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員工離職的方式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員工離職的方式包括:一、與單位協商解除合同。二、提前三十天通知單位三十天後正式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三、如果單位有違法行為,就對單位行使單方即時生效的解除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2. 離職最快的辦法是什麼
1 怎麼快速離職?離職前做好市場調查工作,離職跳槽也是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必須事前要做好市場分析,要清楚的知道,你想要做的工作的市場行情,比如待遇,晉升機會等,了解自己離職後,憑借現在的條件可以很快的找到一份比上一份好的工作。
2 離職,要讓原先公司給你開具好離職證明、工作證明,涉及到的五險一金的停辦等等,與原先公司做好溝通,不可事後才想起來,給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煩。
3 離職,不僅是你個人的事兒,也是公司部門領導的事兒。離職,意味著原先的工作崗位暫時失去人員,很多工作需要新人接替,因此,離職要先於部門領導做好溝通,讓領導心裡有準備,做好相應的安排,也好讓自己走的時候心裡舒服,大家再見還好做朋友。不可搞突然襲擊,讓大家都無法接受。
4 一個蘿卜一個坑,你離職了原單位會找一個同事來接替你的工作,在這段過渡時間,你需要把工作中的事項交接給這位同事。不要打什麼小心眼,你工作交接好了,以後你去到了新單位也不會被這邊的事情所拖累,否則新同事一天打電話問你原來工作的事,你也會很煩,並且影響你現在的工作。
3. 職工辭職的方式有哪幾種
法律分析:1、與單位協商解除合同。2、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3、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 辭職辦理的流程太長了,有哪些快速離職的方法嗎
如果你不辭而別,會有很多風險。根據《違反相關勞動合同規定賠償辦法》第四條的要求,公司損害賠償的重點包括:用人單位為招用員工立即支付的費用;用人單位為職工支付的培訓費;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勞動合同中承諾的其他補償費用。因此,為了更好地不給自己造成財產損失,也為了不留下以後求職的不良記錄,必須做好與企業的協商工作:做好交接工作,不危及企業或新項目的一切正常運營;做好與直屬機關領導幹部的溝通工作,並得到他的理解。一般直屬機關單位確認一切正常辭職,人事部門只走一步。平時要做好與行政部門、會計、IT等單位的人際溝通,因為這樣的單位很有可能成為你離職確認單上的簽字人,一旦一環沒有簽字,就無法正常簽訂離職合同;辭職時,確定個人社保和個人公積金的最終繳納時間,並要求人事部門出具辭職證明。
5. 職工「體面離職」的方法,你知道哪些
這些方法就是主動向公司提出離職,跟領導進行商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之後辭職,完成領導的要求之後離職,自己的業績成為公司最高之後離職,這些離職方法都是非常體面的,並且會受到別人的尊重。
6. 辭職辦理的流程太長了,快速離職的方法是什麼
勞動者辭職,就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過了試用期,勞動者就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有這方面的規定,目前仍然現行有效。
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是基於勞動者離職,給用人單位帶來職位或崗位上的空缺,用人單位需安排新人來接替工作,不至於因為勞動者離職,造成用人單位工作上的不便,甚至有可能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
勞動者可以快速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還有不少呢,比如受工傷,工傷職工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雙比如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這些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有明確的規定,對照自己的情況處理就可以了。總有一條可以為你所用。
7. 員工如何離職,員工離職的方式有哪些
關於解除勞動合同
一、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提前通知可解除】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即時解除】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解除且不需要支付補償金】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可以解除但要提前通知或者支付補償金】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裁員】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不可以解除】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勞動合同終止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通過以上關於勞動合同法員工離職的規定中,不難得出結論,對於勞動合同終止或者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大家可以放心的按照正常離職流程辦理即可。但對於企業或者事業單位,單方要求解除合同,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員工是可以向相關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來維護自己正當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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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辭職具體有幾種類型
法律分析:辭職具體的類型有:
1、勞動合同期滿,員工主動提出不再續簽;
2、員工主動辭職,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進行協商實現離職。
主動辭職不可以得到補償,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 如何體面地辭去領導職務有什麼好的辦法呢
在職場中辭職也是一門學問,對於普通的職工來說,沒有什麼講究,只是一個程序性的辭職,但如果是一個領導職務,辭職之後也會用到原來的人脈關系,如果辭職不能處理的體面,那麼很容易在新的單位中帶來麻煩,所以領導職務在辭職時需要如何體面的辭職呢?我們一起來討論一下吧。
可以直接向領導高層遞辭呈,一表示感謝,主動承擔能體現一個人的修養和大度,而且也為今後在單位中繼續留點伏筆,一定不能撕破臉,同時也需要有一個敬畏的態度。同時需要上級領導的同意和領導溝通,要展現出自己的業績能力和感謝之情,也需要講遇到這個機會也需要表明自己的態度,向領導表明自己想要跳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