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卡在醫院第一次怎麼用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住院醫療保險、綜合醫療保險以及務工人員保險,都有綁定的醫療機構,請確保自己到個人綁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❷ 醫保卡在醫院的時候,怎麼用啊
醫保卡可以給我們報銷醫療費用,我們在買葯的時候也可以直接使用醫保卡進行支付。而且,醫保新規最近發布了,大家可以看看奶爸這篇文章了解一下。《2021年5月1日醫保新規正式生效,對我們會有什麼影響?》❸ 關於社保卡在醫院怎麼使用的問題
一般的定點醫院都可以刷醫保卡 除非是私人的小型醫院,沒有這個刷卡功能。
至於如何看病的程序如下:參保人員患病時,持醫療保險手冊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大致程序是:持醫療保險手冊和IC卡--醫院醫保辦登記--審驗證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對自費項目需經患者同意並簽字--現金或IC卡結算起付標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統籌范圍內的由醫院先墊支--結算出院。
住院費用結算採用後付式的服務項目結算辦法:
1、參保人員出院時,醫療機構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費用:起付標准費,超過規定標准以上的床位費,個人應當負擔比例部分的費用,自費使用項目的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范圍的費用。以上費用可以使用個人帳戶支付,不足部分由個人現金支付。屬於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由醫療機構和醫保部門結算。
2、在生病住院或是購買葯品時並不是所有診療和葯品都能用醫保卡支付,這得取決於當地醫保目錄,所購買的葯品和診療項目必須是進入了當地醫保目錄內的才能用醫保卡支付,如果所購買的葯品沒有進入當地醫保目錄內(即自費葯品和自費診療項目),是不能用醫保卡支付的,並且醫保卡只能在當地醫保中心指定的醫院或是葯店用。
3、對於是否進入當地醫保目錄內葯品或是診療項目,可以在當地社保(醫保)中心網站查尋,也可以在大點的正規非營利性醫院大廳里的觸摸屏上查詢。
❹ 社保卡在醫院怎麼使用
第一,根據醫保中心的要求,患者就醫時需攜帶醫保藍本和社保卡
第二,按照社保中心規定,醫保患者門診起付線為在職職工1800元、退休職工1300元,達到起付線後,患者只交納個人自付部分費用,醫院先為患者墊付其它費用。
若患者還有補充商業保險,可根據保險公司的要求,持醫院發票和底方進行二次報銷。
第三,參保單位如果沒有按時交納醫療保險金。
其單位職工無法享受醫保費用分解待遇,待單位補交醫療保險金後,該待遇自行恢復
(4)社保卡在醫院怎麼使用方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IC)卡。
社會保障卡作用十分廣泛。持卡人不僅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時結算,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事務;
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
申領失業保險金;
申請參加就業培訓;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等。
社會保障卡採用全國統一標准,社會保障號碼按照《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採用公民身份號碼。
截至2018年6月底,全國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到11.5億人。
❺ 如何使用社保卡在醫院交
社保卡在醫院使用方法:去醫院就診時,用社保卡去掛號處掛號,在出院結算時,憑結算清單直接刷社保卡支付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即可。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可以從醫保中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葯品可以適當放寬范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❻ 社保卡在醫院怎麼使用
社保卡就醫時向定點醫院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掛號,該醫保報銷的部分由醫保和醫院結算。❼ 去醫院看病電子社保卡怎麼用
去醫院看病電子社保卡使用方法如下:
1、入院或出院時都必須持醫療保險IC卡到各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窗口辦理出入院登記手續。住院時,憑身份證明和醫生入院安排,在住院部先繳納住院押金住院。到病房後,將醫保卡拿到服務台,那麼醫院在檢查治療過程中,就會把不能報銷的葯品、器械等一切費用,讓你到門診繳費,如同非參保人員一樣,現金結賬。住院押金不足時,還得續交押;
2、參保人員住院後統籌基金的起付線分為三檔:三級醫院1000元,二級醫院600元,一級醫院400元。在一個基本醫療保險結算年度內,多次住院的醫療費累計計算;
3、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轉診(院)的,須經定點醫療機構(三級以上)副主任醫師或科主任診斷後提出轉診(院)意見,由所在單位填報申請表,經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市(區)社保機構批准後辦理轉診(院)手續。接著辦理出院手續,住院部在結清賬目後開具費用清單,將此清單及在病房復印的資料一起拿到醫保中心,經初審,如有資料不全,盡快返回補辦。然後,告訴你5個工作日後,取審核通知單;
4、在定點醫療機構出院時,各定點醫療機構會按照相關政策計算報銷金額和個人應該自付的金額,其報銷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結算,個人應該自付的金額由定點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本人結算;
5、在定點醫院就醫的時出示醫保卡證明參保身份和掛號,個人不需要先支付再報銷,直接便可由醫保和醫院結算該醫保報銷的部分,只有在結帳的時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醫保卡余額或者現金支付。結果很快在3個工作日後,就接到醫保中心電話通知,在拿到單子後,再次來到住院部辦理結賬手續,將報銷款從原住院押金中扣除,連同住院費結余部分一同退還住院者,到此住院、報銷終結。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