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資的支付方式是什麼
法律分析: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方式支付。用人單位在一般情況下,應當用人民幣支付勞動者工資,特定用人單位(外資企業)可以用外幣支付。除法律規定或集體合同規定的情況外,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按月支付應理解為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實行月薪制的單位,工資必須每月發放,超過企業與職工約定或勞動合同規定的每月支付工資的時間發放工資即為不按月支付。實行小時工資制、日工資制、周工資制的單位工資也可以按日或按周發放,並且要足額發放。剋扣是指用人單位對履行了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和責任,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勞動者,不支付或未足額支付其工資。無故拖欠應理解為,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內故意不支付勞動者工資。
B. 公司發員工工資怎麼發
法律分析:公司發放工資可以由企業直接發放,也可以由銀行代發。通常工資是由勞動合同約定的,在發放工資的同時發放工資條,員工根據工資條有異議的,可以及時提出。用人單位要以貨幣形式按月給付員工工資。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後,用人單位需要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勞動報酬一般是以貨幣的方式支付的。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C. 工資有幾種發放形式
法律分析:工資包括以下幾種形式: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定額工資、浮動工資、獎金、津貼。
法律依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D. 一般公司發工資是什麼流程
法律分析:一般單位發工資流程:
一、單位向銀行提出申請,與銀行簽訂代發協議;
二、提交開戶人的信息以及資金;
三、將員工的銀行卡等信息發送至銀行;
四、每月到了規定的時間銀行會進行代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 小公司該以什麼方式發工資
法律分析:發放工資目前普遍有兩種形式:
一、通過銀行間接把工資發放到職工手中。
二、以現金方式直接發放到員工手中。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F. 工資支付方式有哪些
工資支付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數額,支付給勞動者本人,由本人簽收。
用人單位發放工資應該給付工資憑證,嚴格防止用人單位做假工資單,存摺上一部分,現金一部分,以此少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少支付經濟補償金。
同時也可以顯示勞動報酬的透明度。過去習慣用工資條的形式。職工憑借工資條,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狀況,如果出現問題,也可以作為憑證,同時在訴訟時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推遲30天以上就構成拖欠。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對於實行小時工資制和周工資制的人員,工資也可以按日或周發放。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拓展資料:
單位無故剋扣工資怎麼辦?
解決辦法如下:
1、用人單位依法要承擔民事責任: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的單位無故拖欠職工工資,勞動者可以舉報到勞動行政部門,將要承擔行政責任:
勞動行政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工資(Wages,Salary)是指僱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在我國,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於工資:
1、社會保險費;
2、勞動保護費;
3、福利費;
4、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
5、計劃生育費用;
6、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
在政治經濟學中,工資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工資是生產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數額的工資叫最低工資,工資也有稅前工資、稅後工資、獎勵工資等各種劃分。在政治經濟學中,資本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
工資(Salary;Wage)是工錢的一種類型,工資即員工的薪資,是固定工作關系裡的員工所得的具有發放上的時間規則的薪酬,是僱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是勞務報酬(勞酬)中的一種主要形式。
構件之一是員工,之二是具有發放上的時間規則,之三是薪資一般是貨幣形式·。
因此,工資是勞務報酬(勞酬)中的一種主要形式,並非任何勞務報酬都是工資,例如被邀請做報告所得的報酬就不是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