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醫鑒定結果可以在網上查詢嗎
法醫鑒定結論不能在網上查詢,應當以法醫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報告為證據。
⑵ 雙方打架,一方說是輕微傷,我方沒鑒定,怎麼才能確定對方的鑒定結果
法律規定,受傷後,及時就醫、報警。向辦案機關申請傷情鑒定,由派出所開具鑒定函,由當事人自己去指定的鑒定機構鑒定(一般治療終結後進行)。所以說,要確定對方的鑒定結果,需要對方出具相應的法律文書和有鑒定資質的機構的書面鑒定報告,否則不能認可。對方自己聲稱輕微傷,沒有上述資料支持,可以不予採信。
⑶ 法醫對於傷情的鑒定結果要多久才能知道,要怎麼樣才能查到鑒定結果
傷情鑒定一般是公安機關鑒定所做的。
如果時間不到,他們不會受理,但是在受理後一般在14個工作日左右可以拿到鑒定書,最長不會超過一個月。
拿到鑒定書後不就知道結果了?
如果是先行鑒定的,可以問辦案民警。
⑷ 如何知道傷情鑒定結果
傷情鑒定有一定的時間要求,輕重傷鑒定一般出院後就可以鑒定,涉及關節等功能問題的出院後三個月到六個月才能鑒定,骨折有鋼板固定的並且傷及關節功能的,要等到鋼板取出治療終結後3-6個月才能鑒定,受理鑒定後7天內出鑒定書,有疑難的15天內完成,需要補充材料的從補充完成當天另算。鑒定書由委託單位如交警大隊領取,殘疾等級鑒定一般在治療終結出院後3個月到6個月才能鑒定,但是大部分縣區等地方法醫人數少,只有2-3人,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如故意傷害未達輕傷的、交通事故未達重傷的經常要一個月才能出鑒定書。
⑸ 法醫鑒定結果在哪裡可以看到。
這個具體得分情況,如果你是當事方,有權要求查閱法醫鑒定結論。
當然也可以和辦案單位直接申請查閱。
一般來說,許多人都是通過律師申請查閱。
⑹ 雙方打架對方輕傷我方可以看對方的鑒定報告么
打架,雙方的行為都違法。對於傷情鑒定意見,辦案單位應將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雙方。雙方完全可以看對方的鑒定意見書。
法律分析
打架一方可否有權力看另一方輕微傷證明書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鑒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鑒定意見之日起五日內將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亦稱為斗毆。是指對立雙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發展到極點時,其行為特點為具有暴力傾向,以對他人產生身體造成傷害為目的的一種主觀意識行為。不管這種行為起因何由、什麼目的都是一種不理智不文明的行為,打架嚴重者甚至會觸犯刑律,因此,在處理打架事件時要區分情況採取不同方式和辦法。故意傷害罪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傷,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雙方打架造成對方輕傷,自己可以看對方的鑒定報告。如果對鑒定結論不服,可以要求重新鑒定。當時鑒定結果出來的時候會有一個正規的通知書,會通知被害人和嫌疑人,如有異議,三日之內可以提出來重新鑒定(這個在通知書上會註明的)。而且重新鑒定的話就得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才有資格進行鑒定的。如果當時這個通知書沒有送達到雙方任何一方簽字,那就是執法上的錯誤。而且這個申請重新鑒定的權利也就會一直存在。但是如果已經直接送達給拘留所裡面的人簽字完事了,那就難弄了。賠償後得到對方諒解,也不能撤案,可從輕處罰。如果是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 第九十七條 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對鑒定意見進行審查。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鑒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鑒定意見之日起五日內將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作為公安機關認定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的,應當將診斷證明結論書面告知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違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意見復印件之日起三日內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後,進行重新鑒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項重新鑒定以一次為限。當事人是否申請重新鑒定,不影響案件的正常辦理。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也可以直接決定重新鑒定。
⑺ 法醫鑒定當時當事人可以看到結果嗎
是可以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傷情鑒定申請書是公安機關在受案以後對法醫下達的一種委託書,委託法醫部門鑒定當事人的傷情。鑒定結果出來後,公安機關會通知當事人雙方對鑒定結果進行確認,如果沒有異議雙方要在鑒定結果上簽字。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會對雙方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的會依法追究打人者的責任。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七條 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對鑒定意見進行審查。對經審查作為證據使用的鑒定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鑒定意見之日起五日內將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作為公安機關認定人身傷害程度的依據的,應當將診斷證明結論書面告知違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違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意見復印件之日起三日內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後,進行重新鑒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項重新鑒定以一次為限。當事人是否申請重新鑒定,不影響案件的正常辦理。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也可以直接決定重新鑒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願摘取其屍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⑻ 當事人要得知對方的法醫鑒定結果,要從哪裡得知呢
如果申請法院簽定的,法院會通知的。如果是派出所,或者公安局,也是如此,不告知的可以去打詢問。
⑼ 想知道司法鑒定結果在網上怎麼查詢
各地規定不一樣,有的地方能查,有的不能。
1、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省級司法行政部門是司法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部門,負責全省司法鑒定人、司法鑒定機構的登記、名冊編制和公告,司法鑒定人、司法鑒定機構的登記情況可以在省級司法行政網上查詢。
2、鑒定結果應由鑒定機構以書面鑒定文書形式出具並交鑒定委託方,查詢鑒定結果請與鑒定委託方聯系。
3、司法行政部門只負責鑒定機構、鑒定人的登記管理工作,不具體從事鑒定業務。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和司法部《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司法鑒定人登記管理辦法》沒有規定「公布鑒定結果」為司法行政部門的職責,故有時候鑒定結果不能在省級司法行政網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