
(1)道路通達度指標分析 (2)道路通達度的分值計算
5、公交便捷度分值計算
(1)公交便捷度分析 (2)公交便捷度的分值計算和修訂
6、基礎設施完善度作用分值計算
7、環境質量優劣度作用分值的計算
(1)衡量環境質量指標的三種類型 (2)環境質量優劣度分值計算
8、公用設施完備度、對外交通便利度、文體設施影響度作用分值計算
9、綠地覆蓋度、人口密度的作用分值計算
10、產業聚集影響度的作用分值計算
(四)單元劃分及取樣
1、土地定級單元的概念 2、單元劃分的原則 3、確定單元界限的原則
4、單元大小的`要求
5、單元的劃分方法
包括疊加法、主導因素判定法、網格法(固定、動態)、均質地域法
6、單元內指標取樣
常用方法有以點代面、線性內插、面積加權
(五)單元總分值計算與土地級別劃分
1、城鎮土地質量變化規律(土地質量的變化規律同城鎮的復雜程度有關)
2、土地質量與土地級別
3、單元總分值計算(採用因素分值加權求和法)
4、土地級別劃分
初步劃分土地級別的方法有數軸法、剖面圖法、多元統計的聚類——判別法、總分頻率曲線統計判斷法
(六)土地收益測算與級別確定
1、土地收益測算的原則
(1)土地收益測算的原則
(2)利用企業利潤數據進行土地收益測算
(3)利用宗地地價測算土地級別收益
2、土地級別的最後確定
採用多因素分值加權求和計算總分確定的是初步的土地級別,還需對土地收益測算進行驗證,然後將土地的級別進行修定和歸並,最後確定土地級別。
(七)考慮規劃條件的城鎮土地定級處理方法
分為規劃模擬定級和規劃修正定級兩種。前者又分為規劃模擬綜合定級和規劃模擬分類定級。都採用多因素綜合評價法進行。
1、考慮規劃條件的城鎮土地定級資料調查
2、規劃模擬定級
與針對現狀的土地定級的主要區別在於對象不同。
3、規劃修正定級
(1)規劃修正定級的基本要求
(2)規劃因素影響的量化方法
點、線狀因素的作用分析涉及現狀功能分、規劃功能分、增加功能分和修正功能分;面狀因素的影響涉及現狀作用分、規劃作用分、增加作用分和修正作用分;
(3)規劃折扣系數的確定
F. 分等單元劃分
(一)工作底圖准備
江蘇省農用地分等研究的工作底圖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現狀圖、土壤類型圖和行政區劃圖。
1.土地利用現狀圖
根據《農用地分等定級規程》(國土資源大調查專用)要求以及本研究的技術方案,江蘇省農用地分等採用各市1:10萬土地利用現狀圖作為工作底圖。但是,研究時期全省各市土地利用現狀圖比例尺由1:10萬至1:20萬不等,對應年份主要為1995年。因此,需將比例尺統一調整為1:10萬,並根據近年土地利用的變化情況對其進行必要的變更和調整。近年來江蘇省耕地減少主要表現為農業結構調整佔用耕地和建設佔用耕地。其中,前者仍屬於農用地的范疇,因此不作變更調整;後者變為建設用地後,已不屬於農用地的范疇,因此是工作底圖變更調整的主體。變更方法為由各市國土資源局技術人員根據其轄區內土地利用變化情況直接在土地利用現狀圖上進行勾繪調整,然後由項目課題組對變更調整後的各市土地利用現狀圖進行數字化,並將比例尺統一調整為1:10萬,最終形成江蘇省農用地分等研究土地利用現狀圖的工作底圖。
2.土壤類型圖
由於江蘇省地形主要為平原,土壤類型空間分異不大,土壤類型圖上的圖斑面積較大。1:50萬全省土壤類型圖與各市1:20萬土壤類型圖對比,兩者圖幅內容相近。因此,土壤類型工作底圖是先將1:50萬江蘇省土壤類型圖數字化,然後切割和放大至與各市土地利用現狀工作底圖一致的比例尺(1:10萬)。對地形和土壤類型圖斑較復雜的部分地區,則在初步劃分的分等單元基礎上,進一步採用1:5萬縣級土壤類型圖進行細分完善。
3.行政區劃圖
農用地分等資料調查年份為1997~2000年,江蘇省的市、縣(區)、鄉鎮的行政區劃作了較大調整,尤其是進行了較大規模的鄉鎮合並。本研究以截至2000年底的行政區劃調整結果作為行政區劃的工作底圖。為與土地利用現狀圖匹配,項目課題組根據各市、縣上報的行政區劃調整資料,直接在各市、縣土地利用現狀圖上進行新的市、縣、鄉鎮區劃范圍的勾繪調整,然後進行數字化處理,得到研究的行政區劃工作底圖。
鄉鎮合並的指導思想之一是鎮帶鄉,即相對落後的鄉歸入相鄰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鎮。經濟發展和農業生產水平的不同,將導致它們之間的土地利用系數和土地經濟系數存在一定差距,為此,分等工作中製作了兩套行政區劃工作底圖:①市、縣以新的行政區劃調整結果為准,而鄉鎮則保留行政區劃調整前的鄉鎮范圍,這套行政區劃圖將作為分等計算的工作底圖;②市、縣、鄉鎮全部按行政區劃調整後的行政區劃,這套行政區劃圖將作為分等結果圖件製作和面積統計的工作底圖。分等計算工作底圖與分等結果表示工作底圖分離,既保證了分等計算的工作精度,又方便了分等成果的日後使用。
(二)分等單元劃分
土地評價單元是土地評價對象的基本空間單位,同一單元內土地的屬性和質量基本一致,不同單元之間則有較大差異。土地評價結果是通過對土地評價單元的土地構成因素質量評價得出,因此,評價單元劃分對土地評價工作的實施至關重要,直接決定土地評價工作量的大小、評價結果的精度及其可應用性。
1.分等單元劃分原則
根據《農用地分等定級規程》(國土資源大調查專用),分等單元的劃分應遵循如下原則:
(1)主導因素差異的原則。不同地貌部位的土地不劃為同一單元,山脈走向兩側水熱分配有明顯差異的不劃為同一單元,地下水、土壤條件、鹽鹼度等土地因素指標有明顯差異的不劃為同一單元。
(2)相似性原則。分等單元邊界不跨分等因素指標控制區和土地利用系數、土地經濟系數等值區。
(3)邊界完整性原則。單元內同一主要因素的分值差異不超過100/(N+1),其中N為等別數。
2.分等單元劃分方法
分等單元劃分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疊置法。疊置法是將同比例尺的多個地圖疊加,得到基本一致的區域形成封閉的圖斑,即為有一定地形特徵、土壤性質和土地利用類型的分等單元。一般採用「三圖疊置法」劃分,即由土地利用現狀圖、土壤類型圖、地形圖三圖疊置形成的封閉單元。關於土地利用現狀圖、地形圖和土壤類型圖上不能獲得的其他野外診斷指標信息,通過其他方法調查,並填注到分等單元上。疊置法要求所選用的基本圖件都能轉換到同一比例尺,分等范圍的界線和主要參照物能很好地吻合。
(2)地塊法。以底圖上明顯的地物界線或權屬界線,將農用地主導因素相對均一的地塊劃成封閉單元,即為農用地分等單元。其操作的關鍵是底圖的選擇和對研究區域實際情況的了解。具體實施方法為:選用大比例尺的、最新的土地利用現狀圖作為工作底圖,深入實地,以村為單位,了解當地農民的經驗分等情況,即當地農民對該村行政范圍內土地優劣度的評價情況,分地塊勾繪在工作底圖上。這樣可以保證研究范圍的准確性和分等參評因素的相似性。
(3)網格法。即用一定大小的方格構成的網格作為分等單元,網格大小以能基本區別開不同特性的地塊為標准。由於網格劃分不易完全與土地的均質條件和各影響因素的實際分布相符合,因此,網格劃分單元除了便於在工作中取樣和獲得數據外,還需盡量兼顧單元的均質性。具體操作上,可採用單一大小的固定網格,也可採用大小不均一的動態網格。
(4)多邊形法。將所有分等因素分值圖進行疊加,最終生成的封閉多邊形即為分等單元。
按照主導因素差異性、分等因素相似性和邊界完整性等原則的要求,江蘇省農用地分等單元採用疊置法劃分,即以各市1:10萬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基礎,疊加土壤類型圖、行政區劃圖來劃分和確定分等單元,使各分等單元保持土地利用類型、土壤類型和鄉鎮行政單位保持一致。分等單元劃分時,考慮到江蘇省各市、縣的土壤類型圖與土地利用現狀圖成圖時間有十餘年的差距,編圖單位、編圖標准均有所不同,致使兩圖之間的匹配性較差。為消除此問題對分等單元劃分的影響,需進行兩圖的匹配調整。方法之一是先對土壤類型圖和土地利用現狀圖分別進行數字化,然後將兩圖疊置並在電腦屏幕上直接進行配准調整。但該方法難以對圖件進行全局把握,工作的速度和精度均受到很大影響。為此,在進行兩圖匹配調整時,採用以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底圖,將土壤類型圖與之疊置匹配,通過人工目視將兩圖局部配準的辦法,將土壤類型界線轉繪到土地利用現狀圖上,然後分層進行數字化,同時得到分等單元及土地利用、土壤類型等工作底圖的電子圖件,從而很好地解決了各圖件之間不匹配的問題。
按照上述方法,江蘇省農用地分等范圍內的農用地共劃分成12026個分等單元。
G. 在農用地定級中的應用
農用地的「等」和「級」都是用來定量描述農用地資源質量的,它們之間有密切的聯系。農用地「等」反映全國范圍內構成農用地自然質量的、長期穩定的光、溫、水、土所決定的生產潛力大小的差異,農用地「等」序列的劃分要求在全國有可比性。農用地「級」反映農用地利用成果的差異程度,在縣域內可比。農用地定級可以採取「等」下分「級」的方法,也可以採取「等」、「級」並行的方法。在國土資源大調查的農用地分等定級中「,等」和「級」之間是相互獨立的體系,可單獨開展工作,即「等」、「級」可以交叉,但是不同區域的級別不具有可比性。
根據《農用地定級規程》,農用地定級有3種方法,分別是因素法、修正法和樣地法。因素法主要是依據定級因素質量分、區位因素、社會經濟因素及其權重進行綜合評定,是比較成熟的首選方法。修正法是在農用地等別劃分的基礎上,考慮自然、經濟、土地利用等因素的影響後,對等指數進行各種系數的修正,計算農用地定級指數,確定農用地級別,這種方法可以減少工作量和重復性工作,使分等與定級成果相銜接。樣地法是以選定的標准樣地為參照,建立定級因素計分規則,通過比較,計算定級單元因素分值,評定農用地級別的方法。樣地法借鑒於德國的土地評級體系,其程序包括定級單元的劃分、標准樣地的設置、定級因素與定級指數的計算等,它便於定級成果的更新和在地價監測中的應用。從全國開展的農用地定級工作來看,大部分地區選擇了因素法,而修正法和樣地法受到農用地分等工作進展和成果共享的限制,採用的地區較少。
廣西壯族自治區作為第一批國家試點,其農用地分等工作成果於2004年10月通過國土資源部專家組驗收,同期,完成了河池市金城江區農用地的定級工作。該定級工作是在全自治區縣級農用地分等成果的基礎上,以《農用地分等規程》、《農用地定級規程》兩個規程為指導,以實際調查資料為依據,運用「指標控制分區修正」的方式創新、嚴謹、科學地完成的。具體是以河池市1∶1萬土地利用現狀圖和河池市1∶5萬農用地分等單元圖為工作底圖,根據區位、地形地貌等眾多影響因素對河池市進行地域分區,選擇對農用地級別影響顯著的區位因素、經濟因素和自然因素,採用多因素加權求和測算修正系數的方法,對分等指數(包括自然質量等指數、利用等指數和經濟等指數)進行各種系數的修正,並初步確定三套定級指數,以不同定級指數來繪制總分頻率曲線圖,引入面積相似度和空間重疊度概念初步劃分農用地級別,同時,進行必要的校核、調整,確定最終級別范圍,量算出各級別農用地的面積,分析各級別農用地的數量結構和空間布局。其技術路線詳見圖6-5。
H. 樣地法分等的具體操作過程
(一)劃分分等單元
樣地法分等的對象是研究區內的全部耕地,劃分分等單元的方法與因素法分等劃分單元方法相同。
(二)標准樣地設置
按照標准樣地設置原則和方法設置最優、最劣標准樣地。
(三)確定分等因素
按照構成「土地剖面」的內容,參考相關資料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選取農用地分等因素。
(四)實地調查
運用「分層抽樣」的調查方法,分好、中、差三類質量特徵的耕地隨機選取一定數量的樣點,樣點單元的野外實地踏勘與調查工作內容包括分等因素的調查、樣點單元的作物產量調查、樣點經驗評價資料調查。
(五)編制分等因素記分規則表
1. 分等因素最大修正分值的確定
在設定各因素的最大修正分值總和為 100 分的前提下,運用多元回歸分析的方法確定最大修正分值。
2. 確定各分等因素級別和修正分值
運用聚類分析法、限產法和因素-產量模型法劃分因素級別和修正分值。
(六)標准樣地自然質量分計算
根據分等因素記分方案,計算各鎮優質標准樣地與劣質標准樣地的自然質量分(F)。下面以九龍坡區為例說明計算方法。
首先,根據標准樣地作物名稱和各分等因素性質,在附表 1-5 中查找出各因素級別。如分級標准為單一性指標(如水平梯地、坡式梯地、坡地),直接對應因素級別進行減分;如分級標准為指標值范圍(例如,土層厚度 3 級為 75 ~ 50 厘米),根據因素性質查找出對應的因素級別後,還需要根據「內插」的原則求算減分值。計算方法為: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重慶卷)
例如,作物為水田的分等單元,土層厚度為80厘米,查附表1-5,因素性質屬2級,指標值上限為 100,指標值下限為 75,減分值上限為 0,減分值下限為- 4.5,應用公式: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重慶卷)
按照上述方法,可計算出所有分等因素的分級減分值,再應用公式進行計算,得到標准樣地自然質量指數。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重慶卷)
式中:
Fi——標准樣地自然質量分;
i——標准樣地編號;
k——分等因素編號;
∑——求和運算符;
fik——第i個樣地單元內第k個分等因素的質量減分值。
由此可以看出,只有分等單元的所有分等因素為1級時,其分值才為100分。
附表1-6九龍坡區標准樣地自然質量分值表
(七)建立等別控制體系
等別控制體系是根據各分等區域優質、劣質標准樣地來確定的。由於優質和劣質標准樣地處於質量最高或最低范圍內,因此某一區域所有分等單元的土地質量一定處於最優標准樣地和最劣標准樣地之間,而由最優標准樣地和最劣標准樣地確定的最高和最低等別,就是等別控制。按照該方法由上一級部門對所轄的所有行政區確定的最高、最低等別體系即為等別控制體系。
附表1-7九龍坡區樣地法等別控制體系表
(八)分等單元自然質量分的計算
分等單元自然質量分的計算公式為:
中國耕地質量等級調查與評定(重慶卷)
式中:
Cli——分等單元自然質量分;
i——單元編號;
k——分等因素編號;
fik——第i個單元內第k個分等因素的質量減分值。
由此可以看出,只有分等單元的所有分等因素為1級時,其分值才為100分。
(九)確定農用地等別劃分標准
方法一:以農用地分等單元的質量指數為橫坐標,具有相同質量指數的農用地分等定級單元的數量為縱坐標,建立頻數直方圖。以頻數直方圖連線的各個拐點處的綜合分值的數值為界,確定等別劃分標准。
方法二:等差法確定等別范圍。以一定間距的標准糧產量或自然質量分為標准等間距劃分等別。
方法三:聚類分析法。可以對自然質量分做快速聚類,以每個聚類中心為依據劃分等別。
農用地樣地法分等可以採用上述方法中任意一種來劃分等別。
(十)分等單元等別劃分
按照已經建立的等別控制體系及等別劃分標准劃分所有分等單元的等別,完成自然質量等劃分工作。利用等和經濟等的劃分方法與因素法相同。
I. 因素法分等
7.2.1.1 因素法分等總體思路
因素法分等以土地光溫生產潛力指數為基礎,採用模塊化的體系結構,可分解為農用地自然質量分、土地利用系數、土地經濟系數3個模塊,3個模塊既相互聯系又相互獨立。應用該體系進行農用地分等,可以得到3個成果:農用地自然質量等、農用地利用等、農用地經濟等。農用地經濟等是最終成果,其成果稱為農用地等。
應用因素法進行農用地分等的主要內容與程序見圖7.1。
圖7.1 因素法農用地分等技術流程圖
7.2.1.2 分等因素指標及其權重的確定
根據《農用地分等規程》推薦分等因素和自選分等因素,初步確定指標區內的分等因素。推薦分等因素是在總結各地農用地分等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由全國農用地分等定級技術指導小組確定的。自選分等因素由各地方經分析論證後自主選擇。對初步確定的農用地分等因素,應進一步按照指標區的具體情況,經過科學分析論證後加以簡化。所謂科學分析論證是指採用定性、半定量、定量或試驗等分析方法,對農用地分等因素及其權重的遴選過程。一般要求採用多種分析方法,互相印證分析結果,最後確定一套切合當地實際的分等指標體系。要注意利用野外調查時農民對農用地質量的評價,注意收集和使用當地的試驗結果,注意收集和使用當地專家的意見,注意使用科學的統計分析方法。有條件的地方,應該先選擇1~2個鄉進行分等試點,對分等評價結果進行驗證後,再進行全縣范圍的分等工作。具體分析論證方法包括特爾菲法、因素成對比較法、主成分分析法、回歸分析法、層次分析法或田間試驗法中的一種或幾種。
7.2.1.3 劃分分等單元
評價單元是農用地分等工作的基礎,同時也是農用地等別評定的基本單位。有了評價單元,因素分值確定就有了比照的范圍;野外調查就有了具體的工作區域。不同的方法,劃分的單元大小不同,單元包含的信息及所反應的因素變化差異不同。所以,單元劃分方法的選擇以及單元劃分的精度,直接關繫到農用地等別的准確性,是做好農用地分等工作的基礎和先決條件。為得到科學合理的農用地分等成果,分等單元劃分應將單元內質量相對均一,屬性基本一致,單元間有較大差異,單元界線實地明顯可辨作為農用地分等評價單元界定的指標特徵。目前,常用的分等單元劃分方法有土地利用詳查圖斑法、疊置法、地塊法和動態網格法等。
7.2.1.4 自然質量等指數計算及自然質量等別劃分
(1)自然質量分計算。以分等單元圖為底圖,逐一套合分等因素分值圖,分指定作物,分指標區逐一讀取分等因素分值;根據分等因素分值,對照「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自然質量分」關系表,將分等因素分值轉換成分等因素質量分;採用幾何平均法或加權平均法,計算各分等評價單元各指定作物的農用地自然質量分。
(2)α、β系數的確定。土地光溫生產潛力指數α、產量比系數β、標准耕作制度、指定作物最大產量、指定作物最大「產量—成本」指數等,由國土資源部組織計算,公布成果,可以從《農用地分等規程》附錄C中查詢,產量比系數從附錄D中查詢。
(3)計算指定作物的自然質量等指數。農用地自然質量等指數是按照標准耕作制度所確定的各指定作物,在農用地自然質量條件下,所能獲得的按產量比系數折算的基準作物產量指數。這個產量指數也可以解釋為是在最優土地利用水平和最有利經濟條件下,該分等評價單元內的農用地所能實現的最大可能單產水平。因此,也可以將其稱為農用地的「本底」產量水平。
(4)自然質量等別劃分。單元的自然質量等指數反映了該單元農用土地質量的好壞,自然質量等指數越大,耕地質量越好,等別越高。等別的具體劃分方法有數軸法、等間距法、頻率直方圖法(頻率曲線法)等。以上幾種方法均是在土地單元總分值計算的基礎上進行,當單元總分值求取後,選用任何一種方法都能劃分土地等(級)別,具有直觀、易讀、易操作的共同特點。
7.2.1.5 農用地利用等指數、農用地等指數的計算及等別劃分
(1)土地利用系數及農用地利用等指數計算。
1)土地利用系數計算。外業調查前,對收集到的指定作物產量統計數據進行整理,以村為單位,根據指定作物的實際單產,初步劃分指定作物的土地利用系數等值區。
依據初步劃分的等值區,在所有的行政村內分不同產量水平,分層設置一定數量的樣點,並計算樣點的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數,再根據樣點計算結果計算幾何平均數或加權平均數,作為該村的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數;根據初步劃分的等值區內各村的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數,採用幾何平均或加權平均的方法計算等值區的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數。
以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數基本一致為原則,參考其他自然、經濟條件的差異,對初步劃分的等值區進行邊界訂正。根據修訂後的土地利用系數等值區,編製成等值區圖。村級土地利用系數的平均值應標注在等值區圖上,以便進行農用地定級時參考使用。
按照以上步驟編制的是指定作物的土地利用系數等值區圖。實際工作中也可以不區別指定作物,直接編制綜合土地利用系數等值區圖。步驟如下:首先依據標准耕作制度和產量比系數,計算樣點的標准糧實際產量;依據標准耕作制度和產量比系數,計算出最大標准糧單產;最後計算樣點的綜合土地利用系數。
2)農用地利用等指數計算。農用地利用等指數是按照標准耕作制度所確定的各指定作物,在農用地自然質量條件和農用地所在土地利用分區的平均利用條件下,所能獲得的按產量比系數折算的基準作物產量指數。
這個產量指數也可以解釋為是在當地最有利經濟條件下,該分等單元內的農用地所實現的最大可能產量水平。因此,也可以將其稱為農用地的「現實」產量水平。
(2)土地經濟系數及農用地分等指數計算。
1)土地經濟系數計算。外業調查前,先根據收集到統計資料,以村為單位計算「產量—成本」指數,按照各村「產量—成本」指數的大小,初步劃分土地經濟系數等值區。
在計算樣點的指定作物土地經濟系數的基礎上計算村內各樣點指定作物土地經濟系數的幾何平均數或加權平均數,作為該村的指定作物土地經濟系數;然後根據初步劃分的等值區內各村的指定作物土地經濟系數,採用幾何平均或加權平均的方法計算等值區的指定作物土地經濟系數。
最後以指定作物土地經濟系數基本一致為原則,參考其他自然、經濟條件的差異,對初步劃分的等值區進行邊界訂正。根據修訂後的指定作物土地經濟系數等值區,編製成等值區圖。村級土地經濟系數的平均值應標注在等值區圖上,以便進行農用地定級時參考使用。
按照以上步驟編制的是指定作物土地經濟系數等值區圖。實際工作中,也可以不區別指定作物,直接編制綜合土地經濟系數等值區圖。步驟如下:首先根據標准耕作制度和產量比系數,計算樣點的標准糧實際產量和標准糧實際成本,然後計算出樣點的綜合「產量—成本」指數;然後查《農用地分等規程》附錄,可得指定作物的最大單產和最小成本,依據標准耕作制度和產量比系數,計算出最大標准糧單產和最小標准糧成本;再計算出綜合「產量—成本」指數的全國最大值;最後計算樣點的綜合土地經濟系數。
2)農用地分等指數計算。分等指數是按照標准耕作制度所確定的各指定作物,在農用地自然質量條件、農用地所在土地利用分區的平均利用條件和農用地所在土地經濟分區的平均經濟條件下,所能獲得的按產量比系數折算的基準作物產量指數。
這個產量指數也可以解釋為是在當前的農業技術經濟條件下,該分等單元內的農用地所能實現的最大經濟產量水平。因此,也可以將其稱為農用地的「經濟」產量水平。
(3)農用地利用等、農用地等的等別劃分。
農用地利用等、農用地等的等別劃分方法同農用地自然質量等劃分的方法一樣,也是數軸法、等間距法、頻率直方圖法(頻率曲線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