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可以組織基坑驗槽的人員有( )。
可以組織基坑驗槽的人員有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驗槽的程序。驗槽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建設、監理、勘察、設計及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質量負責人共同按設計要求和有關規定進行。
基坑驗槽是尤為重要的一項內容,土方開挖到位後,勘察、設計、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等須對基坑進行驗槽,以查看基坑實際情況是否與勘察文件、設計文件相符合。只有當基坑的實際條件和勘察報告、設計文件符合時,方能驗槽通過,並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則,就應該進行處理。
(1)基坑驗槽方法哪些人參加擴展閱讀:
基坑驗槽必須具備的資料和條件:
1、勘察、設計、建設、監理、施工單位等技術人員到場。
2、地基基礎設計文件。
3、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4、輕型動力觸探記錄(可不進行時除外)。
5、地基處理或深基礎施工質量檢測報告。
6、基底為無擾動的原狀土,留置有保護層時,其厚度不應超過100mm。
⑵ 參與基坑驗槽的單位有哪些
所有建(構)築物基坑均應進行施工驗槽。基坑挖至基底設計標高並清理後,施工單位必須會同勘察、設計、建設(或監理)等單位共同進行驗槽,合格後方能進行基礎工程施工。
驗槽的過程主要包含以下幾點:
1、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施工單位確認自檢合格後提出驗收申請。
2、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建設、監理、勘察、設計及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質量負責人等,共同按設計要求和有關規定進行。
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建設等各方相關技術人員應共同參加驗槽。驗槽時,現場應具備岩土工程勘察報告、輕型動力觸探記錄(可不進行輕型動力觸探的情況除外)、地基基礎設計文件、地基處理或深基礎施工質量檢測報告等。
驗槽應在基坑或基槽開挖至設計標高後進行,對留置保護土層時其厚度不應超過100mm;槽底應為無擾動的原狀土。
(2)基坑驗槽方法哪些人參加擴展閱讀:
對於換填地基、強夯地基,應現場檢查處理後的地基均勻性、密實度等檢測報告和承載力檢測資料。對於增強體復合地基,應現場檢查樁位、樁頭、樁間土情況和復合地基施工質量檢測報告。對於特殊土地基,應現場檢查處理後地基的濕陷性、地震液化、凍土保溫、膨脹土隔水、鹽漬土改良等方面的處理效果檢測資料。
設計計算中考慮樁筏基礎、低樁承台等樁間土共同作用時,應在開挖清理至設計標高後對樁間土進行檢驗。對人工挖孔樁,應在樁孔清理完畢後,對樁端持力層進行檢驗。對大直徑挖孔樁,應逐孔檢驗孔底的岩土情況。
採用直徑φ22~25mm鋼筋製作的鋼釺,使用人力(機械)使大錘(穿心錘)自由下落規定的高度,撞擊釺桿垂直打人土層中,記錄其單位進深所需的錘數,為設計承載力、地勘結果、基土土層的均勻度等質量指標提供驗收依據。是在基坑底進行輕型動力觸探的主要方法。
⑶ 基坑驗槽由哪方組織發起
施工單位召集,由總監工程師組織會議,施工五方主體(建設、施工、設計、地勘、監理)等單位共同進行驗槽,合格後方能進行基礎工程施工。
所有建(構)築物基坑均應進行驗槽。基坑挖至基底設計標高並清理後,施工單位必須會同勘察、設計、建設(或監理)等單位共同進行驗槽,檢查坑底土層是否與勘察、設計資料相符,是否存在填井、填塘、暗溝、墓穴等不良情況,合格後方能進行基礎工程施工,這稱為驗槽。
(3)基坑驗槽方法哪些人參加擴展閱讀:
驗槽時必須具備的資料和條件
(1) 勘察、設計、建設(或監理)、施工等單位有關負責人及技術人員到場。
(2) 基礎施工圖和結構總說明。
(3) 詳勘階段的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4) 開挖完畢,槽底無浮土、鬆土(若分段開挖,則每段條件相同),條件良好的基槽。
⑷ 基坑驗槽由誰組織
首先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理,然後由監理單位報建設單位,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設計、地勘、監理、施工單位及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到場驗收。
⑸ 基坑驗槽誰組織需要哪些人
組織者為:項目監理單位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而參與者包括:建設單位的技術和法人。監理單位的總監代表和專業的監理工程師。設計單位的負責人和工程師。地勘單位的負責人。施工單位的各個部門負責人。政府監督部門的監督員。
地基驗槽需要注意事項:
1、在進行地基驗槽的過程中,是需要核實基坑的位置是否與設計圖標注的位置一樣,且看其尺寸是否符合標准,可否有按照要求來。接著,還需要看邊坡的設計,其一定要確保安全,才能進行下一步的工程。
2、基坑內的土質,也是要檢查的一個打問題,需要滿足相應的要求才行。如果出現原狀土質被損壞的情況,或者是較大土質出現擾動的現象,都會導致其出現問題,從而影響到後期的質量。
3、對於該地基是否符合設計的要求,也是要做必要的檢查。如果地基是接觸到古井或者古墓的,必然是不可使用的,容易帶來安全的問題。而正確的探測方法,是可以使用釺探來進行的。
4、對於基坑的四周,還有柱基牆角,都是要特別注意勘察的,要是出現異常,是需要及時進行處理。只有確認好這些方面,不存在問題的,才可進行下一步施工。
⑹ 建築地基驗槽由誰組織
檢驗批及分項工程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分部工程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驗收,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單位工程驗收。隱蔽工程在隱蔽前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驗收。
推遲驗槽情況:
(1)勘察報告所提供的承載力和持力層與設計使用不符時;
(2)場地內有軟弱下卧層並未說明原因時;
(3)場地為不均勻場地並未進行處理時。
無法驗槽情況:
(1)基槽底面與設計標高相差太大時;
(2)基槽底面坡度較大時;
(3)槽底有機開挖、溝槽、鏟齒痕跡時;
(4)沒有岩土工程勘察報告,基礎施工圖,結構總說明。
驗槽條件及准備工作
(1)開挖完畢並且條件良好的基槽。
(2)基礎平面圖,結構圖,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3) 比較結構設計所用的地基承載力、持力層與報告是否相同。
(4)建築位置與勘察范圍是否一致。
(5)場地內是否有軟弱下卧層。
(6)知曉地下是否有管線和相應的地下設施。
(6)基坑驗槽方法哪些人參加擴展閱讀:
樁基的驗槽
機械成孔的樁基,在施工中進行。在施工過程中就應判明樁端是否進入預定的樁端持力層;泥漿鑽進時,應認真判明預定的樁端持力層是否已經達到。
人工成孔樁,在樁孔清理完畢後進行。對摩擦樁,主要檢驗樁長;端承樁,主要檢查的是進入持力層長度、樁端直徑。在混凝土澆灌之前,應清凈樁底鬆散岩土,檢驗樁身的垂直度。對大直徑樁必須做到每樁必驗。檢驗的重點是樁端進入持力層的深度、樁端直徑等。
復合地基的驗槽
(1) 換土墊層應根據基坑深度的不同在進行墊層施工之前進行。
(2)按深、淺基礎的驗槽分別進行後,才能進行下一步施工。
(3)復合樁基,應在施工之中進行。
(4)對各種採用預壓法、壓密、擠密、振密的復合地基,主要是用試驗方法確定是否達設計要求。
質量控制及成品保護
(1)同一工程中,釺探時應嚴格控制穿心錘的落距,不得忽高忽低,以免造成釺探不準,使用釺桿的直徑必須統一。
(2)釺探孔平面布置圖繪制要有建築物外邊線、主要軸線及各線尺寸關系,外圈釺點要超出墊層邊線200~500mm。
(3)遇鋼釺打不下去時,應請示有關工長或技術員,調整釺孔位置,並在記錄單備注欄內做好記錄。
(4)釺探前,必須將釺孔平面布置圖上的釺孔位置與記錄表上的釺孔號先行對照,無誤後方可開始打釺;如發現錯誤,應及時修改或補打。
(5)在記錄表上用有色鉛筆或符號將不同的釺孔(錘擊數的大小)分開。
(6)在釺孔平面布置圖上,註明過硬或過軟的孔號的位置,把枯井或墳墓等尺寸畫上,以便設計勘察人員或有關部門驗槽時分析處理。
(7)打釺時,注意保護已經挖好的基槽,不得破壞已經成型的基槽邊坡;釺探完成後,應做好標記,用機磚護好釺孔,未經勘察人員檢驗復核,不得堵塞或灌砂。
(8)驗槽時應重點觀察柱基、牆角、承重牆下或其他受力較大部位;如有異常部位,要會同勘察、設計等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⑺ 地基驗槽的內容及參加單位
內容包括:基底標高、地基土質情況、平面尺寸(寬度、長度)、基底夯實情況、有的還要有力學試驗(靜載等)
參加方:設計、施工、監理、業主、質監、地質勘測單位。
⑻ 工程地基驗槽有哪些單位參加
由建設單位組織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檢查驗收。地基是否滿足設計、規范等有關要求。是否與地質勘查報告中土質情況相符.,包括:基坑(槽),基地開挖到設計標高後,應進行工程地質檢驗,對各種組砌基礎,混凝土基礎(包括:設備基礎)、樁基礎、人工地基等做好隱蔽紀錄。
⑼ 基坑驗槽由哪個單位組織
基坑挖至基底設計標高並清理後,施工單位召集,由總監工程師組織會議,施工五方主體(建設、施工、設計、地勘、監理)等單位共同進行驗槽,合格後方能進行基礎工程施工。防水混凝土翻邊不小於120mm。
1、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施工單位確認自檢合格後提出驗收申請。
2、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建設,監理,勘察,設計及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質量負責人,共同按設計要求和有關規定進行。
(9)基坑驗槽方法哪些人參加擴展閱讀:
1、驗槽方法通常主要採用觀察法為主,而對於基底以下的土層不可見部位,要先輔以釺探法配合共同完成。
2、驗槽內容:不同建築物對地基的要求不同,基礎形式不同,驗槽的內容也不同。根據設計圖紙檢查基槽的開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檢查是否與設計圖紙相符,開挖深度是否符合設計要求;仔細觀察槽壁、槽底土質類型、均勻程度和有關異常土質是否存在,核對基坑土質及地下水情況是否與勘察報告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